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網店知假販假獲利6萬元 被判緩刑並處罰金5萬元

貝親 刑法 不完美媽媽 湖北政法 2019-04-29
男子開網店知假販假獲利6萬元 被判緩刑並處罰金5萬元

圖為:庭審現場

23日,江岸區法院開庭審理一起知假賣假的刑事案件,雷某因網上銷售假“貝親”母嬰產品獲利6萬元,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當庭判處雷某拘役5個月,緩刑一年,罰款5萬元。法官表示,即使不造假,賣假達到一定金額也構成刑事犯罪。

2017年5月,鬆滋人雷某在某購物網站閒逛時發現,有一家網店賣的“貝親”牌母嬰產品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覺得是個商機。雷某馬上在某購物網站上註冊了一個網店,把低價買來的假冒“貝親”產品通過自己的網店進行銷售。剛開始,雷某網店的生意還挺不錯,嚐到甜頭的他便把這當成主業來做。同年12月22日,正在租住地蔡甸區“工作”的雷某聽到一陣敲門聲,剛開門就被冰冷的手銬銬住,原來,他銷售假冒商品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警方查獲了總價值為4000餘元的假冒“貝親”牌嬰兒用品。

經查,2017年 5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間,雷某通過自己的網店,向北京、河北等21個省市共銷售假冒“貝親”牌嬰兒用品總金額達6萬餘元。

23日,江岸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此案,記者直擊了庭審現場。雷某當庭交代,正品“貝親”牌奶瓶售價約60元,他賣的奶瓶約40元,每件商品他都會在進貨價的基礎上加3元之後銷售。“我家裡有正在上學的兒子和年邁的母親等著我養活,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是迫不得已,但我願意為自己知假賣假的行為付出代價。”在庭審現場,雷某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請求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雷某知假賣假獲利6萬餘元,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考慮到雷某自願認罪的態度,可以從輕處罰。法院當庭判處雷某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沒收作案工具。

承辦法官告訴記者,通過網絡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案例屢見不鮮,本案中,雷某雖然沒有製造假冒偽劣產品,但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達到了一定的金額,所以也構成刑事犯罪。同時提醒廣大網店商家,在進貨的時候,一定要審核進貨商的相關資質,不要懷有僥倖心理,貪圖低價而販賣假冒偽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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