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兒子的房子,我就是這房子的女主人,這個家還輪不到你做主

這是我兒子的房子,我就是這房子的女主人,這個家還輪不到你做主

我和趙晨光在一起快七年了,讀大學的時候我們就在一起,那時候他家庭條件也不好,家裡除了父母還有一個弟弟。大學畢業我把趙晨光帶回家的時候我媽就看不上他,逼著我和他分手,可是我真的很愛這個男人,所以克服了種種困難,我們終於在一起了。

在大學畢業到結婚的這三年裡,趙晨光憑著自己的本事,再加上父母賣了房子給的啟動資金,最後居然掙下了兩套房產,一套小的在市中心,一套大的就是後來我們的婚房,而且都是全款付清的,當然這是他的婚前財產。

前年他弟弟大學畢業以後在我們市找到了工作,趙晨光那套小的房產剛好在他們單位附近,於是他就把房子給弟弟住了,他父母也搬過去和弟弟一起。最近他弟弟和女朋友想結婚了,女方家提出的條件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公公婆婆可沒錢再給弟弟買房了,就想讓趙晨光把那套小的過戶給他弟弟。

我媽聽說了可就不樂意了,認為這套房子既然是趙晨光的,那麼應該是屬於我們夫妻的,怎麼能一分錢不要就送人呢?我心裡也挺不舒服的,不管是誰硬生生把自己的財產拿走總歸是不高興的吧。

這天我們全家人聚在一起開了家庭會,氣氛很不好,弟弟的意思是如果我們不把房子給他導致他的婚事黃了,那麼他就離家出走再也不回來了。我的意思是房子可以給他,但是他得出錢啊,不可能白給吧。一聽我們要弟弟出錢婆婆就生氣了,說:“這個房子是我兒子的,我是他媽媽,就是這個房子的主人,這個家還輪不到你做主,我說給就給”,趙晨光也勸我說一家人何必在乎那一點錢呢,可我心裡就是覺得不舒服,現在一家人僵持著,婆婆還說如果我不同意就讓趙晨光和我離婚,說什麼憑趙晨光的條件不怕找不著媳婦兒,我聽了心裡更是氣得慌。雖然說房子是趙晨光婚前買的,可是把房子白白給他們我總是咽不下這口氣,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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