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10 個回答
农人阿洪
2019-06-30

問: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答:《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民因戶口遷出村集體,失去承包經營權時,承包期到期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

問: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答:《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民因戶口遷出村集體,失去承包經營權時,承包期到期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

不管戶口遷不遷出,農村土地所有權永遠都歸村集體,村集體有權依法發包土地,有權依法收回承包地,有權依法監督承包人合法承包合法經營土地,承包人不願意承包經營土地應當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國家或村集體在承包期內依法徵收承包地的,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農民在承包期內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的,有權獲得一定經濟補償。

問: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答:《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民因戶口遷出村集體,失去承包經營權時,承包期到期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

不管戶口遷不遷出,農村土地所有權永遠都歸村集體,村集體有權依法發包土地,有權依法收回承包地,有權依法監督承包人合法承包合法經營土地,承包人不願意承包經營土地應當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國家或村集體在承包期內依法徵收承包地的,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農民在承包期內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的,有權獲得一定經濟補償。

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內家庭成員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村集體作為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土地的發包權,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內成員作為承包人,享有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農民種的土地實際不是農民的,農民是從村集體手中承包過來使用的,在承包期內才有使用權,承包期到期後,土地發包方有權依法收回土地重分,也有權與農民繼續延長承包期限。

問: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答:《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民因戶口遷出村集體,失去承包經營權時,承包期到期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

不管戶口遷不遷出,農村土地所有權永遠都歸村集體,村集體有權依法發包土地,有權依法收回承包地,有權依法監督承包人合法承包合法經營土地,承包人不願意承包經營土地應當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國家或村集體在承包期內依法徵收承包地的,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農民在承包期內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的,有權獲得一定經濟補償。

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內家庭成員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村集體作為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土地的發包權,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內成員作為承包人,享有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農民種的土地實際不是農民的,農民是從村集體手中承包過來使用的,在承包期內才有使用權,承包期到期後,土地發包方有權依法收回土地重分,也有權與農民繼續延長承包期限。

戶口是決定農民承包經營權的基礎。

戶口是公民的身份,農村戶口轉出後即不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如果村集體依法收回土地打散重分,農村戶口轉出的不能再本村集體重新獲得土地分配。對於原來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戶口轉出了,原承包協議仍然有效,承包人在承包期內仍然有土地使用權,村集體不能收回承包地。

問: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答:《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民因戶口遷出村集體,失去承包經營權時,承包期到期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

不管戶口遷不遷出,農村土地所有權永遠都歸村集體,村集體有權依法發包土地,有權依法收回承包地,有權依法監督承包人合法承包合法經營土地,承包人不願意承包經營土地應當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國家或村集體在承包期內依法徵收承包地的,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農民在承包期內依法將承包地歸還村集體的,有權獲得一定經濟補償。

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內家庭成員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村集體作為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土地的發包權,本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內成員作為承包人,享有承包經營權。也就是說農民種的土地實際不是農民的,農民是從村集體手中承包過來使用的,在承包期內才有使用權,承包期到期後,土地發包方有權依法收回土地重分,也有權與農民繼續延長承包期限。

戶口是決定農民承包經營權的基礎。

戶口是公民的身份,農村戶口轉出後即不再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沒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如果村集體依法收回土地打散重分,農村戶口轉出的不能再本村集體重新獲得土地分配。對於原來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戶口轉出了,原承包協議仍然有效,承包人在承包期內仍然有土地使用權,村集體不能收回承包地。

總之,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使用權歸承包人,農村戶口在承包期內轉出的,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歸承包人,承包期到期後,農村戶口轉出的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感謝閱讀!希望能能幫助到大家!喜歡阿洪文章的朋友,記得幫忙點贊、評論、轉發,關注農人阿洪,瞭解更多三農趣事。

谦哥唠三农
2019-06-29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歸誰?這個問題關係著千千萬萬個即將落戶和已經落戶城市農民的切身利益,此問題有兩個關鍵點,第一是否是全家戶口轉出;第二如果全家戶口轉出,時間是2019年以前還是以後,針對以上兩點,可分兩種情況分析: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歸誰?這個問題關係著千千萬萬個即將落戶和已經落戶城市農民的切身利益,此問題有兩個關鍵點,第一是否是全家戶口轉出;第二如果全家戶口轉出,時間是2019年以前還是以後,針對以上兩點,可分兩種情況分析:

