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誰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誰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3 個回答
上海老城厢大叔
2017-06-09

誰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從法律角度來看,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作為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如果父母去世,家裡沒有兄弟姐妹來監護,可以指定居委主任、書記代為監護。精神病人住進精神衛生中心,由該院醫務人員代為監護,當然,作為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你把他送進醫院,你必須經常到精神衛生中心探望,精神病人康復後,監護人要到精神衛生中心把他接出來,但現在生活中,常常會碰到這種情況,監護人把精神病人送進精神衛生中心住院,30多年沒有去探望,甚至到精神病人死了也不去見最後一面,精神病人穿著精神衛生中心的病人服裝,直接拉到火化爐燒掉,監護人的做事實在太絕!

罗爷法律
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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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

1、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親屬;⑤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擔任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的,出可以擔任監護人。

2、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

3、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為委託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二、如何確定監護人?

如何確定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從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角度來看,精神病人可分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規定的擔任監護人的順序是相同的。擔任監護人的順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親屬;

3、關係密切的、願意承擔監護責任,並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其他親屬和朋友。

4、若無上述法定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被監護人出於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來說,比較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其財產也由監護人保管,可以被監護人合理利用,在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之前,最好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忙分析自己的處分行為是否有利於被監護的精神病患者,以免惹來不必要的財產糾紛,因為對於被監護人的某些財產,監護人也不能作出處分。

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已經比較清楚誰是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了吧。對於成年精神病人來講,一般是由其配偶作為其監護人,沒有配偶的則由父母或子女作為監護人。而未成年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則一般為其親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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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140402632
2017-03-17

應該向敬老院一樣,把精神病人國家給設立條件統一管理起來,在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多為困難群體解決燃眉之急。不能讓精神病人給社會家庭造成威脅,無法承擔責任。精神病的治療期比較長,少則半年,有的長達幾十年和終生的。我國的醫療水平基本上是可以治癒的,需要入住專科精神病醫院系統治療,時間長費用高,家庭承擔不起耽誤治療使其越來越重以至放棄治療,給病人造成無法想象的痛苦以及家庭親屬更加痛苦。精神病人是特殊群體,希望國家能夠考慮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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