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今天看到奔馳女車主在頭條發文:造謠嫌疑人 @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你是“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確實,人沒有理想跟鹹魚有什麼區別!但是,作為一個記者?你現在有記者證嗎?長什麼樣呢?由哪裡印製核發?底下有幾個公章呢?如果有,那麼請問像你這種違背記者良知只顧流量與廣告費的,有沒有監管部門?難道監管部門就任由你胡說八道而置之不理?如果沒有,冒充新聞記者違法違規麼?自稱是“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誤導人民群眾相信新聞機構的公信力違法違規麼?你為什麼不乾脆自稱“一個有理想的總統”?跟特朗普似的,每天發推特,搞就搞大點。隨便百度一下,你確實紅得很,從17年開始就是網絡人血饅頭愛好者。\n\n從“西安周杰倫演唱會辱罵警察”煽動情緒給西安市抹黑,到消費“小竹事件”、“巫山案”、“杭州保姆放火燒死女主人和三個孩子的事件”,碰瓷被性侵的小女孩、被販賣的童養媳、做救助的NGO、被燒死的母子……簡直罄竹難書!別的網紅頂多是在人生前謀財害命,你是人死了都要拉出來蘸個饅頭。對著呢,在你的邏輯裡,不管是好事壞事,只要有人關注,都對你的醫科廣告生意有不錯的幫助。 奔馳女車主好硬氣,你怎麼看這兩個人?你支持雙方當面辯論嗎?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律师独角兽

有些好奇在悟空問答裡搜了一下,之前就有關於怎麼看這個記者言論的問答。該記者在杭州保姆縱火案等案件中均有雷人言論,奔馳女車主稱其蹭熱點蹭流量,還真沒冤枉他。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其實蠻佩服奔馳女車主的,不管是當時舌戰女高管,還是今天的打臉發文,均是有理有據,一板一眼,邏輯之嚴密,讓我覺得她有當律師的潛質。尤其是她的維權讓購車金融服務費公之於眾,接受質疑,無外乎是有利全體車主的好事。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奔馳女車主不管與其他人有任何的經濟糾紛,我很欣賞她說的一句話,她說歡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她又沒有失聯。這才是合法的民事糾紛解決途徑。如果別有用心的人士,非要試圖通過證明她侵犯小商戶利益,從而推論她個人道德有問題,最終證明其向奔馳維權也懷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那就其心可誅為了。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在法律上,如果一些人單純蹭熱點蹭流量,沒有什麼問題。可是如果捏造事實或者造謠並傳播,那就有可能涉嫌誹謗犯罪,就不僅僅是侵害名譽權賠禮道歉這麼簡單了。

沈彬说话

有一點理想的記者,最早成名就是在各種醫患糾紛當中無底線幫醫生、罵患者。

最搞笑的是,2015年底他坐南航的飛機突發疾病,叫來了999救護車,但是999不肯抬擔架把它運下飛機,就這麼僵持了半天,後來還捨近求遠的送到了一個999內部的醫院,差點把這小子的腸子割了。

他就在微博上各種哭天搶地,而且鬧成了當時的大新聞,引發了媒體對於999的譴責。

這麼一個對於醫療行業的“舔狗”突然大噴醫療弊端來,實在太有喜劇效果,當時覺得這小子說不定能夠改邪歸正,想不到,肉身剛出了醫院就繼續無原則的舔醫療機構、罵記者(我沒有說醫生不該挺,而是說在,所有的問題上無原則的站在醫生一邊,已經喪失了媒體人應該有的)

這位仁兄繼續抱醫生的大腿,反正所有的有關醫患矛盾的報道,其他的記者都是有問題的,就是他一屁股坐在醫生身上,是完全對的。

大v就冉冉升起了,但永遠站在“官家”的一方面。

舉個例子吧,就是奔馳女車主在迴應貼裡提到的“小竹案”,有個農村女孩向女權組織求助,聲稱遭到了生父4年的強姦,然後一些機構就為他提供幫助。想不到捅了當地的馬蜂窩,成了當地的負面。