一、家庭成員部分轉出。

需要明確的是,我國土地承包的對象是家庭戶,並不是家庭戶中的某個人,1997年第二輪土地分配後,承包期為30年至2027年結束,國家為了保持土地長期穩定不變,十九大中提出土地承包期在原先基礎上延續30年至5057年。此期間,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且大規模土地再分配不會出現,也就是說只要家庭戶沒還有一個成員存在,承包期內原先分配的土地仍由該成員耕種,其他成員不管戶口調出還是去世都遵循這個原則,待家庭戶自然消亡后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歸誰?這個問題關係著千千萬萬個即將落戶和已經落戶城市農民的切身利益,此問題有兩個關鍵點,第一是否是全家戶口轉出;第二如果全家戶口轉出,時間是2019年以前還是以後,針對以上兩點,可分兩種情況分析:

一、家庭成員部分轉出。

需要明確的是,我國土地承包的對象是家庭戶,並不是家庭戶中的某個人,1997年第二輪土地分配後,承包期為30年至2027年結束,國家為了保持土地長期穩定不變,十九大中提出土地承包期在原先基礎上延續30年至5057年。此期間,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且大規模土地再分配不會出現,也就是說只要家庭戶沒還有一個成員存在,承包期內原先分配的土地仍由該成員耕種,其他成員不管戶口調出還是去世都遵循這個原則,待家庭戶自然消亡后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二、戶口全家遷出。

為什麼提2019年這個時間呢?因為2019年初《土地承包法》針對戶口全家遷出人員土地是否收回問題做了明顯改動,全家戶口遷往設區的縣市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修改為自願上交,並對自願上交土地的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

所以,2019年初關鍵時間結點,之前村集體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之後決定權屬於戶口遷出的農民。但第二輪土地到期後是否也能延續30年承包期,相關部門仍在研究之中。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歸誰?這個問題關係著千千萬萬個即將落戶和已經落戶城市農民的切身利益,此問題有兩個關鍵點,第一是否是全家戶口轉出;第二如果全家戶口轉出,時間是2019年以前還是以後,針對以上兩點,可分兩種情況分析:

一、家庭成員部分轉出。

需要明確的是,我國土地承包的對象是家庭戶,並不是家庭戶中的某個人,1997年第二輪土地分配後,承包期為30年至2027年結束,國家為了保持土地長期穩定不變,十九大中提出土地承包期在原先基礎上延續30年至5057年。此期間,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且大規模土地再分配不會出現,也就是說只要家庭戶沒還有一個成員存在,承包期內原先分配的土地仍由該成員耕種,其他成員不管戶口調出還是去世都遵循這個原則,待家庭戶自然消亡后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二、戶口全家遷出。

為什麼提2019年這個時間呢?因為2019年初《土地承包法》針對戶口全家遷出人員土地是否收回問題做了明顯改動,全家戶口遷往設區的縣市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修改為自願上交,並對自願上交土地的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

所以,2019年初關鍵時間結點,之前村集體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之後決定權屬於戶口遷出的農民。但第二輪土地到期後是否也能延續30年承包期,相關部門仍在研究之中。

2019年戶口遷出後,承包的土地如何處理。

2019年,土地確權工作已基本結束,土地確權證也會陸續發下來,此證件有很多實際用途,即能保障遷出農民的土地權益,又能方便土地流轉,還有抵押貸款等作用。為了避免土地拋荒兩年以上,村集體收回原承包地的情況出現,可以將承包地長期流轉於種地大戶或短期出租,如果在偏遠地區可以免費讓親朋好友代為耕種。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歸誰?這個問題關係著千千萬萬個即將落戶和已經落戶城市農民的切身利益,此問題有兩個關鍵點,第一是否是全家戶口轉出;第二如果全家戶口轉出,時間是2019年以前還是以後,針對以上兩點,可分兩種情況分析:

一、家庭成員部分轉出。

需要明確的是,我國土地承包的對象是家庭戶,並不是家庭戶中的某個人,1997年第二輪土地分配後,承包期為30年至2027年結束,國家為了保持土地長期穩定不變,十九大中提出土地承包期在原先基礎上延續30年至5057年。此期間,執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且大規模土地再分配不會出現,也就是說只要家庭戶沒還有一個成員存在,承包期內原先分配的土地仍由該成員耕種,其他成員不管戶口調出還是去世都遵循這個原則,待家庭戶自然消亡后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二、戶口全家遷出。

為什麼提2019年這個時間呢?因為2019年初《土地承包法》針對戶口全家遷出人員土地是否收回問題做了明顯改動,全家戶口遷往設區的縣市後村集體有權收回承包地修改為自願上交,並對自願上交土地的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

