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500元,福寧集鄉賀屯村的“老賴”,見到的請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王小峰
身份證號碼:4107251973****391X
性別:男
年齡:44歲
住址:原陽縣福寧集鄉賀屯村331號
執行案號:(2015)原執字第370號
立案時間:2015年5月13日
執行法院:原陽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起訴被告王小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一案,原陽縣人民法院於2014年9月25日作出的(2014)原民初字第49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王小峰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給原告人民幣16800元,王小峰至今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執行依據文書:(2014)原民初字第493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原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王小峰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給原告人民幣16800元,承擔案件受理費220元,執行費155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懸賞聲明:凡是向原陽縣法院舉報王小峰下落或法院未掌握的財產線索使案件得以執結的該院將按照申請人的承諾對提供線索者給與500元的獎勵,使案件得以部分執結的按照懸賞比例給與獎勵。
如有線索請聯繫:主辦法官李鵬。
電話號碼:0373--7295092,1378252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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