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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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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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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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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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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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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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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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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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

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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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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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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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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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太姒,天作之合

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帝乙親自擇定婚期,置辦嫁禮,並命姬昌繼其父為西伯。成婚之日,西伯親自去渭水相迎,以示其鄭重之極。《詩經.大雅.大明》篇章反映的情形應該說是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的。

以文王14歲嗣位推算,至周立國八年,也當是22歲矣,況其時武王未生,上還有伯邑考。故可推知,《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發。"可能是出自後人的誤讀,亦或是載籍所記有漏字,史實可能是"十三、十五"皆指文王王年,而非文王年齡。

大姒大約在帝乙末年(文王十一年)嫁於姬昌,於文王十三年生伯邑考,十五年生武王發。之後商周和諧,幾乎未有爭戰,直到"帝辛二十三年(文王三十四年)囚西伯於羑里"才激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

以大姒在文王十五年生武王發推算,至文王受命年,發28歲;至文王卒年,發35歲;至"武王祀"十三年克商,發48年;後六年而崩,恰五十四歲矣,與諸多典籍所載正好合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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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太姒,天作之合

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帝乙親自擇定婚期,置辦嫁禮,並命姬昌繼其父為西伯。成婚之日,西伯親自去渭水相迎,以示其鄭重之極。《詩經.大雅.大明》篇章反映的情形應該說是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的。

以文王14歲嗣位推算,至周立國八年,也當是22歲矣,況其時武王未生,上還有伯邑考。故可推知,《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發。"可能是出自後人的誤讀,亦或是載籍所記有漏字,史實可能是"十三、十五"皆指文王王年,而非文王年齡。

大姒大約在帝乙末年(文王十一年)嫁於姬昌,於文王十三年生伯邑考,十五年生武王發。之後商周和諧,幾乎未有爭戰,直到"帝辛二十三年(文王三十四年)囚西伯於羑里"才激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

以大姒在文王十五年生武王發推算,至文王受命年,發28歲;至文王卒年,發35歲;至"武王祀"十三年克商,發48年;後六年而崩,恰五十四歲矣,與諸多典籍所載正好合榫。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關雎

以文王十四歲即位(最少年限),至於受命年時,文王年齒大致亦在56歲左右,符合《尚書.無逸》說所述的"文王受命惟中身"。故可知大姒嫁於文王時,文王年齡下限當在25歲左右,以周人婚俗看,大姒當不是元妃明矣。

既然"史年"可徵,那麼我們可否再來細究下"經義"方面是否存在某些端倪呢?哲以為可。其實關於大姒的繼妃身份,《大明》已經有所暗示,如"纘女維莘",《思齊》篇更是顯然,如《大雅思齊》一章:"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直是古人對"思媚周姜"誤讀,至於對詩中所言不明,故大姒繼妃身份被隱也。

《毛傳》認為《思齊》是頌揚文王的"聖德",同時也讚揚了其母太妊、其妻太姒,認為她們是"文王所以聖"的根本。孔穎達疏曰:"作《思齊》詩者,言文王所以得聖由其賢母所生。文王自天性當聖,聖亦由母大賢,故歌詠其母,言文王之聖有所以而然也。"又云:"則聖人稟性自天,不由於母。以大姒之賢,亦生管、蔡。"可見孔疏認為此詩旨意是母賢故子聖,並微言"大姒之賢,亦生管、蔡",言外之意是不認可《思齊》是頌及大姒之賢的。

然哲以為,《思齊》者,主言大姒也。頌及文王、其母,皆為賦言大姒之賢惠,先儒目詩主頌文王,思隘也。"思媚周姜",非指大姜也。"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大姒兼有周姜之媚、大妊之賢,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詩言"則伯斯男"也。《毛傳》所言近乎詩,孔疏所論頗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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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太姒,天作之合

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帝乙親自擇定婚期,置辦嫁禮,並命姬昌繼其父為西伯。成婚之日,西伯親自去渭水相迎,以示其鄭重之極。《詩經.大雅.大明》篇章反映的情形應該說是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的。

以文王14歲嗣位推算,至周立國八年,也當是22歲矣,況其時武王未生,上還有伯邑考。故可推知,《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發。"可能是出自後人的誤讀,亦或是載籍所記有漏字,史實可能是"十三、十五"皆指文王王年,而非文王年齡。

大姒大約在帝乙末年(文王十一年)嫁於姬昌,於文王十三年生伯邑考,十五年生武王發。之後商周和諧,幾乎未有爭戰,直到"帝辛二十三年(文王三十四年)囚西伯於羑里"才激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

