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期限要算準 節假之日不順延「普法微小說第174期」

保證期限要算準 節假之日不順延「普法微小說第174期」

李順畢業回家之後,並沒有馬上去找劉胖子借錢,當時正值四月末,雨下個不停,他決定長假過後再去。

李順,可能是這名兒把他叫毀了,他只在“理”上順,至於人生,頗多坎坷:掛科補考,他是唯一一個參加體育補考的;臨畢業陷入初戀,打算畢業照後請那個女孩吃冰激凌,沒想到竟殺出一個男友,當場跪地求婚,眾人歡呼中李順默默吞下了兩個大冰激凌!然後闌尾炎發作,成為唯一一個讓救護車接走的畢業生。

劉胖子是李順家那邊有名的暴發戶,兒子劉小胖初中時就哭著喊著要跟爹經商,爹同意了,輟學離校那天,全班師生都為他爹掩面而泣--小胖的數學從來都只考一位數!後來,終於不負眾望,算錯了賬,卻讓他爹賺了一大筆,原來對方也不識數,雙方坐下調解,調解人是自告奮勇的楊老師,教過他們小學數學!老師說:“笨鳥先飛,有些人數學好,不是因為對數敏感,而是提早意識到自己不識數!”這句話點醒了劉小胖,從此以後做事一板一眼,算賬一筆一劃,這些年來從未出錯。也正是這個原因,為順子借錢添了不少阻礙。

五一假期過後,劉胖子見到了前來借錢的順子。他覺得街里街坊的,年輕人又是為了創業,好事啊,借唄!可管賬的兒子劉小胖堅持讓順子立字據,找保證人。順子想來想去,有錢的親戚就一個,表哥張朝軍,大律師,就說去找他。小胖覺得可以,理由是一、懂法的應該守法;二、有錢;三、親戚關係;四、有律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合同簽了,李順借款兩萬元,張朝軍為保證人,一年還清。

劉小胖又強調:“是不是約定一下保證期到什麼時候比較好啊?”、

張朝軍聽了,對小胖心生幾分欣賞,爽快地說:“當然!你說吧。”

劉小胖想了想,說:“既然是保證,時間長一些比較好,保到李順還錢為止吧!就寫在李順還清20000元本金及利息之前,由張律師承擔保證責任吧!”

李順滿不在乎的說:“嗨,利息都是小錢兒,即使不寫,到時我都是要出重金感謝你的!”

張朝軍聽了這表弟的話,實在有點無語,心想年輕人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啊,“好了,我提醒你,保證期再長也不是無限期的,自己多上心,別讓人追債,實在不行,直接從我這裡拿得了!”順子卻握緊拳頭虛空揮了一下:“謝謝表哥,我有我的原則,創業一定要靠自己,絕不依賴父母和親戚!”張朝軍有點哭笑不得,無奈地在合同上籤下自己的名字。

兩年過去了,劉小胖憤慨地將張朝軍告上了法庭,因為李順失蹤了。有件事讓小胖覺得很丟臉,他發現自己竟然沒有留過張朝軍的私人手機號,在網上查到的只是他的辦公電話,一直打不通,公司電話那頭說,他去新疆辦案了,那地方比較偏遠,需要坐兩個小時的汽車才能找到信號。劉小胖直接殺到張朝軍的律所,律所前臺的李美美看這人氣勢洶洶,張口就要老闆的私人電話,所以堅決不給,劉小胖暴跳如雷,美美當即喊來了保安,小胖被保安一邊往門外架,一邊喊著:“你行,你等著,咱法庭上見!”

當張朝軍得知此事後,法院的傳票已經送達了公司,由前臺簽收了。張朝軍急忙趕回北京,卻也同樣找不到順子。張朝軍又去找劉小胖想要私下和解,卻被劉小胖的律師攔住,不知道是出於什麼目的,可能是覺得接手一個起訴著名律師的案子可以為自己提升名氣吧,所以義正詞嚴的說:“有什麼話法庭上再說吧!”劉小胖不說話,表示默許。

張朝軍有點糾結,本來是想和解的,因為他覺得打贏了,對不住小胖;打輸了,自己的律所也會因此失信。無奈劉小胖堅持上庭,作為一名職業律師,張朝軍心中也只好剩下了一個聲音:“一定要贏!”

按說此案很簡單,李順拖了兩年沒還錢,張朝軍作為保證人理應把錢墊上,然後再找順子要,一切順理成章。但是令大家意外的是張朝軍只提了兩點,整個案子就反轉了:第一,依據《擔保法》保證人的保證期限是有限制的,當合同中標有“在本金及利息還清之前承擔保證責任”時視為約定不明,對於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限,保證人最多承擔兩年的保證責任。第二,劉小胖起訴時間晚了,按規定,5月11日那天是兩年保證期滿的日子,而劉小胖起訴的時間是5月12日,正好晚了一天,已經超過了這個最長保證期限。而且劉小胖在這兩年期間從未向自己主張過權利,按照法律規定自己的保證義務應當免除。”

劉小胖的律師反駁:“5月11日雖然是保證期滿,但那天是週日,可以順延到週一啊!5月12日起訴並不算晚!”

張朝軍微笑著說:“這裡涉及一個基本的法理問題,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新法優於舊法,你所謂順延問題是作為一般法《民法通則》中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而保證期限是特別法《擔保法》中的規定,擔保法明確規定保證期限是不因任何事由可以中止和中斷的,所以更不會因為遇到法定節假日而中止!”

結果可想而知,張朝軍勝訴。

退庭後,劉小胖很是有點傷心,之前他覺得順子是同學,張朝軍呢他又不太熟,不想輕易去打擾人家,順子創業遇到困難,還不上,他也不能逼人家啊,起初發現順子失蹤聯繫不上時,劉小胖還很擔心,後來卻發現他還在微信朋友圈裡經常發些生活小常識,養生之道之類的帖子,這才確定順子是故意玩失蹤!劉小胖也是因此才氣憤地想要起訴,找不到順子總能找張朝軍這個保人吧,卻沒想到還是敗訴。

劉小胖正滿心委屈之時,張朝軍找到了他,掏出了兩萬元:“我這表弟不靠譜,我替他向你道歉,你也別恨他,他從小心就重,創業不想麻煩親戚,怕在家族中丟臉,這次失蹤可能是因為壓力太大了吧!他這錢我替他還了,其實開庭之前想找你們和解,就是想替我這表弟還錢,只可惜......”

劉小胖看著手中的錢,又看看張朝軍遠去的背影,一時間,竟不知該作何反應了。

====慧問提示====

《擔保法司法解釋》第32條第2款規定:“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保證期間在性質上屬於除斥期間,不因法定節假日或其他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故亦無順延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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