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華為等16家單位簽署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分發服務自律公約

11月7日,中國互聯網協會正式對外發布了《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分發服務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騰訊、華為、阿里、小米、百度、vivo、聯想、360、天翼空間、魅族、安智、搜狗、應用匯、金立、酷派、oppo等國內首批16家成員單位在北京共同簽署了公約。這也是我國首部互聯網行業為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分發服務發佈的自律性公約。

11月7日,中國互聯網協會正式對外發布了《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分發服務自律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騰訊、華為、阿里、小米、百度、vivo、聯想、360、天翼空間、魅族、安智、搜狗、應用匯、金立、酷派、oppo等國內首批16家成員單位在北京共同簽署了公約。這也是我國首部互聯網行業為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分發服務發佈的自律性公約。

騰訊、華為等16家單位簽署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分發服務自律公約

據CNNIC數據報告,截至2017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到7.51億,互聯網經濟已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導力量,互聯網企業競爭也進入更多維度和更深層次的競爭階段。為促進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分發服務規範有序發展,保障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推動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繁榮與創新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門與有關行業協會制定了本《公約》,為移動互聯網生產和優化提供更多可能。

據瞭解,《公約》基本內容包括總則、用戶權益保障、公平競爭、公約的執行、附則,共五章三十五條,堅持用戶權益至上的原則,切實保護用戶的權益和安全,規範移動智能終端應用分發服務的界限和競爭機制,營造良好市場競爭環境。

《公約》一方面對當前企業間不正當競爭進行了規範,在第三章公平競爭的第十七條中規定,在下載、安裝、升級、使用、卸載應用軟件時,不得實施以下行為: 濫用自身優勢干擾或阻礙其他應用軟件分發服務; 濫用用戶提示的方式干擾或阻礙其他應用軟件分發服務;故意以不開放必要權限的方式干擾或阻礙其他應用軟件分發服務; 以惡意評價的方式干擾或阻礙其他應用軟件分發服務; 以惡意修改用戶設置的方式干擾或阻礙其他應用軟件分發服務; 其他干擾或阻礙其他應用軟件分發服務的行為。

另一方面,《公約》在用戶權益保障的第七條中明確規定,在下載、安裝、使用、卸載應用軟件時,不得誘導用戶通過其他應用軟件分發服務平臺下載、安裝、使用、卸載應用軟件及其安裝包、鏈接。

長久以來,手機廠商對第三方應用商店實行“禁限令”,攔截用戶在第三方應用商店下載的同時,並推薦自有APP應用市場的現象引起行業內關注,而《公約》的發佈,可以說是有效阻斷和淨化行業內這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使企業認識到行業自律的重要性,形成良性競爭環境。

此次《公約》的發佈標誌著行業自律公約1.0版本的誕生,從0到1,形成了較為成熟的行業規章與自律公約體系。以自律公約的形式來規範行業發展,對於推動政府、協會、企業協同治理有著重要意義,也有利於避免大規模的技術反制事件及集體訴訟,保障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行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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