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紅樓夢第六回說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那麼襲人作為寶玉身邊的丫鬟,面對這樣的事,她是心甘情願,還是被寶玉強迫的呢?
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7 個回答
明蜇
2017-05-09

如此這般的文字考證遊戲,對光復我大中華有半點益處麼?


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方向156348300
2017-05-09

當然是願意的。首先襲人比寶玉大,發育就早已有春心萌動多時。二是襲人賣到賈家就是給寶玉做妾的,當時襲人也是明白的。第三窮人家的孩子都想有一個好的惠普,也就是一生富貴平安。所以寶玉有想雲雨的行為,正中襲人下懷,於是就假裝推推了事,實際上成了寶玉的雲雨老師。

江抱视江
2017-05-08

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一直以來,很多人對寶玉襲人初試雲雨情一段文字大感興趣,常於此處停留,進行多方考證,就寶玉和襲人云雨情是否為越禮(有版本為越理)行為論證,論據不可謂不充分,今天我們不妨從另一個角度來切入,寶玉和襲人的第一次,襲人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

關於寶玉襲人云雨的一段文字,發生在寶玉神遊太虛幻境的第六回,寶玉做夢醒來,襲人與他換衣時發現不對,於是二人有了以下的一段對話和行為。

襲人亦含羞笑問道:“你夢見什麼故事了?是那裡流出來的那些髒東西?”寶玉道:“一言難盡。”說著便把夢中之事細說與襲人聽了。然後說至警幻所授雲雨之情,羞的襲人掩面伏身而笑。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嬌俏,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遂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自此寶玉視襲人更比別個不同,襲人待寶玉更為盡心。

我使用的這個版本為庚辰本,也是被大多數人接受的版本,請注意看上面的一段黑體字,寶玉告訴襲人警幻所訓雲雨之事之後,是“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也就是說,他是強迫襲人與他發生了關係,襲人是被動的。

但關於這一處的文字描寫,不同版本有不小的出入,張愛玲所著紅樓夢研究專著《紅樓夢魘》裡有詳細說明,這裡照錄如下:

脂本第六回寶玉“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至甲本已改為“遂與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入襲人於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們無法知道原續書者是否已經改“強”為“與”。但是因為甲本對襲人始終異常注目,幾乎可以斷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覺得“強”比“與”較有刺激性,又改回來,加上個“拉”字,“強拉”比較輕鬆,也反映對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兩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誅心之筆”太晦。

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這裡說的“甲本”和“乙本”分別為“程甲本”和“程乙本”,皆是高鶚和程偉元所整理的120回紅樓夢,年代分別是1791年和1792年,離最早的脂批甲戌本紅樓夢的1754年相隔了27年之久,修改後的程乙本關於寶玉和襲人這段文字是這樣的:

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姣俏,遂強拉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襲人自知賈母曾將他給了寶玉,也無可推託的,扭捏了半日,無奈何,只得和寶玉溫存了一番。自此寶玉視襲人更自不同,襲人待寶玉也越發盡職了。

從張愛玲的解讀以及程乙本文字來看,明顯是被程偉元、高鶚篡改了的,顯示把“強”改成了“與”,嫁禍襲人,後至乙本又改回來,且文字做了大篇幅改動,似乎又在為襲人的知禮辯解。

不八卦会孤独
2017-05-09

襲人是寶玉的貼身丫鬟,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像襲人這樣的丫鬟就是王夫人給寶玉結婚前進行男女那點事練習備用的。一般被選為這樣的丫鬟的女孩子本人自己是知道的,丫鬟本身就是已經賣身給僱主的。要不然怎麼被罵時動不動就被罵奴才。所以在當時的社會談不上襲人願意不願意,但是就襲人本身而言我想她是非常願意的。你想寶玉可是真正的高富帥,整天與這樣的高富帥相處怎能不愛他。所以襲人是求之不得的。

手机用户3196786657
2017-05-09

寶玉雖然生在官宦之家,但卻少了很多紈絝子弟們的輕浮,玩世不恭的惡習,且對賈府上下女子都有一顆敬慕之心。在男尊女卑心那個時代,難得有寶玉這樣的男人。作為侍女,襲人對寶玉的所作所為自然是看在眼裡,喜在心上。但鑑於自身的原因,既使心中有愛,也只能藏著。然而寶玉的美夢,讓他有了男人的本能,於是就有了寶玉與襲人初試雲雨情的故事。懷春少女的襲人對於寶玉的”寵幸”應該是高興的,自願的。因為兩人在常期的日常的生活中,襲人難免不會對寶玉產生情愫,加之自己的主子是個容貌莢俊,性格溫和,才學堪贊,對待自己也是彬彬有禮的,能與這樣的富家公子共享雲雨情,豈有不願,痛苦之理。

