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從前每到中午,看著小撒的臉真的很下飯啊。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10 個回答
萱宝爸
2017-03-30

記得有一集,受害者的姐姐夢到了弟弟被殺,埋到了火車道附近,這個姐姐報案了,真的從那個她從未去過的地方挖出了弟弟的屍首,警察叔叔還把這個姐姐當做凶手,因為這個姐姐說到的細節跟埋屍地點一模一樣,這TM一般只有凶手才能說的這麼詳細啊。也虧的姐姐不在場證據非常紮實,不然就是冤案啊。後來凶手抓住了,但誰也解釋不了為啥受害者的姐姐會夢到埋屍地點!最後只能說巧合!這可是今日說法上的真實案件啊!我接受二十多年唯物主義世界觀都崩塌了。

娱乐仕
2017-03-29

《今日說法》裡離奇的案子《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案例3 :殯儀館不可能事件

期號:20131006

這個案子樓主有印象以來在今日說法裡重播多次,剛好前面有同學提到。我每次看都覺得“藝術來源於生活”這句話的的確確是真理,因為如果哪個編劇能編出這樣的劇情應該可以拿獎拿到手軟了。

閒話不多說,開八。

這個案子案情的曲折絕對讓你無法想象。辦案警察更是直言:做刑警一輩子都很難碰上一起這麼複雜的案件。

2010年7月13日。山東商河。

孫集鄉的一塊廢棄農田因為處於偏僻地帶,很少有人涉足。而在這一天,有村民在這塊農田遊蕩時,在農田中的一處鮮有人知的機井裡發現了異常,隨即報警。

警察蜀黍趕到現場時,被眼前的景象給震驚了。

只見只比籃球直徑大那麼一點點的機井裡頭下腳上的插著一具高度腐敗的全裸男屍。

警察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屍體從狹小的機井裡“拔”了出來,發現屍體由於高度腐敗,已然面目不清。但從死者身形判斷,死者大概30-40歲,身高1.83,體重90kg。現場因為是廢棄農田,荒蕪不堪,幾乎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而屍體被“取”出後,警方在機井底部找到了一柄工具斧。

經過屍檢,死者是由於腦後遭到重擊所導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時間判斷為3個月至1年前,也就是2009年7月到2010年4月之間。現場發現的斧子上沒有血跡和指紋。

綜上,警察蜀黍現在掌握的情況如下:

1.30-40歲壯年男性,身強力壯。所以凶手應該是具有一定行動能力的青壯年。

2.拋屍在一處連村裡人都很少知道的農田機井裡,可見凶手熟悉周邊情況,是本地人或是曾在本地來往過的人。

3.死者全裸,說明凶手不希望死者的身份被別人辨別出來。

無名屍類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點就是尋找屍源。

於是結合上面的第二點,警察蜀黍開始排查孫集鄉周邊村鎮是否有失蹤人口。與此同時,警方發現的那把斧子也大有玄機。

大家看看這把斧子,和我們平常看到的斧子的區別是什麼?

最明顯的應該就是斧頭和斧柄交界處的加固鐵片。這種斧子一般不用於家用,所以警察就到孫集鄉附近的五金店排查。終於找到一家店鋪有售賣這種類型的斧子。老闆表示:這種斧子進了13把,已經不記得賣給誰了。但是是在2009年年底進的貨。這是一條很重要的線索,因為這說明命案發生在2009年年底之後,將死者死亡日期壓縮了整整5個月。

接著又有村民表示,2010年1月28日曾經在廢棄農田看到過暗紅色類似血跡的物質。

於是警方推測,案件應該是發生在2010年1月期間。

而負責查找失蹤人口的警員發現,孫集鄉失蹤的17個人的DNA都和死者不符,他們還檢查了全國失蹤人口數據庫裡的DNA,比對後也均不符。

這也意味著,通過屍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麼,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破解無名屍案呢?

由於找不到屍源,警察蜀黍就改變策略,決定通過逆向思維的模式來破案。

而在這個案子裡,依舊結合凶手應該熟悉本地情況的推測,大開腦洞的警察蜀黍們忽然意識到,失蹤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是幹了壞事潛逃的凶手啊!

於是他們就橫向對比在2010年年初左右失蹤的孫集鄉本地人,果不其然,一個具有作案可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X,30多歲,離異,在當地開養雞場為生,欠有鉅額外債。失蹤於2010年年初,但此人身材只有165,十分瘦小,與刻畫的嫌疑人有些出入。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於,他曾於失蹤前半年買了一輛嶄新的轎車,可是卻把幾乎全新的車拉到修理廠進行“整車噴漆”。而後來由於他失蹤了,車也丟在汽修廠沒去拿,於是警察蜀黍就找到了那輛車,是一輛紅色的桑塔納。

進行了極其仔細的搜尋後,警察蜀黍在轎車的後備箱角落的一片枯葉上有了發現。

這片葉子上的一點點暗紅色物質引發了警察的注意。

考慮到車的噴漆是紅色,有沒有可能是油漆濺到上面了呢?警察觀察後發現,油漆變幹後會變得十分硬,而葉子上的物質似乎並不硬,所以極有可能是血跡!拿回法醫處分析後,經過4次的反覆嘗試(因為實在太小了),法醫大大終於提取出了完整的人體DNA組織成分!和屍體一對比,果然就是同一個人的。

至此,王X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個凶手,也是個幫忙運屍的幫凶。而警察蜀黍採用的逆向思維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過找凶手來確定死者。

那麼死者是誰呢?還是要按照王X的社會關係來排查。

王X本人失蹤半年多了,根本找不到他。於是警察調出了他的話單,發現他在2010年年初和兩個天津人聯繫密切。繼續調話單,發現這兩個天津人其中一個人的手機在2010年1月24日就停機了。這個停機的人會不會就是被害人呢?

又經過一輪走訪調查,死者的身份終於確定了--就是那個手機停機的天津人,以下簡稱A。據A的家人反應,A在2010年1月左右和同鄉人B一起外出打工,失去聯繫。後來返鄉的B卻告訴A的家人A失聯後獨自前往外地打工了,所以家人就沒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外一個天津人B就是王X話單中頻繁聯繫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B的就成為了警方重點懷疑的對象。在證據的面前,B終於交代了案情。

真相是:2009年7月,天津人A和B被山東人王X以10萬元僱傭到商河暗殺一個叫張本嶺的男子。然而沒想到這個張本嶺的命格十分硬,車禍、在車上安裝爆炸裝置都沒有要了他的命。到了2010年1月,殺人的籌碼已經增加到14萬元,可A、B在又一次暗殺中還是失敗了。這時,王X突然告訴B,你和A兩個人互殺,活著的那個人可以得到全部的賞金。於是B就趁A不備,在郊外用斧子重擊其後腦致其死亡。然後王X利用自己的轎車後備箱和B一起將屍體運到廢棄農田的機井裡拋屍。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X成為了殺人通緝犯。

但你們以為這個案子就這麼結束了嗎?並沒有!

因為在過了2年以後,經過無數次關係人的排查和暗訪,期間還經歷了全國清網行動,警察仍然沒有找到失蹤的王X!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為一個人在外是需要開銷的。王X的銀行賬號、汽車、身份證在失蹤後一次都沒有使用過,全國各地的親戚朋友也都沒有見過他,那麼他到底躲到哪裡去了?

在這個案子裡,警察蜀黍發現,王X失蹤後曾經給全村男性熟人發了一條群發短信,而這條短信就成為了揭開這個謎團的第一扇門。

短信的內容看上去沒有什麼問題,很符合一個畏罪潛逃罪犯的情況。所以在2年的過程中警方並沒有特別在意,然而有一天,一個警察蜀黍忽然發現了短信中最不合常理的一個地方--稱謂!

我們都知道,農村的輩分是很分明的,而他發短信的對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爺爺輩的。在王X的村裡,民風還相對保守,若按短信開頭的“兄弟”稱呼自己的叔爺輩是極其沒有禮貌的一件事。即使是群發,也可以叔爺輩群發,兄弟群發啊。

福爾摩斯大大曾經說過:當你排除調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個即使再不可思議,那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於是,結合各方面情況,警方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短信不是王X自己發的,而這也就說明,王X其實不是失蹤了,他應該也早已不在人間了。

那麼殺他的凶手又會是誰呢?

首先懷疑的對象自然就是那個和王X合夥殺A的天津人-B。因為他們之間是單純的金錢關係,以利益為驅動。但調查後發現B並沒有殺人的作案時間。

這時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個人。

你們還記得那個被王X僱了A和B去暗殺的張本嶺嗎?

在調查AB暗殺案的時候,張本嶺曾經在協查中無意說了一句話。而這句話印在一個做筆錄的警察蜀黍心裡。他說的是:這兩個白痴還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話就把他燒了。

“燒”死一個人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往往會發展成火災引起大家的重視。那麼還有什麼手段能夠輕易地燒掉一個人又不會被人發現異常呢?

那就是在殯儀館火葬場燒!

