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據媒體報道,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10 個回答
就这么呆着
2017-09-04

(一)總的觀點

這次整頓清理來得很及時,主要還是警示作用,但還有不少表達不明確的地方。主要是交易所是不是要關閉,如果要關閉,可能影響很大。

區塊鏈是一種對人類社會進步起到極大作用的革新,能夠讓人類合作的成本更低、更高效。區塊鏈的創業是一個國家非常重要的創業活動,尤其是在發展初期,應該更多是呵護。

這次公告應該主要定位於清理非法行為,保護合法行為,讓區塊鏈行業更穩健的發展。

(二)文件解讀

主要是前三點比較有實質意義,以下逐一分析:

第一條,關於“本質屬性”

公告表述如下:“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看法如下:

1. 這樣的表術顯然是不合理的。定義裡把它界定為“非法”,非法只能是對某一現象的司法判斷,定義只應該是對現象的描述。

2. 代幣發行並不全是非法的,可能佔比比較小,目前大量的騙局或存在瑕疵的ICO,但也有真正有創新的有實際業務的ICO,不能全部視為非法。

第二條 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

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已完成的清退等安排。

觀點如下:

1. ICO還是很有意義的,這是區塊鏈創業的重要形式。一刀切的要求全部停止並不合理,這可能是整頓清理時期的臨時措施。

2. 清退是應該的。因為有百分之九十幾是空氣幣,即沒有實際區塊鏈的支撐的。已經完成的清退安排可能主要針對不合法的ICO,特別是直接使用法幣進行ICO。因為合法的ICO是很難清理的,實際是很多是在以太坊分佈式區塊鏈上進行的,大多是匿名交易,清理難度很大。

三、交易平臺

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

觀點:

1. 關鍵是如何理解“代幣融資交易平臺”,如果是要關閉OKcoin、火幣網等交易網站,這影響相當大,可以說直接上代幣交易轉入地下。

2. 如果只是關閉“融資平臺”,那麼只是發ICO的平臺,如ICOInfo、ICOAge,這影響並不是很大。

3. 不應該關閉交易平臺,如果關閉,交易還是可以轉入地下的,而且實際上在中國禁了區塊鏈創業活動,人才和創業項目等都會轉移到國外的平臺,不利於中國的區塊鏈行業的發展。

云掌财经
2017-09-04

今年以來,“ICO旋風”席捲全球。

7月初,美國兩家名不見經傳的區塊鏈技術公司Tezos和block.one通過ICO成功完成了總值4億美元的融資,其巨大數額可與一些大型公司的融資額媲美。根據金融研究公司Autonomous發佈的最新報告,今年以來,科技創業公司通過ICO共計融資近13億美元。

國內ICO項目也“如火如荼”,量子鏈、黃金鍊、選舉鏈、藝鏈等項目紛紛出臺:

量子鏈第一天“上市”, 最高價格66.66元,漲幅達到33倍;

公信寶眾籌時“一股”幾毛,如今翻了90多倍;

最誇張的Stratis,一年漲了1500倍!

4月份以來,比特幣價格從6000多元一路飆升,目前已飆升至3萬元人民幣附近。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什麼是ICO?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簡稱,顧名思義,是以初始產生的數字加密貨幣作為回報的一種籌措資金的方式。ICO改編自證券界的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開發行)一詞。就本質上而言,ICO也是一種‘公開發行’,只是把所發行的標的物由證券變成了數字加密貨幣。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首次公開發行”(IPO)——指的是一家公司通過銷售公司部分股份給機構投資者進行公開上市,而這些投資者最終將股份在證券交易所上銷售給大眾。廣大群眾對IPO格外感興趣,因為IPO使每個擁有證券賬戶的人都能買下像Snapchat這樣大公司的股票。

那麼ICO是一樣的道理嗎?似是而非。IPO和ICO都是公司用於募集資金的方法。二者主要的區別在於監管。IPO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有一系列的法律規範和操作的正規流程。ICO目前未受到任何管制,更像是處於“荒蠻”開發階段。

總體來說,提及ICO我們想到的更多的是疑惑和不確定性。有人說到ICO已經成為一場“不合常理的、不具有可持續性的凱恩斯式選美比賽”。支持者則對此持很樂觀態度,並聲稱這是風險投資的新形式。