以大姒在文王十五年生武王發推算,至文王受命年,發28歲;至文王卒年,發35歲;至"武王祀"十三年克商,發48年;後六年而崩,恰五十四歲矣,與諸多典籍所載正好合榫。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關雎

以文王十四歲即位(最少年限),至於受命年時,文王年齒大致亦在56歲左右,符合《尚書.無逸》說所述的"文王受命惟中身"。故可知大姒嫁於文王時,文王年齡下限當在25歲左右,以周人婚俗看,大姒當不是元妃明矣。

既然"史年"可徵,那麼我們可否再來細究下"經義"方面是否存在某些端倪呢?哲以為可。其實關於大姒的繼妃身份,《大明》已經有所暗示,如"纘女維莘",《思齊》篇更是顯然,如《大雅思齊》一章:"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直是古人對"思媚周姜"誤讀,至於對詩中所言不明,故大姒繼妃身份被隱也。

《毛傳》認為《思齊》是頌揚文王的"聖德",同時也讚揚了其母太妊、其妻太姒,認為她們是"文王所以聖"的根本。孔穎達疏曰:"作《思齊》詩者,言文王所以得聖由其賢母所生。文王自天性當聖,聖亦由母大賢,故歌詠其母,言文王之聖有所以而然也。"又云:"則聖人稟性自天,不由於母。以大姒之賢,亦生管、蔡。"可見孔疏認為此詩旨意是母賢故子聖,並微言"大姒之賢,亦生管、蔡",言外之意是不認可《思齊》是頌及大姒之賢的。

然哲以為,《思齊》者,主言大姒也。頌及文王、其母,皆為賦言大姒之賢惠,先儒目詩主頌文王,思隘也。"思媚周姜",非指大姜也。"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大姒兼有周姜之媚、大妊之賢,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詩言"則伯斯男"也。《毛傳》所言近乎詩,孔疏所論頗偏。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裡有大量歌頌周先妣的詩篇

《詩經》有很多詩篇歌頌過周族先妣,如《大明》對大妊和大姒的歌頌,《綿》篇詠及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大姜,《思齊》詠及大妊、周姜和大姒,《生民》詠及周人始祖母姜嫄,等等。這些先妣,無一例外都是生育過著名君王並對周族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婦女。太姜、太妊、太姒,這"周室三母、先週三太"被後世廣為傳頌,她們的故事被畫進"列女傳圖"——魏晉司馬金龍墓出土的題字漆屏繪有她們端莊的姿容。

不過在周人詩篇裡,在這"三太"中,出身周人世代姻親姜姓部族的太姜沒有她兩位來自大邑商的兒媳、孫媳身份高貴,在詩三百中所佔的筆墨略遜幾分。詩集中只有《大雅.緜》提到過她,不過那句"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只是對她跟著夫君遷族人於岐這件事的陳述而已,算不得什麼溢美之詞。

《思齊》中"思媚周姜"被先儒們指為大王之妻大姜也恐為誤讀,從文句意看,"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皆是詩人角度興起。奈何有首句起興"常思莊敬者,大妊也,乃為文王之母",又轉而折稱"此大妊又常能思愛周之大姜配大王之禮,而勤行之,故能為京師王室之婦"乎,文意甚為不暢。且敘述順序先文王母,再祖母,後妻子,其合禮乎?其合理乎?

孫鑛為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卻從太妊發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後以'嗣徽音'實之,極有波折。若順下,便味短。"(陳子展《詩經直解》引)說本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極有波折"尚可一聽。馬瑞辰對此亦曰:"按'思齊'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妊,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妊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錯綜,不必以思媚周姜為大妊思愛大姜配大王之禮也。"(《毛詩傳箋通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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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太姒,天作之合

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帝乙親自擇定婚期,置辦嫁禮,並命姬昌繼其父為西伯。成婚之日,西伯親自去渭水相迎,以示其鄭重之極。《詩經.大雅.大明》篇章反映的情形應該說是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的。

以文王14歲嗣位推算,至周立國八年,也當是22歲矣,況其時武王未生,上還有伯邑考。故可推知,《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發。"可能是出自後人的誤讀,亦或是載籍所記有漏字,史實可能是"十三、十五"皆指文王王年,而非文王年齡。

大姒大約在帝乙末年(文王十一年)嫁於姬昌,於文王十三年生伯邑考,十五年生武王發。之後商周和諧,幾乎未有爭戰,直到"帝辛二十三年(文王三十四年)囚西伯於羑里"才激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

以大姒在文王十五年生武王發推算,至文王受命年,發28歲;至文王卒年,發35歲;至"武王祀"十三年克商,發48年;後六年而崩,恰五十四歲矣,與諸多典籍所載正好合榫。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關雎