警察蜀黍再查,發現這個張本嶺在本地經營喪葬服務的店已有10多年,而他的一項日常工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殯儀館火化。

然而在我國,要火化一個人是有十分嚴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證明,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會等出具火化證明。

假定王X已經死亡,那麼他死亡的日期應該就是在他失蹤不久。那麼他具體是幾月幾號失蹤的呢?經過多方尋訪,一個村民回憶王X失蹤的那天,當地的天氣是大霧並伴有小雪。警方找到氣象局,發現2010年年初只有3月9日下過雪,並且也有大霧。那就可以推測出,王X失蹤的日期就是2010年3月9日!

接下來,警方又奔赴本地和臨縣殯儀館調查3月9日後10天由張本嶺拉來火化的人員名單。查來查去發現他拉來的5個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續。這就奇怪了,難道張本嶺不是凶手嗎?

警察蜀黍繼續腦洞大開,他們調取了張本嶺近年來火化人員的所有名單。終於,在2008年12月的名單裡面,一個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為這個丁姓老人的名字在2010年3月9日在臨縣火化人員的名單上也出現過,而拉屍體去火化的,也正是張本嶺!

一個人不可能死兩次,也不可能被火化兩次。而老人家屬表示,老人是2008年12月因病去世的,早已火化。所以2010年3月9日被火化的,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蹤了的王X!

警方同時還發現,王X僱人來殺張本嶺的原因是因為王X與張妻有染,二人合謀欲除掉張本嶺。張妻也表示,2010年3月她回家發現冷天,可是家裡沙發上的坐墊卻不見了。問張本嶺,他也支支吾吾的。於是警方仔細查看了張家的沙發,終於在一個角落發現了幾點噴射式血跡,證明屬於王X。在證據面前,張本嶺承認了自己的確利用多餘的空白火化證明,在殺死王X後,將屍體送到了殯儀館燒了。殺人動機是:和他老婆出軌,卻還敢派人來暗殺他,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此這個堪稱“奇葩中的極致”的案中案終於告破,王X僱凶殺張本嶺,沒想到反被張本嶺殺掉。殺手A和B為了金錢互殺。

案例4:金蟬脫殼

期號:20150119

2014年5月8日,江蘇徐州趙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點起床,發現村裡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輛小型麵包車側翻在村道邊的旱水溝內,已經燒得只剩下車架了。隨後,他們報了警。

在等待警察蜀黍來的時候,村民中的眼尖者突然提出了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發現--駕駛座上好像有個人形!

隨後警察的現場勘查也證實了這一點。車內發現了一具已經燒得高度碳化的屍體,面容肢體燒燬極其嚴重,只能隱約看見個人形。不過警方還是從屍體殘留物中找到了男性的外生殖器,並據此判斷死者大約40多歲上下。死者隨身物品已經全部燒燬,沒有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只剩下一個燒壞的手機和一個皮帶扣。而根據村民的說法,昨晚大家睡覺前沒有發生火災,晚上也沒有聽見車禍聲響。於是警方推斷,事件應該發生在5月7日深夜至5月8日凌晨。

到此為止,這起案件似乎看上去是一起單純的交通事故--村道夜晚沒有路燈,道路狹窄,駕駛員不小心側翻旱水溝內,並且掉入1米多高的旱水溝昏迷。昏迷中汽車發生爆炸,釀成悲劇。

然而在警方對車進行進一步檢查時,意想不到的情況卻出現了。

車輛發生燃燒主要有2個可能,其一是發生自燃,其二是人為縱火。但發生自燃的車有一個顯著特徵,就是發動機和油箱必定會被燒燬。而現場這輛車的油箱和發動機卻完好無損。這就說明,這輛車是人為縱火導致燃燒的,而車上的死者很有可能就是被人謀殺的。

就此,案件由單純的交通事故變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接下來,就要確定死者身份了。很自然的,通過現場的車牌,警方找到了車主--徐州本地人牛廣俊。

牛廣俊的妻兒證實牛的確失蹤了,隨後他們前往現場認屍,牛的兒子發現現場的皮帶扣和手機是屬於他父親的。於是警察推測牛廣俊已經被殺了。然而隨著調查牛廣俊的個人背景,警方發現牛廣俊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購買了4家保險公司的保額高達150w的人身意外險。而牛妻對此的解釋是,牛因為從事裝修行業,經常外出,所以對購買保險一事一直比較注意。

接著,現場發現的重要物證改變了整個案情的走向,並且直接鎖定了真正的凶手。

在高度碳化的屍體上,警察發現了一小撮死者的頭髮。這一撮頭髮位於大腦的後枕部,由於頭靠車的靠背,沒有和空氣直接接觸,所以沒有被燒掉。

而更奇怪的是,這搓頭髮的長度居然長達6釐米。普通男性的後枕部頭髮都是較短的,長達6釐米只有可能是死者的髮型是中長髮。於是,警方將頭髮上的DNA和牛廣俊兒子的DNA進行比對。

與此同時,法醫大大還發現,死者的頭骨上有多處被鈍物打擊的痕跡,其中幾處還造成頭骨粉碎性骨折。而這種程度的骨傷是不可能在車翻下旱水溝發生的,因為旱水溝高度僅1米多,車輛不可能進行多次翻滾導致頭在車裡碰來碰去。也就是說,死者是死於頭骨粉碎性骨折,之後和汽車一起燒焦的。而DNA的結果也顯示,死者並非牛廣俊。

那麼,死者到底是誰?失蹤的牛廣俊又去哪了呢?

既然身為車主的牛廣俊不是死者,且車燒燬後又下落不明,警方有理由認為牛廣俊是這起燒車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於是一路調取監控追蹤,從徐州一直追到新疆,終於把牛廣俊捉拿歸案。

補充一下:現場遺留的長髮說明死者應該是從事藝術行當,或是流浪漢。

事情的真相是這樣的。

牛廣俊投資失敗,欠高利貸50萬還不起,於是就想到了殺人騙保這一個辦法。他在徐州尋覓了很久,終於在一個菜市場附近鎖定了他的“替死”目標--一個流浪漢“憨子”。憨子在附近居民眼中是一個好人,他雖然腦子有些問題,但是幾年下來卻從來不打擾大家的生活。大家平常還時不時會接濟他一些食物衣物。而牛廣俊就在5月7日的晚上,來到了憨子身邊,用磚頭重擊他的頭部,將失去知覺的他拖上自己的車。把車開到旱水溝裡後,牛把手機,皮帶扣,衣物等放置在憨子的身上,一把火連車帶人燒了。

LZ放這個案子其實是想告訴大家,騙保這種手段在刑偵技術發達的今天,是不可能做到的。而像牛廣俊這種自以為殺害流浪漢就不會被人發現的惡劣人渣,必須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之前LZ說這個案子和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獻身有點像,就是牛和石神都以為殺流浪漢就不會被人發現,但事實是,沒有人有資格剝奪一個和你無冤無仇無瓜無葛的人的生命!

最後,辦此案的警察蜀黍一直對於找不到憨子的真實身份表示耿耿於懷,所以他們還在找憨子的家人。已知他徐州口音,40多歲。下面是警察的聯絡方式。如果在徐州的大家有線索可以聯繫他們。

娱乐仕
2017-03-29

今日說法節目逆天奇案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案例1 :監控盲區消失的女人

期號:20140824

2012年12月26日下午14點左右,聖誕節的後一天。

一個名叫李紅的年輕女子在走出廈門火車站附近一間商廈後神祕失蹤,2臺手機都聯絡不上。她的家人隨即報警。

根據其家人的說法,李紅當天中午午飯後,就出門前往廈門火車站附近的商貿城更換前兩天買的手錶,此後就從人間蒸發。警察蜀黍前往商貿城走訪,營業員對李紅有印象,她是一個人來的,並且換完手錶後就離開了,沒有什麼異常。

警察蜀黍調取了商貿城的監控,發現了李紅從商貿城離開的身影。

接著警方又在商場外的視頻監控中發現了她。而這,後來被證實是她留在人士的最後一段影像。

首先,有必要介紹一下這個商場附近的情況。

這個商場靠近廈門火車站,在一條單向行駛的車道旁。商場出口往東20米就是一個社區監控探頭。而往西走一段距離,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的門口有探頭。而這兩個探頭中間,相隔50米,也就是這50米的監控盲區,讓這個案子變得撲朔迷離--警察蜀黍調取了李紅失蹤前後時間段的視頻,卻完全找不到這個人!那也就是說,李紅的身影就是在這50米的盲區內,消失的。

我們都知道,火車站是車水馬龍人流密集的地方,而且下午2點是大白天,一個大活人不可能憑空不見。但那又要怎麼解釋她就此失蹤了呢?

