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offer中加粗標註:試用期內若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權直接辭退!你怎麼看?

試用期的作用大家都知道,本來就是在一定時間內看入職者是否適合崗位。這句話沒有錯,寫在offer上也無可厚非,但對於職場老人,尤其是能力高和經驗豐富的求職者還是感覺有點尷尬的吧。
8 個回答
小言职说
2019-03-11

於情,考慮到候選人的個人感受,這句話寫上去肯定會讓候選人不是很舒服;

於理,企業方之所以會寫上這句話,應該是在過往的用人過程中發生過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又或者企業的HR在用人方面非常謹慎,這個我認為是招聘理念的落後;

按常規來說,這句話寫上去以及不寫上去都是可以的,因為即使企業方因為新入職員工不合適要辭退,他也可以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來執行,而不是按照offer上的信息來執行!

但作為我們求職者來說,我們也要知道有時候經驗和技能並不代表你一定可以通過企業的試用期,因為你換了一個平臺,工作內容就會跟之前有所不一樣(哪怕是20%),在環境方面也會與之前不一樣,你有能力有經驗並不代表你就一定會適應現在新應聘的職位,所以在試用期被淘汰的可能性存在的,這個心理準備我們自己是要有的,因為這是合乎勞動法規定的,就是你在試用期中績效表現不合適,就極有可能會被淘汰掉。

企業方在表達的時候無論是寫和不寫“試用不合適,適退”,其實都不影響到你試用期的流程,但是如果你要寫上去應該要婉轉一點來表達,而不是直接的強調出來!

沈理职谈
2019-03-11

【沈理職談】的觀點,我覺得題主因為offer寫了“試用期若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權直接辭退”,覺得尷尬的話,也太矯情了吧。首先這是格式化的offer標準,不因為你以前能力如何而改變,反倒是自己多想了而已。

第一、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可辭退不符合條件的員工。

作為一家標準化的用人單位,肯定是要規避一切用人風險,員工剛入職的時候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關於員工試用期辭退的條款,勞動法第25條有規定:“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用承擔補償。”

雖然你是職場老鳥,但不是每個人都熟悉勞動法的,寫明白了就是為了以後避免糾紛,省的再多次溝通了。

第二、職場老人並不一定意味著能勝任新的工作崗位。

職場老鳥只能說明工作時間長,見識和積累可能很豐富,但是新的工作永遠是未知數,即使面試通過也不一定與新公司的文化和工作環境想符合,很多人說不定水土不服,試用期也難得到老闆認可。

因此,不能因為你是職場老人,自信滿滿,覺得人家off提醒試用期不合格可以辭退很尷尬,人家並不是諷刺你或者針對你,你也不要自恃老人而看不慣這個行為。

第三、求職心態要放平,即使應聘上CEO也得遵守新公司的要求。

人事部門在公司中僅次於財務的嚴謹,也是非常謹慎工作的,不然很容易出現勞務糾紛。因此在公司裡邊制度流程大於職位頭銜,這個也是沒錯的。

我相信題主應該是職場精英,也不拘小節,但是心態還是要放平的,新的公司offer並沒有不妥之處,相反你還得尊重和鼓勵這樣的行為,站在公司人事角度來思考。

進入新的工作環境,要有“空杯”心態,不要自恃自己以前幾年的工作經驗,那都是過去時了,新的開始,從尊重公司基本offer內容開始。

妙妙一角
2019-03-11

398

看了這個問題以及題後附加的陳述,是對於單位的錄用通知書中加粗標註“試用期內若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權直接辭退!”感覺頗尷尬,那麼就分享一下我的想法如下。

首先,這只是一個提示,加粗標註也只是特別提示而已。同時,這個提示的內容也是符合現行“勞動合同法”的規範要求。當然,實際操作中,如果新員工堪用,後面也就與這項內容沒什麼關係了;如果公司覺得新員工不能勝任崗位要求,即使依此為據啟動“直接辭退”程序,也是有一個流程的,至少有個通知準備時間,一般是三天,而且需有充足的的證據來證明該員工的確是不能符合崗位要求。
錄取offer中加粗標註:試用期內若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權直接辭退!你怎麼看?

