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一公職人員落馬 收受財物48萬餘元'

安溪 泉州新聞網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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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早報記者蘇瑋傑 通訊員安法宣 文/圖)9月11日,安溪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榕受賄罪一案。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主審此案,縣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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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早報記者蘇瑋傑 通訊員安法宣 文/圖)9月11日,安溪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榕受賄罪一案。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主審此案,縣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安溪一公職人員落馬 收受財物48萬餘元


安溪縣紀委監委牽頭,組織縣法院員額法官、縣檢察院幹警及縣委組織部、縣衛健局等單位幹部職工200多人到場旁聽庭審全過程,現場接受廉政教育課。

9月2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重要案件信息顯示,日前,安溪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以涉嫌受賄罪對安溪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張某榕(副科級事業幹部)決定逮捕,並依法對她以涉嫌受賄罪向安溪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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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早報記者蘇瑋傑 通訊員安法宣 文/圖)9月11日,安溪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榕受賄罪一案。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主審此案,縣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安溪一公職人員落馬 收受財物48萬餘元


安溪縣紀委監委牽頭,組織縣法院員額法官、縣檢察院幹警及縣委組織部、縣衛健局等單位幹部職工200多人到場旁聽庭審全過程,現場接受廉政教育課。

9月2日,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重要案件信息顯示,日前,安溪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以涉嫌受賄罪對安溪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張某榕(副科級事業幹部)決定逮捕,並依法對她以涉嫌受賄罪向安溪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安溪一公職人員落馬 收受財物48萬餘元


安溪縣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某榕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器械、實驗室設備和耗材的採購過程中,為供應商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供應商財物合計人民幣48萬餘元。歸案後張某榕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屬代其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庭審中,被告人張某榕對起訴指控的事實供認不諱,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展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合議庭將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證據,擇日宣判。

“利用身邊人、身邊事的慘痛教訓,使黨員幹部‘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庭審現場既有違法者的內心懺悔,又有執法者的深刻剖析,切實發揮了警示教育的震懾效果。”參與旁聽的幹部紛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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