以文王十四歲即位(最少年限),至於受命年時,文王年齒大致亦在56歲左右,符合《尚書.無逸》說所述的"文王受命惟中身"。故可知大姒嫁於文王時,文王年齡下限當在25歲左右,以周人婚俗看,大姒當不是元妃明矣。

既然"史年"可徵,那麼我們可否再來細究下"經義"方面是否存在某些端倪呢?哲以為可。其實關於大姒的繼妃身份,《大明》已經有所暗示,如"纘女維莘",《思齊》篇更是顯然,如《大雅思齊》一章:"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直是古人對"思媚周姜"誤讀,至於對詩中所言不明,故大姒繼妃身份被隱也。

《毛傳》認為《思齊》是頌揚文王的"聖德",同時也讚揚了其母太妊、其妻太姒,認為她們是"文王所以聖"的根本。孔穎達疏曰:"作《思齊》詩者,言文王所以得聖由其賢母所生。文王自天性當聖,聖亦由母大賢,故歌詠其母,言文王之聖有所以而然也。"又云:"則聖人稟性自天,不由於母。以大姒之賢,亦生管、蔡。"可見孔疏認為此詩旨意是母賢故子聖,並微言"大姒之賢,亦生管、蔡",言外之意是不認可《思齊》是頌及大姒之賢的。

然哲以為,《思齊》者,主言大姒也。頌及文王、其母,皆為賦言大姒之賢惠,先儒目詩主頌文王,思隘也。"思媚周姜",非指大姜也。"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大姒兼有周姜之媚、大妊之賢,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詩言"則伯斯男"也。《毛傳》所言近乎詩,孔疏所論頗偏。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裡有大量歌頌周先妣的詩篇

《詩經》有很多詩篇歌頌過周族先妣,如《大明》對大妊和大姒的歌頌,《綿》篇詠及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大姜,《思齊》詠及大妊、周姜和大姒,《生民》詠及周人始祖母姜嫄,等等。這些先妣,無一例外都是生育過著名君王並對周族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婦女。太姜、太妊、太姒,這"周室三母、先週三太"被後世廣為傳頌,她們的故事被畫進"列女傳圖"——魏晉司馬金龍墓出土的題字漆屏繪有她們端莊的姿容。

不過在周人詩篇裡,在這"三太"中,出身周人世代姻親姜姓部族的太姜沒有她兩位來自大邑商的兒媳、孫媳身份高貴,在詩三百中所佔的筆墨略遜幾分。詩集中只有《大雅.緜》提到過她,不過那句"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只是對她跟著夫君遷族人於岐這件事的陳述而已,算不得什麼溢美之詞。

《思齊》中"思媚周姜"被先儒們指為大王之妻大姜也恐為誤讀,從文句意看,"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皆是詩人角度興起。奈何有首句起興"常思莊敬者,大妊也,乃為文王之母",又轉而折稱"此大妊又常能思愛周之大姜配大王之禮,而勤行之,故能為京師王室之婦"乎,文意甚為不暢。且敘述順序先文王母,再祖母,後妻子,其合禮乎?其合理乎?

孫鑛為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卻從太妊發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後以'嗣徽音'實之,極有波折。若順下,便味短。"(陳子展《詩經直解》引)說本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極有波折"尚可一聽。馬瑞辰對此亦曰:"按'思齊'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妊,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妊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錯綜,不必以思媚周姜為大妊思愛大姜配大王之禮也。"(《毛詩傳箋通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讀毛詩感懷亨萇二祖公

可見,前輩學者均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但沒法給出合理的解釋,原因在於他們都囿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毛傳》訓詁傳詩雖有鑿空之功,但有些傳釋也有可榷之處。繼"周姜"被錯解為"大姜",則"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就被解讀的莫名。

《毛傳》認為:大姒十子,眾妾則宜百子也。繼而被《孔疏》發揮為"不妒忌而進眾妾,則宜有百子。能有多男,為國之屏翰,是婦人之美事,故言為大姒之德也。"大姒之德被後儒狹隘地理解為"不妒顏",亦實可哀。大姒之德關乎多生兒子何干?

