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一小區外牆裝百米長煙囪 城管叫停後仍然繼續施工

西部網訊(陝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黃挺 楊帆)4月16日,我們採訪報道了寶雞市陽光大廈小區樓下的酒店後廚為了排油煙,把上百米的排煙管道安裝在了小區住宅樓外牆上的事情。轄區城管部門表示,已經叫停工程施工,而且環保部門也註銷了該項目的環評手續。可小區業主還沒顧上鬆口氣,酒店再次施工,怎麼就攔不住呢?

4月22日中午,記者再次來到寶雞市金臺大道上的陽光大廈小區,幾天前採訪時,排煙管道安裝到了二單元27層左右,這次再看已經超過33層樓頂,並且正在準備和二樓的廚房管道連接。業主們說,媒體採訪和執法阻攔沒過兩天,酒店就再次開工了,這期間並沒有徵得所有業主的同意。

寶雞市陽光大廈小區業主:“沒有徵求我意見,外牆根據合同是屬於業主共用的,這個本身不安全,一是有火災隱患,二是有噪音,執法局來了他就停了,執法局走了又私自偷蓋了。”

寶雞市陽光大廈小區業主:“把他們的工具還有設施,包括七樓的樓頂門,還有樓頂的平臺門都已經貼了封條了,說他們的環保資質沒有下來之前,不許再動工,我們上去看了,七樓的門還有樓頂的門上封條都沒了。”

記者現場聯繫了寶雞市金臺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說,他們接到業主投訴已經聯繫酒店立即停工,下一步將按照《大氣汙染防治法》,聯合市場監管局對這個居民住宅樓下的餐飲服務項目作出處理。

寶雞市金臺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大氣汙染法》第八十一條規定,禁止在居民樓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棄的餐飲項目。”

採訪中,業主還提出一個質疑,當初開發商介紹這是和寶雞市殘聯聯合開發的項目,五證齊全,合同是網籤備案合同,銀行貸款也順利辦下來了。可購買入住已經快十年了,開發商卻一直不給業主辦理產權證書。

寶雞市陽光大廈小區業主:“就是因為知道是殘聯的房,所以覺得特別安全,覺得啥手續肯定都是合法的,房本肯定也很快就下來了。”

寶雞市陽光大廈小區業主:“契稅的大修基金都交給開發商了,當時領鑰匙時候交的,不交這些費用他不給發鑰匙,房產證他(開發商)說是一年之內(辦好),現在交房已經九年了。”

記者隨後從寶雞市大修基金管理中心和不動產登記中心瞭解到,截至目前陽光大廈項目代收業主的契稅和大修基金都沒有存入專項賬戶,也沒有遞交任何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資料。

殘聯怎會成為商品房小區建設單位? 聯合開發引發國有資產之爭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很多業主都提到這個項目和寶雞市殘聯有關,作為政府事業單位,怎麼能開發商品房小區和經營性酒店?我們接著看記者的調查。

記者首先來到寶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查詢瞭解到陽光大廈項目在2007年3月立項,最初項目名稱為寶雞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陽光大廈),在50頁的城建檔案上,所有建設單位名稱都是寶雞市殘疾人聯合會,而不是房地產開發公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上顯示,該項目為32層帶地下室,其中1到6層為辦公用房。其結構還包括一個地上6層,地下一層的裙房。根據記者實地拍攝,這個裙房就是目前寶雞市殘聯辦公以及配套用房。對此,寶雞市殘聯辦公室主任介紹,這個項目建設較早,據他所知,殘聯因為資金問題無法獨立建設陽光大廈,才和開發商聯合開發,經過市上同意對項目作了調整。

寶雞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主任嶽紅賓:“目前我們使用的這邊的一到六層,那邊的(酒店)六層,是劃撥的土地,但是後面又走了招拍掛的程序,因為涉及到聯合開發,對外賣,後面又重新補交了土地出讓金,開發商交了800多萬。”

寶雞市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張永鵬說,聯合開發建設辦公樓是在殘聯資金短缺的情況下,為了解決全市殘疾人康復、培訓、就業問題,借鑑周邊單位案例作出的決定。殘聯除了辦公樓以及單位職工按市價團購了幾十套商品房外,沒有參與其他經營活動和獲利行為。而且從2011年進駐辦公至今,一直沒有拿到辦公樓的產權,導致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風險,目前正在準備起訴開發商。

寶雞市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張永鵬:“產權沒有明確,雖然我們用著,但是到底用多少,國有資產要明確,就要採取訴訟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對此,陽光大廈開發商陝西惠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苟讓科表示,兩家單位聯合開發是有協議的,目前因為土地手續和開發建設遺留問題,雙方存在較大爭議正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之後將完善手續爭取今年內給業主辦理房屋產權。對於酒店排煙管道一事,會按照要求停止施工,徵得業主書面同意後,經城管和環保部門審批再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