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10 個回答
勇闯天涯0532
2019-07-06

既然是路人違規穿行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那麼,交警對事故責任是如何劃分的?主次責、同責,還是無責?路人和車輛駕駛員到底誰違規以及承擔多大的責任,不是自己認為怎樣就怎樣,而是交警根據事故發生前後雙方的運行軌跡、車輛是否有超速和變道行為、駕駛員是否採取了應急措施等進行判定,出具責任認定書,題主沒有提到承擔刑事責任,那麼本次事故應該為同責以下的責任。

如果交警核實司機沒有違規行為,那麼交警一般會判定路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駕駛員不承擔事故責任,那麼,在民事賠償責任中,根據道交法第七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駕駛員頂多承擔總費用金額的10%,保險賠償完了(交強險賠1萬,剩餘商業三者險出),無需再多餘的賠償。

如果交警核實司機存在違規行為,且該行為對事故影響不是主要的,一般會判定承擔同等或者次要責任,正常理算出死者的費用後(到醫院搶救產生的醫療費、死亡傷殘、撫養費、喪葬費、交通費等),先在交強險賠付(萬元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11萬死亡傷殘費),超出交強險以外的額度,再按責任分攤,車方同等責任最高可承擔60%的金額(一般是50%),次要責任最高可承擔40%的金額(一般是30%),商業險保額足夠的情況下,保險已完全賠付,死者家屬再多要錢就是無理取鬧了,商業險保額如果不夠,保險滿額賠完,剩餘金額就要司機自己來承擔了,死者家屬要錢,是正常追討自己的權益,司機就別抻著,抓緊給吧。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老高和你聊房车
2019-07-02

出了交通事故,切記,不要墊付任何費用,然後報警,報保險,一切按正規程序走,不要相信對方的甜言蜜語,那你就上當了。前幾年,我的車停在路邊接個電話,這時候一個人騎摩托車過來東張西望,撞到我車上了,我下車查看,問他怎麼回事,他說在找飯館吃飯才左顧右盼的撞了,想扶他起來,才發現他的腿骨折了,這時候,他說他自己有保險的,讓我把他送醫院就可以了,我還是堅持報警,交警來了拍了照片,我把他送到醫院,結果,走不了啦,讓我給他先墊付醫療費,以後由交警處理,我當時就付了8000元,因為我也有保險,後來他病看好了,卻不給我發票,我的保險也就不能報銷了。所以,千萬不要給墊付醫藥費。最後由保險公司處理。

我是焱垚
2019-07-02

為了保護弱勢群體,雖然司機在這場事故中沒有任何的過錯,但是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一般情況下,是整個事故的10%左右,但是家屬要求司機再賠60萬,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我的一個朋友開車撞了一名老人不治身亡。交警事故組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保險公司也隨之而來,然後很明確的劃分了責任,保險公司進行了賠償,但是事情卻遠遠沒有結束。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家屬不滿意賠償結果,在找交警事故組多次無理取鬧的情況下,她們一群人跑到朋友的工作單位,又是哭又是鬧,嚴重影響了公司的工作秩序,最後公司報警,勸離後,他們又跑到同事的家裡,天天堵在門口,還是那一套。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最後,朋友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拿著所有的事故證明和結果起訴了對方家屬,對於家屬的無理取鬧給自己造成的損失要求得到賠償,對方家屬在法庭上認了錯,朋友沒有追究他們的責任,這件事才就此了結。

农民十五哥
2019-06-30

謝謝邀請!如果安法規說,就不需要賠錢!

除去司機酒駕吸毒等保險公司不賠的責任外,只要是保險能包住的,都由保險公司理賠,打個比方事故賠償一百萬,責任你佔六成,你只有五十萬保險額度,那麼保險公司賠償五十萬後,剩下的十萬你要自己負責了!這裡邊包含了所有的費用!如果對方全責你就一分不用出!