ICO和比特幣是什麼關係?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可查的首個ICO來自於Mastercoin項目(現已更名為Omni),其在13年7月時在Bitcointalk(最大的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社區論壇)上宣佈通過比特幣進行ICO眾籌,並生成對應的Mastercoin代幣並分發給到眾籌參與者。本質上來說ICO是一種以物換物的行為,即參與者用比特幣換得Mastercoin項目裡的代幣。一開始ICO只是數字貨幣愛好者的一種社區行為,隨著數字貨幣以及區塊鏈的不斷髮展開始被越來越多人接受並參與。絕大部分ICO都是通過比特幣或其他數字貨幣進行的。

歷史上知名的ICO項目

以下按照時間順序,列出有代表性的國際ICO案例:

2013年7月,Mastercoin(現更名為Omni):可查的最早ICO項目,通過meta-protocol拓展比特幣功能,募集5000 BTC。

2013年12月,NXT(未來幣):首個完整的PoS區塊鏈,曾經神祕的開發者,持續發展的強大社區。ICO神話:募集21 BTC(是的你沒看錯,21BTC,約等於當時6000美元),市值峰值曾到達過1億美元。

2013年-2014年,Bitshares(比特股):曾經的“數字資產二代幣三劍客”之一(另外兩個為NXT和CounterParty),國內數字貨幣界口水之源,譭譽參半。其社區培養了國內大量早期ICO以及數字資產愛好者。

2014年7月,Ethereum(以太坊):ICO時募集3萬餘個比特幣曾創下紀錄。將智能合約理念推進到極致的區塊鏈項目,讓全世界重新認識區塊鏈公 有鏈的項目。近兩年最成功的ICO,也是至今為止除比特幣以外市值最高的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近期由於TheDAO事件影響晴雨不定。

2015年3月,Factom(公正通):雙代幣設計,首提存在性證明的區塊鏈商業化以及由此導出的基金會與公司雙機構設置。

2016年3月,Lisk:以太坊挑戰者,利用側鏈的Dapp解決方案。

2016年5月,TheDAO:等值1.5億美元破世界紀錄的ICO眾籌,非典型ICO(其本身不是區塊鏈)。向世界大聲宣告智能合約時代到來後一個月即被黑客攻克,在歷史上刻下了深深的雙重驚歎號。

ICO :一場不折不扣的驚天龐氏騙局

ICO的玩法是將股份或收益權,變成“代幣”然後公開出售,投資者可以從代幣的升值+“分紅”獲取收益!玩法和IPO類似,只不過是繞開了券商證券交易所監管機構等“機構中心”,投資者和募資者直接交易。

所以你可以理解ICO為去中心化的“地下股市”。很顯然它是複製了區塊鏈中去中心化的思想,也將比特幣這種高流通性的虛擬貨幣靈活地運用其中,逃避監管的管控。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區塊鏈+虛擬幣”結合的ICO玩法,融合了眾多金融手法,看似華麗,卻擁有龐氏騙局的全部特徵:

(1)騙局並不創造財富,只轉移財富;

(2)它要求不斷有信徒入場推升價格;

(3)基於未來會有更多信徒加入的承諾,先入場者寄望於後來之人在高位接盤。

所有資本的遊戲,只要搞清楚三個問題:錢從哪裡來?錢用來做了什麼?錢最後去了哪?就大概能看明白它的性質!

由於大大縮短了投融資的鏈條,ICO被視為顛覆傳統VC的革命性模式。但大批“向錢看齊”而湧入的參與者,徹底稀釋了這一模式初始的“去中心化”和“民主化”理想主義色彩。

動輒數十倍的飆漲,帶來參與者百倍的瘋狂。

沒有監管的ICO直接陷入癲狂狀態。現在的ICO眾籌項目的模式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打著用區塊鏈模式改造商業生態的項目,一類就直接是股權眾籌式的項目。他們用來募資的工具僅僅就是一份寫著商業計劃的白皮書,發佈在第方融資平臺上。沒有專業的機構幫投資者甑選項目,把控風險,第三方平臺也並不會對投資者負責。

問題的關鍵是很多投資者都知道大多項目沒有價值,或者說就是圈錢的,投資者盯著的主要還是代幣自身的幣值增值,只要這種代幣能夠到交易所交易,ICO的投資者就能通過炒作賺錢。由於新上的代幣“市值”低,可能只要幾百萬,便能成功做莊。

因此,炒幣,尤其是這類“山寨幣”,成了莊家們行騙的沃土!很多莊家與發行平臺聯合行騙,莊家自持大量份額,以大量資金運作使得價格暴漲,待ICO完成、散戶資金進來之後,莊家出售自己持有的份額賺取暴利。

