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求籤進門後永不再回孃家方給彩禮的協議,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用户9399053797851
2019-08-17

就彩禮這事真想談談看法。首先要弄清楚彩禮的由來。彩禮是在舊中國封建社會產生的。是純粹買賣婚姻的產物。男人取媳婦,是要花錢的。錢花的越多,說明這個女人身價越高,在舊社會取來的媳婦必須到婆家,和婆家人一起生活。有錢人家取過來有的當姨太,有的是少夫人。而一般百姓家取來的媳婦一是傳宗接代生孩子。二是成為婆家的勞動力。媳婦只有服從丈夫的權力,夫權至上,不得主動提離婚。丈夫可以隨意休妻。這就是買賣婚姻的基本形態。而如今新社會買賣婚姻是早已廢除了,但索要彩禮,還很盛行。如今的彩禮雖然與舊中國性質不同,但也包含了一些買賣的意味。本來,現在男人取媳婦和女兒出嫁,就叫結婚,組建新家庭,成為社會新的家庭細胞。男女雙方在家庭在社會上地位都是平等的不純在誰佔便宜誰吃虧的問題。這個是真正意義上的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天經地義的事。年輕人經過自由戀愛組建新家庭,都是獨立生活,獨立參與社會活動。各自都有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和事業圈。同時男女雙方共同承擔贍養雙方父母的責任,是雙方父母家的勞動力,有的男方還是丈母孃家的整個勞動力。自由往來於兩個父母家庭。這樣的婚姻生活,女方還需要向男方索要彩禮嗎?還需要證明自己的身價嗎?你還說父母白養你這麼大嗎?新社會就是新的婚姻形式。回答是根本不需要給彩禮。當然,也不否認目前有一些農村取媳婦是到婆家生活的。在成為了婆家一成員的同時也成了婆家的一勞力。這種情況,男方家是可以適當的給女方家父母一定數額的彩禮,以表達對女方父母的尊重、孝敬和補償

如果男女雙方婚後都獨立生活,女方家確實很困難,想通過要彩禮給家裡其他人買房買車等,那也決不該通過自己結婚索要彩禮的方式來解決這一難題。而是應該婚後與丈夫共同協商如何來幫助孃家解困救濟。也決不該拿自己的婚姻作為條件去要彩禮,這樣的婚姻是不純潔的,也永遠洗刷不掉是婆家花錢買來的嫌疑!也容易造成在家裡不平等地位的事實!

我真誠的奉勸那些不該要彩禮的在城裡獨立生活的年輕人們,不要讓金錢玷汙了你們美好純真的愛情和婚姻!愛是用錢買不來的,也是用錢無法衡量的!

老王侦查记
2019-02-13

這就是霸王條款啊,放在任何家這都是不合適的。人家憑什麼就你家不嫁呢?你家的家產有很多嗎?你家的孩子比別人家的優秀嗎?不見得吧。

這就是霸王條款啊,放在任何家這都是不合適的。人家憑什麼就你家不嫁呢?你家的家產有很多嗎?你家的孩子比別人家的優秀嗎?不見得吧。

看到一個新聞,說沿海某城市一個女的出嫁,找男方要88萬的彩禮,男方起初不同意,後來商量後有條件的同意:如果女的答應結婚之後永遠不再回孃家,他們就可以給這個彩禮,而且這個彩禮就不要了。


單純看看這個彩禮,這不就是個霸王條款嗎?明顯是這個女方對彩禮這個事情獅子大張口,男方也不想掉了自己的地位,雖然有點錢,但是也不想就這麼出這個冤枉錢,於是商量之後就做出了這個迴應,這明顯是男方對女方的反擊,真不知道這兩個人是怎麼能在一起的。這樣的混應還是要謹慎一點吧,真的不要為了一口氣,或者一點錢就這樣斷送自己孩子的幸福。

這就是霸王條款啊,放在任何家這都是不合適的。人家憑什麼就你家不嫁呢?你家的家產有很多嗎?你家的孩子比別人家的優秀嗎?不見得吧。

看到一個新聞,說沿海某城市一個女的出嫁,找男方要88萬的彩禮,男方起初不同意,後來商量後有條件的同意:如果女的答應結婚之後永遠不再回孃家,他們就可以給這個彩禮,而且這個彩禮就不要了。