根據生活常識,有以下幾種可能:

1.有可能她去了50米盲區內的商店,然後從商店的後門(如果有的話)離開。於是警察先排除往西到酒店門前道路上的兩家商店。這2家店一個是咖啡館,一個是戶外用品商店。咖啡館店員均聲稱沒見過她,而戶外用品店老闆表示也沒見過她,因為來他們家的都是男性顧客,如果有女士進來一定有印象。

2.坐公交車走了。但是這50米內沒有公交車站。

3.打車或者坐私家車走了。這個有可能。

4.由於窨井蓋丟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別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門確認過之後,那段時間沒有下水道窨井蓋丟失,也就是說明沒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

所以只剩下第三種可能是成立的。

我們先把她是如何消失在這50米的盲區內的問題放一邊,來先排查下受害人的資料。

李紅,24歲,離異,廈門打工,和弟弟一起住。KTV陪唱女,高危人群,社會背景十分複雜。

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們、同事等等等等,都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然後警察又查了她的話單,發現她在失蹤前連續接到過3個來自同一個電話號碼的電話。一查這個號碼,發現是沒有登記戶主信息的那種街邊可買的手機號。這個號碼很可疑,可是對於警察來說又是一個dead end。

於是,這個案子進入了僵局期。

沒辦法,警察只好回到我們上一個問題了-也就是“李紅到底是怎麼消失的?”

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種可能--她上了私家車/的士。

前面說過,她失蹤的這條路是一個單行道。在火車站前,雙向12車道,中間有高架橋,有護欄,在盲區50米內沒有可供掉頭的路口。雖然理論上也可以認為她翻護欄去了街對面,但是街對面剛好也是一個大商場,有攝像頭,也沒有看到她。

這也就意味著,警察得排查這一時間段通過附近探頭的所有私家車。這時候,探頭就成為了唯一能夠幫助警察破解謎團的工具!

但說的容易,做起來難有沒有。這個時間段通過的車幾千輛,要怎麼才能找到那輛帶走李紅的車呢?更何況視頻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來和大海撈針一樣。

讓你們直觀感受下探頭能看到的是什麼情況。

小學數學應用題告訴我們,路程=時間*速度,那麼時間=路程/速度。

看到這個提示,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了呢?

對。

既然已知這段路上沒辦法掉頭,也沒有額外的路口,那麼在監控盲區這一區域內,兩個相鄰道路探頭之間通過的車子數量就是一定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兩個探頭之間的距離是一定的!

然後警察蜀黍計算了一下在當日車流密集度的情況下,平均通過兩個道路探頭的速度是60km/h,而正常通過這個距離的時間是30秒。

當日在該路段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所有車輛通過的時間應該是接近的。最後,通過逐一排查,警察鎖定了一輛用時接近1分鐘的越野車。

雖然鎖定了疑似車輛,但是警察沒有證明這輛車和失蹤的李紅有直接關係的證據。

於是就順藤摸瓜,摸清了車主的信息,發現車主居然是個有前科進過監獄的人員,以下簡稱A,嫌疑度又加深一層,現在開一家婚紗店。

再接著調查車主在案發期間的行程,發現此人家住廈門島內最南,卻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而最離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10天,連押金都沒要就退房,退房的時候還把房間打掃的十分乾淨。房東大媽表示:這種事情我租房子這麼多年也沒有見過。

然後警察就進入出租房,進行地毯式搜尋,在衛生間和床墊上提取到疑似血跡,但無法證明是否是李紅的。

同時警方又從房東大媽那裡得知,退房時A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還拉來了另外一個男子B,兩個人一起非常迅速的搬好了家。

警察繼續調查,發現B是A在監獄服刑期間認識的獄友。並且得到消息,這兩個人近期要帶另外2個年輕姑娘去外地,為了防止嫌犯A繼續加害女性,警察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將A和B請進了警察局協查。事實證明這兩個人果然有問題。

B一進局子就開始不正常發言,說一些什麼:“我做了壞事但是我現在不想說,你打我兩巴掌我就說”的話。而A則一言不發。

然而協查也是有期限的,除非有證據,否則過了一個時間段就必須放人。這時候一個警察就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將A帶到出租房去看看。結果一到那個小區,A的心理防線就徹底潰敗。交代了事實。

事實是這A和B出獄以後雖然也能漸漸跟上社會的生活節奏,但是還是嗜賭成性。A甚至連自己的婚紗店都輸了。於是兩個人就想到從女人身上搞點錢。而A一年前曾經在受害人李紅的KTV玩過,也認識了李紅。A和B就覺得這種娛樂場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錢都挺多的,就準備從她那裡下手。

案發當天,A用購買的一次性電話聯繫李紅,(就是之前那個3通電話)叫她出來喝茶。然後在那個監控盲區內載上了李紅,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內,要走了李紅的銀行卡和密碼,可是一查發現她的卡上只有幾百塊錢。A和B惡向膽邊生,就把李紅殺了,拋屍大海。同時警方在衛生間的一個塑料置物架的角落,提取到了李紅的一點點人體組織。

提醒:女性朋友,尤其是那些在娛樂場所工作的,要提高警覺,不要隨便和不熟悉的人見面出遊。

那警察怎麼知道消失的時間段?答:他們調取了下午2-3點通過這2個探頭的幾千輛車的視頻,進行逐一比對。工作量也是很大有沒有。

案例2:作案者幾人?

期號:20150212

我們都知道,各類凶殺案中,犯人遺留在現場的蛛絲馬跡是警察蜀黍鎖定凶手的重要線索。然而在接下來這起案件中,線索在一定程度上卻影響了警方的偵查。

2014年1月27號,臨近大年三十,本該是千家萬戶團聚過年的日子。而河北保定的一個村莊裡,卻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凶殺案。

先來一張案發地照片。

被害者為本村30歲男青年樑強,剛剛從外地務工回鄉,獨居。樑強被發現時俯臥於自家大門旁邊,門縫開10釐米空隙,死者姿勢像是正要爬出門。他頸部被砍2刀,死因是動脈大出血失血過多。根據屍檢顯示,他死於1月25日,而由於住的偏僻且獨居,直到27日村民才發現他被害。

警察來到現場,發現他家裡景象極其血腥。血腳印從他的臥室一路蔓延到屍體邊,而炕上和附近血跡斑斑,十分恐怖。

同時,警察蜀黍在他的炕上發現,他的被子被整齊的切了一個口,而手機、錢包等物也散落在床上,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錢包裡只有銀行卡,沒有現金。

依據被子上的缺口,警方推測,樑強是在床上睡覺時被人砍中,因而被子上留下了齊整的缺口。

接下來,案件中的一個重要線索被發現了。

警察發現,案發現場的屋門的暗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這也就是說凶手不是從門進入房間了。

而接下來,警察蜀黍在房間的窗框上發現了本案最重要的線索--兩枚新鮮的中指和無名指的指紋。

經過排查,這兩枚指紋不屬於死者和他的家屬,那麼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同時在指紋的附近,警察又發現了幾處不完整的腳印。這腳印是布紋質地的,意思是凶手具有反偵察意識,穿著鞋套或者襪套這類的東西。而在院子裡,警察又發現了另外一種鞋底有骷髏頭的腳印。

綜上,警察發現的指向凶手的線索是:

1.兩枚新鮮指紋。

2.一種布紋腳印。

3.一種骷髏頭腳印。

於是弔詭的事情就出現了。兩種腳印也就意味著有2個凶手,但是為什麼一個凶手十分具有反偵察意識穿著鞋套,卻留下了指紋,另外一個凶手沒穿鞋套?

雖然覺得奇怪,但是警察蜀黍覺得骷髏頭鞋底是一個很好的突破口。而看護現場的一個村幹部留下的相同腳印讓警察們找到了賣這種鞋的鞋攤。鞋攤老闆表示:這個款式我只進了8雙,都賣出去了。警察四處尋訪,卻只找到其中4位賣家,案件陷入僵局。

不從線索入手,那來分析一下殺人動機。

忘記說一點,警察在屋外的圍牆上也發現了有人攀爬留下的痕跡。

梳理一下:

根據現在的線索,可以推斷的是:2位凶手,攀爬進入樑強家,從窗戶躍入,砍殺樑強。樑受傷後逃出房間,卻因失血過多倒在家門口。凶手一人穿骷髏頭鞋。

而從動機的角度說,排除變態殺人狂的可能性,殺人動機基本上只有:情殺,仇殺和財殺。

樑強在外地務工,24日才回到村子,24日的主要活動就是在村裡的棋牌室打麻將,25日凌晨就被害。可見殺他的人必定是知道他回來了,起了殺意。

警方排除了情殺的嫌疑人(因為指紋不符),仇殺的嫌疑人(指紋不符)。剩下一個很詭異的嫌疑犯A。

這個A到現在樓主都覺得他簡直詭異至極。

A是樑強24日一起打麻將的牌友,A在接受警察詢問是說:樑強24日晚9點曾經接過一個電話,聽語氣似乎是和對方在吵架。而同時和樑強、A一起打牌的另外兩位村民也證實樑強接過電話。但當警察調取樑強的話單時,發現9點多根本沒有打給樑強的電話!後來,另外兩名村民表示接電話這件事是A事後提醒他們的。

而且A也曾經的25日中午(此時樑強已被害)在3缺1約牌時,別的村民要叫樑強過來打麻將,而A卻搶過電話與樑強“通話”,並表示樑強不舒服不來了。

簡直詭異至極有沒有!