然後這位“有一點理想的記者”就單騎救主,和李思磐等女泉主義者撕了起來,大罵:女權主義者是為了一己私利,為了提高知名度吃人血。

呵呵呵呵。

2017年杭州的豪宅——藍色濱江保姆縱火案,讓有一點理想的記者順利搏出位,成為著名的“微博三蛆”。

問題指向蛇蠍保姆縱火,也指向了當時綠城物業的嚴重問題,包括噴淋不及時,包括消防設施門根本就難以打開,把死者的家屬擋在了外面,宣佈已經“救火成功”。後來有很多的視頻和調查都證明了這一點。救援有不少的問題……不方便細說。

後“微博三蛆”就出現了,一味噴受害者林生斌是為了為了錢,才去找物業公司綠城的晦氣。死者家屬林生斌拿死者當工具,“訛詐”綠城物業公司,物業等方面完全沒有過錯,像天使一樣潔白,死者家屬才是“醫鬧”。

當時謠傳,受害家屬提出“一個孩子一個億”的索賠金額,故意抹黑受害者。

有點理想的記者還拋出誅心之論:“怎麼沒有人問,保姆為什麼放火?啊哈哈哈哈哈,我一點都不體面。”

這句話什麼意思?因為當時網上在謠傳保姆是男主人從東莞帶來的KTV小姐,就是為了殺了原配妻子扶正。

現在懂得有禮記,當時發這個話有多麼惡毒嗎?

那點髒事兒就說到這裡,他的這個綽號也不是浪得虛名的。

就像當年的杭州保姆縱火殺人案當中,是一個正常人的人都會站在受害者一方,去質問凶手,質問物業公司,而“裡脊”卻反其道而行之,替綠城摻腰,你說這是為什麼?

奔馳女車主的事情看來是得罪了奔馳。奔馳有沒有向自媒體投放呢?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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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陈岚的女拳

圍觀幾天了。

奔馳女車主維權,走的路數是:“是將權益受損的個人事件升級為公共事件”,路數是透過一個很有說服力的視頻,充分展示了自己的無奈委屈,良好的表述能力,讓她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將“委屈”說得很清楚很有邏輯,打動了相當多的網民。網友們紛紛產生了代入感,正義感都被激勵起來,加上對奔馳經銷商產生“店大欺客”的懷疑,於是紛紛支持維權女子。

然而利用輿論,永遠是一把雙刃劍。

奔馳女車主將維權個人事件公共化,從而得到了空前的權力,在博弈中,成為權重較大的一方。但反彈來得很快,她被若干名小供應商和加盟商指為詐騙,他們也開始了網絡喊冤,並將維權事件推進了眾多大V的視野,也成了公共事件,也在用公共話語為自己維權。

涉及經濟糾紛?涉嫌詐騙?到底是哪一種?僅僅憑藉哪一方出示的證據都還不能做出法律意義上的界定,因為,公安機關調查也需要時間,上法庭也不是一次兩次庭審能有結論的。

不過竊以為,有一個基本事實,薛女士維權不容易,維權成功很好。那些拿著血汗錢加盟的加盟商或服務商也不容易,本來就是小本生意,若欠了錢,就趕緊還給人家吧……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佘宗明

#造謠奔馳維權女車主被“立案調查”,過分了# 西安奔馳女車主跟大V“理想記”懟上了。“理想記”5月21日上午曝出,上海警方已對女車主立案調查,4分鐘後又改成“立案受理,展開調查”,這消息也被熱傳。奔馳女車主為此專門開了自媒體號,怒懟其造謠。

現在雙方還在打口水仗,我不想站隊。但就“被造謠”這點來說,我認為,奔馳女車主“剛”得漂亮,對造謠者就該奉上檄文,沒有誰有承受和包容謠言中傷的義務。

奔馳女車主坐引擎蓋維權,成了標誌性的消費者維權事件。這引發的輿論反響與鏈式反應,最終也推動了很多改變,包括奔馳要求不得收金融服務費。這不全是她的功勞,她維權訴求點是個人權益,只不過被導入了公共輿論場,但被現實推上輿論前臺的她,確實用不卑不亢的表現擔起了“維權代言人”的期望。