爱哭的小兔兔
2017-05-08

這個其實很好分析:半推半就。襲人是大丫鬟,更早知男女之事,想不想成姨娘,襲人肯定想的,畢竟她明白如果不能成為寶玉的姨娘,那早晚要拉出去配小子的~

少读红楼
2017-05-08

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一直以來,很多人對寶玉襲人初試雲雨情一段文字大感興趣,常於此處停留,進行多方考證,就寶玉和襲人云雨情是否為越禮(有版本為越理)行為論證,論據不可謂不充分,今天我們不妨從另一個角度來切入,寶玉和襲人的第一次,襲人到底是自願還是被迫。


關於寶玉襲人云雨的一段文字,發生在寶玉神遊太虛幻境的第六回,寶玉做夢醒來,襲人與他換衣時發現不對,於是二人有了以下的一段對話和行為。


襲人亦含羞笑問道:“你夢見什麼故事了?是那裡流出來的那些髒東西?”寶玉道:“一言難盡。”說著便把夢中之事細說與襲人聽了。然後說至警幻所授雲雨之情,羞的襲人掩面伏身而笑。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嬌俏,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遂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自此寶玉視襲人更比別個不同,襲人待寶玉更為盡心。


我使用的這個版本為庚辰本,也是被大多數人接受的版本,請注意看上面的一段黑體字,寶玉告訴襲人警幻所訓雲雨之事之後,是“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也就是說,他是強迫襲人與他發生了關係,襲人是被動的。


但關於這一處的文字描寫,不同版本有不小的出入,張愛玲所著紅樓夢研究專著《紅樓夢魘》裡有詳細說明,這裡照錄如下:


脂本第六回寶玉“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至甲本已改為“遂與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入襲人於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們無法知道原續書者是否已經改“強”為“與”。但是因為甲本對襲人始終異常注目,幾乎可以斷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覺得“強”比“與”較有刺激性,又改回來,加上個“拉”字,“強拉”比較輕鬆,也反映對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兩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誅心之筆”太晦。


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這裡說的“甲本”和“乙本”分別為“程甲本”和“程乙本”,皆是高鶚和程偉元所整理的120回紅樓夢,年代分別是1791年和1792年,離最早的脂批甲戌本紅樓夢的1754年相隔了27年之久,修改後的程乙本關於寶玉和襲人這段文字是這樣的:


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姣俏,遂強拉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襲人自知賈母曾將他給了寶玉,也無可推託的,扭捏了半日,無奈何,只得和寶玉溫存了一番。自此寶玉視襲人更自不同,襲人待寶玉也越發盡職了。


從張愛玲的解讀以及程乙本文字來看,明顯是被程偉元、高鶚篡改了的,顯示把“強”改成了“與”,嫁禍襲人,後至乙本又改回來,且文字做了大篇幅改動,似乎又在為襲人的知禮辯解。


我們知道,襲人作為從賈母手裡調教出來並撥給寶玉使用的丫鬟,被賈母贊為“心地純良,克盡職任”,不可能那般不知禮,且程乙本的文字水準明顯不及脂批版,是續改無疑。


所以寶玉與襲人云雨之事,真實的情況是:一開始是寶玉強迫襲人,襲人大有拒絕之意,而後文的“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今便如此,亦不為越禮,遂和寶玉偷試一番,幸得無人撞見。”這一段文字,全是襲人心理活動描寫,可見她是在無法拒絕寶玉的情況下,產生的真實想法,甚至想到了最壞的打算。細讀這段話,就會發現一個矛盾。


襲人既然知道自己是賈母與了寶玉的,也知道與寶玉雲雨不為越禮,既然是合法的,那為什麼還是和寶玉“偷試一番”而不是光明正大地做呢?這就要說到寶玉的年齡,寶玉此時最多不過十一二歲,若不是一場夢,完全還不懂男女之事,更不要說什麼雲雨之事。


寶玉與襲人初試雨雲情,襲人是被迫還是自願?


雖然襲人深知自己早晚是寶玉的房裡人,但此時與寶玉做這樣的事還為時過早,雖然不越禮,但是卻著急了些,但寶玉是主子,被主子強迫,作為丫鬟,又不能直接拒絕,且按寶玉痴呆的性情,必得扭股兒糖似的纏著襲人不放,直到她答應為止,而襲人也脫不掉帶有個人目的的嫌疑,所以,半推半就的,就與寶玉有了第一次。


為什麼襲人覺得與寶玉雲雨是不為越禮呢?甲戌本有一句回前批給出瞭解釋:寶玉、襲人,亦大家常事耳,寫的是已全領警幻意淫之訓。


也就是說,寶玉和襲人的雲雨是賈府這樣的豪門貴族常有之事,這話是有根據的,我曾有拙作專門論述過此事,原文第六十五回,賈璉的小廝興兒說:我們家的規矩,爺們大了未娶親之先,都先放兩個人服侍。這即是襲人與寶玉雲雨的合理性所在,之所以襲人怕人看見,皆因寶玉此事尚小,未到年齡。


寶玉和襲人的這次雲雨,可以說是一次各取所需的雙贏,寶玉偷嚐了禁果,襲人獲得了地位,所以原文說:自此寶玉視襲人更比別個不同,襲人待寶玉更為盡心。


作者:夕四少,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少讀紅樓,為你講述不一樣的紅樓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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