儘管A的嫌疑很大,但由於A體型較胖,不具備翻牆入室的可能,且因為和腳印比對不符,他的嫌疑也排除了。

情殺仇殺都排除,那就剩下財殺了。

調整思路後,警方收集了全村知道樑強回來的87個男性的指紋,和現場遺留的指紋一一比對。對指紋是一件非常非常艱難的事情,大家平常看美劇好像“嗶”一聲就對好了,其實真實情況是非常艱辛的,因為現場的指紋往往很難非常完整,需要一個特徵點一個特徵點的去對。本案中,87個指紋10多天了才比對完2/3。

在指紋比對的同時,警察在凶案現場牆根的一個角落一塊石頭下,找到了一個只抽了一半的煙。這其實是不符合常理的,因為農村人大多節儉,不會抽菸抽剩下一大半就扔掉。而這個牌子的煙也不是被害人平常抽的,因此警察推斷極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最終,凶手果然就在這87個人裡出現了,而他的DNA也和半截煙上的DNA相符。

而令人震驚的是,真正的凶手只有一個人。

這就是凶手劉勇。

凶手B在村裡是個大家都知道的老實人,家境不好,依靠在村裡打零工為生,已婚,有一個女兒。而他的殺人動機真的就是為財。

事實真相是:劉勇在案發當天在棋牌室打麻將輸了300元,而這300元是他女兒的看病錢。B輸完錢後心情鬱悶怕回家被老婆罵,所以在離開棋牌室碰見返鄉的樑強就動了搶劫的心思。當晚,劉9點多翻牆進入樑強家,拿了塊木板準備把樑敲暈後實施搶劫,在不安和興奮的作用下他抽了一支菸。結果抽到一半,老婆打電話叫他回去睡覺。於是他用牆角的石頭掐滅了煙,又翻牆走了。

回去睡到半夜3點,劉勇被那個搶樑強錢的念頭佔據了大腦,按他的說法是:“什麼也不想管就是想要搶他錢”。於是帶上自家的菜刀又一次翻牆進入樑強家。

然後他發現臥室門鎖了,於是就在屋外脫下了自己的鞋,翻窗進入了屋內,拿走樑強的2000元現金,準備開門離開。沒想到門的聲響驚動了樑強,劉一不做二不休就砍傷樑強。樑強受傷後逃向大門,劉勇居然還在屋外穿好了鞋,然後走過去朝掙扎著的樑強砍了第三刀。

總結:睡前要關好門窗。

另外LZ想起那個壞人的心絃就是斷了的說法。劉勇在他老婆打電話給他的時候其實是獲得了一次救贖的機會,然而他去而復返,終究犯下了令人髮指的罪行。

手机用户沙伦玫瑰
2017-03-30

謝邀~~~這個案子都快十年了,記憶深刻,就像昨天發生的事一樣,凶手太惡毒,至今難忘!!!有個村子,幾個小孩正在街上互相追逐嬉鬧,拿著小石頭互相扔打,其中一個娃娃,怎麼打偏了,一下打在一個正在晒太陽的老大爺頭上~按說小孩子的手勁兒能有多大啊?怎麼那麼寸,大爺就地一歪不動了!旁邊的人連喊帶叫,生沒反應~死~了!!!這下亂了,大爺的家人不依不饒的打上門來,沒辦法只能交給公安局解決了,正在等著判決的時候,這個小孩子說什麼都找~不~到~了!!!無論是警察還是娃娃的家人把全村搜了個遍,還是失蹤了~~~大爺家到是很正常的開始辦喪事了,出殯那天,天氣晴朗,眾人抬著棺材向墓地走,走到一根電線杆子下,突然,那真是叫晴天霹靂,一個炸雷把個電線杆子給霹倒啦!怎麼那麼巧那個電線杆子正好倒在了棺材上!還怎麼那麼寸把棺材蓋子給撞掉地上了!!!抬棺材的人慌忙逃跑,就把棺材撂在地上,要知道,棺材不到墳地是不能撂槓的,這是犯了大忌諱啊,可當時人們一點準備都沒有,那麼大的響雷,誰不怕啊?全都撂挑子跑了!有幾個膽大的,定定神兒朝著棺材湊過去一看~眾人嚇的大驚失色啊,只見棺材一頭,大爺的腳下那個扔石子兒的娃娃被人把雙手釘在棺材兩側,呈跪式腦袋耷拉在胸前早就死了!!!人們憤怒了!!!娃娃的爸爸媽媽哭死了!!!這是一種多麼殘忍的刑罰!!!簡直是喪盡天良!!!老天爺都發怒了,劈開了棺材,老天爺都不忍心讓這個娃娃就這樣冤枉的,不明不白的死去!!!後來具體怎麼處理的沒有看到,只知道現代文明社會竟然會有如此狼心狗肺的東西!!!這麼罵也都是侮辱了狼和狗!!!豬狗不如啊!!!

用户79612858
2017-03-30

以前看過一個案子。

09年的案子,說是某天早上有人在公園的一塊園藝石頭後面發現一局女屍。女屍是是頭部收到鈍器打擊致死,昨晚死亡,,穿著便衣,沒被性侵。警察在女屍身上找到了身份信息,但是沒有手機跟錢,所以首先認定可能是搶劫殺人。

警察通過找到的身份信息,聯繫到家裡人,得知道女人是跟家裡吵了架自己跑出來,但是夫妻平常生活還算恩愛,所以排除了丈夫的激情殺人。

沒辦法,警察想到了查監控,但當時09年,監控並不完全,只有一個監控對著石頭的背面。也就是說,石頭把監控擋了一個嚴嚴實實。根本看不到石頭後面發生的任何事情。

但是峰迴路轉的地方來了,雖然監控沒法拍到石頭那面發生的事,但是卻能排到通往石頭那面唯一的路。可倒黴的是,監控拍到那女的從路上過去就已經8點了,然後監控就因為天黑拍的模糊不堪,根本什麼都看不見。

但警察知道唯一的突破點只能在監控上,一個激情殺人案,根本沒辦法從人際關係上來排查。然後一個小警察就一直盯著監控看啊看,突然發現監控上有一個模糊的小光點。這是監控裡唯一的光源。警察很奇怪這是什麼東西,第二天發現那是一個垃圾桶的彈片(記不清了 反正能反光),而且,如果有人從那條路上過一定能阻擋監控照住反光!

好了,接下來就是最6的了,警察在10點發現反光被阻擋一次,10點15被阻擋第二次,然後再也未被阻擋過,也就是說,那15分鐘是作案時間。掌控了作案時間,警察就翻看各個路口的監控,尋找在10點之前來公園跟10點15後離開公園的人。最後鎖定了嫌疑人。

那人被抓了還問警察怎麼抓住他的。

不過這個案子也是66666。

果小妞的娱乐大世界
2017-03-30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這檔節目可是相當長壽啊,從1999年1月2日開播,換了一茬又一茬的主持人之後,它依然堅持佔領在每天中午的黃金時段。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今日說法》是中國第一檔普法類的節目,每期都包含了一個案件,節目模式就是主持人先給觀眾講一下案件的內容;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記錄警方辦案的全程;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最後還有相關院校的教授來現場和主持人探討案件。

小編印象最深的就是公安大學的王大偉教授,各種法制節目裡都有他啊。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就是這麼一檔連片頭都散發著正義氣息的普法節目,可很多網友卻用童年陰影這個詞來形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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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感受一下來自童年森森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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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確實啊,比起《走近科學》的故弄玄虛,《今日說法》展現的世界才是真·可怕!

提名最多的就是《撒貝寧時間》之《煙鎖殯儀館》這一集。

在說案件之前,小編先給你們科普一下《撒貝寧時間》。其實這檔節目是《今日說法》的週日特別版,前身是《小撒說法》。

每期節目都拍得超級用心,佈景是這樣,偵探辦公室即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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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撒帶觀眾去案件現場的時候,節目組會做一個3D背景,小撒還會在場景中模擬辦案,代入感特別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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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完了,咱們就進入正題。《煙鎖殯儀館》可以說是最離奇曲折的一個案件,離奇到辦案的警察說,當了一輩子警察,都不一定能遇到這樣的一起案件。

2010年7月13日,在山東省商河縣孫集鄉的一口機井裡,有人發現了一具全裸男屍體,警察經過勘察之後發現,這具屍體已經是高度腐敗的狀態,大概推斷死了已經有3個月到一年了。

把屍體拉出來之後,警察又在井中發現了一把行凶用的斧子。於是警方又繼續走訪,同時找到了兩條線索:

1. 五金店老闆進貨斧子的時間 2009年12月底

2. 村民曾在機井旁見過血跡的時間 201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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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這個線索,警察開始尋找附近村莊10年1月失蹤的人口,不久就找到了一個失蹤的人,暫且叫他男B吧,他不僅離異,還欠了銀行一百多萬的債。

失蹤之後,男B的車一直停在修理廠。可疑的是,這輛車才買了半年,男B就曾經來修理廠為車身做整體噴漆。帶著這個疑點,法醫和痕檢人員去勘察了這輛車,結果發現,在後備箱備胎下的小樹葉上,有疑似血液的印記。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名字太多不好記,小編就用ABCD指代了)

時隔太久,法醫嘗試了四次,才提取出完整的人體DNA。而DNA正巧和機井中死者的吻合。對了,我們把死者叫做男C。

因為男B失蹤了,警方只能從通話記錄入手,發現有一段時間,男B經常固定地聯繫一個人,而這個人完全符合說死者的身高體重信息。

警方暫時不能妄下結論,於是找到了男D,男D是男C的老鄉也和男B有過固定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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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關鍵人物男D之後,案情終於有了突破。