至於她之後反被債主維權,我覺得“一碼歸一碼”,交給法律評判就好了。她的“公共使命”完成了,再揪著她不放也沒必要。她不想再上熱搜,就讓人家回到私人生活中去唄。

在這事裡,“理想記”對她窮追不放,是不是真的蹭流量,我不下定論。但所有造謠都是沒法洗白的,身為上百萬粉絲的大V更應謹言慎行——立案與受理雖然都有審理的意思,但受理並不代表立案,立案須具備兩個條件:有犯罪事實存在;需追究刑事責任。混淆兩者,不應該。

事實上,糾結女車主是不是真的“碩士畢業”,也是焦點跑偏,重點是個體維權艱難,所以只能劍走偏鋒。

至於之前質疑奔馳女車主“借生日收高額補償”,造謠她“收200萬‘封口費’臨陣退縮”的聲音,同樣不可取。

我跟“理想記”是微信好友,我對他在聊城“假藥門”裡的表現是讚賞的,但他在杭州保姆縱火案裡造謠“男主人和女保姆有染”,渲染受害者家屬要求“一個孩子索賠一個億”,指責其“吃親人的人血饅頭”,過分了。

流量可以蹭,但不能蹭得沒節操。還有,無論何時,我們都該秉持“惡猜公權,善待私權”原則,也“有一份證據說一份話”,不然被打起臉來,也夠痛的。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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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缘自摆渡

一個靠廣大網友和媒體幫助自己維權的女人,現在又被網友和媒體維權,這事簡直是2019年最精彩的事件!

第一部:奔馳女藉助互聯網力量大勝奔馳,維權成功,及時止贏!

奔馳女維權廣大網友支持了她,她維權成功,成功的換車,還送了VIP和德國遊(迫於壓力沒有去)!

靠著廣大網友和自媒體,奔馳女維權非常成功,也獲得自己想要的結果,也及時止贏了!雖然她開始說的要死磕到底,但是最後還沒有等車輛檢測結果出來就已經和解了!

在奔馳維權中她獲勝了贏得廣大網友的好評,當然也有一部分炮轟她沒有死磕到底,沒有堅持自己之前說的話!

第二部:中小商戶怒懟奔馳女攜款潛逃,拖欠人員工資。

對於中小商戶維權奔馳女本人也支持,是非善惡之分明,一碼歸一碼!

在中國有一種商業行為叫做空手套白狼,也就是註冊皮包公司進行行騙行為!

自改革開放以來,這種空手套白狼的皮包公司,小到各個行業的公司,大到上市公司,這個套路被玩的簡直是爐火純青!

玩的最成功的莫過於樂視網創始人,中國最著名的老賴賈躍亭,騙了不少明星和機構,還騙了融創的孫宏斌,恆大的許家印!其中的事情自行百度!

都說她只是公司的監視,公司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欠款和她無關!按照公司法來說,大家說的很對!這是我們國家法律的漏洞,所以很多人都在鑽這個空子!

她有沒有套路中小商戶,公司的賬目公開,審查資金流向,有沒有利益輸送,這些要查肯定能查的出來,但是真想查出了,太難了,除非內訌!

所以,就算她騙了那些中小商戶,就算中小商戶走法律程序,也很難要回錢,所以中小商戶把事鬧大希望警方立法!

但是警方立案的可能性太低了,這就是為什麼賈躍亭等老賴能全身而退的原因!

縱觀維權女從頭到尾說的有幾句是實話,作為一個講道理的人應該自己分析一下,好好研究一下她之前說的話!

是非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也可能被淹沒,因為淹沒的太多了,畢竟現在是一個有錢就能左右輿論的社會,所以大家也不要隨便站隊了!

能拖欠下苦人的公司,沒有幾個好公司,也沒有幾個好鳥,就這麼著!什麼陰謀論,什麼水軍,什麼別人故意黑!