所以,2019年初關鍵時間結點,之前村集體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之後決定權屬於戶口遷出的農民。但第二輪土地到期後是否也能延續30年承包期,相關部門仍在研究之中。

2019年戶口遷出後,承包的土地如何處理。

2019年,土地確權工作已基本結束,土地確權證也會陸續發下來,此證件有很多實際用途,即能保障遷出農民的土地權益,又能方便土地流轉,還有抵押貸款等作用。為了避免土地拋荒兩年以上,村集體收回原承包地的情況出現,可以將承包地長期流轉於種地大戶或短期出租,如果在偏遠地區可以免費讓親朋好友代為耕種。

總之,現行的土地政策是偏向農民的,特別是2019年《土地承包法》修訂以來,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戶口遷出後原承包地在承包期內仍歸他經營,這是非常明顯的進步。

但是,我還是規勸那些準備全家進城落戶的網友,儘量留下一人的戶口,最大化的保住農民的那點權益。

謙哥嘮三農,天天有不同!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蓝湾风帆
2019-07-02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屬於原戶主,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屬於原戶主,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農村土地政策

農村土地性質屬於集體所有。按照目前土地使用情況,其有“三權性”,即所有權、承包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屬於集體,承包權屬於承包農戶,使用權屬於土地使用人員。國家免除農民土地承包費,農民不用交任何承包費就可無償使用土地,國家還根據土地面積發放農業補貼,一些農民因自己年老體弱或全家轉移到城裡裡,自己承包的土地無法種植,將其再轉手承包給其他農戶或農業專業種植大戶,這樣土地的使用權就轉移到土地使用人員身上,但承包權仍然屬於原農戶。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屬於原戶主,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農村土地政策

農村土地性質屬於集體所有。按照目前土地使用情況,其有“三權性”,即所有權、承包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屬於集體,承包權屬於承包農戶,使用權屬於土地使用人員。國家免除農民土地承包費,農民不用交任何承包費就可無償使用土地,國家還根據土地面積發放農業補貼,一些農民因自己年老體弱或全家轉移到城裡裡,自己承包的土地無法種植,將其再轉手承包給其他農戶或農業專業種植大戶,這樣土地的使用權就轉移到土地使用人員身上,但承包權仍然屬於原農戶。

農村土地承包權與使用權不受戶口限制

目前農村土地都是分配給有農業戶口的農民,原承包期從1997年到2027年共30年,為了穩定農村土地政策,最近國家又宣佈農村土地承包期在原承包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一直到2057年。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都屬於原農戶,分到土地的農戶,即使戶口已遷移到城市,其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在合同期內仍然還在,村裡通常也不會干預其承包與使用。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屬於原戶主,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農村土地政策

農村土地性質屬於集體所有。按照目前土地使用情況,其有“三權性”,即所有權、承包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屬於集體,承包權屬於承包農戶,使用權屬於土地使用人員。國家免除農民土地承包費,農民不用交任何承包費就可無償使用土地,國家還根據土地面積發放農業補貼,一些農民因自己年老體弱或全家轉移到城裡裡,自己承包的土地無法種植,將其再轉手承包給其他農戶或農業專業種植大戶,這樣土地的使用權就轉移到土地使用人員身上,但承包權仍然屬於原農戶。

農村土地承包權與使用權不受戶口限制

目前農村土地都是分配給有農業戶口的農民,原承包期從1997年到2027年共30年,為了穩定農村土地政策,最近國家又宣佈農村土地承包期在原承包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一直到2057年。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都屬於原農戶,分到土地的農戶,即使戶口已遷移到城市,其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在合同期內仍然還在,村裡通常也不會干預其承包與使用。

農村土地到期非農戶口無法分土地

根據農村土地分配政策,只有是農業戶口的,才能在本村組織分到土地,但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早在上個世紀末都已按農業人口數承包給農戶了,承包合同還未到期。在承包合同未到期期間,農村增加人口不增加土地,減少人口也不減少土地,戶口轉到城裡仍然擁有土地,只有承包合同到期了,才能考慮從新根據農業人口重新分配承包土地,因此,到那時農業戶口轉移到城市了的人口,將無法分到土地。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屬於原戶主,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農村土地政策