原來,男B曾找到過死去的男C和關鍵人物男D,要給他們十萬塊錢去殺男A。C、D二人想盡辦法,甚至還在A的車上放炸彈,可幾個月過去了,殺人計劃仍然沒有進展。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某一天,男B給男D打電話挑起兩位殺手之間的矛盾,並且讓他殺了男C。

當殺人行動再次失敗之後,男D就對老鄉男C下了手。男B還開著自己的車,和他一起去拋屍。這也就能解釋了為什麼男B後備箱裡有死者的血跡。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然而男B又為什麼失蹤呢?真的是因為躲債嗎?一直沒出場的男A來了。

其實男B與A的妻子有婚外情,為了長長久久地在一起,男B決定買凶殺人,殺手就是前面提到的C和D。本以為非常周密的計劃,卻一直被A看在眼裡。面對妻子的背叛和B的蓄意謀殺,A十分憤怒。他把B約到自己家,把婚外情的事情挑明瞭,可B死活不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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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之下,A和B打了起來,並拿木棍把他殺死了。在朋友的幫助下,A去了工作的殯儀館偽造死亡證明,並去臨縣殯儀館把B火化了。案情真的很複雜,總結一句話就是B本來想殺A,結果被A反將一軍。

從案發到結案,警方整整花了兩年零三個月的時間。終於能明白為啥《煙鎖殯儀館》被稱為最離奇的案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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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案件是關於行李箱裡的無頭女屍,案件名叫《謎一樣的紋身》。

廣東汕頭附近的海島,海事局工作人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行李箱,於是報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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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來現場,打開行李箱之後,看到裡面是一具高度腐敗的屍體,並且沒有頭顱。進一步調查時,法醫又在屍體的身體裡找到了兩個隆胸用的硅膠。通過這兩塊硅膠,警方確認了死者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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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身邊有幾位可疑的人物——約見面的網友、有家室的香港男友,以及失蹤當天約拍攝的攝影師。可他們的嫌疑都一一被警方排除了。

於是警方換了個思路,去查死者的財物去向。這一查,就發現了疑點。死者的銀行卡和手機都丟失了。銀行監控錄像顯示,死者銀行卡里的錢分三次被同一個人取走了。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而兩隻手機被賣到了電子市場。在不能確定取錢人的身份的時候,警方把著手點放在了電子市場的賣家黃樹深。他說這兩隻手機是表哥黃飛山賣給自己的,前一天表哥還給自己打電話詢問怎麼關閉定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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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飛山立刻引起了警方的懷疑。在對他進行調查之後,一切都水落石出了。原來黑車司機黃飛山平時喜歡賭博,再加上妻子又生了女兒,經濟情況很不好,於是他就產生了搶劫的念頭。

正好案發那天,死者坐上了他的車。途中,因為車上空調製冷壞了,兩個人產生了爭執。黃飛山就把死者帶到了用來作案的出租屋,實施性侵再對死者進行肢解,最後拋屍。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講完案件,主持人元元建議女性在外要提高警惕,保護自己的安全。

然而小編也想說,除了渲染案件本身的驚悚和離奇,《今日說法》還讓觀眾體會到了人性的惡。你永遠也不知道一個面善的陌生人,下一秒會做出什麼可怕的事情。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可怕的還有《深埋19年的罪惡》這個案件。兩個小朋友跟著媽媽肖學琴去市場買菜,在一個店鋪裡,有個人招呼肖學琴進屋,肖學琴沒多想就進去了。

兩個小朋友在門口等著媽媽,聽到房間裡的響聲,他們好奇地進屋了。結果他們看到的是,一群人正殘忍地圍毆自己的媽媽。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小朋友哭著跑出去喊救命,跑到牆邊,又被凶手,也是人販子抓了回去。之後的19年,他們被人販子賣到福建莆田,被迫與家人分離,母親也在那時去世了。

長大之後,大兒子永勇藉助網絡找到了親生父親,又在志願者的幫助下找到了弟弟。一家人終於團聚,壞人也被繩之以法。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可19年間,人販子對兩個孩子造成的傷害是沒辦法抹去的。真是想想都後怕。

《今日說法》裡的案件,有些離奇程度甚至比電影電視劇都要誇張。不光是你們,小編有時候也會拿它當下飯節目,本著獵奇的態度去看它。

可是《今日說法》開播將近20年,它確實成了很多人的“少年時代的法制啟蒙節目”。它不僅警示我們要守法,提高自我保護意識,還引發了對於社會現象的關注。

比如前段時間討論度很高的《深淵》弒母少女案,講的是在粗暴的教育下成長起來的女孩,性格扭曲,最終釀成了弒母的悲劇。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還有與家庭暴力相關的董珊珊事件。董珊珊結婚十個月受盡了丈夫的侮辱和虐待,沒過多久便帶著一身的傷,離開了人世

《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可即便呈現的案情再可怕,但能讓人警示或是引起關注,並且推動社會變得更好。這才是《今日說法》存在的意義吧。

旪随风舞
2017-03-30

見過一個最離奇的案子,不是今日說法的,大概故事就是在臺灣一棟老式居民樓有一經常故障的電梯,這棟樓的最頂樓是沒人居住的,故而乘電梯的人也就沒人會去到最上面那層,事故就是這樣發生的,一中年婦女乘電梯不知道是按錯層還是故障怎麼的,就上到了頂樓,那些老式電梯不知大家有沒有見過,就是出電梯口的地方會有一個拉閘門,手動拉開的那種,這拉閘門是被上鎖的,然後拉閘門和電梯門之間剛好可以站一個人,這婦女剛上頂樓電梯就故障了,等了好久沒人來,然後不知是她沒去注意被關在這夾層裡面還是怎麼的,具體情況忘了,反正她就是被困在這夾層裡,然後心臟病發,死了,而且是站著死了,後來電梯修好了也沒人上去,過了好幾天沒人發現,都長蟲子了,又有一老頭上樓的時候也按錯了,重口味的來了,電梯門一開這屍體就直接倒這老頭身上,臭氣熏天,蒼蠅撞一臉,老頭嚇得呀,出又出不去,只能在電梯裡忍著噁心趕緊打電話,警察來了之後沒法上去,電梯卡了個屍體,另一側樓梯的鐵門也被反鎖了,唯一的進出口只有電梯了,後來警察只好讓老頭把屍體拖進電梯,關上電梯門下樓,這老頭再反胃也只能照做,估計心理陰影無限大,這是我見過最重口味的案子了。

娱乐仕
2017-03-30

《今日說法》裡離奇的案子《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案例7 : 供暖道里的乾屍

期號:20140406

2012年12月10日,吉林遼源正處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時節,室外溫度只有零下30度。這一天,一個供暖管道工人來到一處居民區的地下管道進行維護工作的時候,聞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於是他用頭頂的照燈在漆黑狹窄的管道內查看,結果卻看到了讓他毛骨悚然的景象。

在不遠處的管道和牆壁的夾縫中,一隻乾枯的手赫然指著他。維修工頓時嚇cry,馬上報警。

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趕到現場。來到現場以後才發現,發現枯手所在的地下管道極其狹窄,寬高都不到1米,還具有一定的坡度,只容許一個人匍匐前進。警方爬到枯手邊,發現了屍體。

屍體已高度腐敗成乾屍狀,沒有頭,沒有雙下肢。軀幹部分早已腐爛不堪,死者一隻手指向前方,好像在控訴著什麼。

由於管道過於狹窄,警方沒辦法在不破壞屍體的情況下展開調查,於是只好從地面上向下挖坑,把屍體取了出來。挖出來以後,警察又在現場的深處找到了死者的頭顱,雙下肢,一把菜刀,女式胸罩和一個轉運珠戒指。

很快,根據屍檢,法醫大大確認,死者為女性,30歲左右,身高4000px,死亡時間大概在2009年。死亡原因是根據斷了的舌骨判斷出的--被人扼頸掐死的。

而發現屍體的現場又不像是殺人第一現場,更像是拋屍現場--這是因為,現場空間極其狹窄,成年人在裡面尚且無法直立行走,更別說殺人了。死者奇怪的姿勢據推測是因為凶殺拖著她的屍體在洞裡爬行,所以當屍體腐爛後,還保持著原來的伸手狀。

綜上所述:死者是在別處被人掐死後拖到地下供暖道里藏屍了整整3年的時間。

乾屍的手就處於右側管道和牆壁的縫隙位置。

接下來,就是確定屍源。通過對比遼源當地3-5年內失蹤的30歲左右的女性,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被害人--張巧巧。

張巧巧失蹤的時間是在2009年9月10日。而報案人是她的丈夫孫向輝和她工作的窗簾店女老闆。據其家人朋友反映,張原本定於2009年9月10日和她的老闆一起出差前往瀋陽出差,可是女老闆表示在車站等到火車都走了也沒見到她人來。於是老闆就到她家去找她,沒想到她丈夫孫向輝卻說昨晚12點他回家的時候就沒有看到張巧巧了。而且還發現張巧巧收拾好的去出差的行李包也不見了,還以為她直接去出差了。

張由於平時人緣很好,經常和朋友在QQ上互動,在9月9日晚10點多時曾明確和朋友說自己明天要出差,要早睡。為什麼在10點多到12點她丈夫回來之間的短短2個小時,卻忽然出門了呢?

