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10 個回答
乱语三千
2019-05-10

這位校長的做法是否合法另當別當,這個要求的確有點過分。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何為校長?校長就是協調、組織、解決學校運行中的關係、人事和物資的人。這位校長此舉的確傷了老師的感情,有失校長職責,堪稱德不配位。

身為校長,他有權有位,有著職權帶來的資源優勢。佔據校長之位,就應當積極為老師排解困難;有職權,協調課務相對於一位校長來說,輕而易舉,但是對於一位老師卻困難重重;有著校長職位帶來的資源優勢,可以統籌學校的人事安排,卻把調整課務之事推給老師。老師怎麼協調、商議?因為這裡涉及課務補償,人事變動等等因素,憑老師之力是無法解決的。

校長要想把學校治理好,首先得團結教師,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一校之長,更時時事事受到老師關注,尤其是校長對待老師的態度上,老師非常敏感而在意。一位好校長就是一所好學校,充分說明一位校長關係著學校的榮辱興衰。

像處理這類事情,本來是校長可以藉機籠絡人心的好事;——我學校校長就非常熱心,他的信條就是老師安心,工作才能盡心——現在卻變成了冷落人心!

校長要求老師忠於職守,愛校如家,那麼最起碼得讓老師安心;一個校長贏得老師的尊重,也並非因為他手裡擁有的職權,而是實實在在地為老師化解困難,送點溫暖,做點實事。

以小見大,校長不僅不懂法,而且不通人情,這樣的人能夠擔當起一校之責任,我看難!

平淡是真oymlq
2019-05-09

女教師請產假,校長讓你找同事頂替你上課,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的確存在女教師請產假難請、多數女教師產假不足的現象!

首先是普通教師沒有權利和義務安排學校教學工作。學校安排課程是由教導處進行安排,這是教導處的職責所在。如果普通教師安排另一個老師上課,那麼你就越位、錯位了。這在管理中不是混亂了嗎?!

其次是你請產假的假條根本沒有必要交到校長那裡!規模大的學校,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婚假等只需要將你的假條交到辦公室主任處,你只需要講醫院證明附在假條後面即可。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第三、如果校長叫你找同事頂替你的課,有可能出於兩個目的。第一、工作能力強弱不同,怕安排的老師能力弱,你以後回來接著上課學生已經拉下差距,你和能力強的同事關係好,那麼你可以找這個老師商量,對你以後工作也有好處。第二、學校師資太緊,學校安排困難,叫你找人頂替,那麼這個校長就太“那個”了。學校如此管理無序,這個校長可以“下課”了。

最後我想說說學校的編制問題。現在的中小學師資編制很緊張,各個學校一個蘿蔔一個坑。而中小學的女教師佔80%以上,我校的一個生物女教師就因為兩個老師請產假,平均每天上課5節以上,而且初中高中還跨頭。英語老師特別緊缺,今年也有三個女老師請產假,不得不從外校借老師來上課。有一個英語老師剛剛生小孩40天,又回到教學崗位,我們老師都很心疼啊!上級有關部門能不能多給點編制呢?

周老师的工作室
2019-05-10

現在學校領導最怕什麼?女老師請產假。開放二胎以來,女老師扎堆懷孕,請產假的老師絡繹不絕,對學校的教學工作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有學校甚至不得不出臺規定要求女老師按照年齡排隊懷孕。雖說做法很荒唐,被網友大噴特噴,但是的確是有點無奈。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無奈歸無奈,但是女老師懷孕了,履行正常的產假程序還是不能不批。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女職工產假做出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所以,職工享受三個月左右的產假是有法律依據的,我想沒有哪一個校長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去給女職工請產假設置障礙。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至於題主說的這個情況,我們這學校也有,因為老師的職業比較特殊,一個學期五個月左右,而產假只有三個月,如果懷孕老師在學期中圖途請假,會打亂學校的教學安排,而且學期中一時也很難請到代課老師,所以一般我們都會讓產假老師休一個學期的假。學期初就請好代課老師,不過除了三個月的法定假期,老師享受帶薪休假在,剩下兩個月的代課老師工資是需要請假老師自己出的。

而且,現在女孩子身體素質普遍偏弱,很多女老師行懷孕幾個月便申請養胎,一請假就是大半年,這個時候領導不好也不敢不批,萬一出了什麼岔子,負責不起。所以,我們這邊也是由請假老師自己請好代課老師,學校審核資質,以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老師請產假情況很多,在法定假日以內,沒有哪個不開眼的領導敢於設置障礙,如果有別的請假要求,我想作為領導,肯定是要從全盤考慮的,一切以確保學校正常運轉為目的也並無大錯!

