房產過戶給子女出新規,生前過戶還是去世過戶?這差別需要早知道

不完美媽媽 小扒說房 2019-06-22

現在的房價對於我們這些普通的打工一族來說,可以說是很高了,但我們“中國式”的父母都有這樣的一種心理,不管房價有多高,也不管有多麼的辛苦,拼死拼活的也要買一套房子,不僅僅是為了讓自己過上好日子,更重要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後也不需要再為買房子受苦,等自己將來老了,這房子肯定是要傳承給自己的子女的,這也是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

那麼對於房產的傳承,國家也是有制度規定的,長輩要把房產傳繼給子女也是有學問的,如果弄不好,不但辦起來非常麻煩,還有可能繳納更多的稅錢,更有甚者還會讓子女因此而反目。

房產過戶給子女出新規,生前過戶還是去世過戶?這差別需要早知道

今天,小扒就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要想把房產過戶給子女,到底是要生前過戶還是去世過戶?這兩種過戶方式的差別可是很大的!

第一種:長輩在世時買賣過戶

這種的過戶方式就像我們平時買賣房子一樣的交易操作就可以,按照當前的交易制度,買賣房產過戶時產生的交易稅費會受到房產的面積、價格、套數還有取房的時間等等主要的因素的影響。稅費的種類主要分為契稅、增值稅、個稅這三個稅種。

比如:一套價值400萬的房子,通過買賣的方式過戶,這套房產已經滿5年,面積為100平方米,那麼交易時產生契稅6萬,個稅4萬,增值稅免交,那麼買賣過戶產生的費用大概10萬。這樣的過戶方式特點就是成熟易操作,當然了,稅費是一種動態,按照目前的趨勢來看,這樣的交易環節的稅費在未來只少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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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長輩在世時贈與過戶

在我們平時的生活中,贈送別人東西是不需要錢的,是一種正常的現象。但是房產的贈與是不一樣的,按照相關的規定,贈送房產同樣要產生各種的稅費,而且,各種的稅費加起來還不是個小數目,在我們實際辦理過戶的時候,當事的一方要承擔個稅、契稅、評估費、公證費這四個類種的費用。至於個稅在2009年開始予以免徵。

比如:一套價值400萬的房子,通過贈與的方式過戶,就會產生契稅12萬,公證費4萬,評估費1萬,一共應交約17萬的費用,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隨著房產價格的不斷上漲,這個數目也是會上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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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長輩離世後過戶

現在長輩離世後再過戶的這種情況非常的常見,由於我們現在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遺產稅,長輩離世後的過戶方式,還是相對比較簡單的,並不會像上面兩種情況那樣會產生相關的稅費,還有一大堆繁瑣的手續事宜,這個就只需要繳納幾百到幾千元的登記費和公證費即可。

但是,等長輩離世後的過戶也是有弊端的,其一,如果繼承的子女較多,老人生前又沒有立遺囑的話,子女之間往往都會因為份額問題發生糾紛,甚至斷絕關係的都有。其二,老人離世後的房產被稱為遺產,如果繼承人想要再轉賣,需要交房產差額20%的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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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三種情況的對比發現,大家都會認為,第三種情況就是老人離世後的過戶方式花的錢最少,也是最省事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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