當時,接到報警的警察也曾經在張巧巧家進行過仔細的搜索,卻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地方,屋內沒有發生打鬥等場景。假如孫向輝所說的是事實,可見張巧巧是平靜離開家的。

而外圍調查也顯示,孫張二人家庭生活和睦,孫也十分孝順岳父母。張失蹤後,她的丈夫孫向輝似乎一直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中獨自生活,兩人的孩子寄放在孫的岳父岳母家。由於兩家離得近,孫幾乎天天去岳父家吃飯,3年來工資卡也都一直放在老人處。

那麼到底是誰殺死的張巧巧呢?

發現屍體的地點距離張巧巧家非常近,可以想見,張巧巧如果出門的話,應該是在家附近就遭遇了不測,並被凶手拖入井下的。凶手能夠不引起人們注意的殺人並拋屍,那麼他的活動範圍應該就是在張巧巧家一帶。警察排除了周圍可疑的鄰居和張的前男友,最終還是將懷疑的目光放到了丈夫孫向輝身上--因為實在很難理解,為什麼一個明明說要去睡了的女性會在晚上10點多還要出門辦事,並且會帶著自己的行李呢?

接下來,警察的調查更加說明了孫向輝身上的重重疑點。

警察蜀黍發現的疑點如下:

1.窗簾店老闆反映,9月10日當天她去張巧巧家裡時,發現張巧巧的包包不見了一個。而老闆之前曾經和張聊天過,張說去瀋陽天氣很熱,不想帶平常經常揹著的那個大包,想帶個小包。但在張家裡剩下的那個沒有帶走的包是那個小包!

2.孫向輝是煤礦工人,具備在黑暗狹窄的地下道里作案的能力。

3.張巧巧的家人一開始不同意二人結婚,因為孫家境很一般。而後兩人未婚先孕了,才勉強同意。

4.婚後雖然孫對張家人都很孝順,但卻沾染上賭博的毛病,還曾經偷了岳父的存摺。被發現後,孫的財政大權完全由張巧巧把持,銀行卡也都放在岳父家,每天身上只有10、20塊錢。

5.岳父表示,張巧巧的屍體發現後,他也曾懷疑過是不是孫乾的。曾經問過他,孫回了一句:“怎麼可能是我。我背不動她。”

也就是這句話讓警方決定抓捕孫向輝。

問答時間: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這個問題其實沒什麼懸念。因為正常人脫口而出的話應該是類似:“我們感情那麼好我們這可能呢?”這樣的,但孫卻說了一句“我背不動她”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在被帶回局裡後,孫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孫一直是一個極其敏感小氣的人。因為娶了一個比自己條件高很多的又漂亮的老婆,他總擔心老婆會和別的男人跑了,於是天天疑神疑鬼。剛好張巧巧又人緣好,常常在孫面前說一些自己和朋友出去玩的事情,這就刺激到了孫的神經。其實張巧巧的做法無可厚非,有時候通過開些小玩笑刺激下老公讓老公吃點小醋,都是很正常的。沒想到孫卻都當了真,還常常把生活中的巧合和玩笑做對應,自以為掌握了妻子出軌的真相。也因為他性格內向,於是才會把這種壓力都寄託到賭博上。

9月9日那天,孫回到家時張巧巧已經睡著了。孫之前就懷疑妻子和自己的領導在家裡發生過關係,想到張第二天要出差,他就想到可以利用出差離家出走的藉口掩蓋自己的罪行。於是他在床上掐死了張巧巧,並且拋屍家附近的那個地下供暖管。此後三年,一直裝無辜,還照常孝順張的父母。

最後由於孫積極賠償,積極坦白罪行,配合調查,被判死緩。

總結:有時候身邊人才是最危險最陰暗最可怕的。

案例8:絕不放過你-31年前的凶手!

期號:20130901

第八個案子其實案情也不復雜,但是LZ認為這個案子中刑警的那種精神真的讓人敬佩。以及最精彩的是刑警和凶手之間的鬥智鬥勇。

當77歲的老偵查員王學仁來到31年前那個命案現場時,他發現這裡早已物是人非。曾經鮮明印在他腦海中的所有細節早已經隨著時光消逝地無影無蹤了。整整31年,風華正茂的年輕偵查員早已退休,身軀也已不再挺拔,當年曾經一起辦案的同事們許多已經帶著遺憾離世,但他心中對於正義卻依然渴望。

現在我們就一起回到1981年,回到最初的現場。

1981年8月10日,上海靜安區的建華旅館中瀰漫著一股難聞的氣味。這座旅館是用地下室改造的,異味讓旅客們抱怨紛紛。很快,服務員就被叫來尋找臭味的來源。巡視一圈過後,確定味道來自42號房間,服務員敲門,無人應答。於是打開房門,見床上臥著一個男子。服務員驚奇的意識到連著兩天,這個男子都保持著同一姿勢!

警察很快趕到現場,正值夏季,屍體早已腐爛。根據男子遺留的工作證,死者為來自山東的採購員小李,今年28歲,入住時間為1981年8月8日。死者臉頰部有七處燒灼樣傷口,法醫大大認定死因是電擊,死亡時間就是小李入住的當晚。案發現場早已被破壞,因為連著2天都有服務員進屋打掃衛生。然而刑警們沒有放棄,繼續努力搜尋房間的角角落落。

凶手用電擊殺人,很顯然是利用了屋內的插頭。找來找去,屋子裡只有電燈處有一個插座,插座旁有一個通風口,警方在通風口裡找到了用小李攜帶的提貨單包裹著的小刀、電線。通風口的葉片上提取到了4枚殘缺的指紋,其中只有一枚具有比對價值。

與家屬聯繫過後,發現小李隨身攜帶的200元手錶,200多元現金都不見了,丟失金額在當年等於某些家庭一年的收入。根據現場分析,死者顯然是在睡夢中被人電擊殺死,42號房為三人間,小李入住時屋裡已經住了一個人,但此人之後未結賬就離開了。

當年還沒有身份證,大家在外面住宿都是用工作證,介紹信這類的東西。這個離開的人登記的姓名是李義清,登記的工作單位是吉林省吉林市一個鄉鎮中醫院,後經證實此單位根本不存在。據此,上海警方認為,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沒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過了半個月,8月26日在浙江嘉善縣的魏塘旅館又發生了一起電擊殺人未遂事件,受害人馮守安被電擊後驚醒呼救,才逃過一劫,可是凶手卻逃跑了。

到了9月,江西上饒和九江也接連發生兩起旅社電擊殺人案。短短一個多月連發多起電擊案,公安部表示極度關注,由於作案手法類似的案件在80年代有13起,警察蜀黍就想是不是有連環案的可能呢?於是就對幾起案件中登記住宿的筆記做了對比,發現江西的兩起和上海的建國旅社案的筆記能夠吻合,遂由上海警方領銜併案處理。而浙江那起案件由於凶手未曾留下筆記,所以暫時沒有考慮併案。

警察蜀黍分析,這個凶手手段凶殘,並且連續作案多起,有可能是有前科的。目前警方只掌握到他的一枚指紋,根據服務員描述製作畫像,在全國範圍內發佈協查通報,並要求監獄勞改場等地的上報符合相貌特徵的人員的指紋進行比對。

最後全國一共彙總了40萬個疑似對象的指紋上來比對。當年沒有電腦,大家只能靠放大鏡顯微鏡用肉眼去識別,花了3個多月的時間,還是沒有找到相符的指紋。

但王學仁等刑警蜀黍沒有放棄,還是一直在四處走訪排查,希望能夠找到犯人,但都沒有收穫。

時間一晃而過到了2012年,當年和王學仁一起尋訪的許多老刑警都相繼去世。而進入21世紀後,隨著刑偵技術的提高,指紋庫的建立,這個逍遙法外31年的罪犯,終於浮出了水面。

2012年4月18日一大早,來上班的上海指紋庫的刑警蜀黍小劉就激動得不行了。因為在前一天他剛剛把這枚31年前的指紋投放到剛剛聯網的江西指紋庫中進行比對,居然給比對上了!指紋的主人叫艾紅光,江西人,63歲,對上的指紋是83年此人因搶劫罪入獄時留下的。

此人就是當年犯下連環電擊案的真凶。

很快,警方在江西一個工地將其捉拿歸案,並再次提取了指紋,和31年前現場指紋進行比對。

但艾紅光和警察之間的較量才剛剛開始。

艾紅光在審訊中一開始是堅決不承認,連連喊冤,說自己在80年代從未到過上海。

儘管警察手上握有指紋這一鐵證,但還是需要艾的口供。艾紅光在多輪勸說審訊後終於開口了。但是他所說的情況也是讓警察跌破眼鏡。

他說80年代他曾經在上海金山區犯下一起電擊未遂案。當時那個人被他電了以後就醒了,於是他就跑了。洪還說,那個旅館外圍有圍牆,有2層樓高。

但是作為當年連環案的偵查員,王學仁認為他說的是假話,因為當年上海地區除了建華旅館案以外沒有再發生任何電擊殺人未遂案件。

但是大家還記得那段時間發生的電擊未遂事件還有另外一起嗎?發生在浙江嘉善的魏塘旅館。那麼是不是艾紅光為了混淆警方視聽給自己脫罪,利用真信息混搭假地點的手法,故意將發生在嘉善的案件移花接木到上海呢?