在監管缺失的虛擬貨幣投資市場,一場場瘋狂的ICO如火如荼,而這些看似一夜暴富的“財富盛宴”,背後正在醞釀著巨大的風險。

過去6個月中,全球靠ICO融資的團隊和公司目前只有40%還活著,死亡率高達60%,其他的要麼項目中止要麼團隊捲款跑路,這種情況很快就會在國內顯現出來。

ICO的諸多弊端註定它成不了IPO,做ICO的公司嚴重不足的創新性、較低的責任感和自律性,其中還穿插著大量騙局,披上“區塊鏈”的外衣,步下了一個個龐氏騙局。

就當前市場情況來看,絕大多數ICO項目自身並無發展前景,只是數字加密資產市場的暴漲使得ICO逐步淪為投機性工具,為了投機而投機,很少有人去在意項目本身的發展空間。在此背景下,ICO逐步呈現泡沫化趨勢。在這場泡沫中,既便是用常識判斷就不靠譜的項目,也能得到投資者的熱捧。

所有的泡沫最終也都會破裂。有很多時候,人們明知自己在玩一個擊鼓傳花的遊戲,也知道遊戲不可持續,只是都不相信自己會成為最後的接棒者。

地方急查ICO風險,60家平臺被列入清查名單

近日,針對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辦(國家互金整治辦)下發的《關於對代幣發行融資開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福建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特急文件形式轉發了該文。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9月3日晚間,有多位區塊鏈企業負責人確認也已經收悉了上述《通知》精神。“ICO平臺基本都會要暫停業務,並儘快向當地監管監管部門進行存量業務彙報。”對此,一位大型網絡企業區塊鏈業務負責人稱。

根據《通知》要求,國家互金整治辦初步提供了代幣發行平臺名單,並要求各地整治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組織詳盡摸排,確保不遺漏,沒有發現代幣平臺的地方也要實行”零報告。“

據悉,上述代幣發行平臺共計有60家。其中,在已經明確了運營所在地的平臺中,北京和上海分別有6家和8家,廣東地區以12家居首。

專家提示風險:不要期望一定會有接盤俠

8月2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導成立的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布文章稱,部分區塊鏈應用在通過ICO的形式融資,存在通過ICO進行傳銷、詐騙等活動,容易導致金融風險和社會問題。北京市網貸行業協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相繼發出過相關的預警提示。而本應在9月2日舉辦的“2017DACA區塊鏈國際高峰論壇”也在前一天被叫停。

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常務理事張家林表示,要理性看待區塊鏈技術與ICO炒作,如果它對應的某種物或者對應的某種使用的權利不存在了,那麼實際上價值變為零了。ICO不是一個債務憑證,只是一種代幣,而代幣本身最終有可能是沒有任何價值的,不要期望一定會有接盤俠。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9-04

首先,討論之前要明確一個原則:對於新技術新事物,比如區塊鏈、數字加密貨幣,要在自己心裡把技術本身和利用技術騙人分開。區塊鏈、數字加密貨幣這種東西本身只是工具,是一個技術創新。但如果被利用來大肆炒作價格或融資圈錢,就成了騙子的幫凶。

所謂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的縮寫,即首次代幣發售,是區塊鏈初創公司以發行數字加密貨幣為項目所進行的融資方式,與IPO的意義類似,只不過發行ICO的公司融資的是比特幣、以太坊等數字貨幣,而非如人民幣、美元等法定貨幣。

ICO項目通常有兩種方式進行融資,一種是給投資者ICO項目所創建的代幣,而這種代幣隨後可以在公開平臺上進行交易,如同股價波動一樣,投資者可以賺得代幣價格波動的收益,這一種是當下ICO項目投資最常見的方式。而另一種方式則是投資者得到債權,就像購買P2P一樣,融資方與投資者約定好期限與收益。

2017年上半年,通過ICO獲得的融資金額已經超過了傳統VC的投資,ICO累計融資規模達26.16億元人民幣,而根據區塊鏈投資人士透露,其中很大一部分的項目都不靠譜。

圍繞ICO這種事物,最惹人關注的可能是其飆漲和大起大落的價格,帶來無數一夜暴富的傳聞。目前,很多ICO項目只有一張PPT,融資方攜款潛逃的風險巨大。而大量參與的散戶並不關心項目本身,只是期待價格暴漲,讓後來者接盤。儼然讓技術創新與非法集資交纏在了一起。

有法律業界人士指出,ICO一度被認為巧妙地規避了《證券法》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相關內容,ICO僅僅是穿了合法的馬甲,其本質就是變相非法集資。除此,即使ICO可以擺脫非法集資的嫌疑,但也涉及明顯的合同詐騙。

然後我們來看看官方的說法:

