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股破發再看IPO加速發行弊病

IPO 次新股 海南礦業 申萬宏源 同花順財經 2017-05-19

上週四,紅蜻蜓(603116)盤中破發,成為自2014年重啟IPO後,又一隻破發的個股。數據顯示,2014年IPO重啟以來,滬深兩市共有769只新股發行,經過價格復權處理後,目前(截至5月15日收盤)處於破發狀態的個股分別為欣泰電氣(300372)、申萬宏源(000166)、招商蛇口(001979)、紐威股份(603699)和國泰君安,三角輪胎(601163),其當前價格分別為發行價的37%、51%、75%、88%、97%。同時,三角輪胎、華電重工(601226)、海南礦業(601969)等也徘徊在破發的邊緣。A股一共經歷過五輪破發潮,分別是2004年6-8月、2010年1-2月、2010年5-7月、2011年1月-2012年1月和2012年3-9月 。在目前每週10家IPO的情況下,再次出現新股破發,隨著新股、次新股供應不斷加大,新股破發可能成為常態。除了破發問題,在核準制下解決IPO堰塞湖還會帶來其他問題,比如帶病上市,而後業績變臉或者破發,之後解禁洪流施壓市場流動性等等。

1.新股上市後業績變臉 核准制下帶病上場 利益鏈條難斬斷

隨著年報、一季報披露完畢,次新股業績變臉受到了市場的關注。據同花順(300033)iFind數據統計顯示,截至5月10日,2016年和今年上市的次新股中,有約34家公司今年一季報出現業績虧損,約107家公司今年一季度出現業績下降,其中業績降幅超過50%的有約27家。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中,去年登陸滬市的超訊通信(603322)一季度虧損770萬元,去年同期盈利80萬元,淨利潤同比負增長1054%。在創業板公司中,一季報虧損的次新股有17家。

次新股業績變臉表明,一部分IPO企業在上市時可能存在一定水分,其信息披露和規範化治理並不完善。雖然目前IPO否決率在提高,但是信披制度不完善,違規成本低廉,核准制下上市公司只要闖關IPO就可以圈錢,事後監管不力,最後買單的仍是投資者。此前,證監會發審委員馮小樹落馬,揭開IPO發行權力尋租的利益鏈條。過度的行政干預代替市場調節,必然造成灰色利益鏈條的產生。

2.大量限售股解禁考驗市場流動性

目前,金融監管趨嚴,市場流動性本就緊張,不僅IPO自身會加劇流動性緊張,伴隨IPO而來的大量限售股也會對未來市場的流動性造成壓力。事實上,與IPO發行相伴的IPO公司限售股解禁減持已開始預演。去年以來,滬深A股市場共計上市359只新股,這些個股將在未來三年陸續解禁上千億股,以目前股價估算,待解禁市值合計約達數萬億元。據統計,2016年後上市的新股中有23只個股已有了重要股東的減持記錄。近期,第一創業(002797)限售股解禁導致股價大跌,正是反應了限售股對市場情緒的影響。今年IPO加速,那麼3年後限售解禁市值將非常大,對市場將是巨大的考驗。

3.退市制度仍然形同虛設 違規懲罰力度過輕 集體訴訟制度缺席

和上市制度對應,就不得不提到退市制度。目前,退市制度仍然形同虛設,削弱了股市優化資源配置、優勝劣汰的功能。目前我國退市制度規定:“連續兩個會計年度淨利潤為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三年的淨利潤繼續為負.暫停上市:第四年存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淨利潤孰低者為負值,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後,有強烈動機通過盈餘管理調節利潤,避免暫停上市。許多上市公司形成了“兩年虧損一年盈利兩年虧損”的利潤模式,而現有的退市制度很難解決這個問題。所以完善退市制度指標,堵住制度漏洞迫在眉睫。另外,相比國外市場,我國對信息披露違法等的處罰力度過輕。比如,江蘇雅百特(002323)涉嫌信息披露違法即被證監會查證,證監會決定對雅百特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僅僅60萬的罰款額度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實在不算多,信息披露違法的成本可以說非常之低。

其次,退市制度的前提是集體訴訟制度。集體訴訟是指,多數成員彼此間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數過多致無法全體進行訴訟,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利益起訴或應訴。由於缺乏集體訴訟制度,中國股民維權難度很大。一旦上市公司違法或者退市,雖然監管部門會對其作出處罰,但是廣大股民的損失仍然難以挽回。集體訴訟制度缺席,股民維權成本高,大部分時候都不得不放棄維權。然而《證券法修訂草案》仍然沒有提及推出集體訴訟制度,疊加目前監管懲罰力度過輕,中小投資者利益很難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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