農村土地性質屬於集體所有。按照目前土地使用情況,其有“三權性”,即所有權、承包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屬於集體,承包權屬於承包農戶,使用權屬於土地使用人員。國家免除農民土地承包費,農民不用交任何承包費就可無償使用土地,國家還根據土地面積發放農業補貼,一些農民因自己年老體弱或全家轉移到城裡裡,自己承包的土地無法種植,將其再轉手承包給其他農戶或農業專業種植大戶,這樣土地的使用權就轉移到土地使用人員身上,但承包權仍然屬於原農戶。

農村土地承包權與使用權不受戶口限制

目前農村土地都是分配給有農業戶口的農民,原承包期從1997年到2027年共30年,為了穩定農村土地政策,最近國家又宣佈農村土地承包期在原承包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一直到2057年。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都屬於原農戶,分到土地的農戶,即使戶口已遷移到城市,其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在合同期內仍然還在,村裡通常也不會干預其承包與使用。

農村土地到期非農戶口無法分土地

根據農村土地分配政策,只有是農業戶口的,才能在本村組織分到土地,但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早在上個世紀末都已按農業人口數承包給農戶了,承包合同還未到期。在承包合同未到期期間,農村增加人口不增加土地,減少人口也不減少土地,戶口轉到城裡仍然擁有土地,只有承包合同到期了,才能考慮從新根據農業人口重新分配承包土地,因此,到那時農業戶口轉移到城市了的人口,將無法分到土地。

總之,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承包權不變,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屬於原戶主,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農村土地政策

農村土地性質屬於集體所有。按照目前土地使用情況,其有“三權性”,即所有權、承包權和使用權。所有權屬於集體,承包權屬於承包農戶,使用權屬於土地使用人員。國家免除農民土地承包費,農民不用交任何承包費就可無償使用土地,國家還根據土地面積發放農業補貼,一些農民因自己年老體弱或全家轉移到城裡裡,自己承包的土地無法種植,將其再轉手承包給其他農戶或農業專業種植大戶,這樣土地的使用權就轉移到土地使用人員身上,但承包權仍然屬於原農戶。

農村土地承包權與使用權不受戶口限制

目前農村土地都是分配給有農業戶口的農民,原承包期從1997年到2027年共30年,為了穩定農村土地政策,最近國家又宣佈農村土地承包期在原承包期的基礎上,再延長30年,一直到2057年。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都屬於原農戶,分到土地的農戶,即使戶口已遷移到城市,其土地的承包權與使用權在合同期內仍然還在,村裡通常也不會干預其承包與使用。

農村土地到期非農戶口無法分土地

根據農村土地分配政策,只有是農業戶口的,才能在本村組織分到土地,但目前我國農村土地早在上個世紀末都已按農業人口數承包給農戶了,承包合同還未到期。在承包合同未到期期間,農村增加人口不增加土地,減少人口也不減少土地,戶口轉到城裡仍然擁有土地,只有承包合同到期了,才能考慮從新根據農業人口重新分配承包土地,因此,到那時農業戶口轉移到城市了的人口,將無法分到土地。

總之,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土地承包權不變,其使用和承包均不受戶口遷出影響,村裡也無權處置,直到土地承包到期。

不知您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討論。關注藍灣風帆,每天說農事。

黔世界荣哥
2019-07-03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座標:貴州畢節納雍縣

別的地方不知道,說一下我當地的情況吧。

我們村裡有很多精準扶貧戶,國家在縣城修了房子,這些房子都是免費的,不要錢,直接送給精準扶貧戶,每個人口20個平方米,傢俱電器齊全,拎包入住就可以了。

這些精準扶貧戶搬到縣城以後,家裡的老房子要全部拆除,把地基改成耕地。

拆除老房子後,每個人口補貼3000塊錢,而且規定永遠不能回來修房子,搬到縣城以後,以後就是城市戶口,要把戶口全部遷走。

農村戶口轉為城市戶口後,就是城裡人了,土地暫時還是自己使用,期限是30年,30年以後回收給村集體。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座標:貴州畢節納雍縣

別的地方不知道,說一下我當地的情況吧。

我們村裡有很多精準扶貧戶,國家在縣城修了房子,這些房子都是免費的,不要錢,直接送給精準扶貧戶,每個人口20個平方米,傢俱電器齊全,拎包入住就可以了。

這些精準扶貧戶搬到縣城以後,家裡的老房子要全部拆除,把地基改成耕地。

拆除老房子後,每個人口補貼3000塊錢,而且規定永遠不能回來修房子,搬到縣城以後,以後就是城市戶口,要把戶口全部遷走。

農村戶口轉為城市戶口後,就是城裡人了,土地暫時還是自己使用,期限是30年,30年以後回收給村集體。



30年以後是什麼政策那說不準,反正現在政府規定的是隻準使用30年,30年以後,這些精準扶貧戶的土地要收回,由村集體統一安排處理。

也就是說30年以後土地就不是自己的了,已經是城市戶口了,既然已經是城市戶口了,那土地肯定會要收回,不能佔著茅坑不拉屎,霸佔資源。

這是其中一種情況,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我村裡有一家人,20年前去投靠有錢的親戚家,他的親戚家搬到城市去了,把土地和房子留給他,後來他把戶口全部遷走,但是土地還是在他自己的名下。