第一、2013年12月央行聯合四部委發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將比特幣定義為虛擬商品,明確界定它不是貨幣,尤其不是法幣,不具備有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

第二、今年8月24日國務院發佈《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第15條第二款提到以發行虛擬貨幣為名義籌集資金的行為,如果違反了國家許可和相關法律法規可能會啟動行政調查。這是對ICO行政監管的明確信號。

第三、證監會近日正在向部分區塊鏈企業就ICO徵詢意見,目前處於收集意見和討論的階段,對於那些打著虛擬貨幣的名義進行傳銷詐騙的ICO項目,證監會表示尤為關注。此前也有媒體報道稱,人民銀行、證監會、銀監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協會相關負責部門召開了聯席會議,討論對ICO實施監管,如果發現大的風險,監管甚至會暫停所有ICO行為並加以整頓。

第四、8月30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文稱,近期各類以ICO名義進行籌資的項目在國內迅速增長,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並形成了較大風險隱患。為保護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就風險提示進行了提示,具體如下:

一、國內外部分機構採用各類誤導性宣傳手段,以ICO名義從事融資活動,相關金融活動未取得任何許可,其中涉嫌詐騙、非法證券、非法集資等行為。廣大投資者應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一旦發現有涉及違法違規的行為,應立即報送公安機關。

二、由於ICO項目資產不清晰,投資者適當性缺失,信息披露嚴重不足,投資活動面臨較大風險。投資者應冷靜判別,謹慎對待,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三、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單位應主動加強自律,抵制違法違規的金融行為。

目前,各地方已展開急查ICO風險,60家平臺被列入清查名單。從當前的法律角度來講,越來越多的法律業界人士傾向於將ICO定義為非法集資。儘管傳統監管思路對這個新生事物束手無策,但不受監管顯然會釀成大禍。

最新消息:

9月4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網站發佈公告稱,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湧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可見,ICO等在國內已經沒有立足之地,已經成為非法交易,不會受到保護。

真叫陈思达
2017-09-02

央行為何要定為非法集資?

原文是:目前的現狀是,央行相關人士研究了大量的ICO白皮書,得出的結論是:“90%的ICO項目涉嫌非法集資和主觀故意詐騙,真正募集資金用作項目投資的ICO,其實連1%都不到。”

而目前,ICO有火幣網、OKCoin、BTCC、太一雲、亦來雲、區塊寶、Achain、保全網、聚幣、幣多寶、ETChain、行雲運動、NEM等。

大部分ICO在我看來,就是騙局,而這些ICO其實毫無價值。

這讓我想起了2年前的郵票市場。說起郵票市場,最牛的票,就是“猴票”,就猶如ICO的帶頭大哥,比特幣一樣,不斷刷新價格高度。

而2年前的郵票市場其實也出現了當前ICO類似的金融亂象,很多郵票在進入交易所流通之後,暴漲數百倍,無數造富神話就猶如今天的ICO一樣。這也吸引了很多人進入這個市場,想辦法去炒新的郵票(就猶如新的ICO)。

而這些炒家的心態都是想以更高的價格賣給下家,沒有人去思考郵票或者是ICO背後真正的價值。

而現在,郵票市場的亂象在國家的整頓下,已經基本消除,很多炒郵者血本無歸,手裡就是一大推毫無流動性的郵票,而我想,這與大部分ICO本質是一樣的,結局也會是類似。

而對於郵票的帶頭大哥,猴票,或者是ICO的比特幣,我想,他們是有一定流動性和市場的,畢竟他們已經佔領了這個市場的心智,不會消亡,而大部分其他的郵票或者ICO必將被大家所遺忘。

财智成功
2017-09-02

定性為非法集資就對了,就跟很多P2P平臺一樣,看起來搭了個簡單的架子,表面光鮮,骨子裡是赤裸裸的詐騙。

比特幣短時間內倒是不一定崩盤,只不過最後接盤的人會越來越少,現在的持有人可能就成了最後一批接盤俠。紙上財富的千萬富翁們,可惜變不成現錢,買不了東西。

正好我今天發了一篇關於比特幣的文章,轉過來分享。

瘋狂比特幣,還能漲到多少錢?不過是場擊鼓傳花的投資遊戲

財智成功 2017-09-02 09:52

作為一種沒有國家信用背書的虛擬貨幣,比特幣的前期表現確實驚豔。

比特幣誕生於2008年11月1日,2009年1300個比特幣才可以兌換1美元。直到2011年2月9日,1比特幣價格才首次達到1美元。但讓人難以預料的是,2013年,1比特幣的價格竟然暴漲到1200美元,在短短4年間翻了150萬倍!