警察決定去找當年的受害人馮守安一問究竟。馮守安已80多歲了,還健在。回憶起當年的事情,他依然記憶猶新。當晚他很早就睡了,也沒看清楚隔壁床睡的人長什麼模樣。他就在睡夢中忽然感覺到脖間一陣冰劃過的刺痛感,他馬上醒來用手一撥,撥到一根電線,然後大喊救命,那個凶手竟然又一次拾起掉在地上的電線想再電他,馮一邊掙扎一邊呼救,然後服務員來了之後,那個凶手就跑了。

馮說的大部分細節都能夠和艾紅光說的對應上,但這還不夠。於是警方找到當年的魏塘旅館。30多年後旅館只剩下了外圍結構,正在等待拆遷。警方發現魏塘旅館的確是外圍有圍牆,3層樓高。但更具體的現場早已找不到了。

這時候,77歲的王學仁忽然想起,當年他前往嘉善走訪時,有群眾曾經說看到有人從旅館翻牆出來,趟水渾身溼淋淋跑走的。魏塘旅館的後牆的確臨著一個小河,於是警方找到了突破口。

再審艾紅光的時候,警方詳細追問他是如何逃跑的。艾一開始支支吾吾,最後說道:“翻過去是一條小河還是小溪什麼的不知道,我就趟水走的。”如此只有罪犯才能知道的細節都能吻合,可見發生在嘉善的電擊未遂案正是艾紅光所為!

於是警方調整策略,將底牌亮了出來--你當時可是留了指紋在通風口啊!指紋這東西每個人獨一無二啊!

最終艾紅光哭著求警察給他一條生路,並承認了自己當時在上海用電殺害小李,在江西殺害另外兩人的事實。

就這樣,幾代刑警共同努力,終於將這個惡貫滿盈的罪犯給逮著了。

正義有可能遲到,但永遠不會消失。

娱乐仕
2017-03-30

《今日說法》裡離奇的案子《今日說法》裡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怎麼破的?

案例5:致命的4.3公里

期數:20130406

這個案件曾經讓LZ覺得,有時候真的不得不相信“命裡犯劫數”的說法。而此案案發現場之詭異,而最終事實真相之簡單,絕對突破大家的想象。

這個案件發生在12年前。

2003年5月17日,廈門。

由於昨夜下過的一場瓢潑大雨,城裡的空氣十分清新。而一通自首電話,卻揭開了一個就發生在昨夜大雨之中的離奇案件。

時年22歲的年輕男子洪火灶報案稱,自己昨夜酒後駕車撞了人,然後逃逸的路上車子翻到了一條路的溝裡。現在前來自首。自己的車是一輛微型麵包車,車牌號是閩C69372。

警察蜀黍按照洪提供的翻車地點,前往了發生翻車事故的現場(以下簡稱B街)。很快就找到了洪火灶的車仰翻在一個2.67米深的路旁的涵洞溝裡,車頭有燒焦的痕跡。而接下來,警察卻發現了一個出乎意料的東西--在車的旁邊約2-3米處,竟然有一具面朝下俯臥的裸體女屍。

為了給大家直觀的感受,LZ準備放下面這張現場圖。今日說法的屍體圖都是經過處理的,但是為了不引起大家感官上的不適,LZ在屍體處做了進一步的模糊處理。下圖右側長方形區域就是女屍的位置。

此外,女屍身上還纏繞著一圈黑色橡膠。讓警察感到奇怪的是,洪報案時並沒有說車旁邊醒目位置就有女屍。追問洪火灶女屍的事情,他卻開始一言不發。

那麼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是交通事故,還是姦殺案呢?

可是這起案子的詭異之處遠遠不止於此。

哪裡詭異了呢?就在於那個車牌。

當刑警蜀黍看到那個車牌的時候,忽然想起來在洪火灶報案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下大雨的16日晚間9點多,交警大隊曾經轉報過來一起發生在另一處A街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輛微型貨車撞倒行人並逃逸,現場交警蜀黍撿到的車牌也是閩C69372!

而這起事故讓交警覺得“離奇”到都“不認為是一個交通事故的現場”的原因在於,現場除了車牌,破碎飛濺的車玻璃和一雙女士皮鞋,被撞的人居然不見了。那麼把A、B兩處的現場一合併,很顯然我們就得出了結論:撞人的就是洪火灶駕駛的69372貨車,而被撞的女子,就是那個在B現場的女屍。

補充一點:前面說過車頭被燒焦,而且旁邊的女屍上也有被燒的痕跡。

A、B兩處相距4.3公里,那麼這個被撞的女性到底是遇到了什麼,忽然從A街跑到了B路,還被脫光了衣服呢?

刑警蜀黍們於是正式開始調查女屍的屍源。很快就有一個郭姓男子稱自己的20歲的女兒於16日晚間8點出門接朋友後回家喝酒失蹤,經過認屍,郭姓男子確認死者就是他的女兒-小郭。

而另一路刑警則走訪A街交通事故的報案人,一個髮廊女。髮廊女表示,當時看到貨車撞到了那個女子,然後就逃跑了,撞完人後,被撞的女孩也不見了。於是她就報了警。

同時,對小郭的屍檢也表明,她是死於“創傷性休克”,且死前未遭受性侵害。這是符合交通肇事被撞後死亡的死因的,但死者家屬卻表示無法接受這一結果,因為屍檢無法解釋為何小郭是裸體的。

根據現在警方獲得的信息,比較可行的推斷是:洪火灶在A街撞了小郭後,發現她已經死了,於是就把她搬到自己車上,為了給自己脫罪,他扒光了小郭的衣服,偽裝成她是被姦殺的情況,然後自己再假裝翻車?但是這個說法卻有一個致命的漏洞--如果洪要脫罪,他為什麼不乾脆直接把屍體藏起來,還要留在自己車的旁邊等著別人發現呢?還有死者的衣服去了哪裡?

於是刑警蜀黍就沿著A街到B路這一段4.3公里的路段反覆尋找,終於在路上找到了小郭的衣物。同時警方又在B路翻車現場的樹林裡找到了小郭的手機。

而此時,在B路附近,又有目擊者表示親眼看到洪的小貨車以約20km/h的時速開著開著忽然翻入山溝裡面去。這就說明洪的翻車並非偽造。也就推翻了上述的猜想。

根據洪火灶的供述,他翻車後就爬出了駕駛室,然後打了個電話給自己的朋友孫某,孫某就開車過來將洪載走了。第二天上午他才自首。而根據警方調取洪、孫二人的話單,發現洪是在16日晚上9點21分給孫打的電話。

目擊者髮廊女曾經說過,小郭被撞前似乎是因為等朋友,一直在打電話。小郭的手機話單也顯示,她最後一通電話是21點11分打的。那也就是說,洪火灶在這10分鐘裡從A街到了4.3公里外的B路,時速大約是20km/H,符合目擊者關於他的描述。

綜上,梳理一下:

1.A到B處相距4.3公里,而洪開了整整10分鐘。有沒有存在中途拋棄小郭衣服的可能?

2.洪的朋友孫某當時是不是也在車上?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們就有了一人開車一人拋衣服的可能性。

於是刑警蜀黍開始調查孫某。發現孫某當天晚上並不具備作案時間,而就是對於孫某的調查,終於讓案情峰迴路轉。

在調查孫某的過程中,警察依舊調取了他的話單。發現在16日晚間孫的手機就幾乎沒停過,一直在和人打電話。而他打電話的對象,居然是洪火灶的堂哥洪X。警方找到洪X,他馬上就交代了當晚發生的事情。

當晚9時許,洪火灶酒後駕車,在A街撞上小郭後,開車行進到B路時發生翻車事故。洪爬出車後給孫某打電話求助,孫某在去現場的路上聯繫了洪火灶的堂哥洪X,兩人一起趕到事故現場,接上了洪火灶。然後在聽說洪火灶之前在A街撞了人,於是一行三人就駕車返回A街。結果交警正好在勘查A街的現場,洪火灶十分害怕方向盤的指紋會讓警察找到自己。驚慌之下,他們就去找了洪的表姐-區人大代表吳秀敏求助。

吳秀敏知道後,就帶著洪火耀一起回到B路查看情況。到了現場吳洪二人才發現,現場居然還有一具裸體女屍!情急之下,他們兩人決定將車燒燬。

案情到此,所有祕密都揭開了。但似乎還是無法解釋小郭是如何平移了4.3公里並被脫光衣服的。更加詭異的是,上面我們已經說過,根據計算,洪開4.3公里用了將近10分鐘,時速只有20碼左右,而洪在案情大白後自述,自己撞人後是一路狂奔的,這和事實是嚴重不符的。那麼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於是警察蜀黍們有了一個大猜想並且做了一個實驗。

動腦時間到,同志們根據現在得到的信息,來想想小郭是如何被平移4.3公里的呢?

