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劍已出鞘,護航永不止——雲南省保山市公安局打好優化營商環境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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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入,民營企業的大量湧現對營商環境的健康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保障整個營商環境安全穩定、高效便利和暢通有序,讓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使民營經濟永葆生機與活力?保山市公安局充分發揮經偵、刑偵、治安、出入境、交警、法制等警種職能作用,為人民群眾交上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保山市公安局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和保山市委、市政府對服務和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工作要求,不斷提升公安機關服務民營企業的水平和能力。

通過明確責任和細化方案,形成公安機關黨委統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務部門和各警種密切配合、協調開展、具體落實的公安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格局,為全力維護我市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法治環境、服務環境奠定良好基礎。

嚴格執法護平安

企業的利益關乎企業個體的生存與發展,也制約著整個行業生態的良性運行。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規範執法,充分發揮職業效能,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一方面,依法及時受理民營企業的報警求助,維護企業的正當權益不受非法侵害;另一方面,嚴格涉企刑事執法,堅持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嚴格區分罪與非罪、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併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佔國有資產的界限,準確適用法律。辦理民營企業涉嫌的經濟犯罪案件時嚴格執行報備審批,對企業及法定代表人慎用人身強制措施、財產扣押措施和資金凍結措施。

當前,公安機關以正在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抓手,嚴厲打擊涉企犯罪。進一步摸排打擊涉民營企業內部及周邊涉黑涉惡犯罪,對於影響民營企業正常經營的涉黑涉惡團伙,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整治一片,徹底剷除民營企業內部及周邊的黑惡勢力。

強化安保重防範

強化安全防範宣傳教育,有利於企業提高安全意識,化解相關經濟風險,預防經濟犯罪。公安機關堅持深入企業開展預防經濟犯罪知識宣傳,督促和指導企業內保組織完善各項安保措施,提高企業對違法犯罪活動的預防、發現和控制能力。

依照《企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督促民營企業建立健全治安保衛機構,健全內部治安保衛制度,配齊配強內部治安保衛人員,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進一步提高民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對違法犯罪活動的預防、發現和控制能力。

合理安排部署,加強民營企業周邊巡邏防控。按照“企地結合,專群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要求,公安機關在重點民營企業、民營企業較為集中的園區設立了警務室或警民聯繫點,結合街面“網格化”巡邏防範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民營企業及周邊突出治安問題整治。同時加強了對民營企業周邊出租房、閒置房和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及時發現、控制違法犯罪嫌疑人員,盡最大努力擠壓違法犯罪空間,淨化民營企業周邊治安環境。依法、及時、有效處理涉及民營企業的各類糾紛案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組織相關培訓,加強防範預警。公安機關結合“3·15”“4·6”“5·15”等重要節點,深入企業通過宣講近年來相關案例、發放宣傳手冊,對目前常見的金融詐騙、傳銷、非法集資等犯罪的作案方法、手段等進行宣傳提示,增強企業防範意識。

簡政放權促高效

民營企業要想“活”起來,配套管理和優質服務是關鍵。

保山市公安局結合上級要求及自身工作實際,創新戶口管理機制。根據雲南省公安廳的部署要求,全面執行民營企業可設立集體戶口,實行一企一戶統一管理,對民營企業聘僱的暫住人口,可由企業統一向當地公安機關申報申領居住證。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降低落戶門檻,為民營企業吸引高精尖人才提供了有力保障。

簡化審批流程,提升服務質量。公安機關為方便民營企業經營,促進社會經濟發展,下放了特種行業許可證審批權,推行公章刻製備案“多證合一”。民營企業員工因私出入境證件可就近辦理,併為其提供加急辦理出入境證件服務。

優化在滇民營企業外籍員工管理,為外籍人員工作提供便利。根據相關規定,對在我省獲得“友誼獎”“彩雲獎”的外籍人員,按需申請辦理1至5年有效居留許可,申辦工作類居留許可辦理時限由15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聘請外籍員工的民營企業有10人以上集中申請簽證證件的,公安機關可提供預約辦證、上門面籤和法制宣傳服務。年內全市各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展為企業上門服務10餘次。

2016年10月、2017年8月,我市相繼在騰衝邊合區、保山工貿園區建立“境外人員一站式服務中心”,由公安、勞動就業、檢驗檢疫等部門聯合辦公,為企業、單位及緬籍務工人員提供“一站式服務”,加強企業用工管理,方便緬籍人員辦證,減少往返,減輕企業負擔。

服務監督暢溝通

為暢通警企交流溝通,及時瞭解民營企業經營狀態,提供針對性服務,公安機關不斷完善警企聯繫制度,並加強對警員的督查監管。

公安機關認真開展民營企業內部安全隨訪工作,實現隨訪工作常態化。加強與民營企業的聯繫互動,落實好從領導到民警對民營企業的聯絡責任,推動民營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良性發展。通過上門走訪,面對面向民營企業負責人問需求、問平安、問對策,廣泛聽取和徵求民營企業對公安工作、隊伍建設和社會平安建設的意見建議,及時發現民營企業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指導民營企業開展好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維護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年內,公安機關先後重點走訪省級掛鉤企業3家。

與此同時,各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及駐局紀檢組進一步加大了監督執紀力度,嚴肅監督查處民警越權辦案、插手經濟糾紛,辦關係案、人情案,借服務企業之名謀取私利,影響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對企業“吃拿卡要”,不作為、亂作為、軟作為等違紀違法問題。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機關未發生違紀違法情況。

保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鍾天然表示,“公安局通過認真開展隨訪,廣泛徵集意見,有效地推動了民營企業安保和法制工作良性發展。在未來的工作中,我們將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為第一要務,加強侵害涉企犯罪的打擊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警企聯繫制度、開展警企共建活動,加強日常走訪聯絡,主動為企業提供防範對策、法制宣講、法務培訓等服務,為保山實現高質量跨越式發展保駕護航。”

本報記者 吳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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