單純看看這個彩禮,這不就是個霸王條款嗎?明顯是這個女方對彩禮這個事情獅子大張口,男方也不想掉了自己的地位,雖然有點錢,但是也不想就這麼出這個冤枉錢,於是商量之後就做出了這個迴應,這明顯是男方對女方的反擊,真不知道這兩個人是怎麼能在一起的。這樣的混應還是要謹慎一點吧,真的不要為了一口氣,或者一點錢就這樣斷送自己孩子的幸福。

我們試想一下,如果男方同意給了這個彩禮,而女方也同意一輩子不回孃家,那這這樁婚禮變成什麼了?賣女兒了嗎?賣出去了,連孃家都不讓回?恐怕過去也沒有這樣的吧。這樣女的能在男方家過的好嗎?男方能好好對女兒嗎?我想這恐怕真的有待考察吧?這說明什麼?只能說明這個女方的母親對這個女兒根本不關心,只想要錢。這個男方的父母更是不願意吃一點虧,這樣還有新娘的好日過?

這就是霸王條款啊,放在任何家這都是不合適的。人家憑什麼就你家不嫁呢?你家的家產有很多嗎?你家的孩子比別人家的優秀嗎?不見得吧。

看到一個新聞,說沿海某城市一個女的出嫁,找男方要88萬的彩禮,男方起初不同意,後來商量後有條件的同意:如果女的答應結婚之後永遠不再回孃家,他們就可以給這個彩禮,而且這個彩禮就不要了。


單純看看這個彩禮,這不就是個霸王條款嗎?明顯是這個女方對彩禮這個事情獅子大張口,男方也不想掉了自己的地位,雖然有點錢,但是也不想就這麼出這個冤枉錢,於是商量之後就做出了這個迴應,這明顯是男方對女方的反擊,真不知道這兩個人是怎麼能在一起的。這樣的混應還是要謹慎一點吧,真的不要為了一口氣,或者一點錢就這樣斷送自己孩子的幸福。

我們試想一下,如果男方同意給了這個彩禮,而女方也同意一輩子不回孃家,那這這樁婚禮變成什麼了?賣女兒了嗎?賣出去了,連孃家都不讓回?恐怕過去也沒有這樣的吧。這樣女的能在男方家過的好嗎?男方能好好對女兒嗎?我想這恐怕真的有待考察吧?這說明什麼?只能說明這個女方的母親對這個女兒根本不關心,只想要錢。這個男方的父母更是不願意吃一點虧,這樣還有新娘的好日過?

其實彩禮這個事情破壞了很多美好姻緣。很多情侶因為幾萬塊錢的彩禮而分道揚鑣了。如果男方是農村的,就更難了。往往女的好嫁一點,但是男的要娶媳婦就得花各種錢,如果家裡負擔不起,那就比較困難了。彩禮就是一個彩頭,如果一方因為困難給不起,那父母應該體諒,如果兩人恩愛,那就勝過一切了。畢竟孩子的幸福最重要。大家說呢?


如果是你女兒出嫁,你準備要多少彩禮?

小小月亮湾
2019-02-11

我覺得女孩子還是要點彩禮的好。

我身邊的一個女孩子,談了半年的戀愛,要了6萬塊錢的彩禮就結婚了,男方有房,家裡有石榴樹,每年以賣石榴作為主要的經濟來源。結婚後懷孕,辭職在家待產,然後足月生了一個女孩兒。婚後男方不幹活,也不賣石榴,整天的玩遊戲。婆家規定,誰賣的石榴,錢就歸誰。女方第一年在男方家,孩子還小,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也沒掙幾個錢,男方不幹活,也不去賣石榴,然後,在孩子四個月大的時候夫妻兩人起了衝突,男方一拳錘在女方頭上,當時頭上就起了一個大包。女方父母到後,結果還是不了了之。期間在孕期和產後,女方陸陸續續的給了男方3萬塊錢。還有結婚的電器等,都是女方買的,女方手裡也就沒剩多少錢了。後來又起了一次衝突,小姑子和公婆一起打女方,把女方按倒在地的打,女方急了,去廚房拿了一把刀,把進門後買的東西全部砸了砸。然後,抱著孩子回了孃家。年前急著上班,沒有經濟來源,別說養孩子,連養自己都是問題。今年過年公婆家沒有人去叫,不知道怎麼想的。女方決定年後起訴離婚。現在是房車均沒有,只等起訴要個撫養費。