雖然他戶口不在我們村裡,但是他的土地還在,暫時由他幾個兄弟在種,不過土地的話語權還是他說了算,有什麼特別重要的事,必須經過他同意。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



座標:貴州畢節納雍縣

別的地方不知道,說一下我當地的情況吧。

我們村裡有很多精準扶貧戶,國家在縣城修了房子,這些房子都是免費的,不要錢,直接送給精準扶貧戶,每個人口20個平方米,傢俱電器齊全,拎包入住就可以了。

這些精準扶貧戶搬到縣城以後,家裡的老房子要全部拆除,把地基改成耕地。

拆除老房子後,每個人口補貼3000塊錢,而且規定永遠不能回來修房子,搬到縣城以後,以後就是城市戶口,要把戶口全部遷走。

農村戶口轉為城市戶口後,就是城裡人了,土地暫時還是自己使用,期限是30年,30年以後回收給村集體。



30年以後是什麼政策那說不準,反正現在政府規定的是隻準使用30年,30年以後,這些精準扶貧戶的土地要收回,由村集體統一安排處理。

也就是說30年以後土地就不是自己的了,已經是城市戶口了,既然已經是城市戶口了,那土地肯定會要收回,不能佔著茅坑不拉屎,霸佔資源。

這是其中一種情況,還有另外一種情況,我村裡有一家人,20年前去投靠有錢的親戚家,他的親戚家搬到城市去了,把土地和房子留給他,後來他把戶口全部遷走,但是土地還是在他自己的名下。

雖然他戶口不在我們村裡,但是他的土地還在,暫時由他幾個兄弟在種,不過土地的話語權還是他說了算,有什麼特別重要的事,必須經過他同意。



最後,根據我們這裡的實際情況,我想說的是,戶口轉出要分什麼情況?是轉入城市戶口還是轉入到別的地方的農村戶口?如果是轉入城市戶口,土地在一定的時間內會被收回的,如果是轉入的另外一個農村戶口,土地使用權不變。

南粤新农人
2019-06-28

《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除歸國家的之外,其它的農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四荒地等等都歸村裡所有,由村裡統一分配給本村村民免費使用,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歸屬權。

《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除歸國家的之外,其它的農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四荒地等等都歸村裡所有,由村裡統一分配給本村村民免費使用,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歸屬權。

目前雖然是實行了農村土地確權,但許多農村還是實行的耕地幾十年分配一次,許多本村新增加人口面臨著沒有耕地可耕狀況,而那些故去、外嫁、戶口遷出的原村民耕地卻由家庭成員名義上繼承著,這種狀況想一時解決掉好難。

原村民如因外嫁將戶口遷出本村後的土地處置。

目前在農村,外嫁女名下只能分配到耕地。

外嫁女耕地處置,目前許多農村實行的多年耕地分配製,10~20年不等,外嫁女戶口遷出後原村裡所分配的耕地暫時不會被村裡收回,等下次村裡進行耕地分配時,才會收回戶口已經遷出本村的外嫁女耕地,在這也有個情況,就是外嫁女在遷入村裡已經分配到耕地後,原村裡的耕地會在農作物採收後由村裡收回,收回的耕地會分配給未有耕地的本村村民,如孃家有成員未有耕地,會直接分配給孃家成員(大多數實行本村輪排制)。

《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除歸國家的之外,其它的農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四荒地等等都歸村裡所有,由村裡統一分配給本村村民免費使用,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歸屬權。

目前雖然是實行了農村土地確權,但許多農村還是實行的耕地幾十年分配一次,許多本村新增加人口面臨著沒有耕地可耕狀況,而那些故去、外嫁、戶口遷出的原村民耕地卻由家庭成員名義上繼承著,這種狀況想一時解決掉好難。

