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傳播艾滋病不是重罪,加州這麼做對不對?

艾滋病 美國 輝說世界 輝說世界 2017-10-15

故意傳播艾滋病是重罪嗎?這原本是個假問題。但是現在,美國加州說不是重罪了,所以,只能這麼問。

故意傳播艾滋病不是重罪,加州這麼做對不對?

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不妨捫心自問:兩個人:一個是健康的你,一個是HIV攜帶者。二者之間,你更關心哪個?

坦誠地回答,就當這個世界沒有聖母白蓮花的存在。

如果你的答案是前者,那就繼續討論下去;如果你的答案是後者,那就別再看這篇文章。

人性永遠在起作用,任何人都不例外。

推薦一句話,來自《阿特拉斯聳聳肩》:“我發誓,以我的生命及愛之名,我絕不會為他人而活,也絕不要求他人為我而活。”

這句話最符合人性。

那該如何用這句話來分析“故意傳播艾滋病在加州已不是重罪”?

故意傳播艾滋病不是重罪,加州這麼做對不對?

人有各種自由,包括遷徙、就餐、運動以及交往等等等等,在這個過程中,一切的原則都是自願,對一個人通用,對聚集的兩個人、三個人和許多人也通用。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生活環境和成長經歷不可能絕對相同。這就造成了差異,思想、態度和偏好,以及身體狀況。而艾滋病,就是差異中的小概率健康狀況產物。

故意傳播艾滋病不是重罪,加州這麼做對不對?

目前,艾滋病是不治之症,這沒什麼可辯論的。如果這和感冒發燒一樣,吃幾片藥就好,那麼,美國網友對此項新法案的反應就不會這麼強烈。

故意傳播艾滋病不是重罪,加州這麼做對不對?

人們願意讓自己更快樂,更健康,更富有,這是人性,否則,心理門診不會門庭若市,健身房不會激情飛揚,晚九點後的CBD不會燈火通明。在這個前提下,人們都渴求更安全的社會,這樣才不會浪費更多的時間處理種種麻煩。例如,被未知的HIV攜帶者所困擾,被加州這條新法所鬱悶。

健康的人,在哪裡,都受歡迎。因為他們愛自己,因為他們是正能量之源泉。

而不健康的人,人們可以做到的,不歧視就已經是極致了,如果對方還攜帶HIV病毒,懷有警醒意識,是人之常情。因為如果肆無忌憚,感染上了,倒黴的是自己。生命,對任何人來說,都是寶貴的,禁不起消耗和摧毀。

人性真實,鼓勵什麼就得到什麼。加州這樣做,勢必讓攜帶HIV的人更加無所顧忌,他們可以放肆地傳播病毒,讓更多的人感染上,讓更多的人恐慌,而這些人,並不是讓他們感染上艾滋病毒的人。但,如果誰敢說不,就是沒有愛心,就是冷血。所以,這違背了人性:強迫不願意感染上艾滋病毒的人承擔更大的風險。

正確對待故意傳播HIV病毒者的態度是什麼?誰說這不是重罪,誰願意原諒艾滋病毒擴散者,無論他在加州還是紐約或者世界各地,可以把這些故意傳播HIV的人接到自己的家裡,自己供養。同時,他還要承擔連帶責任,誰被這些故意傳播HIV的人感染了,他要負責。最重要的是,HIV攜帶者的所有花費,也由他承擔。這種方式,完全沒問題。

為自己的決定負責,為自己的愛心買單,別用愛心綁架強迫他人。

故意傳播艾滋病不是重罪,加州這麼做對不對?

而今天的輝哥講單詞環節,分享的就是AIDS和HIV,關於艾滋病的詞彙,其實,這是幾個單詞首字母組合的縮寫。

先說AIDS:全稱是 —— Acquired Immune Deficiency Syndrome,更詳細的解釋就是 —— 獲得性免疫缺乏綜合症;

再說HIV:全稱是 ——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更詳細的解釋就是 —— 艾滋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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