寒石冷月
2019-05-09

可以肯定地講,校長讓準備休產假的教師自己找人頂課,非常不合乎情理,至於是否違法,還不能肯定。假如這位女教師找不到人代課,著急之下身體出了狀況,那校長可就違法了。但是問題本身不在這裡,而是校長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們應該把注意的焦點放在這上面。

正常來講,人都應該有同情心,這位校長不知道他是不是正常人,他有沒有家人?如果有,他會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嗎?假如是他的老婆待產,他也會對老婆說,等等吧,等我找到人代替我的工作,我再回來陪護你。如果他要是這樣的人,不把老婆氣壞才怪,定會痛罵他無情無義。

再回到這位待產的女教師這裡,如果校長讓你找同事商量,你只需要一句話,這不是我的責任,學校為何要安排領導?就是來為教師們服務的,找人給我頂課那是你校長該做的事,我現在把休假報告交給你是正常程序,合理合法,如果你不批准的話,我現在就去找教育局領導批假。

說到底,有些時候教師在學校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恰就是我們太過度隱忍了,哪知道你越是這樣遷就上司,越得不到關愛。相反,只要你有理,底氣十足地去遞交這個休產假報告,保證很快就可以批准,你回家待產就可以了。如果不行的話,讓老公代你去學校送交產假報告,保證什麼事都沒有了。

至於學校裡沒有人願意頂課,那是學校領導該管的事,該去思考的事,與待產教師本人無關。所以說,有些時候啊,只要自己堅持原則,走正常的程序,辦自己合理合法的事,沒有人敢把你怎麼著。

5657811128270
2019-05-11

學校校長也要識人間煙火,不是"神仙"一個吧!說句實話,校長就是教師的"領頭羊"。校長的職責就是帶領教師做好教育教學工作,把學校工作有頭有尾進行安排到位,使學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這9個字易說,可不易做。靠什麼做到這9個字呢?唯一的是靠校長的優質管理和教師的努力工作。所謂優質管理就是校長與教師的互動達到最佳效果。這就要求校長與教師有工作溝通和生活溝通。對教師的工作溝通比較好做。因為教學有具體分工,職責明確,還有各項工作管理工作制度,只要照章辦事就行了。生活溝通就不同了,教師及家庭的情況各有不同,有條件好的,也有條件差的,有正常穩的

,也有非正常不穩定的(突發事件或有政策規定的事)。對於教師的這些事,校長應該在第一時間去掌握情況和妥善解決問題,讓教師感到有單位和領導的關心,教師自然知道"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道理

。面對這樣明智的校長,教師還有什麼理由不去積極努力工作呢?校長只要取得教師的信任和支持,學校工作一定會做得有聲有色並能獲得社會滿意的工作效果。

象所問的這位校長,把教師產假的安排推到教師當事者與其他教師商量,並把所任課程加壓在其他教師身上,這完全徹底錯了。產假是國家生育政策的待遇享受。這種生育待遇既不要研究討論,又不涉及到其地人的工作,只要依照政策安排就行了。難道校長連這個政策也不懂,還算什麼校長?一所學校有這樣的校長去安排工作,還不知道會出現多少為難教師的事呢?對這樣的校長千萬不能留任,得趕快撤職,讓他去學學該怎樣當好教師吧!

