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當時孩子落水後大爺拿出手機拍照,然後下水把孩子救上岸,上岸水大爺再次拍照後把孩子送進醫院,現在孩子成植物人,孩子母親責怪大爺要不你不救,救人就別拍照導致孩子現在的狀況!
10 個回答
龍族社
2019-04-08

這件事情的女主人公好像上過某個電視欄目求助,但一直沒找到完整視頻,只瞭解了個大概經過。

據其現場描述,當時50歲的大爺在看到一5歲的孩子落水後,先拿出手機拍了個照片,然後將孩子救了上來,又拍了個照片後撥打了120.。孩子是救活了,只不過成了植物人。於是,孩子的母親責怪大爺要麼就別救,要救就別拍照,耽誤了孩子的搶救時間。在當時節目現場,也有一個小夥子作評論員,認為大爺拍照是為了將照片發到網上出名,她也支持那位母親“號碼別救,要麼別拍照”的說法。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說實話,看到這個案例,心裡不是滋味。不是為別的,是為救人的大爺感到憋屈。就連那期節目的標題都叫“好心遇上沒好報”,這個題目已經反映出了旁觀者對於此事的態度。

就此事說說自己的幾點看法:

1、孩子落水後大爺救人的行為是值得讚揚和肯定的,這一點無論是孩子的母親,還是其他人都應該予以肯定,這份恩情不可以被漠視。

2、大爺為什麼會在救人前後拍照,在我的理解看,他是為了留取證據。為什麼要留取證據,多數人應該心裡都清楚,如今,個別人訛詐人的行對社會造成了極其惡劣的負面影響。迫使人們在做一些好事之前,不得不考慮可能會帶來的後果。我想,大爺當時多半也是此類的心理,為了不因救人而給自己找上麻煩,才不得已做出了拍照留證的舉動。

3、孩子母親質疑,如果大爺當時不拍照,就不會耽誤孩子的救治,孩子就不會成為植物人。客觀的將,孩子母親的這種說法並站不住理。即便,大爺當時不拍照,孩子是否就100%不會成為植物人,沒人能保證這點,這只是孩子母親一廂情願的猜測和臆想,並不能代表可能出現的事實。可以說,孩子成為植物人的結果,與大爺拍照並無多大的直接關係,可能拍不拍都是這樣的結果。因此,孩子的母親沒有任何權利只憑借自己的無端猜想,而去責怪救人的大爺。

4、母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導致孩子落水,是其沒盡好自己的監護責任,這是致使孩子成為植物人最直接的原因,不知其是否做過自我反省。原本是自己的責任,卻強行推卸於他人身上,這樣的做法不可取。

5、孩子成為現在的狀況,母親肯定難受。但是,孩子的現狀是否讓母親覺得成為了自己的負擔,其有沒有這樣的想法,很難說。從常人的角度來理解,多多少少會有點這種想法,畢竟,萬一醒不過來需要照顧一輩子。孩子的母親會不會是因為這個原因,才遷怒於救人的大爺,才說出了救不如不救的話。當然,這也只是一點猜測而已。

綜合以上諸多因素,大爺救人時拍照的行為並無不妥,孩子的母親不應該知恩不報,反而責怪救人者。

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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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2019-04-09

這事本是去年的一段舊聞,不過當然也討論的很熱烈。但是當時沒看到視頻,這次看了。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我先簡述一下整個視頻內容:視頻一開始就是孩子的媽媽趙某衝上來扯著救人者郝大爺,並且嘴裡喊著:就是你!就是你!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你為什麼不把娃娃送醫院嘛,他才是五六歲的娃娃,現在成了植物人。郝大爺一直不斷的在說:對不起對不起,我也不知道會這樣的結果。孩子媽媽一直不依不撓,最後在主持人的勸說下回到了座位。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事情起因是,郝大爺出門鍛鍊,忽然聽到旁邊湖邊有人大聲呼救,過去一看是個娃娃在水裡,周圍又沒人。而郝大爺看到孩子掉水裡,又不能不救,可是又害怕做了好事會被人冤枉。於是先拍照證明孩子是先落水的,然後立馬下去救人。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救人時,周圍已經很多人在圍觀,卻沒有人幫忙。郝大爺在把孩子救上來後,把孩子安全的放到了地上。在救上岸的過程中,周圍人打了120電話並報警。這時候郝大爺為了證明自己已經把孩子安全的救上岸,進行了拍照。120到後把孩子送往醫院,卻因為腦部缺氧,最終成為植物人。

