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女子餐廳用餐時遭男子“鹹豬手”,同伴上前制止反遭對方多人毆打;警方:嫌疑人已自首,行拘12日。你怎麼看?
事情發生在長春一家小麵館,女孩和男性朋友一起用餐,旁邊有四名男顧客,他們點了幾盤小菜,麵條還沒上來,幾個男人聊天的聲音很大,其中一名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和穿藍色上衣的男子,幾次把手,伸向了他們身後吃飯的年輕女孩,對其進行撫摸,女孩站起來大聲呵斥後她和同伴遭到毆打,監控記錄下了全部過程。目前犯罪嫌疑人因猥褻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500元。
事情發生在長春一家小麵館,女孩和男性朋友一起用餐,旁邊有四名男顧客,他們點了幾盤小菜,麵條還沒上來,幾個男人聊天的聲音很大,其中一名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和穿藍色上衣的男子,幾次把手,伸向了他們身後吃飯的年輕女孩,對其進行撫摸,女孩站起來大聲呵斥後她和同伴遭到毆打,監控記錄下了全部過程。目前犯罪嫌疑人因猥褻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500元。
大庭廣眾,在被騷擾女性還有同伴的情況下,還敢做如此無恥之事,顯然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情。這幾個男的選擇在麵館吃飯,顯然經濟不算富裕,聊天聲音極大,說明素質也不高,那麼基本上可以判定是小流氓。
小流氓光天化日調戲侮辱婦女,又故意毆打他人,這樣的行為只被拘留12天,未免太輕了。個人認為應該認定為尋釁滋事,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節惡劣”,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應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罰款500元可能顯得更為雞肋,哪個娛樂場所選個項目也要這些錢,我認為應該要求向受害者作出民事賠償才合理(500元了事太輕了),如果達不成和解意見,犯罪分子那麼就等著坐牢吧。
如果這件事放在80年代,判個流氓罪很正常,等待的刑法可能是十年八年,看過《大江大河》都記得荀建祥(大荀)因為飯館吃飯大家被判了十年,何況還沒有調戲侮辱婦女。
事情發生在長春一家小麵館,女孩和男性朋友一起用餐,旁邊有四名男顧客,他們點了幾盤小菜,麵條還沒上來,幾個男人聊天的聲音很大,其中一名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和穿藍色上衣的男子,幾次把手,伸向了他們身後吃飯的年輕女孩,對其進行撫摸,女孩站起來大聲呵斥後她和同伴遭到毆打,監控記錄下了全部過程。目前犯罪嫌疑人因猥褻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500元。
大庭廣眾,在被騷擾女性還有同伴的情況下,還敢做如此無恥之事,顯然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情。這幾個男的選擇在麵館吃飯,顯然經濟不算富裕,聊天聲音極大,說明素質也不高,那麼基本上可以判定是小流氓。
小流氓光天化日調戲侮辱婦女,又故意毆打他人,這樣的行為只被拘留12天,未免太輕了。個人認為應該認定為尋釁滋事,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節惡劣”,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應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罰款500元可能顯得更為雞肋,哪個娛樂場所選個項目也要這些錢,我認為應該要求向受害者作出民事賠償才合理(500元了事太輕了),如果達不成和解意見,犯罪分子那麼就等著坐牢吧。
如果這件事放在80年代,判個流氓罪很正常,等待的刑法可能是十年八年,看過《大江大河》都記得荀建祥(大荀)因為飯館吃飯大家被判了十年,何況還沒有調戲侮辱婦女。
掃黑除惡也要向基層下沉,老虎蒼蠅都要拍,有時候蒼蠅更噁心人,對人民傷害更大。大連街頭女性被無故暴打至今沒有明確說法,大家仍心有餘悸,此時真的要重拳出擊,讓違法犯罪無處可藏,不敢再“伸手”!
事情發生在長春一家小麵館,女孩和男性朋友一起用餐,旁邊有四名男顧客,他們點了幾盤小菜,麵條還沒上來,幾個男人聊天的聲音很大,其中一名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和穿藍色上衣的男子,幾次把手,伸向了他們身後吃飯的年輕女孩,對其進行撫摸,女孩站起來大聲呵斥後她和同伴遭到毆打,監控記錄下了全部過程。目前犯罪嫌疑人因猥褻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並處罰款500元。
大庭廣眾,在被騷擾女性還有同伴的情況下,還敢做如此無恥之事,顯然不是第一次幹這種事情。這幾個男的選擇在麵館吃飯,顯然經濟不算富裕,聊天聲音極大,說明素質也不高,那麼基本上可以判定是小流氓。
小流氓光天化日調戲侮辱婦女,又故意毆打他人,這樣的行為只被拘留12天,未免太輕了。個人認為應該認定為尋釁滋事,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節惡劣”,致一人以上輕傷或者二人以上輕微傷的,應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罰款500元可能顯得更為雞肋,哪個娛樂場所選個項目也要這些錢,我認為應該要求向受害者作出民事賠償才合理(500元了事太輕了),如果達不成和解意見,犯罪分子那麼就等著坐牢吧。
如果這件事放在80年代,判個流氓罪很正常,等待的刑法可能是十年八年,看過《大江大河》都記得荀建祥(大荀)因為飯館吃飯大家被判了十年,何況還沒有調戲侮辱婦女。
掃黑除惡也要向基層下沉,老虎蒼蠅都要拍,有時候蒼蠅更噁心人,對人民傷害更大。大連街頭女性被無故暴打至今沒有明確說法,大家仍心有餘悸,此時真的要重拳出擊,讓違法犯罪無處可藏,不敢再“伸手”!