哲以為詩所彰者,是頌美大姒為周文王帶來了殷商先進的文化,宴居於宮則雍,助祭於廟則敬,恭敬神靈,不讓大疾殄害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自小即發掘子女的可造之處,使其成人後皆有德行,把文王子女都培育成了連古昔之人都稱道的俊傑耄士。故《思齊》皆美大姒之德也。

之所以被前人誤讀,在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且不明"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百"或是古文"白"之誤,古文"白"者即"伯"也,出土銘文裡有諸多可徵。大姜、大妊、大姒皆稱大,周人皆明尊而稱之。唯武王之妻,《左傳》謂之"邑姜",銘文稱"王姜",不稱大,蓋避大姜故也。媚者,美也,嫵媚也,諡稱大姜者可乎?故"思媚周姜"絕非頌稱大王之妻大姜,而是指文王之元妃周姜。

"

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太姒,天作之合

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帝乙親自擇定婚期,置辦嫁禮,並命姬昌繼其父為西伯。成婚之日,西伯親自去渭水相迎,以示其鄭重之極。《詩經.大雅.大明》篇章反映的情形應該說是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的。

以文王14歲嗣位推算,至周立國八年,也當是22歲矣,況其時武王未生,上還有伯邑考。故可推知,《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發。"可能是出自後人的誤讀,亦或是載籍所記有漏字,史實可能是"十三、十五"皆指文王王年,而非文王年齡。

大姒大約在帝乙末年(文王十一年)嫁於姬昌,於文王十三年生伯邑考,十五年生武王發。之後商周和諧,幾乎未有爭戰,直到"帝辛二十三年(文王三十四年)囚西伯於羑里"才激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

以大姒在文王十五年生武王發推算,至文王受命年,發28歲;至文王卒年,發35歲;至"武王祀"十三年克商,發48年;後六年而崩,恰五十四歲矣,與諸多典籍所載正好合榫。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關雎

以文王十四歲即位(最少年限),至於受命年時,文王年齒大致亦在56歲左右,符合《尚書.無逸》說所述的"文王受命惟中身"。故可知大姒嫁於文王時,文王年齡下限當在25歲左右,以周人婚俗看,大姒當不是元妃明矣。

既然"史年"可徵,那麼我們可否再來細究下"經義"方面是否存在某些端倪呢?哲以為可。其實關於大姒的繼妃身份,《大明》已經有所暗示,如"纘女維莘",《思齊》篇更是顯然,如《大雅思齊》一章:"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直是古人對"思媚周姜"誤讀,至於對詩中所言不明,故大姒繼妃身份被隱也。

《毛傳》認為《思齊》是頌揚文王的"聖德",同時也讚揚了其母太妊、其妻太姒,認為她們是"文王所以聖"的根本。孔穎達疏曰:"作《思齊》詩者,言文王所以得聖由其賢母所生。文王自天性當聖,聖亦由母大賢,故歌詠其母,言文王之聖有所以而然也。"又云:"則聖人稟性自天,不由於母。以大姒之賢,亦生管、蔡。"可見孔疏認為此詩旨意是母賢故子聖,並微言"大姒之賢,亦生管、蔡",言外之意是不認可《思齊》是頌及大姒之賢的。

然哲以為,《思齊》者,主言大姒也。頌及文王、其母,皆為賦言大姒之賢惠,先儒目詩主頌文王,思隘也。"思媚周姜",非指大姜也。"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大姒兼有周姜之媚、大妊之賢,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詩言"則伯斯男"也。《毛傳》所言近乎詩,孔疏所論頗偏。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裡有大量歌頌周先妣的詩篇

《詩經》有很多詩篇歌頌過周族先妣,如《大明》對大妊和大姒的歌頌,《綿》篇詠及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大姜,《思齊》詠及大妊、周姜和大姒,《生民》詠及周人始祖母姜嫄,等等。這些先妣,無一例外都是生育過著名君王並對周族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婦女。太姜、太妊、太姒,這"周室三母、先週三太"被後世廣為傳頌,她們的故事被畫進"列女傳圖"——魏晉司馬金龍墓出土的題字漆屏繪有她們端莊的姿容。

不過在周人詩篇裡,在這"三太"中,出身周人世代姻親姜姓部族的太姜沒有她兩位來自大邑商的兒媳、孫媳身份高貴,在詩三百中所佔的筆墨略遜幾分。詩集中只有《大雅.緜》提到過她,不過那句"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只是對她跟著夫君遷族人於岐這件事的陳述而已,算不得什麼溢美之詞。

《思齊》中"思媚周姜"被先儒們指為大王之妻大姜也恐為誤讀,從文句意看,"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皆是詩人角度興起。奈何有首句起興"常思莊敬者,大妊也,乃為文王之母",又轉而折稱"此大妊又常能思愛周之大姜配大王之禮,而勤行之,故能為京師王室之婦"乎,文意甚為不暢。且敘述順序先文王母,再祖母,後妻子,其合禮乎?其合理乎?

