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貸“利滾利”超過高利貸,如何避免“人死債消”的困境?

【摘要】只有市場越規範,法律越明晰,正規運營的公司還能夠通過良性競爭,得以發展壯大,整個行業形象才能夠面目一新,我們熱盼這一天的來臨。

【摘要】只有市場越規範,法律越明晰,正規運營的公司還能夠通過良性競爭,得以發展壯大,整個行業形象才能夠面目一新,我們熱盼這一天的來臨。

現金貸“利滾利”超過高利貸,如何避免“人死債消”的困境?

編者按:只有市場越規範,法律越明晰,正規運營的公司還能夠通過良性競爭,得以發展壯大,整個行業形象才能夠面目一新,我們熱盼這一天的來臨。

趣店搶跑在美國上市,大漲43%,羅敏老闆大嘴巴聲稱,趣分期從來沒有暴力收款過,並且催款電話連個電話都不打,羅敏本是校園貸起家,引發眾網友吐槽。一時間現金貸的新聞,沸沸揚揚,滿城風雨。

社會各界呼喚對現金貸加強管制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高利貸是否入刑存在爭議

現金貸額度低,利率高,超過了36%的高利貸紅線。而高利貸始終是社會的一條高壓線,被批判了上千年了,從山東辱母殺人案,到暴利催款,都是嚴重的社會事件。但是高利貸至今沒有入刑,為什麼呢?

因為高利貸並非法律概念,根據2015年高法對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規定,超過36%部分的利息被認定為無效,這只是屬於民事糾紛,並不是司法糾紛。

現金貸的借貸總額比利息率更重要

有部分人,認為”高利貸“不應該入刑。因為普惠金融要覆蓋這部分人群,傳統金融機構做不到,而利率是資金的市場價格,利率高一些,價格機制就會起作用,商業模式就可以持續。

對現金貸還有一種辯護,那就是額度低,利率高點沒關係,而額度高的話,利率稍微有點風吹草動,借貸人群就無法承受。敏感要素是還款的絕對額,而不是還款的利率。

1000元的貸款,按年利率36%,每天利息1元錢,一般人人都承受得起;如果借款總額是1000萬元,每天的利息達到1萬元,就是天文數字了。對幾千元的小額貸款來說,兩種還款方式的利率,一個36%,一個42.5%,這種差別幾可忽略不計。

當下36%的規定,是按當時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確定的,是監管層的臨時決定。而那時候,還沒有現金貸這種新生事物。

現金貸和消費貸,就是鼓勵了年輕人過度消費,鼓勵人好吃懶做、寅吃卯糧,放棄了勤儉持家的傳統美德,也是有討論的空間的。

消費可能是浪費,但也可以是對自己未來的再投資。至於是投資教育,還是擇偶,或者買個新手機,接觸新世界,都是年輕人的好的自由選擇。

現金貸急需立法設定還款上限

從借款人的角度,現金貸無疑是嗜血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的教育問題要加強。監管和公共政策部門不能也不應該袖手旁觀。

首先是暴力催收,一旦欠錢還不上,直接私刑授受,黑監獄伺候,這是滋生黑社會的套路。這應該通過立法手段,有法可依,用法治確定行為邊界,懲治罪惡。

其次,不能驢打滾,利滾利,這成了舊社會的三座大山了。本息總額是否應設定上限呢?中國目前沒有個人破產製度,借款人只有人死才能債消,這意味著,如果發生壞賬,利滾利的期限基本是以人的生命為界的。

如果現金貸或者微貸公司把壞賬打包轉賣給催收公司,轉賣後還要不斷生息,再加上催收手段不作限制,借款人就落入了深淵,無休無止了。

利滾利的上限設定到多少?本金的2倍、或者5倍,可以討論。就以36%的年利率為例,1000元的貸款,本息滾到5000元,需要5年3個月;從5000元再滾到50萬元,只需15年。

因此,限定債務的總額,確實是十分必要的,一旦發生壞賬,借款人就失去從任何平臺借款的可能,更不要說從正規金融機構了。

對個人來說,什麼時候還了封頂的債務,修正了信用記錄,還有重新開始的機會。

作為一家信貸機構,我們積極呼籲並響應國家監管政策,只有市場越規範,法律越明晰,正規運營的公司還能夠通過良性競爭,得以發展壯大,整個行業形象才能夠面目一新,我們熱盼這一天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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