這本是一件捨己救人的好事。然而,孩子媽媽趙某卻責怪郝大爺施救後沒有送醫院導致孩子成為植物人,並認為是郝大爺拍照耽誤了救治。於是有了上面的故事。

說說我的看法:

1.從視頻開始就能夠感覺到孩子媽媽的蠻橫無理,不懂感恩。郝大爺救人並不是責任也不是義務,是純粹的出於救命的目的。然而,孩子媽媽卻把所有責任推向了救人者郝大爺。

2.很慶幸的是郝大爺當初就先拍照後救人,然後救上岸後又拍照證明此次施救過程已經結束。否則,郝大爺恐怕被這個孩子的野蠻媽媽冤枉是他推下去的都可能。

3.孩子成為植物人,這並不是郝大爺的施救本身的錯誤。救人者誰能保證救上來的就是健康的?按照這個邏輯,醫院以後都不能接受病人了。如果是這樣,這個孩子郝大爺還真的不該救了。

4.孩子媽媽趙某推卸自己的監管責任和救護責任。自己沒有看管好孩子導致落水,救人者反倒因為救人而被野蠻的責難。這本身就已經不講理不道德!

5.從孩子媽媽趙某的責難,可以看出她的觀點,要麼不救,要救就必須保證被救者健康。從其言語裡感覺到這個女人是希望這個植物人兒子直接就沒救上來才好,現在成為植物人是累贅。所以怪郝大爺救人。

6.郝大爺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好人。完全不顧年紀大了,卻依然下去施救。孩子沒有能夠完全康復,大爺還一直說對不起。這種行為本來應該得到讚揚。可是,最後卻落得一身麻煩。唉!

這個事件讓我們看到了人性的醜陋一面,也同時看到了人性光輝的一面。我們在支持做好人的同時不應該讓好人“寒心”!

正如郝大爺所說“做好事容易,但是怎麼把這個事做好很難。”朋友們,如果你們遇到這個事,你是救還是不救?又如何做才更好呢?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悠然壁纸窗帘软装
2019-04-07

前幾天一個醉酒的騎自行車摔在馬路中間,沒人管,我怕他凍死,也怕他被撞,先拍的照,把他扶到路邊,正好他家人給他打電話,他接不了。我幫他接了。告訴了他老婆他摔了,走不了了,醉酒嚴重,並告訴她地點,開始他老婆讓我幫打車給送回去,並把他自行車鎖路邊。我說沒有看到車鎖,而且打車沒人拉,他完全都躺在地上了。後來她老婆說她來接。中間男的不停翻滾,說鬧心,又說我和路人搶他手機,又說他錢丟了。我全程看著他,不敢走,也全程錄像。幾個路人怕我好心反被訛,一直陪著我等他家人。等了好久,我孩子,婆婆都在跟我一起等,因為我們要從婆婆家去我家,都晚上八點了,天很黑了。他老婆來了,看到男人氣的不行,一頓打罵,也一直在感謝我們。我說你看看他的手機和錢都在不在,現在人多,都證明一下,因為男人說我們搶他錢了,說錢丟了。女人說:那破手機不值錢,沒人要(這句說的還行),錢丟就丟了,沒了就沒了(那個語氣就是我們拿了他也沒事),東西沒丟這就行。我們這心哪!!!

好人難做!但我依然選擇做好人!!