孫鑛為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卻從太妊發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後以'嗣徽音'實之,極有波折。若順下,便味短。"(陳子展《詩經直解》引)說本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極有波折"尚可一聽。馬瑞辰對此亦曰:"按'思齊'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妊,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妊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錯綜,不必以思媚周姜為大妊思愛大姜配大王之禮也。"(《毛詩傳箋通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讀毛詩感懷亨萇二祖公

可見,前輩學者均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但沒法給出合理的解釋,原因在於他們都囿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毛傳》訓詁傳詩雖有鑿空之功,但有些傳釋也有可榷之處。繼"周姜"被錯解為"大姜",則"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就被解讀的莫名。

《毛傳》認為:大姒十子,眾妾則宜百子也。繼而被《孔疏》發揮為"不妒忌而進眾妾,則宜有百子。能有多男,為國之屏翰,是婦人之美事,故言為大姒之德也。"大姒之德被後儒狹隘地理解為"不妒顏",亦實可哀。大姒之德關乎多生兒子何干?

哲以為詩所彰者,是頌美大姒為周文王帶來了殷商先進的文化,宴居於宮則雍,助祭於廟則敬,恭敬神靈,不讓大疾殄害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自小即發掘子女的可造之處,使其成人後皆有德行,把文王子女都培育成了連古昔之人都稱道的俊傑耄士。故《思齊》皆美大姒之德也。

之所以被前人誤讀,在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且不明"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百"或是古文"白"之誤,古文"白"者即"伯"也,出土銘文裡有諸多可徵。大姜、大妊、大姒皆稱大,周人皆明尊而稱之。唯武王之妻,《左傳》謂之"邑姜",銘文稱"王姜",不稱大,蓋避大姜故也。媚者,美也,嫵媚也,諡稱大姜者可乎?故"思媚周姜"絕非頌稱大王之妻大姜,而是指文王之元妃周姜。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毛氏古訓傳

姬姜世有婚緣,載籍歷歷,遑需多言。文王先娶周姜為妃,也在常理。武王之妻稱"邑姜"者,源於姜姓已有封國於齊國,故以畿內姜稱"邑姜",文王時,姜姓皆在周境,故稱"周姜",或類之於齊女嫁於衛,則稱"衛姜",齊女嫁於魯,則稱謂"魯姜"。順便說下,史載齊國有二姜,姐叫宣姜;妹叫文姜,皆齊僖公的女兒,美貌淫亂,宣姜嫁於衛,而衛遭殃,文姜嫁於魯,而魯受辱。故文王之元妃周姜之貌,想當然也必美。但德行如何,史籍無證,不敢妄稱,但以齊二姜目之,想必遜於大姒之德。

太妊和太姒在《大明》和《思齊》兩篇詩中被頌及,彰顯周人對她們誕下文王、武王這樣不凡聖子的深情回憶和頂禮膜拜,盡極美詞。以《思齊》篇而論,大姒是兼有周姜之美貌、大妊之德行,加上來自"有莘國"(大邑邦)的背景,繼妃被立後,長子被立嫡,何嘗不是文王必選,周人所願。

孔穎達《毛詩正義》雲:"《微子之命》及《左傳》皆謂微子為帝乙之元子,而紂得為正適者,鄭注《書序》雲:"微子啟,紂同母庶兄。紂之母本帝乙之妾,生啟及衍,後立為後,生受、德。"然則以為後乃生受,故為正適也。"可見,古之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

姬姜之姻,在周人這裡已見怪不怪,而妊、姒這樣鮮見於周的煊赫母姓才物以稀為貴。文王"子以母貴",被周大王隔代立儲,連帶季歷亦"夫以妻貴"。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礶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司馬遷《史記》)"讓國說"應是後世的美化,實際的情況應該是太王派長子和次子去開拓疆土,這在《詩.大雅.皇矣》中也有透露的:"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上帝創建了一對邦國,是從太伯、王季開始)。這樣的一對邦國,就是指岐周和太伯新開闢的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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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太姒,天作之合

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帝乙親自擇定婚期,置辦嫁禮,並命姬昌繼其父為西伯。成婚之日,西伯親自去渭水相迎,以示其鄭重之極。《詩經.大雅.大明》篇章反映的情形應該說是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的。

以文王14歲嗣位推算,至周立國八年,也當是22歲矣,況其時武王未生,上還有伯邑考。故可推知,《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發。"可能是出自後人的誤讀,亦或是載籍所記有漏字,史實可能是"十三、十五"皆指文王王年,而非文王年齡。

大姒大約在帝乙末年(文王十一年)嫁於姬昌,於文王十三年生伯邑考,十五年生武王發。之後商周和諧,幾乎未有爭戰,直到"帝辛二十三年(文王三十四年)囚西伯於羑里"才激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

