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超長貨櫃車轉彎“生吞”自行車!現場施工單位負責人被拘。你怎麼看?

2 個回答
小财神不才
2019-09-10

這個感覺不是一方面責任,多方面造成的,一個司機,一個自行車司機,超長貨櫃貨車,說實話,有很多盲區的,自行車司機一直以為別人不敢撞,其實好多地方司機看不到的,為了自己生命保障,還是遵守規則,帥鍋給項目負責人感覺不該,雖然沒有跟貨車司機交代,但也只是硬拉項目負責人墊背,這麼說還願交通局,沒有裝反光鏡,願車輛設計者沒有考慮到位,車輛有缺陷!

建筑集结号
2019-09-13

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的工作壓力確實很大,方方面面都需要考慮。一般來說工地上運輸的車輛都是和施工單位簽訂運輸合同的,其實就是兩家單位。新聞裡說的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被拒,個人覺得這個處理有點過激。當然,作為一個從事建築施工行業十幾年的人來說,作為現場的負責人需要有識別工程車輛,尤其是大車進出現場可能發生交通意外的情況,並應該做出預防措施,如大車進出場大門的設置位置,在滿足施工交通組織的情況下要儘量避開車流、人流密集的路口,實在無法避開的,項目負責人應組織管理人員在出入口指揮交通,引導車輛進出,並要在大門口設置交通鏡。總之安全終於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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