法律的原則是懲治犯罪治病救人,但是應該是以懲治犯罪為主,還是本著犯錯了不要把人一棒子打死,這兩個觀點在有些時候會有這一定的衝突,個人觀點,還是要根據事實情況而定,就本件事來說,如果原因確實像視頻中所表述的那樣,沒有其他附帶因素,那麼這種情應該構成猥褻和尋釁滋事罪了,沒什麼可說的,就應該讓施暴者得到嚴懲,但如果是有其他原因,另當別論.當今社會風氣矛盾越來越激烈,撒潑,罵街,霸座,等讓人恨之入骨,有素質的人覺得很委屈,低素質的人卻覺得理所應當,在這種環境影響下,社會文明需要進步,所以素質必須要的得到提高,所以個人覺得,對一些有損社會文明,損害公眾利益,傳遞一些負能量的違法行為懲治力度加強一些是必要的
雖然刑拘十二天,但是這也一定會引起社會的一次恐慌,因為在餐廳這種眾目睽睽之下,居然明目張膽的對女子實施猥褻的行為,還理直氣壯的大人,這種行為讓人沒有絲毫的安全感。
雖然刑拘十二天,但是這也一定會引起社會的一次恐慌,因為在餐廳這種眾目睽睽之下,居然明目張膽的對女子實施猥褻的行為,還理直氣壯的大人,這種行為讓人沒有絲毫的安全感。
猥褻性侵事件總是層出不窮,但是大多都是發生在地鐵、公交等擁擠的地方,猥褻者也是去蟑螂鼠目,被警告之後往往就逃之夭夭,而如此肆無忌憚的猥褻者,真是讓人心有餘悸。
雖然刑拘十二天,但是這也一定會引起社會的一次恐慌,因為在餐廳這種眾目睽睽之下,居然明目張膽的對女子實施猥褻的行為,還理直氣壯的大人,這種行為讓人沒有絲毫的安全感。
猥褻性侵事件總是層出不窮,但是大多都是發生在地鐵、公交等擁擠的地方,猥褻者也是去蟑螂鼠目,被警告之後往往就逃之夭夭,而如此肆無忌憚的猥褻者,真是讓人心有餘悸。
作為猥褻時間中,女性作為受害者是最無辜的,所以女性要學會保護自己,在發生被猥褻的時候,應當立即報警,讓警察給予猥褻者嚴厲的制裁,而不是通過個人去爭辯和聲討。
雖然刑拘十二天,但是這也一定會引起社會的一次恐慌,因為在餐廳這種眾目睽睽之下,居然明目張膽的對女子實施猥褻的行為,還理直氣壯的大人,這種行為讓人沒有絲毫的安全感。
猥褻性侵事件總是層出不窮,但是大多都是發生在地鐵、公交等擁擠的地方,猥褻者也是去蟑螂鼠目,被警告之後往往就逃之夭夭,而如此肆無忌憚的猥褻者,真是讓人心有餘悸。
作為猥褻時間中,女性作為受害者是最無辜的,所以女性要學會保護自己,在發生被猥褻的時候,應當立即報警,讓警察給予猥褻者嚴厲的制裁,而不是通過個人去爭辯和聲討。
我覺得雖然猥褻者是自首,但是也是在自己罪責難逃的情況下做出的選擇,而他的行為卻十分的惡劣出,嚴重敗壞了道德,影響了社會的安定,我覺得必須嚴懲不貸。
天天講打黑除惡,真碰到了就雷聲大雨點小。
流氓耍到這個份上,十二天就結束了!?!?!?
現在是掃黑除惡時間,還是在關天化日下騷擾女孩,還打人拘留10多天太少,應該判刑還是4個人毆打他人,應該是算團伙了?
用刀捅死一人,它們就慫了,這是正當防衛
現在打黑除惡已經上升為人民戰爭了,警方應該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黑惡勢力,按大清歷律,三個人以上就是非法集會了~啊!對不起!大清亡了~但是這種流氓行為不正是黑惡勢力的特點麼?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那個啥~現在風頭緊,他不敢太囂張,但是風頭過了之後,這種貨會不會強搶良家婦女?
打黑除惡天天喊,惡來了,無人管,風大雨點小。
如果出現司法不公!一定會給黨和國家摸黑!我個人認為,此案性質比較惡劣!公共場所猥褻婦女還毆打他人!拘留12不能平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