2013年11月29日,比特幣在熱門交易所Mt.Gox的交易價格創下1242美元的歷史新高,而同時黃金價格為一盎司1241.98美元,比特幣價格首度超過黃金,在中國的比特幣交易平臺火幣網上更是創下了8000人民幣的天價。2017年5月以來,比特幣又開啟一波瘋狂的漲勢,尤其是8月份,比特幣價格一路飆升,從每枚18000元左右一度突破30000元,也創下歷史新高。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比特幣價格走勢圖

5月22日是比特幣披薩日(Bitcoin Pizza Day)七週年紀念日,當日一名為Laszlo Hanyecz的程序員用一萬個比特幣購買了兩個Papa John's披薩。這被廣泛視作比特幣這一數字貨幣的首筆交易。更重要的是,其告訴我們比特幣這七年以來的瘋狂漲勢。最早使用比特幣購買了披薩的那個傢伙,如果存到現在賣出,可以獲得過億資金,堪稱消費了人類歷史上最貴的兩個披薩。

比特幣之所以這麼值錢,是因為其有去中心化、全球流通、不可篡改、總量恆定等特點、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極為適合洗錢,以及跨國轉移資產。

這滿足了部分國家灰色人群洗錢的需要,而對財富嗅覺靈敏的人群也會及時跟進熱點炒作,加上富人階層海外移民的龐大市場需求,比特幣持續暴漲。

但是隨著金融監管越來越完善,各種金融漏洞也在不斷封堵彌補中,洗錢和轉移財富的難度越來越高。

作為一種財富遊戲,比特幣的參與者如果需要變現,就必須需要有財大氣粗的土豪提供實物或者資金。

而願意提供實質的資金或實物去置換看不見摸不著的數字虛擬貨幣的,首先對這種貨幣非常信任,其次是相信還會有更多土豪來接盤。

這樣來看,就猶如一場龐氏騙局,如果後面沒有接盤人,這些虛擬財富就只能在一個小範圍的圈子內流轉,根本無法變現。

這樣的貨幣價值,又有什麼意義呢?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土豪,你真的不是最後一個接盤俠嗎?

就跟藏獒火爆的時候一樣,有人花費數百萬去千里之外買上一條,更有敲鑼打鼓鮮花錦旗開路。時至今日呢?還有幾個人願意花百萬去買一條所謂純種藏獒呢?可能有,但是不會多,買了也別指望還能賣出去。

比特幣,也是如此。一個比特幣價值十萬又如何,只要沒人接手,這不過是網絡世界中的一段代碼。

只需要國家對於比特幣交易平臺按照每筆交易徵收稅費,再對進入的資金嚴加監管,必須通過新成立的網聯進行審核,比特幣價格自然就會暴跌。

ICO被央行定性為非法集資,你怎麼看?比特幣等會不會崩盤?

風險無處不在,投資需謹慎

與國內交易平臺在市場中不斷擴大交易額比重不同,國外比特幣交易網站“跑路”風波不斷。一度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網站Mt.Gox於2014年2月25日轟然倒閉,Mt.Gox“被宣佈”破產,再也無法登陸。28日,Mt.Gox正式宣佈申請破產。隨後,新加坡比特幣交易網站FLEXCOIN也突然倒閉。

這一場景跟我國2016年的P2P平臺跑路風波何其相似。

大白的理财日记
2017-09-02

最近ICO太火了,不得不說下。

大白所認為目前在發ICO的人,你們已完全背離了數字貨幣思想和精髓,從第一個區塊就付出勞動參與挖礦的純正數字貨幣……比特幣萊特幣等就是為抵禦法幣通脹而誕生的,它產生的每個幣都是通過固定資產投入和算力勞動投入獲取的,也即是有成本的。也是通過勞動獲取的成果。

而目前的ICO是憑空設置價格誕生的,發起人獲取了全部的收益,沒有可信的連續的起始區塊鏈數據,而上市交易就是轉移發起人非法集資跑路的風險。

近些年的期貨黑盤子、郵幣卡、現貨商品騙子,現在很多都已經消失了,卷錢跑了,留下老百姓在那呻吟。

如果我們還不及時的監管,或適當的打壓,它一定跟前幾年轟轟烈烈的互聯網金融一樣成為騙子的溫床,滋養出一批傳銷分子,當前金融工作會議以後,對於金融犯罪已經列上了重中之重的地步。