原村民如因外嫁將戶口遷出本村後的土地處置。

目前在農村,外嫁女名下只能分配到耕地。

外嫁女耕地處置,目前許多農村實行的多年耕地分配製,10~20年不等,外嫁女戶口遷出後原村裡所分配的耕地暫時不會被村裡收回,等下次村裡進行耕地分配時,才會收回戶口已經遷出本村的外嫁女耕地,在這也有個情況,就是外嫁女在遷入村裡已經分配到耕地後,原村裡的耕地會在農作物採收後由村裡收回,收回的耕地會分配給未有耕地的本村村民,如孃家有成員未有耕地,會直接分配給孃家成員(大多數實行本村輪排制)。

原村民如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本村後的土地處置。

村民因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原村後,如有宅基地的話,宅基地能繼續免費使用,直到房屋倒塌後宅基地塊由村裡收回備用,中間房屋不得修繕或者重建。

《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除歸國家的之外,其它的農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四荒地等等都歸村裡所有,由村裡統一分配給本村村民免費使用,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歸屬權。

目前雖然是實行了農村土地確權,但許多農村還是實行的耕地幾十年分配一次,許多本村新增加人口面臨著沒有耕地可耕狀況,而那些故去、外嫁、戶口遷出的原村民耕地卻由家庭成員名義上繼承著,這種狀況想一時解決掉好難。

原村民如因外嫁將戶口遷出本村後的土地處置。

目前在農村,外嫁女名下只能分配到耕地。

外嫁女耕地處置,目前許多農村實行的多年耕地分配製,10~20年不等,外嫁女戶口遷出後原村裡所分配的耕地暫時不會被村裡收回,等下次村裡進行耕地分配時,才會收回戶口已經遷出本村的外嫁女耕地,在這也有個情況,就是外嫁女在遷入村裡已經分配到耕地後,原村裡的耕地會在農作物採收後由村裡收回,收回的耕地會分配給未有耕地的本村村民,如孃家有成員未有耕地,會直接分配給孃家成員(大多數實行本村輪排制)。

原村民如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本村後的土地處置。

村民因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原村後,如有宅基地的話,宅基地能繼續免費使用,直到房屋倒塌後宅基地塊由村裡收回備用,中間房屋不得修繕或者重建。

耕地處置,村民因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本村後,原所分配的耕地,按《土地管理法》規定是要要當季農作物採收後村裡收回分配給本村未有耕地的村民,但目前許多農村都看下情面上繼續由原者使用。只等下次村裡再分配耕地時才會收回分配給本村未有耕地的村成員。

村民原有自留地處置方法,如村裡還有親屬親屬的話,自留地由直系親屬繼承,如無的話,會由村裡收回後分配給本村成員。

《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除歸國家的之外,其它的農村土地,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四荒地等等都歸村裡所有,由村裡統一分配給本村村民免費使用,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歸屬權。

目前雖然是實行了農村土地確權,但許多農村還是實行的耕地幾十年分配一次,許多本村新增加人口面臨著沒有耕地可耕狀況,而那些故去、外嫁、戶口遷出的原村民耕地卻由家庭成員名義上繼承著,這種狀況想一時解決掉好難。

原村民如因外嫁將戶口遷出本村後的土地處置。

目前在農村,外嫁女名下只能分配到耕地。

外嫁女耕地處置,目前許多農村實行的多年耕地分配製,10~20年不等,外嫁女戶口遷出後原村裡所分配的耕地暫時不會被村裡收回,等下次村裡進行耕地分配時,才會收回戶口已經遷出本村的外嫁女耕地,在這也有個情況,就是外嫁女在遷入村裡已經分配到耕地後,原村裡的耕地會在農作物採收後由村裡收回,收回的耕地會分配給未有耕地的本村村民,如孃家有成員未有耕地,會直接分配給孃家成員(大多數實行本村輪排制)。

原村民如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本村後的土地處置。

村民因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原村後,如有宅基地的話,宅基地能繼續免費使用,直到房屋倒塌後宅基地塊由村裡收回備用,中間房屋不得修繕或者重建。

耕地處置,村民因工作原因將戶口遷出本村後,原所分配的耕地,按《土地管理法》規定是要要當季農作物採收後村裡收回分配給本村未有耕地的村民,但目前許多農村都看下情面上繼續由原者使用。只等下次村裡再分配耕地時才會收回分配給本村未有耕地的村成員。