那麼為什麼現在很多人誤解不管多少責任都要自己出錢,那是因為以前車輛少,有車的都是有錢人基本,就是說沒車的是弱勢群體,所以才會這麼判讓車主多少出點安撫對方,今年有兩起車禍判了車主無過錯,也就是說車主不需要承擔責任,車主甚至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一切費用!這就是法律的進步!

所以出了事故不要怕,第一時間報警保護現場,自己也要保存好證據,遇到事故不怕事不逃避,一切有保險保險公司出面就行了,不要墊錢,如果對方屬於不講理胡攪蠻纏的,不要協商不要探望,雖然我的說法可能有的人覺得沒人味,因為我背後也有家庭需要保護,不能因為別人的錯誤而買單!

因為我窮開車都是小心翼翼,但是路上經常都是險象環生,所以在網上以及法律人士,保險公司,我都有諮詢,萬一有問題好保護自己!

希望大家共同探討!

遇我得福
2019-07-03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如若賠償天理何在?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其實這樣的問題,我感覺就跟小偷盜竊財物過程中,因為被追趕所導致的傷、殘、死亡的案件一樣。

於情於理沒有任何賠償的可能和必要,對於交通事故,通常都會判別責任。

事後,對責任劃分賠償的費用,然而,作為一個開車人士面對這種事情。

我只想說,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這就是找死,活該,該賠償的不是死者,而是撞人的司機。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還有那些橫穿高速公路的,我就想了,這年頭哪怕是不認字的人,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高速公路禁止橫穿吧?

既然知道,明白危險性,為什麼屢教不改,對此,除了找死還有另外一種說法嗎?

既然是存心找死,那麼,反過來說那就是威脅了司機的架勢安全。

知不知道開車的人發生交通事故,撞人了之後心裡要承受多大的壓力?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知不知道那是一種怎樣的感受,飯吃不下,覺睡不好,家人擔心著急,工作也沒辦法安心弄。

這是對人精神上的折磨,是內心的一種煎熬,憑什麼法律要偏袒死者?

人要為自己犯下的過錯買單,為什麼總是讓活著的人買單,難道就因為人死就要賠償一大筆錢,難道撞人的就不委屈,沒有伸冤的地方了?

法律向來公正嚴明,然而,希望在處理各類案件的時候,法律能多一絲人情,替廣大人民群眾考慮。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評論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小强说说车
2019-07-01

《保險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通過上面的明文規定可以看出,出現了交通事故,無責的情況下致人死亡,是由交強險和商業險來進行賠付的,如果保險賠付夠用,那麼是不需要肇事者進行賠償的。對於您說的情況,如果自己沒有責任,而保險公司已經賠付造成,那麼就是無需向對方進行再次賠付的。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在國內出了交通事故,尤其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的事故,即便是車主沒有責任,在責任劃分中車主也是很難全身而退的,即便是沒有責任,也很容易被劃上百分之十的責任,理由往往非常簡單,對路面缺少觀察。在交通事故中,還是要儘量爭取減少自己責任的,這裡並不是說推卸責任,而是說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不要被套路了。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出了交通事故,我們會明白購買保險的重要性,明白安全駕駛的重要性。如果沒有保險,而自己有在事故中承擔責任,那麼經濟的打擊是巨大的。所以在自己的承受範圍內,能多買一點保險就多買一點保險。還有開車無小事,任何時候都要謹慎駕駛,即便是您足夠小心了也有可能出現事故,所以用車務必謹慎駕駛。

律师观天下
2019-07-02

應不應該賠償,這就要看交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認定書》,若認定書認定有責任,那麼就得按相應的比例進行賠償: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因此就算車主沒有過錯,交警做出的《事故認定書》中行人負全部責任,車主需要承擔10%以下的賠償責任。

60萬未免太多了,一般是根據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賠償項目的10%,根據法院判決來看10萬左右,賠償項目有以下15個: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整容費、後續治療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住宿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其他財產損失費。