這是真實經歷,所有視頻資料都有,我只是說說我真實想法而已,不喜歡我回復的繞道,不相信的繞道,別在這裡亂噴!!!

hao用户6575121599292
2019-04-07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1.首先說這位母親沒有人性,不管怎樣58歲的大爺,把你的孩子救上來了,你應該感謝這位大爺才是,怎麼還能責怪大爺呢?

2.大爺也太細心了,都58歲了遇到人命關天的大事兒,不要想那麼多,這是一件大功德的事情,憑良心去做,能搶一秒是一秒,不要耽誤時間,救人要緊,過去的英雄們都不會也來不及想那麼多。

3.怎麼說呢,大爺畢竟上了年紀的人,猶豫了幾秒畢竟把孩子救上來了,總歸是見義勇為,精神可嘉,為大爺點贊,對孩子的母親表示譴責、唾棄。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2019-04-07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救人如救火。來不得半點拖延。孩子落水,命在旦夕,更是分秒必爭,救人要緊。

五六歲小孩被水淹,五十八歲老翁施救。在下水前先拍照,施救後再次拍照,使送醫救助時間有所拖延,這屬於自保行為。如果不這樣做,在訛人之風盛行的年代,被人粘上了,不傾家蕩產也得被扒層皮,救人不成反被誣陷,任誰也不會那麼做的。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這不,因拍照救助晚了,小孩沒能搶救成功,變成了植物人。又讓救人者落下了不是:要不你不救,救人就別拍照,致孩子這種情況怎麼辦?

這不是奇談怪論了嗎?假如孩子的現狀與救人早晚沒有關係,老人沒有拍照,那孩子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了,就憑小孩父母這個樣子,他能拖得了干係嗎?所以,依我看,幸虧這次拍了照,否則這次一定會被碰磁。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從這一次事件再次提醒人們,不拍照取證就不能救人,不救人才可以不用拍照。

這雖然有點冷酷無情,可是不這樣做,怎麼能讓英雄救人不流血又流淚呢?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叶律师
2019-04-08

冒著生命危險救人,做好事,卻惹來一身麻煩。

這是做好事的尷尬。

有時候,只是尷尬還好點。部分情況,甚至有的人員以此提起訴訟要求救人者賠償。

遇到這種情況,你說麻煩不麻煩,你害怕不害怕。

那還能怎麼辦?不做,什麼事都沒有。做了,不僅沒有好處,還可能帶來麻煩。所以,為了避免給自己帶來麻煩,帶來不必要的風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以出手也不出手。長此以往,善良淳樸的社會風俗將變成人人自保的意識形態。我們想,還好這位大爺最後拍了照,否則就會出現“不是你的原因導致小孩落水的,你怎麼會下去救人”的結果,到時候百口莫辯。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為了鼓勵建議用為,避免救助人的後患,法律特別對此進行規定。但顯然,這樣的規定並不能免除救助人的憂慮和麵臨被訛詐的社會現狀。顯然,只有保護是不夠,對於訛人者的懲處也是對救助人的一種保護,二者齊行並進,才能有效維護善良的社會風俗。

脚抓饼啊
2019-04-09

過年的前三天19年2月2號,和家人在廈門環島路海邊遊玩,當時的天氣很冷,風很大!走過沙灘的時候看到一大群人拿著手機對著海面拍照,等我走到他們拍照的地方的時候才發現是有人落水!當時我發現到走到落水地點已經過去三分鐘了,因為學過相關救生知識,當時把貴重物品放到家裡人手裡我就下海去救人了!

這裡我要提一下,當時我下海前叫我爸媽報警叫救護車,叫我姐姐全程錄好視頻,不是為了作秀,也不是為了出名,因為大海情況複雜,不確定因素非常的多,下去救人我心裡也是非常害怕,拍視頻就是兩個目的。

1、如果我也被大海一起吞沒,等到專業救援過來可以根據視頻判斷準確落水點.

2、我想著我萬一回不去了,給我爸媽留個念想.

