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父親過世,我的戶口早已經遷出,我必須簽署放棄父親遺產的聲明嗎?

5 個回答
依山傍水758
2019-08-31

父親過世,其房屋拆遷,雖然你的戶口,早遷離該房,但不應影響你的繼承權利。我國房屋拆遷規定,必須對所拆房屋給予拆一還一的補償和居住戶的有關補助,你不居住其內,自然沒有拆遷人口的有關補助,你亇人沒有要拆遷的房屋,當然也沒有拆一還一之說,但你父親有房,而父親已去世,你作為父親的子女應和父親的配偶、父母及其他子女有共同繼承父親所有的房屋部分的繼承權,除非父親生前已處分了屬於自己的房屋。只要父親仍存有自己的房屋,就有你的份。由於拆遷,新安置的房屋面臨接受房產人的登記。接受新房產的人需給每位有權繼承你父親房產的人相應繼承份額的補貼後,才取得新安置房的全部產權,可進行產權人登記。如你們沒拿到房子的,但已獲繼承房的變現款,可聲明不再享有原房屋產權(而不是聲明放棄應繼承的產權),這樣安置房的新主人可順利獲得產權登記。因為你已得到繼承房的分割款。當然,你如真的自願放棄該繼承的部分,或將自己應繼承的部分贈與了接受住房的親人,自然可以簽署放棄繼承父親遺產的聲明。

情感诉说人生感悟
2019-08-30

你說的情況太簡單了,無法準確回答你。

按你說的情況,房子所有權好像是你父親的。

你母親還健在嗎?有沒有繼母?你父親有沒有遺囑?

如果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不是你,你就沒戲了。

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你父親名下的房子,實際上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處理財產的權利,你父親不在了,你母親可以全權處理。

如果她要你放棄,你同意不同意都沒用。

除了她,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剝奪你的權利。

法与罚
2019-08-30

謝邀:對於你提出的問題我是這樣的看法,你家拆遷的房子如何分配主要是看被拆遷的房主是誰?如果房主是您的父母那麼在拆遷過程中與拆遷辦籤協議的人是您的父母。當然如果您的兄弟姐妹己結婚成了家且戶口還在被拆遷的房子裡又分了戶(現實的情況農村是可以一房多戶的)在這種情形下您家被拆遷的房子也需要他(她)們的同意並籤拆遷協議,拆遷辦才可以對您家的房子實施拆遷行動(這裡強調一點,它們所分配到的安置房與您父母分配的安置房無關。也就是說它們分配得到的安置房是它們私有財產與您父母的財產沒有任何關係)。由於您的戶口己遷出無法分配到安置房,所以今後只能繼承父母財產。以上囉囉嗦嗦的說這麼多隻是說明它們所得到的安置房不是您父母的財產所以它們同樣可以按份額分配您父母的遺產的。至於您是否要繼承父母的遺產這完全由您自主決定,不需要籤暑放棄聲明只要在分配您父母遺產時您簽字即可。還有一個事情需要說明如果您父母在世時對自己的財產己作了處理(公證,遺囑,等法律文件文書)那麼您父母的所有子女都必須執行,任何人都無權更改。

1程前
2019-08-30

作為遺產,原物權人沒有遺囑約定。你是法定繼承人,依法享有繼承的權利。主動放棄,自然要簽署放棄聲明,這也是您的義務。

至於拆遷安置問題。一是國有出讓或劃撥土地建築物,而是集體建設用地或宅基地建築物。都有不同的賠償補償標準。以縣級以上出臺的補償或安置辦法實施細則為準。大題是國有性質的土地建築物以賠付面積或貨幣為主,家庭成員有安置過度搬家費 ,通常不享受按人口分房。

集體的土地建築物的原居民,一般享受分房貨幣政策。有的外嫁女還會享受2人的待遇。具體查看當地政府公佈的文件。

Alen吾
2019-08-30

不需要,這個和戶口沒有任何關係,不知道您父親是否留有遺囑?如果有,按照遺囑寫的來,如果沒有,你屬於法定繼承人,有權利繼承拆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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