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編隨事走、人隨編走

說身邊 2019-04-30

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對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進行安置。

事業單位改革:編隨事走、人隨編走

"事"指職能,"編"是編制,"人"是人員,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裡,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裡。

事業單位整合或者撤銷,其行政類職能劃歸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行政機關行政編制總量控制,不能隨職能大批量轉換整合進來的事業編制,機關也不允許混崗混編

同類性質的單位進行職能劃轉、整合時,可“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後,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類型不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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