汇智坊
2019-05-10

校長讓你找代課教師,實在不妥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女職工休產假。是勞動法規定的 必須執行的。我們單位一般女教師休產假的時間在半年左右。休產假期間的各項福利待遇可能跟在崗差不多,只是在績效考核上你肯定 是學校最低的。其他福利待遇跟原來在職是相同的。

你要休產假,校長對你可能有些心裡不滿,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作為校長來講,有老師休產假,必須由老師來把所空缺的位置頂上來,讓誰來頂。這不是你所考慮的,是他一個校長應該考慮的事情,他把這樣的責任轉嫁給你,我覺得不妥。而且沒有做到一個校長應該做的職責。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自己作為校長,固然對職工休產假心生不滿,但是也不能如此直白表露出來,找誰代課,自己去想辦法。跟休產假的老師毫無關係。學校中一些中小學女教師居多,這些年二胎政策的放開,女教師扎堆兒休產的假現象。確實比較讓校長們頭疼,但是頭疼歸頭疼到,都在想辦法解決教師缺口問題,有的是外聘教師,有的是讓中老年教師臨時頂崗上課。

讓老師自己找人代課,這樣的事情我是第一次聽到。讓人覺得這位校長不太近人情,缺少對教師的人文化關懷。我們的領導應該是讓我們非常慶幸的,老師也是人老師也食人間煙火,事假,病假,產假,可能大家都會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學校每學期每個人有兩天的親情假。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我認為:你如果對這樣的方式表示不理解,不滿, 可以找校長再去溝通,找人代課的事情不是你應該解決的事,他本人應該想辦法解決的。如果校長還一意孤行,堅決這樣做。你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去申訴。我想經過溝通,這樣的問題應該是可以解決的。因為休產假女教師並不是你一個,全國各地都有,沒有聽說讓誰去找代課教師這樣的事情。

教育锋线
2019-05-10

這樣做是合法的,但不合情理!

這是學校內部管理問題,談不上違法。

這是典型的懶政思維,做一個甩手掌櫃,什麼事情都不願管,什麼問題都不願意動腦子,還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很聰明,懂管理。大會上講的時候還大講特講自己多麼尊重別人,實行的是人性化管理!我說的這種狀態是不是這個領導都有?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我以前待的學校,也曾經遇到一個很荒唐的校長,荒唐到什麼程度,期末考評的時候就是讓老師們互相打個分,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然後就算師德考核分數了,這個在業績考評中佔分值相當重,如果你考評不合格,你也不要抱怨學校的考評制度不合理,也不要找校長的麻煩,這是民主評議的結果,這是全體老師打出來的分數。怪不到校長頭上。於是就出現了這樣一種怪現象,學校里拉幫結派的現象嚴重,人際關係複雜。人浮於事,根本就沒有心情安心工作,唯恐得罪了那個人。

在他的影響下,教導主任做的更絕,學期初直接不排課表了,只公佈老師教幾年級的什麼學科,然後讓老師們自己排。每個老師都有具體的事情,怎麼也不合適,排課表就吵嚷好幾天。

如果你外出學習,必須自己找好代課的,如果你有事請假,必須自己找好代課的。當然,如果你休產假,必須自己、、、、、,對不起,這個還真沒遇到過。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對於這樣的管理者來說,這就是小心眼太多,自以為聰明,不想勞心費神,不負責任的表現。如果,一個普通老師那麼好找代課的老師,如果所有的事情老師自己能夠解決,還要你校長幹什麼?

懷孕生孩子休產假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這是賦予的每個人的權利,不能說我找不到代課教師,就不讓我休產假了吧?

休你的產假,和領導打聲招呼,儘管走就行。其他的事別費太多心,讓領導知曉你休產假了,你的責任已經完成。至於說找代課的老師,這我完全的是校長的職責!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如果校長對你說:找好代課的老師了嗎?你只需說:我找不到!如果他再說什麼,你就說:要不你替我生孩子,我來做這個校長?


一個教育的行者,歡迎關注!

轻风教育
2019-05-09

產假是法定的,是每個母親都應該享受的權力。但如下面許多回答和評論,將校長在批准老師產假時要求自己與同事商量代課事宜,歸結為校長不懂法沒人性卻也有失公允。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據我瞭解,女教師在請產假時學校要求自己安排好老師代課的學校不在少數,這其中有學校的無奈。

按道理說老師請法定假,學校都應該安排其他老師代替工作,但問題是現在許多學校要找到代課的教師很難,一方面有教師自己工作量就大,沒有精力給請假教師代課,還有一方面有老師說是不願意給他們教師代課。由於這本就是附加的工作,學校又不能強制,只有做工作,但這工作不是人人都能做通的。加上現在放開二孩,請產假的女教師增多,這個工作就更難做了。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在此忍不住想反過來問問說校長不懂法不近人情的老師們,如果有其他老師請假,要你代課,你會爽快地接受嗎?如果所有老師都抱著理解和包容之心爽快接受,校長要為難請假老師幹嘛?