在這個社會什麼,如果你屁股是乾淨的,沒有人能黑的了你,要讓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烟云丶逸

這位薛女士,當初在維權事件中得到廣大網友支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與奔馳高管正面交涉時體現出來的清晰邏輯,把跨國公司高管懟得無話可說。但為何在面對商戶維權時,卻表現出邏輯如此混亂的狀態?這是讓我非常疑惑不解之處。

下面我們來談一談,她的邏輯到底混亂在什麼地方。

第一,我們需要討論的事實,與那個所謂記者的品行並無關係。我無意為那位記者站臺,他的過往我並不瞭解。但薛女士應當正面回答的是關於上海競集美食城的問題,這個問題是誰都可以提出的,不是說必須道德毫無瑕疵的人,才能向你追尋真相吧?難道包括我在內,向你提問的網友需要先提供道德清白證明才行?

如果說,那位記者過往的行為,或者提問與質疑的內容,讓薛女士不適或反感,那麼她需要進行適當抨擊,我們理解並保持中立。但不能抨擊完記者的過往品行,就可以不回答問題了吧?那位記者道德是否完善,與你的上海競集是否需要對商戶群體進行賠償之間,存在任何一絲邏輯關係?

第二,上海競集美食城,是否應當向物業或中小商戶進行賠償,這個不僅是可以而且是必須經法律途徑來界定的。但這一點,和宣稱整個事件走法律途徑,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邏輯概念,薛女士為何要在這裡偷換概念?邏輯強大是能力,利用邏輯鑽別人空子,就是惡行了!

網傳,薛女士曾經在公司所屬、股權控制、她與公司關係上做過不符合事實的陳述,我未能獲得第一手信息,不便置評,略過不表。

但提一個問題,在上海這樣一個一線城市,開辦如此規模的一個美食城,公司僅註冊資本10萬元人民幣,連一個月的物業、水電、清潔等基本費用都不足以償付,難道是一個碩士研究生的失誤?與有限責任公司僅以註冊資本為上限賠償的公司法規定完全無關?如果整個事件都走法律途徑,即便公平審理之後你們需要承擔的賠償責任大於10萬,你們也只需要賠償10萬,你覺得公平嗎?法律審理的結果是否公平是另外一個概念,請薛女士不要再次偷換,正面回答這幾個問題。

如果薛女士你說是,這就是你們一家人缺乏開公司經驗的失誤。好吧,我願意相信你!那麼請鄭重給出你應該給出的承諾,來換取網民對你繼續的支持:在嚴格遵照法律程序,經審理清楚之後應當由你們承擔的賠償責任,超出註冊資本上限的部分,你願意用個人財富承擔責任,證明這10萬人民幣註冊資本,確實是失誤而不是主觀惡意。這樣,走法律途徑的兩個邏輯含義就清晰了,請問薛女士願意嗎?

最後,希望今後做小買賣的商戶們,籤合同之前真的必須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估計這件事廣為流傳之後,在公司法得到修訂之前,會有大量惡意利用註冊資本鑽法律空子的效仿者出現。

到現在我依然讚賞薛女士在奔馳維權事件上的表現,以及維權結果對於國內車市的積極作用。但奔馳和上海競集兩件事完全沒有任何關聯性,恨屋及烏或愛屋及烏,都不是正確的態度,出於上面這層擔憂,有些問題必須繼續追求真相。

用户7862694589536

真正可笑至極,她跳上引擎蓋是為她自己,那裡想過廣大群眾?一幫吃瓜的也不知道吃錯了藥,裡面有幾個這輩子買得起奔馳的?做做鍵盤俠就算了,偏偏還覺得自己有邏輯懂法律?汽車銷售模式都不懂,呱呱亂操要討伐奔馳,先去搞清楚利星行和奔馳的關係。利星行自己是最大的經銷商,又是奔馳中國有限公司的股東,德國奔馳一直不滿利星行在中國的話語權太大,一再試圖降低利星行的股份。現在事情一出,乘機斷了利星行的經銷權,所以說奔馳買水軍的可以歇歇了。奔馳是此次事件的實際收益者,雖然名聲有損,但是兩權皆害取其輕。

