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羽生貪汙受賄案一審開庭審理'

包頭 新報 北方新報 2019-07-25
"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周 蕾) 7月19日9時,包頭市稀土高新區稀土路街道辦事處原主任劉羽生貪汙受賄一案在包頭市九原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系包頭市監察委員會查辦、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九原區法院審理的職務犯罪案件,當日,人大代表、高新區監委、九原區法院幹警及部分群眾共百餘人旁聽了庭審。

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從庭審現場瞭解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羽生利用其擔任稀土高新區稀土路街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便利,騙取拆遷補償款30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汙罪;其利用擔任稀土高新區稀土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招商局一局副局長、稀土路街道辦事處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456.596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並具有向他人索賄的從重處罰情節。同時,其在留置階段主動交代貪汙的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庭審結束後,旁聽席上一位在職領導幹部對記者說:“今天在現場旁聽,對我觸動很大,這是一堂發人深省的廉政警示教育課,一定要以案為鑑,牢記紀律規矩,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該案審理工作持續一天。九原區法院將於近期公開宣判。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