以大姒在文王十五年生武王發推算,至文王受命年,發28歲;至文王卒年,發35歲;至"武王祀"十三年克商,發48年;後六年而崩,恰五十四歲矣,與諸多典籍所載正好合榫。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關雎

以文王十四歲即位(最少年限),至於受命年時,文王年齒大致亦在56歲左右,符合《尚書.無逸》說所述的"文王受命惟中身"。故可知大姒嫁於文王時,文王年齡下限當在25歲左右,以周人婚俗看,大姒當不是元妃明矣。

既然"史年"可徵,那麼我們可否再來細究下"經義"方面是否存在某些端倪呢?哲以為可。其實關於大姒的繼妃身份,《大明》已經有所暗示,如"纘女維莘",《思齊》篇更是顯然,如《大雅思齊》一章:"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直是古人對"思媚周姜"誤讀,至於對詩中所言不明,故大姒繼妃身份被隱也。

《毛傳》認為《思齊》是頌揚文王的"聖德",同時也讚揚了其母太妊、其妻太姒,認為她們是"文王所以聖"的根本。孔穎達疏曰:"作《思齊》詩者,言文王所以得聖由其賢母所生。文王自天性當聖,聖亦由母大賢,故歌詠其母,言文王之聖有所以而然也。"又云:"則聖人稟性自天,不由於母。以大姒之賢,亦生管、蔡。"可見孔疏認為此詩旨意是母賢故子聖,並微言"大姒之賢,亦生管、蔡",言外之意是不認可《思齊》是頌及大姒之賢的。

然哲以為,《思齊》者,主言大姒也。頌及文王、其母,皆為賦言大姒之賢惠,先儒目詩主頌文王,思隘也。"思媚周姜",非指大姜也。"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大姒兼有周姜之媚、大妊之賢,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詩言"則伯斯男"也。《毛傳》所言近乎詩,孔疏所論頗偏。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裡有大量歌頌周先妣的詩篇

《詩經》有很多詩篇歌頌過周族先妣,如《大明》對大妊和大姒的歌頌,《綿》篇詠及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大姜,《思齊》詠及大妊、周姜和大姒,《生民》詠及周人始祖母姜嫄,等等。這些先妣,無一例外都是生育過著名君王並對周族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婦女。太姜、太妊、太姒,這"周室三母、先週三太"被後世廣為傳頌,她們的故事被畫進"列女傳圖"——魏晉司馬金龍墓出土的題字漆屏繪有她們端莊的姿容。

不過在周人詩篇裡,在這"三太"中,出身周人世代姻親姜姓部族的太姜沒有她兩位來自大邑商的兒媳、孫媳身份高貴,在詩三百中所佔的筆墨略遜幾分。詩集中只有《大雅.緜》提到過她,不過那句"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只是對她跟著夫君遷族人於岐這件事的陳述而已,算不得什麼溢美之詞。

《思齊》中"思媚周姜"被先儒們指為大王之妻大姜也恐為誤讀,從文句意看,"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皆是詩人角度興起。奈何有首句起興"常思莊敬者,大妊也,乃為文王之母",又轉而折稱"此大妊又常能思愛周之大姜配大王之禮,而勤行之,故能為京師王室之婦"乎,文意甚為不暢。且敘述順序先文王母,再祖母,後妻子,其合禮乎?其合理乎?

孫鑛為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卻從太妊發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後以'嗣徽音'實之,極有波折。若順下,便味短。"(陳子展《詩經直解》引)說本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極有波折"尚可一聽。馬瑞辰對此亦曰:"按'思齊'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妊,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妊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錯綜,不必以思媚周姜為大妊思愛大姜配大王之禮也。"(《毛詩傳箋通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讀毛詩感懷亨萇二祖公

可見,前輩學者均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但沒法給出合理的解釋,原因在於他們都囿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毛傳》訓詁傳詩雖有鑿空之功,但有些傳釋也有可榷之處。繼"周姜"被錯解為"大姜",則"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就被解讀的莫名。

《毛傳》認為:大姒十子,眾妾則宜百子也。繼而被《孔疏》發揮為"不妒忌而進眾妾,則宜有百子。能有多男,為國之屏翰,是婦人之美事,故言為大姒之德也。"大姒之德被後儒狹隘地理解為"不妒顏",亦實可哀。大姒之德關乎多生兒子何干?