村民原有自留地處置方法,如村裡還有親屬親屬的話,自留地由直系親屬繼承,如無的話,會由村裡收回後分配給本村成員。

目前農村土地已經確權完成,往後戶口已經遷出本村的,耕地會在當季採收後由村裡後重新分配。如何分配,各村不一,有些農村是全村村民分配,有些是實行輪排制度。

李阿冰
2019-06-28

謝邀。

去年年底之前,全國大部分農村的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基本結束,在我們村土地確權、宅基地確權也已經於2018年底完成。關於農村戶口轉出後,原有土地如何處理的問題,我就以我老家的情況來做一分析。

首先明確,農民只有土地的承包使用權,不具有土地的擁有權,所有土地歸國家所有,而農村土地分配處理歸農村集體。我們在這裡討論的農村戶口轉出,指的是“農轉非”的情況,這裡的農村戶口轉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以家庭為單位全家都將戶口從農村轉出;一種是隻有家庭部分成員將戶口從農村轉出。

我們知道,這些年城鎮化進程在不斷加速,農村雖然與城鎮的差距在不斷縮小,但醫療資源、教育資源、公共設施資源等等,農村和城鎮的差距還是很大的。因此,在農村生活的人,有些掙了些錢,在城市買了房,就將自己的戶口從農村集體遷出到城鎮戶口。還有些人,為了子女的求學、工作、婚姻等原因,將部分家庭成員戶口從農村轉出。

一般在農村土地承包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在農村承包經營的土地上,如果家庭個別成員將戶口遷出,那麼並不影響已經承包的土地使用權,以及流轉權。即便是全家都將戶口遷出,按照新的規定,一旦確權後的土地,也不能夠被強制收回,這是為了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利益而規定的。

在過去的《土地承包法》中確實明確農村土地歸村集體擁有,一旦農民將戶口遷出,就意味著自動放棄土地承包權,土地將會被村集體收回並重新分配。

但為了推進戶籍政策改廁,保障進城落戶農民的權益,現在的政策就是已經確權後的土地,不能以戶口遷出而強制收回。不過若農村家庭全家的戶口都“農轉非”了,相關人員是要積極引導他們進行土地流轉,以最大效應的利用土地資源。

在我們這裡,如果農村戶口轉出後,我們村集體是採取3種方式開展工作的:

1、在遷出戶口人員自願的前提下,積極鼓勵對方有償退出土地。我大舅一家就是這樣的,大舅很早以前就將戶口遷到了城市,只保留了舅媽一個人的戶口在老家,去年土地確權完成後,村集體找到大舅,問詢大舅是否願意有償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得到肯定後,以每畝幾萬元的補償補貼大舅一家。不過耕地結算清了,大舅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好好的立在那裡,大舅一家每年還會回來住上幾天,所以保留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沒有將房屋一併有償退出。

2、雖然戶口遷出農村,但已經確權的土地還屬於原承包者,但是人員長期不在家,難免顧不上土地,不能有效利用土地資源,為了避免浪費,村集體對那些不願有償退出的人,是鼓勵對方積極將土地流轉出去的。這樣土地承包權還在原有土地者手上,流轉出去的土地又可以得到一筆租金,還不用自己打理土地,何樂而不為。

3、如果上述兩個方案,原有土地所有者都不願意,那麼也會為其保留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的,不過為了避免土地資源浪費,要求原有土地承包者必須保證土地使用起來,不能拋荒不管,一旦拋荒達到2年以上,村集體有權利強制收回土地。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土地承包者將承包的所有土地都有償退出了,但宅基地上房屋只要還能使用,沒有破敗,那麼房屋拆遷可以得到一筆錢,若想保留房屋,只要不破敗,時常回來打理一下也是可以的。

(文/阿冰)

老农民王姐
2019-06-28

一般情況下,土地的所有權,歸我們的全體公民,公民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那麼農村戶口轉出去以後,村裡可以對原來土地的時行確權登記。


一般情況下,土地的所有權,歸我們的全體公民,公民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那麼農村戶口轉出去以後,村裡可以對原來土地的時行確權登記。



一。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腳步的加快,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都轉向了城市,並在城市安家落戶,因此有一部分也人在農村的戶口也隨之遷出。那農村戶口遷出後,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二。也許很多農村的村民朋友們都不明白,其實宅基地的所有權不是屬於我們村民自己的,而是屬於村集體的,而我們農民只有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就是說,你只有農村戶口才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我原來是農村戶口,後來在城裡買了房子,因為孩子上學的問題就把戶口簽了出去。結果村長就把我原來擁有的土地分給了別人,只要房子是你的就可以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可能大家會遇到這種情況,就是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是城鎮戶口,面對這樣的情況,其實子女只有繼承權。繼承過來的房子,你也是不能夠進行重建的,當這個房子倒塌以後,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了。