至於小商戶的事情,因本人有好友即是小商戶之一,比較瞭解內情。這女人一早想好的空手套白狼,獲利則繼續經營,虧本則跑路。拖欠房租工資貨款等等,拖欠工資比較簡單,所以員工在勞動仲裁,已經獲得判決,不管公司還是個人,都不到庭。大業主也已經在上海起訴她公司拖欠房租,同樣不到庭。說什麼法律解決都是放屁。

一審法院判決,勞動仲裁判決都有據可查,前面亦有網友貼出過,就不贅述。

有的是智商不在線的人,義無反顧地支持她,無所謂,好像你敲敲鍵盤有多了不起似的,這女的註定無好下場。拭目以待。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我怎麼看?坐在馬桶上寫幾點評論:

1、都不是啥好東西,半斤八兩,都是自身汙點多,都不乾淨。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2、都是人品有問題的。奔馳女維權沒錯,但這一檔子事已經結束了,斷片了,該談談你捲款逃跑了的事兒了,作為老賴,這個標籤是客觀存在的,不能否認,一個老賴,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不還,還隱藏起來,大半年不出來,那就是人品有問題。

那個所謂的“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你還有臉說自己是記者,不要丟這個圈子的臉了,真正的記者,是很低調的,你看你乾的那些破事,心黑的,就是一個沒有底線的奸詐之人,比這個女老賴還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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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言論自由,希望各自把那些混濁的事情捅出來。女老賴已晒自己的學歷證了,以及研究生考試成績,開始挑戰這個“有點理想的記者”,那麼,你如果是個男人,接受挑戰,看看你有沒有記者證,是不是冒牌的?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4、學歷不代表高素質和人品,有記者證也不能代表是好記者。我在媒體行業打拼了將近20年,深知這裡面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但大體上都是好的,像“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人血饅頭專業戶,喜歡蹭熱點,站在事件對立面,只要給錢,不要底線,不講原則,基本可以定性,即便是有記者證,也是這個行業的敗類,絕對不夠格,因為,這就是一個給錢的洗地狗,別人說他洗地,他就發毒誓說洗地死全家。拜託,毒誓真的有用,全國一半人口都要沒了好麼。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如果真有記者證,建議有關部門取消他的記者證。

而奔馳女也一樣,即便你是研究生,又能咋樣?就說明你有素養?你是老賴,拖欠商戶款不還,玩失蹤,導致多少大學生創業失敗、小商戶傾家蕩產,如此行為,你知識再高,也白搭。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5、雖然討論自由,但這個時候出來撕逼,有點蹭流量的嫌疑。這個“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不用說,蹭流量,倒是非,一個不值得一提的人,奔馳女,如果你真的在意,打官司去,開號互相撕逼,沒有任何意義,剛好中了人家利用你的“名氣”蹭流量的目的。

沐风男子

就衝她到現在還拿“奔馳維權”來引導輿論這一點,她就已經輸了!奔馳維權,全國網友一起聲討奔馳,對吧?然後她同意和解,稱“很滿意”併為奔馳站臺,對吧?到這為止,奔馳的違規事件和她個人已經沒關係了,對吧?那麼水軍和槓精引導著某些傻子網友,說“維權是英雄”“奔馳開始報復”等等,那麼我問這些人,你們是眼瞎嗎,難道沒有看到國家對奔馳調查到前幾天約談?她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昭然若揭!

給大家講個有趣的現象:澎湃新聞和紅星新聞下,只要一有涉嫌詐騙小商戶的新聞,半個小時以內,全是“奔馳報復”“維權英雄”的論調...然後漸漸的才是一些其他網友希望你面對解決這些商戶的問題!直到今天這個號(你維權和解當天曾否認這個號是她開的,說不知情,搞笑嗎?)她又拿出來,消息下面的評論操作和以前澎湃新聞、紅星新聞下面一個套路...大家去看看除了這三個號下面其它有關你涉嫌詐騙小商戶的新聞下,評論就非常理智和客觀?這是為什麼呢?難道真有“水軍駐紮固定某個公眾號”這項業務?記得還有個報道曾經發過,有法院傳票截圖的,3月中旬(奔馳維權前一個月),上海法院就通知過關於上海商戶事件開庭,據說當事人聯繫不到,未能開庭成功!這何來“奔馳報復”之說?這個社會,我們每個人該支持維權,但也更應該心存正義!這是個信息超級公開的社會,記住了,只要你做過缺德事,法律一定會制裁你!