哲以為詩所彰者,是頌美大姒為周文王帶來了殷商先進的文化,宴居於宮則雍,助祭於廟則敬,恭敬神靈,不讓大疾殄害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自小即發掘子女的可造之處,使其成人後皆有德行,把文王子女都培育成了連古昔之人都稱道的俊傑耄士。故《思齊》皆美大姒之德也。

之所以被前人誤讀,在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且不明"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百"或是古文"白"之誤,古文"白"者即"伯"也,出土銘文裡有諸多可徵。大姜、大妊、大姒皆稱大,周人皆明尊而稱之。唯武王之妻,《左傳》謂之"邑姜",銘文稱"王姜",不稱大,蓋避大姜故也。媚者,美也,嫵媚也,諡稱大姜者可乎?故"思媚周姜"絕非頌稱大王之妻大姜,而是指文王之元妃周姜。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毛氏古訓傳

姬姜世有婚緣,載籍歷歷,遑需多言。文王先娶周姜為妃,也在常理。武王之妻稱"邑姜"者,源於姜姓已有封國於齊國,故以畿內姜稱"邑姜",文王時,姜姓皆在周境,故稱"周姜",或類之於齊女嫁於衛,則稱"衛姜",齊女嫁於魯,則稱謂"魯姜"。順便說下,史載齊國有二姜,姐叫宣姜;妹叫文姜,皆齊僖公的女兒,美貌淫亂,宣姜嫁於衛,而衛遭殃,文姜嫁於魯,而魯受辱。故文王之元妃周姜之貌,想當然也必美。但德行如何,史籍無證,不敢妄稱,但以齊二姜目之,想必遜於大姒之德。

太妊和太姒在《大明》和《思齊》兩篇詩中被頌及,彰顯周人對她們誕下文王、武王這樣不凡聖子的深情回憶和頂禮膜拜,盡極美詞。以《思齊》篇而論,大姒是兼有周姜之美貌、大妊之德行,加上來自"有莘國"(大邑邦)的背景,繼妃被立後,長子被立嫡,何嘗不是文王必選,周人所願。

孔穎達《毛詩正義》雲:"《微子之命》及《左傳》皆謂微子為帝乙之元子,而紂得為正適者,鄭注《書序》雲:"微子啟,紂同母庶兄。紂之母本帝乙之妾,生啟及衍,後立為後,生受、德。"然則以為後乃生受,故為正適也。"可見,古之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

姬姜之姻,在周人這裡已見怪不怪,而妊、姒這樣鮮見於周的煊赫母姓才物以稀為貴。文王"子以母貴",被周大王隔代立儲,連帶季歷亦"夫以妻貴"。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礶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司馬遷《史記》)"讓國說"應是後世的美化,實際的情況應該是太王派長子和次子去開拓疆土,這在《詩.大雅.皇矣》中也有透露的:"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上帝創建了一對邦國,是從太伯、王季開始)。這樣的一對邦國,就是指岐周和太伯新開闢的虞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班簋銘文明確記載毛氏叔鄭乃文王太姒之嫡子

這種大宗嫡子繼祖繼禰,庶子開疆的做法,在周初封建中常見。大姒嫡子五,伯邑考、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爯季載(毛父叔鄭)。伯邑考早死,武王發開國繼位,周公旦就封於畿內,長子受封於魯。康叔封被封畿外是個特例,三監之亂後,周公慮及成周之重不得不借力於嫡母弟康叔封,而爯季載作為文王、王姒最少寵子,武王、周公之親母弟,從未封於外,僅奉養母親王姒居於畿內京宗懿釐(邰城、京鄭、南鄭),史稱毛叔鄭。原食邑於陳倉(周人爯地,祭天之所,即殷商時的倉侯之地),故實際應稱爯季載。

載籍所稱大姒有十子的說法是後人所推論而得,不可全信也。周公伐弟管蔡,召公不悅,也幾不見姜太公幫襯。《管蔡世家》太史公曰:"管蔡作亂,無足載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賴同母之弟成叔、爯季之屬十人為輔拂,是以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從這些記載中推論,召、管、蔡、成、曹、霍者,大概皆是文王庶子也,五叔者可能是文王元妃周姜之子。

後世的儒者過多關注了文武二王的功業,竟忽略了大妊、大姒對文武二王德行的影響,建功立業的幫襯。大姒和親商周,焉知不出於大妊之謀。文王天命所歸,擬或亦是大姒之計。文王被帝辛囚於羑里,這讓周人驚惶不已,不禁想起了他父親王季的經歷。閎夭等人連忙尋找天下奇美之物,通過殷嬖臣費仲而獻之於紂。應注意的是,這些奇珍異寶中包括"有莘氏美女",也就是說是從文王的岳父家找來的美女,可想這其中一定有太姒的作用。

在周人開創的文化傳統中,是很看重婦女作用的,凡是被崇拜的女性多是偉大的母親,這大概也是周人藩興的重要原因。《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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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王妻太姒繼妃說釋正

