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嚴查“現金貸”風險 涉P2P、網絡小貸

P2P理財 金融 法律 財經 財新網 2017-04-18

【財新網】(記者 吳雨儉)深陷“高利貸”、暴力催收等諸多輿論風暴的“現金貸”業務,被監管層納入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除P2P平臺外,網絡小貸公司也被列入排查對象。

近日,銀監會下設的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辦公室),向各地下發《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和《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補充說明》(下稱《說明》),要求將“現金貸”納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現金貸”多以小額貸款為主,與消費貸相比,“現金貸”具有無抵押擔保、無場景、無指定用途等特點。也正是基於這些特點,在我國徵信體系尚不完善的大背景下,“現金貸”在風控環節存在著各種問題,尤其是風控成本過高。而國家法定的借款利率卻難以覆蓋該成本,導致實際操作中存在以收取手續費的形式變相“高利貸”,甚至暴力催收的現象。

此次因“現金貸”被納入排查對象的,不僅包括P2P平臺,還有網絡小貸公司。《通知》指出,如若違反相關規定,存在“高利貸”、暴力催收等現象,P2P平臺按情節輕重進行分類處置,並按期完成整改;網絡小貸相關業務則將被立即叫停,存量業務逐步壓降至零。同時,對於涉嫌惡意欺詐、發放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的機構,則需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置。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截至3月27日,全國共批准了82家網絡小貸牌照,主要分佈在11個省份,其中廣東省最多,有29家。

《通知》指出,近年來“現金貸”平臺遍地開花,良莠不齊,部分平臺存在三個突出問題:―是利率畸高,根據媒體報道,“現金貸”平均利率為158%,最高的“發薪貸”利率高達598%。實質是以“現金貸”之名行“高利貸”之實。

二是風控基本為零,壞賬率極高,依靠暴利覆蓋風險。部分平臺大力招聘線下人員,盲目擴張,且放款隨意,行業壞賬率普遍在20%以上。

三是利滾利讓借款人陷入負債危機。借款人一旦逾期,平臺將收取高額罰金,同時採取電話“轟炸”其親朋好友或暴力催收等手段,部分借款人在一個平臺上的借款無法清償時,被追轉向其他平臺“借新還舊”,使得借款人負債成倍增長。

除借款利息遠超國家法定利率、存在暴力催收等現象外,違規“現金貸”業務的特徵還包括:實際放款金額與借款合同金額不符,比如部分平臺在給借款人放貸時,存在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金額,變相提高借款人借款利率;無抵押、期限短,平臺主要通過無抵押信用貨款,借款期限集中在1-30天,放款速度快等方式吸引借款人。

《通知》要求,各地的專項整治辦公室需給予高度重視,集中配置監管力量開展摸底排查與集中整治。各地於每月10日前向辦公室報送相關整治進展情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現金貸”平臺基本情況、初步查實的違規問題、尚待進一步查明的線索和問題以及下一步清理整規工作計劃等。

值得注意的是,《說明》中透露,在有關部門協助下,辦公室已排查出部分具有高利貸、暴力催收等特徵的“現金貸”平臺,名單已下發給各地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參考,但排查名單不限於名單中提及的機構。

在銀監會近日出臺的多個整治金融亂象的政策中,“現金貸”同“校園貸”一道被納入重點整治業務。4月10日,銀監會發布《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持續推進P2P風險專項整治,做好校園網貸、“現金貸”業務的清理整頓工作。同時強調,P2P平臺應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確保出借人資金來源合法,禁止欺詐、虛假宣傳,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有關規定,不得違法高利放貸及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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