女孩子啊,還是要擦亮眼睛,人窮不可怕,怕的是人懶,不去想辦法掙錢。

所以,我覺得,婚房寫不寫女方的名字都可以,但是,彩禮是不能少了,最起碼是個保障,萬一結婚懷孕,不能出去上班掙錢,還能在孕期和哺乳期有個緩衝,不會一下子那麼被動。

无悔42175
2019-06-11

這男的做得沒錯呀!既然是買賣、就應該有條件。比如說你要一百多萬,或者是幾十萬,我家也只有這個承受能力,但是我給了。這個問題別拿生孩子說事,孩子生出來也是兩個人共同擁有的,不存在是幫男方生孩子。如果是打官司離婚孩子女方也是有份的,才產女方也有份,那麼男方為什麼要拿高彩禮去給女方呢?其實大多數女方家人拿去幫自己的男孩子蓋房子,女兒是拿不到這個錢的。這就叫買賣婚姻。是買賣當然就有條件。賣方開了條件,買方也可以開條件是不是呀?要是我我也開條件,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女人不能回孃家,不能提出離婚,如有違反,女方加倍賠償。雙方簽字蓋章。打官司就用這個衣據。但是男方也要對女人好,不能打女人。

刃之锋利
2019-01-29

真人真事,有一個女孩長得挺好看的,也比較乖巧,談了幾個男孩都是因為女孩的母親要高彩禮而結不成婚,就這樣每次有人去提親,她的母親就非要高彩禮才肯把女兒嫁了,在她母親的眼裡覺得自己的女兒長得漂亮又優秀,不怕嫁不出去。

一直了女孩四十多歲了還沒嫁出去,這下女孩的父母就著急了,東找媒人西找媒人,想給女兒找人家嫁出去,可女人到了這年齡肯定很難嫁了,而且在年輕的時候女孩有心儀的對象,卻遭到母親的高彩禮索要而分開,所以女孩的內心苦不堪言,也就左看不中右看不上的,就這樣到了五十來歲,這下還能嫁給誰?這時候留在了家裡就糟到了父母的唾棄和辱罵,還糟到了弟媳白眼。

大家說,一個女孩在該成家的年齡卻讓自己的母親索要高彩禮而沒嫁出去,到了過了結婚年齡的時候還留在家裡能會好過嗎?所以對於那些總想著要高彩禮的人,你們也得為自己的女兒想想吧,一個普通家庭怎麼可能有那麼多錢呢?要是女婿為了跟你女兒結婚而弄得負債累累,你覺得你女兒嫁過去還能有幸福的生活過嗎?那只有苦日子等著她。


真人真事,有一個女孩長得挺好看的,也比較乖巧,談了幾個男孩都是因為女孩的母親要高彩禮而結不成婚,就這樣每次有人去提親,她的母親就非要高彩禮才肯把女兒嫁了,在她母親的眼裡覺得自己的女兒長得漂亮又優秀,不怕嫁不出去。

一直了女孩四十多歲了還沒嫁出去,這下女孩的父母就著急了,東找媒人西找媒人,想給女兒找人家嫁出去,可女人到了這年齡肯定很難嫁了,而且在年輕的時候女孩有心儀的對象,卻遭到母親的高彩禮索要而分開,所以女孩的內心苦不堪言,也就左看不中右看不上的,就這樣到了五十來歲,這下還能嫁給誰?這時候留在了家裡就糟到了父母的唾棄和辱罵,還糟到了弟媳白眼。

大家說,一個女孩在該成家的年齡卻讓自己的母親索要高彩禮而沒嫁出去,到了過了結婚年齡的時候還留在家裡能會好過嗎?所以對於那些總想著要高彩禮的人,你們也得為自己的女兒想想吧,一個普通家庭怎麼可能有那麼多錢呢?要是女婿為了跟你女兒結婚而弄得負債累累,你覺得你女兒嫁過去還能有幸福的生活過嗎?那只有苦日子等著她。