至於為什麼要承擔10%?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為了保護弱者,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屬於強者,因此承擔的責任越大,機動車在行駛的過程中應該安全駕駛,注意觀察路況。法律的作用是優先有利於社會穩定,讓無過錯的司機承擔10%也起到一種預警作用,提醒司機儘量避免出現“行人因違反交通規則就被撞死”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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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芳有看法
2019-07-04

交通事故的處理和理賠又不是上街買菜,可以討價還價,都有詳細的事故鑑定和理賠標準,不是說家屬想要多少就要多少,在理賠範圍之內的,你一分都不要少給人家,超出理賠範圍之外的,一釐也不要掏,萬事皆有規則,不能說家屬張口想要多少要多少。

交通事故的理賠,一切以鑑定和判罰結果來處理,在你發生事故並經鑑定責任之後,至於誰對誰錯,責任大小,已經與事故無關了,雙方就按照要求來積極賠償就行了,不服的可以上訴,不管是誰都要遵守規則,死者也是一樣。當然,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畢竟自己親人的一條命沒了,人沒了,錢能多要就多要一點。

從你的描述來看,應該是判的路人全責,那麼死者一方的理賠就會是很少一部分,家屬心理上肯定過不去,命都搭上了,還拿不到幾個錢,心有不甘啊,所以耍耍賴也很正常。實際對方家屬心裡也明白,是自己的全責,沒有任何理由要求你再賠付判決之外的錢,他們可能也是在良心上讓你有所觸動,興許你會心軟再答應給點錢。

這件事沒有什麼好猶豫的,果斷拒絕,如果對方繼續糾纏下去,你可以讓他們起訴,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自己不要和他們講理,沒用的,講多了可能還會揍你。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Sanyexiaodaoshi
2019-06-30

因為照顧死者,駕車的人都要多承擔事故責任,表面上看好似很人性化,實際上是違反了法治社會公平正義的原則。間接害死了更多的人,因為違章成本低了,違章的人更多,催生交通事故,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何等重要。

出國旅遊看到大多數國家都是很公平的,沒有照顧死者的說法,所以交通事故很少有發生,不敬畏法律,公平社會無從談起。

夜雨如书
2019-07-05

如果問題描述屬實,那麼建議司機走法律程序,有責任就擔起來,沒責任也不能當冤大頭。

路人存在違規穿越公路的行為,司機無違規操作,那麼保險已經承擔了一部分賠償,死者家屬仍向司機索賠60萬顯然是不合理的。

就事論事,如果是行人違規,那麼責任認定書上應該有明確的責任劃分,如果行人存在翻越欄杆,闖紅燈等違規行為,而司機也做到了安全駕駛,不存在違規行為,那麼行人顯然是全責或者主責,司機最多不會承擔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當然,在很多行人與汽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中,還存在一個“無責百分之十”的責任,也就是說即便司機不存在違規行為,但造成了行人死亡,多少還會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畢竟行人和機動車比起來還是處於相對弱勢的位置。

路人違規穿公路被撞死,司機無違規。保險賠了,家屬要求司機再陪60萬,可以不賠麼?

不過,現實中行人違反交通規則被撞後擔全責的例子還是有的。那麼,到底是什麼情況下,行人才會擔全責,司機無責呢?

首先,有監控視頻或者其它證據證明行人存在闖紅燈突然闖入機動車道的違規行為,而且司機在第一時間採取了急剎車等挽救措施。也就是說一方存在違規的故意性,另一方不違規且盡力避免事故發生。

其次,很大程度上違規行人最終被認定主責、全責還是同責還要看司機有沒有存在某些主觀上的過錯。例如,司機是否超速行駛,是否有醉駕,是否開車時打電話、左顧右盼等等。只要司機存在一定過錯,那麼行人很難被認定為全責。

也就是說,司機無責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這也是從側面提醒司機師傅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來不得半點馬虎。

回到問題中,死者家屬要求索賠也很正常,如果司機無責,建議司機走法律程序,不要和死者家屬做過多接觸。當然,該承擔的責任也要主動承擔起來,不能找理由逃避。

最後,無論是行人還是司機,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這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也是對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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