其實就這麼簡單,我認為拍照拍視頻並沒有什麼錯

twbll
2019-04-09

老人叫趙喜貴,

他醉酒嚴重,發現時身子在溝裡,頭枕在水泥路上。

我也害怕是個死人,走近後拽了下衣服,發現只是昏睡的一醉漢。

他口齒不清的交待的第一個電話,所謂的朋友,我打通了,但是人家明確說不來,不管。

打濰坊市110,110讓我找峽山的公安局,打峽山的,峽山那邊說他就是值班的,又讓我等著,他去找人。

兩小時,野外,我們都凍的透透的。

老人又說了一個他親弟弟電話,電話打了兩三遍,接通後明確說,不管,管不了,還說謝謝我們。我鄙視這種親人!

其間又百度村委電話,找附近村上的熟人打聽村委電話。

他村上書記電話打不通,合作社電話打通不認識他。

又繼續打110,我很嚴肅的講:你們是公務員,這事你們必須得管!

再後來派出所給我來電話,說派村委來人接。

繼續等,耐心等。

村上來了兩個村官,把事情狀況說明一下,讓他們接走送回去了。

謝謝諸位的關心!

感觸:

我們需要朋友,朋友是在困難中一個電話就能出現的人,不是酒肉朋友!

親人,都說血濃於水,可現實狠狠打臉這句話!

我覺的他們很沒人味!

這是19年1月26晚發生的事,我就是故事中的‘我’。

現在做好人真的挺難,但是遇到了,內心還是抑制不住那份激情。

補充:村委的人把車停在30米開外,問清情況了才把人拉走的。

都有顧慮,是正常的。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元芳有看法
2019-04-07

看過這則新聞,因為落水兒童沒有得到及時的搶救,孩子的母親埋怨大爺“先拍照後救人”行為耽擱了救治時間,最終導致孩子成了植物人。大爺也很愧疚,自己的義舉不但沒有得到認可,反而還落了孩子家人一肚子的埋怨,最後道了歉。

眼看孩子成為植物人,孩子母親有悔恨情緒可以理解,但你不能隨便排解,更不能向著救人的老人發洩。說句難聽一點的話,如果沒有大爺的救助,你和孩子恐怕早就陰陽相隔了,連成為植物人的機會都沒有。當然,在這個蠻橫的母親眼中,現在可能把孩子當成了累贅。

我認為大爺拍照沒有錯,他這也是一種自保行為,如果孩子出現個三長兩短,碰上胡攪蠻纏的家長反咬大爺一口怎麼辦?如果人家反問你一句“不是你推下水的你為什麼去救怎麼辦?”那麼大爺可能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再說,是不是因為拍照延誤的時間也不一定,因為大爺拍個照也用不了多長時間。

站在公立的角度講,在母親的眼中,孩子大於天,是第一選擇,你可以捨棄自己的生命去救。但在路人眼中,那只是一個需要救助的孩子,在施救的時候,他們首先想到自己的安危是人之常情,畢竟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不是沒有。所以你不要強求任何人都像你那樣對待自己的孩子。

對於這件事,不管是不是因為大爺延誤了時間,我認為孩子母親都不應當詰責大爺,這種行為也不會影響大爺的英雄壯舉。

58歲大爺救落水五六歲孩子時先拍照後下水,現在孩子母親責怪大爺不該,你怎麼看?

昂天湖生态农林场
2019-04-15

做好人要先掂量掂量自已的錢袋子,就說我的事例,老姐兒子學完電工沒事做老姐天天來我家囉哆,我一忍心就讓他兒子到我承包的工地做水電安裝,結果他偏跑去和他老丈人做吊頂裝潢出事了(木工也是我承包),老姐姐夫天天說是在我的工地出的事,考濾到親情,我賠了一大筆錢,二三年都白乾了,人家還要我負責一輩子,心都涼了,早知道就走法律程序,好人真的難當。在此我也謝謝我的老婆,嘴上囉哆我但她還是默默的跟她孃家借錢幫我把工人的工資全付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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