欲無言
2019-01-31

我記得我幾個姐姐出嫁時,我爸媽都說的是,只要你們倆個在一起幸福就好,彩禮只是個習俗意思意思下就好。

勝至我三姐夫沒錢,我爸媽擔心他在兩邊親戚前沒面子還悄悄給我三姐夫錢。

現在我幾個姐過得蠻幸福的,家庭條件也跟上來了,平時沒事時幾個姐夫還經常來我家一起喝酒,

所以事實證明嫁女兒比賣女兒要幸福多了。

余一一
2019-01-31

我身邊的朋友就遇到類似的事情,我來講一下吧。

這幾年,我朋友找了一個女朋友,是外地的,具體是哪裡我就不說了,兩個人談了個把年吧,然後說去女方家裡見一下家長,看下家裡是否滿意,然後就過去,一切暫時是相安無事的。後面兩個人開始考慮訂婚的事情,主要是女方那邊年紀比男方大幾歲,拖不起的感覺,想早點確定下來完婚,然後我朋友就找了個時間去女方家裡,商量彩禮的事情,我朋友家裡不是很富裕,都是農村出來的,女方父母說禮金要20萬,而且不退,房子也是需要男方買,但是婚後一起還房貸,我朋友一聽都懵逼了,20萬,這也太多了吧,就明著說,家裡拿不出這麼多錢,女方父母那邊頓時就不樂意了,後面說,你拿出20萬來,就是以後我們家出什麼事都不用你來,就是逢年過節來看一下就可以了。後來我朋友跟我說起這個事情,我是驚呆了的,第一次聽見這種說法,我說,雖然說她家有事你不去,等真到了那個時候你老婆回去難道你不用去,說出去多不好聽,你自己想想。


後面,不知道想了什麼辦法,禮金沒要那麼多,我也沒仔細去問,反正家裡借錢買房了,每個月還房貸,苦的一比。


現在結婚都是要命一樣,沒有這些物質條件真的不敢去想結婚的事情。


所以,這就是很多人一直單著的原因。不是不相信愛情,而是怕愛而不得。

行人外
2019-02-11

沒必要結婚,不是真心實意的嫁娶。一個為了錢,一個為了買斷女方和家人關係成為自己專屬品。

沒必要結婚,不是真心實意的嫁娶。一個為了錢,一個為了買斷女方和家人關係成為自己專屬品。

現在部分女孩子在出嫁時都要求高彩禮,可是卻沒有考慮到實際情況,結婚是開心的事情,而不是成為變相有效的賺錢途徑。在大多數地區彩禮都是隻是為了圖個好的意寓,像我們這裡的話彩禮一般要求66666,88888就行了,當然也不是說固定的,看個人經濟基礎,有就多給點,沒有就少給點。反正都是拿來過日子的。沒有必要為了彩禮和別人攀比,一較高低。

沒必要結婚,不是真心實意的嫁娶。一個為了錢,一個為了買斷女方和家人關係成為自己專屬品。

現在部分女孩子在出嫁時都要求高彩禮,可是卻沒有考慮到實際情況,結婚是開心的事情,而不是成為變相有效的賺錢途徑。在大多數地區彩禮都是隻是為了圖個好的意寓,像我們這裡的話彩禮一般要求66666,88888就行了,當然也不是說固定的,看個人經濟基礎,有就多給點,沒有就少給點。反正都是拿來過日子的。沒有必要為了彩禮和別人攀比,一較高低。

我表哥人長得不帥,個子也不高,可是家裡挺有錢的。今年34歲了還沒娶到老婆。他本來就沒有讀過多少書,所以不會去刻意去裝文化人之類的,做事說話都是非常隨意的。之所以沒有娶到老婆,都是因為他的性格不太適合戀愛,只適合居家過日子,也談過幾個女朋友,都是村裡的,畢竟大城市的姑娘有文化的也看不上我表哥,沒什麼共同語言。談戀愛的時候我表哥也挺大方買東西給女方和女方家人都是很隨意的。然而每一個到了談婚論嫁都是要求說要給至少100萬的彩禮,不幹家務請保姆。娶老婆是娶一個真心相愛的人,而不是娶一個佛爺進來供著。

