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徵收過程中出現以下問題,可別再一退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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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徵收過程中出現以下問題,可別再一退再退
拆遷徵收過程中出現以下問題,可別再一退再退
徵地拆遷徐曉倩律師
1/6 房屋拆遷已經成為每個城鎮發展的必經之路,很多拆遷戶面臨自己的房屋將要被拆遷或正在被拆遷時,常常不知所措,只能聽之任之。再加上目前關於房屋拆遷的法律法規並不是很健全,拆遷工程的政策性過強,導致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的違法現象,直接侵害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鑑於去年律問問受理過的常見案件,特總結以下5點最容易被忽視的違法拆遷行為,希望被拆遷戶可以提高警覺:
2/6 拆遷徵收碰到以下幾種情況,直接提起訴訟保護自身的權益\n 徵地拆遷徐曉倩律師 2019-07-16 13:26\n\n\n房屋拆遷已經成為每個城鎮發展的必經之路,很多拆遷戶面臨自己的房屋將要被拆遷或正在被拆遷時,常常不知所措,只能聽之任之。再加上目前關於房屋拆遷的法律法規並不是很健全,拆遷工程的政策性過強,導致在房屋拆遷的過程中,會出現很多的違法現象,直接侵害被拆遷人的合法利益。鑑於去年律問問受理過的常
3/6 一般都是根據當地的房價來簡單的估算價值,或者有開發商指定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對於房地產評估公司,拆遷戶擁有選擇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該《條例》規定的很明確,在房屋徵收過程中,對徵收房屋進行評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是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的,只有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
4/6 第三:拆遷方只提供一種補償方式,拆遷戶沒有選擇補償方式的權利 一般來講,無論是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還是城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都不能降低被拆遷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本著這個原則,房屋拆遷的補償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式: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宅基地置換, 除了上述對房屋損失的補償外,被拆遷人還有權利要求相應的臨時過渡安置費、搬遷補償費用等。\n\n
5/6 第四:提出先搬遷再補償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在徵地拆遷時要實施先補償後搬遷的法律制定。同時,在做出房屋徵收之前要保證足額到位、專款專用、專戶存儲,所以說在徵地拆遷方面,首先要保證的拆遷原則就是必須先補償後搬遷,保證拆遷之後的生活水平不低於拆遷之前的。
6/6 第五、不配合拆遷工作,騷擾日常生活,進行逼遷。 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如果斷水斷電跟拆遷方有關,那你就可以按照行政複議、訴訟程序的合法方法應對,從斷水斷電這個違法點進行訴訟維權,是爭取談判主動權的一個強有力的依據。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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