為什麼現在很多人要炒作這個東西,就是讓老百姓也進來接盤,然後他們就可以轉移消失。ICO的問題在於盈利來自於散戶入場,本質是一場割韭菜的遊戲,沒有大量的韭菜進入,就不可能有高盈利,所以,在中國就變成跟傳銷類似的故事,不斷的騙散戶入場。一旦散戶不玩,或者不準玩,高盈利的可能性就不存在。所以,很多人說國內不可以可以到國外,這個話是對的,但是到了國外韭菜數量就大面積降低了,所以也就沒有現在國內這種動輒百倍的漲幅的可能性了。

另外還有個問題就是大量發行主體不但自己坐莊控制價格。還自己開設交易所。集合發行方,交易所,做市商於一身,跟原先的所謂郵幣卡,原油期貨交易所等等,本質是一模一樣,無非穿上了數字貨幣的外衣,利用人的貪慾習慣用所謂的百倍的收益來吸引韭菜入場!

唉,這就是貪婪之心對人自身的誤導和傷害,最終的財富和高貴都是靠每個人的德行承載的!

陈思进
2017-09-02

導讀:最近一段時間,區塊鏈和虛擬幣的概念繼續火爆,基於此的ICO也走進媒體視野。ICO是區塊鏈的行業術語。投資者通過購買具有市場價值的代幣,從中獲得項目的初始數字獲幣,並期待項目發展獲得回報。這一點類似於股市的IPO。目前虛擬貨幣市場極度混亂,魚龍混雜,幣值暴興暴跌,爭議非常大。個人認為,包括比特幣在內,這個新興的虛擬貨幣市場毫無價值,乃是典型的龐氏騙局:其一,它要求不斷有信徒入場推升價格;其二,基於未來會有更多信徒加入的承諾,先入場者寄望於後來之人在高位接盤。

區塊鏈+虛擬幣+ICO,不過一場龐氏騙局
文/陳思進

  股市有了IPO,虛擬貨幣的ICO最近開始火了。

  所謂ICO,也稱首次公開募幣,其以比特幣為募集對象,項目負責人通過向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加密代幣,以為項目融資。隨著美容、社交、白酒、競技等“奇葩”ICO項目的蠻荒生長,作為虛擬貨幣代表的比特幣也迎來飆漲。今年4月,比特幣自6000元開始一路高走,僅8月份,已9次刷新高價,漲到30299.99元。

  區塊鏈早在十年前就有了

  根本而言,ICO的火熱離不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支撐。在“90%ICO項目都不靠譜”下,暫且不論ICO市場如何,即便是作為募集對象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也被詬病已久。

  以比特幣為例,由於交易平臺的不確定性、交割波動大等特點,其更加容易被非法利用,諸如走私、販毒、涉黃、洗錢、非法轉移資產等醜聞不斷。國際支付應用軟件TransferWise的CEO辛裡克斯直言:“比特幣已死”,甚至連比特幣的核心開發團隊成員麥克·赫恩也表示:“除了那些非法交易,現在幾乎沒有人使用比特幣,沒有了正常的商品交易,這已然徹底背離了比特幣的原始初衷。”

  儘管如此,部分比特幣炒家靠比特幣發財致富的故事,卻依舊使投資者激情澎湃。打著虛擬貨幣與區塊鏈技術的名頭,他們一次次向公眾“證明”——比特幣是稀缺的,價值甚至超過黃金。

  然而,果真如此嗎?

  比特幣之所以能被炒作稀缺,少不了底層技術的包裝——區塊鏈。所謂區塊鏈,實際是一種通過點對點實現的電子貨幣賬本系統。數字經濟之父唐·塔斯考特對此的描述是“它基本上實現了全球性的試算表,這種不會腐蝕的可編程數字總賬不僅可以記錄金融交易,幾乎可以為人類記錄一切有價值的東西。”便難怪有聲音稱其為“下一代的互聯網”了。

  不過,市場似乎把區塊鏈“高大上”化了。區塊鏈早在10年前就有了,今天只是通過比特幣傳播開來而已。迄今為止,類似比特幣、以區塊鏈為基礎的CryptoCurrency(數字加密貨幣)已有上千種,政府、大財團、大銀行也都在開發類似的CryptoCurrency,甚至中國央行也將推出人民幣的CryptoCurrency。

  這便涉及對比特幣的認知癥結。

  量子計算機出來,虛擬幣會氾濫成災

  對於大多數比特幣追捧者,他們認為比特幣是結束法定貨幣時代的信號。然而,虛擬貨幣與貨幣的虛擬化是不同的,而比特幣只是虛擬貨幣。由於沒有國家會甘願放棄“鑄幣權”,因此無論何時,比特幣幾乎不可能成為真正貨幣。即便是比特幣粉絲們所信奉的奧地利經濟學家米塞斯和哈耶克的繼承者,都明確表示:比特幣不是貨幣。