沒必要結婚,不是真心實意的嫁娶。一個為了錢,一個為了買斷女方和家人關係成為自己專屬品。

現在部分女孩子在出嫁時都要求高彩禮,可是卻沒有考慮到實際情況,結婚是開心的事情,而不是成為變相有效的賺錢途徑。在大多數地區彩禮都是隻是為了圖個好的意寓,像我們這裡的話彩禮一般要求66666,88888就行了,當然也不是說固定的,看個人經濟基礎,有就多給點,沒有就少給點。反正都是拿來過日子的。沒有必要為了彩禮和別人攀比,一較高低。

我表哥人長得不帥,個子也不高,可是家裡挺有錢的。今年34歲了還沒娶到老婆。他本來就沒有讀過多少書,所以不會去刻意去裝文化人之類的,做事說話都是非常隨意的。之所以沒有娶到老婆,都是因為他的性格不太適合戀愛,只適合居家過日子,也談過幾個女朋友,都是村裡的,畢竟大城市的姑娘有文化的也看不上我表哥,沒什麼共同語言。談戀愛的時候我表哥也挺大方買東西給女方和女方家人都是很隨意的。然而每一個到了談婚論嫁都是要求說要給至少100萬的彩禮,不幹家務請保姆。娶老婆是娶一個真心相愛的人,而不是娶一個佛爺進來供著。

如果單純為了錢嫁過去就是一輩子的傭人奴婢待遇。男方家裡人也會看不起你,等你以後在男方家受了委屈都沒人可以哭訴。而你的父母也會覺得很寒心,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就這樣嫁作他人與自己毫無瓜葛。但凡一個有情有意的人都知道應該怎麼去選擇

逆行者1370
2019-01-31

我自身得情況,我男方。家境不好,還有個弟弟,和女朋友在一起兩年多了,最近準備結婚,去年年底在省會城市買了套房,首付三十多萬(精裝),每月月供4100。我父母幫出了十萬,其餘的自己借了十萬,然後我兩工作幾年的存款大概也有七八萬,其餘的女方父母幫出的,並且承諾後續再出15萬做裝修用,月供每個月從她那裡出,我專心還賬。準備結婚了,問了好幾次,女方父母打算收多少彩禮。他們回答有就拿,沒有就算了,只要你兩過得好就行。女朋友也直接和他父母說,如果要彩禮,他們得去借,買房子已經花光積蓄了。他父母也沒有任何不願意,說,去借就算了,借了你們以後也要還,我們又不靠你們這彩禮錢過活。你們過得好就行。並且女朋友沒有和他爸媽說首付的錢我們還去借了,直說是我爸媽自己出的。當然借的十萬自己今年還了八萬,父母幫還了兩萬,也算還完了,父母幫還得兩萬也商量好19年年中的樣子還他們。請問這樣的岳父岳母,這樣的老婆,我們家能不對這個兒媳婦好?會虧待她?假如說買了房子,然後還要幾十萬的彩禮,我們家去借錢結了這個婚,婚後不要還賬?父母和我自己在以後就真的不會有怨言?個人感覺,假如演變成這樣,早晚要出事。

麋鹿说法
2019-01-30

這個不清楚是不是真實的事情,但是我必須說的是這個協議的效力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即使新娘簽字也不代表協議就成立並生效,因為無效的協議自始至終也不會有效。

協議本身就是合同的另一種說法,既然是合同就應當遵守《合同法》、《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的規定,而無論合同法還是民通當中都強調協議的內容應當是合法的,不違反公序良俗的,而本案中要求新娘承諾今後永遠不再返回孃家的規定本身就屬於對於新娘自身人身自由的一種限制,怎麼可能合法?

所以不客氣的說,新郎一家人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證對方不是騙婚或者即便是騙婚的情況下,也可以依據這份協議索要彩禮,但是這份協議的內容卻因為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想必這也是新郎家人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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