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東昌府區2019年幼升小招生政策,你怎麼看?

2 個回答
金戈铁马踏春秋
2019-07-05

2019年招生材料審核劃分為四類:

①片內戶籍。

②東昌府區戶籍經商務工隨遷子女,有我校片區內房產。

③非東昌府區戶籍隨遷子女,有我校片區內居住證和房產。

④經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我校片區內租房居住。

提供審核材料內容:

①類:提供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

②類:除需要提供①類所有材料外,還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含購房發票,並且房產已交付使用)

城區經商人員提供材料:東昌府區城區工商營業執照(1年以上),並提供經營場所證明如產權證或門市租賃合同(包括房主的身份證、房產證)。

城區務工人員提供材料:經人社局備案的、1年以上的東昌府區城區正式勞動合同證明(含職工養老保險交納憑證)。

外地來東昌府區農村中小學就讀的,需提供相應農村經商務工證明材料。

③類:除需要提供②類所有材料外,還需要提供1年以上居住證。

④類:除需要提供①類所有材料和②類經商務工材料外,還需要提供1年以上居住證(僅限非東昌府區戶籍)、片內房屋租賃合同,並提供房主的身份證、房產證。

(1.公安局辦理居住證,先有6個月的申請期,給的臨時證明教育局說不算數,把這些因為申請期耽誤了原件不夠一年的進城經商務工的農民孩子攆回老家上學,做留守兒童。 2.戶口本時間截止到報名結束(6月21日)之前,其它證件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之前。 6月21日之後遷入的孩子,不接收,讓呆一年大班,明年上一年級。 你們說這樣合理合規嗎?)

雪儿67930117
2019-07-06

一點道理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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