  事實上,所有虛擬貨幣,不管技術被吹噓得多先進,數量多有限,他們的淨資產價值卻都是零,其價格僅由交易者決定。某種程度上,虛擬貨幣甚至不如曾經的鬱金香,鬱金香至少有實物,虛擬貨幣卻什麼都沒有。從技術角度而言,一旦量子計算機出來,“比特幣”及各種現存虛擬幣,都將在一分鐘之內氾濫成災。

  另一個可供參見的指標是,華爾街最近正大肆在媒體唱多比特幣。依照筆者曾在華爾街的任職經驗看,華爾街向來是通過做空唱多,以便高賣,就像幾年前唱多黃金5000美元、甚至10000美元,他們的聲音恰恰可能是反向指標。

  因此,作為投資品的“比特幣”實則存在巨大泡沫。從本質上說,比特幣炒作的重頭在於散戶接盤。比特幣藉著“區塊鏈”等精美包裝,進入金融市場,散戶不明就裡為市場送去了錢,而站在金字塔頂端的人則成了鉅富。一旦泡沫破滅,一切虛擬貨幣都會迴歸其原本價值——零。

  博傻遊戲,具有龐氏騙局的全部特徵

  作為募集對象的代幣都是如此,遑論包裝過後的ICO呢?

  由此看來,“區塊鏈+虛擬幣+ICO”或是一個融合了眾多金融手法的華麗騙局。其擁有龐氏騙局的全部特徵:其一,它要求不斷有信徒入場推升價格;其二,基於未來會有更多信徒加入的承諾,先入場者寄望於後來之人在高位接盤。

  正如《新京報》的報道,某參與ICO項目的投資者稱,現階段ICO就是博傻遊戲,大家都知道很多項目沒有價值,或者說就是圈錢的,但只要這種代幣能夠到交易所交易,ICO的投資者就能通過炒作賺錢。

  400多年以來,一個個金融泡沫,在破滅前幾乎全被包裝打點過。儘管每一次都會承諾 “這次不一樣了”,但結局卻無一例外——破滅,這次又會如何?當然,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本身不是騙局,就像鬱金香本身不是泡沫。不過,缺乏政府背書的虛擬貨幣,卻可能和當年的鬱金香一樣,成為金融騙局的工具。

  然而,正如當年在鬱金香泡沫破滅後的廢墟上,萌發了現代金融的幼苗。筆者認為,在“區塊鏈+虛擬幣+ICO”的一地雞毛之後,政府背書的貨幣數字化將成大勢。只不過,再美好的未來,也僅在一地的雞毛被清理過後,才能實現。

你的理财师张帅
2017-09-04

國家定其為非法集資,多麼容易的一句話,直接擾動了整個虛擬幣的市場。知道為什麼國家不直接說平倉,或者取締虛擬幣?到底崩盤是否決定於國家?我來講講。

本來虛擬貨幣是什麼,它是一段代碼。如何形象化呢?它就和之前的文玩核桃和菩提等一樣除了能看見摸到,符合要求的叫文玩,值錢,不合要求的叫核桃,食品,而換過來虛擬幣符合要求的叫虛擬幣,不符合要求的是廢碼,價格自然是一個天一個地,但是無論他們標價幾十萬,還是標價幾十塊都是標價的“人”標的價。

而文玩市場還好,玩家標價玩家賣,玩家買,畢竟是少數,不是人人都玩,是喜歡它願意拿他陶冶情操的人弄的。而虛擬貨幣呢?外國人標價甚至不知道什麼人標價,中國人玩,無論標3萬還是標30塊,真正有多少人換來了錢?3萬時一個人賣掉掙3萬,10個人賣掉還有人買嗎?100個人呢?10000人呢?如果大家一起賣一下子就變成30塊了。

因為這個東西和黃金,股票甚至文玩完全不同,黃金全世界的一般等價物拿到哪裡都是可以換東西的。

而股票衡量企業經營能力的直接證據,企業只要認真過日子,這個證據就能告訴你它可以過得還不錯,你拿著證據可以拿企業過日子剩下的餘糧。文玩至少還可以陶冶情操。

那麼虛擬貨幣呢?尤其誰能告訴我們它到底能做什麼?而且不止是比特幣,其他無數的代幣被創造出來,但沒有任何的經濟力量的支撐,過日子的支撐,甚至價格是怎麼漲的都沒人知道,那麼它到底能做什麼?