LZ來公佈答案了。

大家還記得一開始提到的小郭身上的橡膠圈嗎?這個橡膠圈很可能就是將她平移4.3公里的工具。

警察蜀黍的猜想是:

當晚在路口被撞後,洪火灶的車前擋風玻璃由於高速撞擊粉碎,而那個橡膠圈就是用來固定密封擋風玻璃的。由於玻璃碎裂,橡膠圈脫落,一頭套在了小郭的身上;而當時正在下暴雨,雨刮器開著,橡膠圈的另外一頭就卡在了雨刮器的上面。被撞後,小郭被正面捲到車底下,腰上又被橡膠圈套著,所以當洪火灶一路狂奔的時候,小郭實際上是被吊在車底一路拖行的。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洪火灶覺得自己是在狂奔,但車速卻很慢的原因:因為車底還拖著一個人。

這個猜想由刑警蜀黍做的實驗中得到了驗證。他們找來同款式的麵包車和符合小郭重量55kg的重物,用擋風玻璃橡膠圈以20km/h的速度行駛了4.3公里,沿途中重物並沒有脫落。可見這個猜想是成立的。

而如果大家仔細觀察小郭沿途脫落的衣物,可以明顯看到邊緣有被磨損的痕跡,符合拖行時衣物與地面摩擦造成剝落的情況。

當然最重要的證據來源於小郭的屍體。由於家屬完全不能接受這種說法,法醫再次進行屍檢。這次在小郭的屍體銼平面(就是和路面摩擦的那一面)組織中找到了和沿途相符的沙土,甚至她的骨頭都受到了磨損,同時也在骨骼中找到了相符的沙土。

至此,這個離奇的平移4.3公里的謎題被徹底解開。

對了補充一下:為什麼屍體身上有灼燒傷呢?是因為當天下雨,車的汽油隨著雨水飄到屍體上,也就引來了部分火源。

而她的手機則可能是因為被撞前在打電話,從擋風玻璃飛到車內,在翻車時又飛到樹下的。

總結:請勿酒後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請勿逃逸。如果洪沒有逃逸,也許小郭也根本不會死。過馬路時請勿邊走邊玩手機。

最後的結局是:洪火灶因交通肇事逃逸、毀滅證據罪等被判15年外加賠償11萬元;洪的表姐因幫助毀滅證據罪被判2年6個月;堂哥洪X被判2年。

案例6:19年前的罪惡

期號:20130511

7歲,本該是一個孩子最天真爛漫的年紀。而在1994年的7月12日,一個7歲男孩卻經歷了他生命中最殘酷的一天,由此他的人生軌跡也被徹底改變。

午後,7歲的勇勇和4歲的弟弟寬寬跟著他們的媽媽肖學琴一起去鎮上趕集買東西。肖學琴一家4口人,生活在四川開江的永興鎮。丈夫老趙是在工地做工的,家庭生活和睦。走在鎮上的大街上時,路邊一戶人家正在熱鬧地打牌,其中一個人還招呼肖學琴進來玩。

這時候,肖學琴做出了她人生中最錯誤的一個決定--走進了屋子。兩個幼童則在房門口等著媽媽出來。

不一會,屋子裡的人漸漸都離開了,可是肖學琴還是沒有出來。兩個孩子正等得有些不耐煩了,忽然屋裡傳來了激烈的打鬥聲和吵鬧聲。勇勇和弟弟兩人就跑進屋子查看情況。讓他終身難忘的場景出現在了眼前:他的媽媽正在被幾個男人按在地上毒打,還有一個男人拿著一把刀直接刺向他媽媽肖學琴的後背,頓時鮮血噴湧而出。

兩個孩子見到這種情景嚇得目瞪口呆。他們邊哭邊衝上去試圖保護自己的媽媽,卻因為人小力薄反而被那幾個男人捉住,關到了一個黑乎乎的房間。他們倆試圖逃跑過,但又被壞人給捉了回去。關了很多天後,勇勇和寬寬被壞人們買到了福建莆田。從此被迫離開了自己的家。

而老趙,在當天下工回家時,發現家裡冷冷清清的。一開始他以為妻子帶著兩個兒子回孃家了,可是在問過孃家人後,發現母子三人並沒有去過。這下老趙著急了,開始在鎮上四處打聽。鎮上有幾戶人傢俬下被大家叫做“人販子”不時就會有小孩消失在他們家的屋簷下。

老趙懷疑其中一個叫蒲際建的最有可能拐走了自己的妻兒。於是他報了警,警方傳喚蒲等人來問話,他們卻一口咬定沒有拐賣兒童,鑑於沒有證據,加上當地在90年代有不少女性帶著孩子離家出走,警方就沒有深究。而老趙也認為自己的妻子帶著兒子遠走他鄉了。老趙原本溫馨的小家庭瞬間破裂,他的父母也因為受打擊太大相繼去世。

找了兩個月後,老趙在家譜中記下:“母子帶起跑了。”

到了福建以後,勇勇和寬寬先是在一個叫“阿和”的中間人家裡住了幾個星期,然後很快分別被不同的人家買走了,從此音信全無。在被賣到異鄉的歲月裡,勇勇一直無法忘記那個下午發生的罪惡。母親生死不明,自己和弟弟也分開了。

而養父一家又時常毒打虐待他,讓他堅定了遲早有一天要找到自己親生父母的想法。於是勇勇用畫筆畫下了自己印象中目擊到的場景。長大後的勇勇前往了廣東,併成為了一個雕玉工。同時他也開始通過網上的志願者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通過多方努力,以及憑藉自己在吃川菜時吃到的折耳根和臘腸,勇勇確認自己的家鄉應該是四川。期間他多次回到四川,尋找記憶中模糊的地名,但都無功而返。當地的報紙也對他進行了長篇報道。而也就是這個報道,為勇勇終於找到自己的家埋下了伏筆。

老趙在家庭破碎後也前往外地打工,於是這篇報道讓肖學琴的家人看到了。由於母子三人同時失蹤是十分罕見的情況,事發時間也十分接近,肖學琴的家人很快就確定:勇勇就是他們家的大兒子,於是他們就聯繫了志願者。很快,老趙也接到了親戚的信息,趕回了四川。勇勇第N次踏上回四川尋家的道路,這一次,他終於回家了。

經過DNA鑑定,勇勇和老趙確實是父子關係。

勇勇把當年親眼所見的事情告訴了父親和家人,於是,在相認的當天下午,父子二人就前往派出所報案。

那麼接下來,就到了讓那些犯下罪行的惡人被繩之以法的時候了。

然而,除了“拐賣”這一事實清晰,證據充足以外,勇勇所看到並記錄下的肖學琴被傷害的場景沒有任何實質證據能夠證明。

警察蜀黍決定從拐賣鏈條入手,逆向探尋發生在19年的事實真相。

首先要找的就是那個莆田的中間人“阿和”。

勇勇對於阿和的回憶只限於他們家的二樓有一間佛龕(因為當地的風俗)。警察到當地多方尋訪,終於鎖定阿和是個外號,只知道他來自莆田高陽村。然而這個村很大,分了許多個大隊,房子也全是新蓋的。勇勇在村裡找了整整一個星期,也沒有找到和記憶吻合的房子。而現在,找到阿和的唯一可能,就是通過他的養父。

警方在對他養父進行教育後,養父和勇勇一起繼續挨家挨戶的找著阿和。終於,他們找到了。

 而通過阿和,警察很快順藤摸瓜找到了當年將勇勇和寬寬賣到福建的人販子--就是當年那個曾經被懷疑的蒲際建。這個蒲際建曾經以為拐賣兒童被判入獄,剛剛出獄,又被警方抓獲。

蒲在被抓後,終於交代了當年他和另外一個凶手廖定傑犯下的罪惡。

當天下午,二人殘忍的殺害了肖學琴,並且將其分屍裝入三個編織袋,埋入蒲際建家院子裡。後來蒲曾經挖出其中2個袋子的屍骨進行焚燒,剩下一個袋子他忘記埋在哪個位置了就作罷。

於是警方開始在蒲際建的院子裡進行掘地三尺的挖掘。在第三天的傍晚,警方在菜園的青草之下,終於找到了肖學琴的遺骨。

結局:蒲際建、廖定傑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拐賣兒童罪被逮捕。中間人鄭智現也以拐賣兒童罪被逮捕。其它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警察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結局的結局:警察蜀黍最後也找到了勇勇的弟弟寬寬。

铁汉柔情赵东来
2017-03-31

最離奇的應該是中國版的辛普森殺妻案,被死者身上有被告的帶血的指紋,在妻子失蹤當晚凌晨駕車幾十公里跑到埋屍體現場找妻子,妻子遇害當天中午駕車回家取東西車停在樓底下一個監控盲區,死者手機遇害當天給他發過短信,而且是在他們海事局的局域網內發射的,種種證據都指向了這個人,但是因為找不到案發現場,所以這個人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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