其次,這個提示不是隻針對你本人,而是一個公司發放錄用通知書的“制式文本”,屬於格式條款。作為一個負責任的規範化的用人單位,在細節上也是盡顯其專業層級的,這個提示也正是其體現專業的一部分。如果你真的是能力高或經驗豐富的職場老手,大可不必糾結於這麼一個格式化的提示句子罷。
錄取offer中加粗標註:試用期內若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權直接辭退!你怎麼看?

再次,從用人單位的角度看,招聘新人的成本其實是很高的,既然已經發放了錄用通知書,足以見得公司聘用你的誠意。至於通知書中的各項提示內容,作為一家正規的用人單位,依法行事,儘量做到該講的話提前講,該做到位的工作做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事。
錄取offer中加粗標註:試用期內若不符合要求,公司有權直接辭退!你怎麼看?

所以,不但不必因為這個提示而尷尬,反而應該感到驕傲,因為你馬上就要加入到一家非常專業、規範的單位了!

以上僅個人觀點,供參考。歡迎留言討論或點贊鼓勵,謝謝!

冯少侠聊职场
2019-04-06

作為一個能力高經驗又豐富職場老人,覺得企業這樣做有點尷尬,只能說明自己心智不成熟,對職場的本質理解的還是理解不夠深刻。

若試用期不符合要求,企業有權直接辭退的

無論企業寫不寫,只要企業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確實不符合崗位要求,企業可以辭退的,無需任何賠償的。

但是,請注意,試用期企業拿不符合要求為由辭退自己的,但是又拿不出具體的證據證明勞動者哪些方面不符合的,就是違法辭退了,這時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賠償的。

既然企業在錄取offer上特意的加粗標註,做的還是比較職業化的,這時自己不妨更職業化些,在自己正式入職時,要求企業以郵件的形式給自己發崗位職責和考核標準,自己存檔,平時嚴格按照考核標準來,避免被企業套路了。

自己為什麼會覺得尷尬

對於重要的條款,利用加粗標註提醒入職者,我覺得企業做的不錯,自己這什麼會覺得尷尬呢,我想應該有一下原因。

1、對自己不夠自信。

自己作為一個職場老人了,有多年的工作經驗,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對職場的認知也有了深度,甚至見識過很多奇葩的職場現象,也對職場潛規則有了一定的瞭解。

可是當自己面對一個新工作時,僅僅因為有些文字的闡述就感覺尷尬了,那隻能說明自己還是不夠自信,懷疑自己不能安全順利的通過試用期。

2、自尊心太強。

僅僅一個錄取ofer上的內容就讓自己不舒服,覺得自己很沒有面子,自己可是擁有多年工作經驗的職場老人了,怎麼還拿對付職場小白的那一套對待自己啊,這是赤裸裸的瞧不起我啊。

如果自己這樣想的話,那等自己正式入職了,一開始公司也不會讓自己做太重要的事情,基本還是在外圍打轉的,那時自己豈不是更受傷啊。

總之,職場中無論出現了什麼事情,首先都要擺正自己的心態,千萬不要胡思亂想的,也許別人就是表面的意思呢。

第七号文艺青年
2019-03-10

除非覺得自己應聘的崗位,非常符合自己的能力,有自信一定度過試用期,否則還是不要嘗試入職。

 

當然,能寫出這種面試要求文字的,也不是什麼好公司。雖然好多公司也這麼幹的,但是人家畢竟還是要做表面功夫的。這一家也太赤裸裸了。

 

挺好的,光明正大告訴求職者,我們是一家不講勞動法的公司。

用户394042320511
2019-03-12

沒毛病。試用期見在用人單位過的不爽也可以直接走人啊。

李麻辣鸡丝
2019-03-12

如果屬於技術型人才,而且在原單位有好的空間,被新單位作為人才引進或者是招聘過去,你覺得應聘者會接受這樣的條款嗎?我覺得招聘單位要將技術型人才和管理型的要區別對待為好,不同的人適應不同的格式調侃。

刘春阳22
2019-03-13

我覺得加粗提示的offer還算比較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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