一般情況下,土地的所有權,歸我們的全體公民,公民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那麼農村戶口轉出去以後,村裡可以對原來土地的時行確權登記。



一。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腳步的加快,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都轉向了城市,並在城市安家落戶,因此有一部分也人在農村的戶口也隨之遷出。那農村戶口遷出後,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二。也許很多農村的村民朋友們都不明白,其實宅基地的所有權不是屬於我們村民自己的,而是屬於村集體的,而我們農民只有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就是說,你只有農村戶口才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我原來是農村戶口,後來在城裡買了房子,因為孩子上學的問題就把戶口簽了出去。結果村長就把我原來擁有的土地分給了別人,只要房子是你的就可以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可能大家會遇到這種情況,就是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是城鎮戶口,面對這樣的情況,其實子女只有繼承權。繼承過來的房子,你也是不能夠進行重建的,當這個房子倒塌以後,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了。



三。那麼,如果農民土地確權之前將全家戶口遷入到了城市,已經轉成了非農戶口時,那麼土地將會被村集體收回,不能夠進行土地確權。如果農民是將全家戶口遷入到小型鄉鎮,並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權,在土地確權時則能夠進行相關的土地確權登記工作。

四。目前土地確權除開承包耕地確權之後,宅基地以及房屋確權也非常重要,非農戶戶口居民的宅基地、房屋是合法取得,且其產權沒有變化,經過農村集體出具證明無異議的,可以依法進行確權登記。


一般情況下,土地的所有權,歸我們的全體公民,公民只擁有土地的使用權。那麼農村戶口轉出去以後,村裡可以對原來土地的時行確權登記。



一。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腳步的加快,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都轉向了城市,並在城市安家落戶,因此有一部分也人在農村的戶口也隨之遷出。那農村戶口遷出後,其承包的土地可以保留嗎?

二。也許很多農村的村民朋友們都不明白,其實宅基地的所有權不是屬於我們村民自己的,而是屬於村集體的,而我們農民只有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就是說,你只有農村戶口才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我原來是農村戶口,後來在城裡買了房子,因為孩子上學的問題就把戶口簽了出去。結果村長就把我原來擁有的土地分給了別人,只要房子是你的就可以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可能大家會遇到這種情況,就是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是城鎮戶口,面對這樣的情況,其實子女只有繼承權。繼承過來的房子,你也是不能夠進行重建的,當這個房子倒塌以後,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了。



三。那麼,如果農民土地確權之前將全家戶口遷入到了城市,已經轉成了非農戶口時,那麼土地將會被村集體收回,不能夠進行土地確權。如果農民是將全家戶口遷入到小型鄉鎮,並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權,在土地確權時則能夠進行相關的土地確權登記工作。

四。目前土地確權除開承包耕地確權之後,宅基地以及房屋確權也非常重要,非農戶戶口居民的宅基地、房屋是合法取得,且其產權沒有變化,經過農村集體出具證明無異議的,可以依法進行確權登記。


农民小席
2019-07-01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農村戶口轉出後,原來的土地該歸誰?村裡會如何處理?關於這個問題,想必大家都有經歷,因為在農村像這種情況很是普遍。

一般情況下,農村戶口轉出去後,原來的土地就歸村集體所有,而村集體還是讓其家庭所用,這是一戶家庭中有一人戶口轉出去以後的情況。當然了,這並不是合理合法的規定,只是約定俗成的事情。如果說遇到土地確權,土地整理的時候,村上還是會將戶口轉出去的人的土地劃分給村裡沒有土地的人。

另外,如若是農村全戶人口整體搬遷轉戶,那麼他們的土地應該歸為村集體所有,村裡會將其重新分給同村沒有土地或者土地較少的人。在農村,以前由於人口多,而沒有分到土地的人大有人在,所以農村對土地的需求也很高。

所以說,農村戶口轉出去後,原來的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村集體會根據村裡土地的使用情況重新分配。

感謝閱讀,請加我關注,謝謝!

用户2379202394590
2019-08-10

鐵政策後來又延長30年,按照慣例:生不增加,死不一減。村委收回幹嘛,會天下大亂的?!

古越人言
2019-06-28

中國的土地性質分倆種,一是國有土地,全民所有。二是集體土地,歸本集體組織成員所有。

千萬別搞混了,如果國家要使用集體土地,要按法律程序進行徵收,並且給予補償。

徵收農村房屋的,要進行二次補償,一個宅基地補償,二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補償。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