終於一個虛擬幣代募資來了,它的價值可以繼續創造虛擬幣及其衍生品,但是這個功能,除了創造更多的虛擬幣衍生品還能做什麼?還能換來什麼?什麼都沒有,海市蜃樓罷了,因為它根本不存在,只是一段不可被複制的可以記錄轉移路徑的代碼而已。

所以,國家要發行虛擬貨幣它和比特幣完全不同,它是以人民幣和中國經濟支撐的,國家虛擬貨幣的流通能力取決於國家有多少經濟能力,和紙幣硬幣等職能完全相同。那虛擬幣到底還有沒有貢獻?有就是區塊鏈技術,它可以完整的不被幹擾的記錄流通,記錄轉移,不可被複制,不可被造假,這是這項技術帶來的變革。

人類的歷史幾萬年,無論哪次技術革新,沒有任何一種技術本身就是貨幣,就是購買力,所有的技術都是創造經濟的手段,打算拿技術本身作為等價物交換的,都會被國家甚至整個社會毀滅。

因此,所謂ico其實根本就是一個不存在的團體講著一個不存在的故事而已。真正所有的挖礦真的只是設備和軟件的堆積(門檻極低,只需要購買由外國人創造的顯卡,主板,處理器,甚至電源)以及外國人創造的軟件(各種礦軟計算工具)剩下的就是機器的運轉,國人沒有創造任何的技術革新,沒創造任何的價值的提升,只消耗的電力,消耗了硬件而已,只是一些不願付出體力創造物質的轉移或升級(搬運工等體力勞動者或者重工業基層員工),也沒有能力消耗腦力創造物質的變化和升級(科研人員或技術工人等加工技術),更沒有通過資金或資產改造或升級(金融業等支持生產或併購),甚至沒有服務別人得到讚許(服務業等靠自身意識和素質得到肯定的價值)。那大家想想它有什麼呢?

我是個學計算機出身的金融工作者,從業這10幾年,見過各種技術和經濟的變化,我在做金融這幾年,一直提醒我的客戶,虛擬幣玩玩還行,不可傾盡全力,因為它不存在,但是瘋狂的價格讓所有人都瘋狂,一個比製毒販毒利潤和增長速度都快的東西,讓所有人都瘋狂。但真的除了技術領域的貢獻,我真的不知道它能做什麼。

以上是我個人意見,也許是廢話,淹沒在人海之中,但希望大家可以參考。

子丰43039281
2017-09-05

規範ICO,讓比特幣走的更遠,更健康!隨意亂髮ICO,使得比特幣的價值被垃圾幣的短期暴利所掩蓋。就像新股市場中,滿地垃圾股,股民會變得短視,也很容易觸雷。個人希望政府不是簡單的禁止,而是能引入審核或第三方評價機制,讓ICO也健康發展。

波士财经
2017-09-02

ICO如果只是簡單地被定性為非法集資,太粗暴了點。但在大量實例調查的情況下,這種定性是值得肯定的,畢竟很多冒充專家,利用新概念圈錢是非法的。從社會現實角度來看,也是有這個基礎的。實體經濟正在轉型,一夜暴富依舊是很多人追逐的夢,騙子叢生也是時代的產物。

但一個新生事物,不能簡單斷定就是非法集資。如果能夠給投資者帶來切實回報,如果能給社會進步、技術進步代理益處,那就是好東西。雖然不能排除大部分都涉嫌非法集資,但只要能帶來好處,一定要留下成長的空間。80%的創業者都最終失敗,我們就不創業了嗎?只有4%的大學生創業能夠成功,就禁止大學生創業了嗎?

比特幣這玩意不會崩盤,但不是普通市民玩兒的投資對象。就像梵高的作品,對於餓肚子的盲流來說,抵不上一個肉包的價值。比特幣也類似,對於一般投資者來說,不能吃不能喝的比特幣,就是毫無用處的遊戲道具。但對於遊戲玩家來說,一個好的虛擬武器,可以花數萬數十萬購買,這也是它的價值。

在社會不斷進步、技術不斷進步、觀念不斷革新的時候,不能用傳統的概念來引導未來的發展。互聯網不能製造地瓜,但山溝溝裡的農民卻能通過互聯網,讓華爾街精英品嚐最地道的烤紅薯滋味。

ICO肯定存在不少問題,但需要觀察、需要研究,需要成長空間。不能因為害怕車禍,就禁止汽車上路;不能因為害怕被噎死,就絕食。

對非法犯罪要堅決打擊;對合法合規要堅決支持。只要在法律的規則內,哪怕有一些人因此遭受投資損失,也是社會可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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