青儿38165108

這件事可有一陣子了。

我認為大家之所以如此同情奔馳女,主要是深深的同理心。畢竟作為一箇中國人,雖然我等屁民根本買不起奔馳車,但同樣的委屈可沒少受過!就像久積的怨憤,終於形成了火山,因著奔馳女的表演大眾的集體憤怒奔湧而出,勢不可擋,終於迅速幫奔馳女拿到了她想要的結果。雖然她想要的跟我們想要的並不一樣,但看見她拿到了新車,彷彿我們也出了一口惡氣一樣,雖然被她迅速和解,不追究4s店的不合理收費,並做了奔馳十年的貴賓表示噎著一點兒,但我們如此善良,總相信她是想大事化小,從善如流,如此善良的女孩造型,誰還忍心去埋怨她不再戰鬥了呢?

誰知道她速戰速決原來是真的不想太火啊😂。因為跟著她就被爆出拖欠幾百萬的各種資費而被追討。這傢伙可熱鬧了。我記得她第一時間說的是怕網上一片罵聲,沒想到善良的群眾們居然把追債的當成了奔馳一夥的予以痛罵!這下此女心下甚喜,於是自此硬氣起來,又搖鼓著她的三寸不爛之舌,舌燦蓮花!好不精彩,竟然把好多人忽悠的依然疼死她了,高,實在是高啊。於此處我知道我們大眾為啥不能在三十歲開上奔馳車了。我給你們分析分析啊。

第一,她註冊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只有十萬元註冊資金,按公司法規定,倒閉只需賠償十萬元。而她欠債了幾百萬之巨,如果涉及詐騙,打官司需要實證的,請問,你想創業時,有沒有跟你要租場地的經理每次談話都錄音?如果沒有,那麼就呵呵了,你沒有證據啊!蒐證相當困難,因為誰也沒有惡意揣度過奔馳女,最起碼沒有一個人質疑過她的註冊資金!

第二,她的公司成員只有她,她的男朋友和她媽媽,做事的是倆,而她媽是法人。跟所有債權人交易的是她,人們沒見過她媽媽,而打官司只能告公司,告法人,礙不著她,你找她就是違法的,雖然債是她欠的。厲害吧。

由以上兩點可知此女非同一般的商業頭腦,即使你看透了,也不能說她就是惡意詐騙,因為你不是傻子,跟一個註冊十萬元的公司做幾百萬的交易,居然還是賒欠的……唉!只能說你想掙錢想瘋了,沒幾個人會真心同情你,這些商戶只能當一個反面教材,這學費教的,疼啊!

那關鍵是第三點了。我相信第三點一出,大家必須從新審視奔馳女了。視屏我不會轉,以前也看到過勞動仲裁決議書,就是這些給她打掃衛生的,她總應該給開工錢吧?每個人就那麼一兩千塊錢的事兒,嚯!不開,讓人家告了,當然人家贏了,勞動仲裁也出了,她呢?走了,回西安了。這……就有點兒忒不地道了吧?

她那奔馳開著真的是該漏油啊!不漏油天地不容!!!因為老天爺知道,像她這麼厲害的頭腦,怎肯吃一丁點兒的虧?果不其然,世界名牌大佬又如何?開了一天又如何?我就敢說沒出門就漏了!我就敢跟法規對著幹!想讓我這種吃人不吐核的吐點血出來?我就讓你見識見識姑奶奶的厲害!好吧,我這麼一說估計有人會懟我是奔馳一夥的,其實我只不過心疼掃地擦桌一個月居然拿不到工資的大姐們!欺人太甚了。

好了,附上幾張網上的圖片做證據,有圖有真相。

善惡終有報,要想死的快,就要作得歡。


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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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女車主發文怒斥“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稱對方“蹭流量”、“吃人血饅頭”,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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