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來圍觀扶溝縣江村鎮支村的“老賴”盧亞鋒,發現線索請舉報!
原告吳某某訴被告盧亞鋒合同糾紛一案,我院作出(2017)豫1621民初1847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盧亞鋒償還原告吳某某2860元。判決生效後,被告盧亞鋒未主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原告吳某某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盧亞鋒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至目前仍未全部履行。我院決定將盧亞鋒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我院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盧亞鋒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412721198910124315
住址:扶溝縣江村鎮支村
執行依據:(2017)豫1621民初1847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法院:扶溝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2860元及利息
立案時間:2017年8月31日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全部履行
舉報電話:0394--6246025
聯繫人:趙法官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