還有人也許會說,校長連這樣的工作都做不通,那是無能,還做什麼校長。對此我卻又要說,如果校長那麼有威信,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噴校長了,校長就不會成為學校負面形象的代言人了。

當然,如果請假老師非要強烈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非不自己請代課老師,校長也奈何不了你。

只是個人認為在面臨請假找代課老師的問題上,學校和老師個人共同努力為好,在很多時候,教師用個人的情感請別人幫忙可能比公事公辦更有效,也讓每位老師能體會到予人方便就是予己方便。

在放開二孩的今天,由於學校的女教師比例越來越大,女教師產假問題成為了學校的一個很大問題,甚至有學校竟做出了要女教師計劃生產的荒繆做法。這一問題應該得到正視。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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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指间清风绕
2019-05-11

產假是女職工生育後應該享受的假期待遇,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校長沒有權力不批准你的產假,但是校長的做法可以理解。二胎時代的到來,女同胞們請假太多,學校的工作必須正常進行,給其他老師多加課大家都不願意,所以校長提出這個不情之請,讓你自己去和其他老師商量一下,能找人代替你上課是最好的。

個人認為一個工作單位需要大家互相理解,齊心協力才能把工作搞好,尤其是學校,面對的是一大群學生,更有著特殊的責任在其中。所以,建議這位老師先自己看看能不能找到老師代課,如果能,和校長商量給代課的老師一定的經濟補償,畢竟多上課不是一件輕鬆的事。

如果找不到老師代課,那也沒辦法,該請的假還得請,和校長說明情況,校長沒有權力不請產假給老師,也沒有權力因為老師找不到代課老師就不請產假給老師。

心情保温杯
2019-05-09

你碰到的校長不是“親”校長,是“後”的。自己休產假居然被告知要找頂課老師,如此管理,難免不會寒了老師的心。

雖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已,但很多事過後,讓我們不得不改變自己的為人處世原則,變為“以自己為中心,其餘大面過去就可以”的原則,雖不至於叢林法則,但江湖險惡,說不準就碰到什麼樣的人。就像題目成熟,本來自己快要當媽媽了,喜事一件,請假遇阻,不免讓自己心情沉重很多,畢竟,公事是公事,讓自己以私人關係請託辦事,這校長當得太有水平。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從法理角度來說,產假是法定假期,對於自己走後空缺出來的崗位,完全可以通過勞務派遣來解決問題,哪怕不行,也可以找一些臨時代課教師,雖然家長們不願意,但總的來說,家長們能理解,畢竟誰家沒有個事,一個學期之後,老師修完產假還是會回到學校。

從情理角度來說,這位校長不免有些不近人情,凡事要想要拿一把,雖然在工作上這種方法能會起到督促作用,但對於請產假這種事,校長隨便一句話,無疑增加了這位年輕媽媽的心理負擔,萬一當場出現些小插曲,我想這位校長“吃不了也得兜著走”。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從管理角度來說,這種肆意而為的心態誠不可取,想法沒有經過深思熟慮,且沒有與政策法規對接好,自己的管理脫離了工作實際,且從校長的工作定位來說,教師請假之後的事項,應該有教務處統籌安排,而不是將這件事推個個人,如此安排,我只能說,校長領導水平太過一般。

當然,如果我要是處於這位媽媽的位置,遇到這樣的校長,還是要通過關係打點一下,畢竟6個月後自己還會回到學校,得罪不起,我想通過打點,校長的工作還是會被引導到正確的道路。不過,從現實角度來說,校長如此也可能真的無人可用了,被逼無奈之舉,但即使如此,這也該是校長的職責。
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總之,要當媽媽了的教師要好好準備,其餘的都是其次,教務處也不大可能放著一個班的學生不管,不論你找沒找到老師,其結果都相差無幾,只是從個人角度出發,還是不要得罪這位要命校長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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