文|毛天哲

摘要:上古三代之間,所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詩經思齊篇所言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易經中帝乙歸妹,非指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關鍵詞:周文王;太姒;詩經;帝乙歸妹;易經;元妃;王后;嫡子;周姜;太任;太姜

大姒是周文王妻,已然是毫無疑問的,古文獻與近百年來出土的金文材料都證明了這點。但對於大姒是文王元配,還是繼妃,歷代學者還是有歧義的。明代以前,還沒有人對大姒的元配身份提出懷疑。據清人陳奐《毛詩傳疏》介紹,最早提出所謂"大姒非文王元妃"的觀點是明人鄒忠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有嫡子四,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毛叔鄭(冉季)

鄒氏著有《詩傳闡》二十三卷和《闡餘》二卷,他的"大姒次妃說"大概見於這兩部書。鄒氏著述是對明人豐坊《詩傳》和《詩說》的闡釋。而豐坊所著《詩傳》、《詩說》被清代學者認為是依託子貢、申培之名偽造。據《明史》卷一九一《豐熙傳》附《豐坊傳》說,豐坊性好投機,"晚歲改名道生,別為《十三經訓詁》,類多穿鑿語。"故《四庫全書詩類存目》評介說:"是書即豐坊偽《詩傳》每章推演其義,而豐坊偽《詩說》則深斥其妄。一手所造之書,而目為一真一贗,真不可理解之事矣。"

追溯淵源,鄒忠允的"大姒繼妃說"可能又是從豐坊偽《詩傳》那裡轉抄而來。儘管有此多曲折,但自"大姒繼妃說"始肇,清代以來的不少學者對此說還是表示贊同的。如王先謙對"繼妃說"就作過比較全面的闡述,他認為此說於"經義、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質後世矣"。陳子展《詩經直解》也把"纘女"釋為繼妃,並稱此說"殆成定論"。

近代顧頡剛先生受周易"帝乙歸妹"的啟發,依論《詩經.大明》篇對"繼妃說"又作了進一步引申。《大明》本是首歌頌周文王、周武王及其母后的詩。歷代學者對該詩描寫文王婚配情形的理解基本上沒有歧義,是顧頡剛將詩中的"俔天之妹"與《易經》"帝乙歸妹"聯繫起來,又將"大邦有子"與周人習稱殷國為"大邦"等同,結合"纘女維莘"等詩句,才作出帝乙曾嫁女於周文王的推論。並以此推論為基點,又將大姒與帝乙所嫁女分而看之,繼而得出所謂大姒是繼妃、帝乙之女是元配的觀點。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易經 帝乙歸妹卦

顧此說雖然影響更大,但其實還是未脫唐人臼巢。孔穎達《毛詩正義》釋《大雅思齊》篇就早有"《易》有《歸妹》之卦,亦此意也。"只不過孔穎達是把大姒看做是帝乙之女,而顧說是將其目為二人,而予以發揮。不過細推敲,顧說的立說依據並不充分,他對《大明》詩的解釋尤其值得商榷。

哲認為,《易》、《詩》所載內容或許有相通之處,但顧頡剛先生將帝乙所嫁妹與大姒目為二人,恐是臆斷。《大明》章即算真與《易經》"帝乙歸妹"有關,帝乙所嫁女亦可理解是大姒。太姒所出之莘,正是夏啟支子的封地、商湯之妃及其重臣伊尹的母國,乃殷商"侯服"國,因而大姒與商王的關係也有族親之誼,不管是商王幾代之遠的表妹還是啥妹的,在周人眼裡,來自彼殷商的大姒理所當然是"大邦之子、俔天之妹"也。

文王與太姒的結縭是政治婚姻,然在商周的政治婚姻史上其實亦非首創。早在古公亶父時代,具有遠見的周太王就努力與中土文明中心聯繫,試圖得到殷商帝王對周人建邦建邑的承認。如《今本竹書紀年》所記"殷武乙三年,命周公亶父賜以岐邑",終於如願。後又為兒子季歷爭取了一樁與中土望族的聯姻,這就是《大雅大明》所述的"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平城司馬金龍墓木板漆畫:周室三母

文王母親太妊來自殷商聯邦的摯國。任姓是黃帝所賜二十五姓之一,摯國乃夏車正之後,為大邑商的"男服"之國,其身世對當時弱小的周族來說已然足夠顯赫。太妊也因此受到了周人的格外尊崇,甚至連季歷都"夫以妻貴",更不用說她的兒子自然也"子以母貴"了。《史記周本紀》有云:"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先周時代的周人尚處於文明和蠻荒的交界,並沒有後世那麼嚴格的宗法制,故而季歷才能以非嫡長之身而立,為的就是日後傳位於昌。

摯國僅為殷商"男服"國,對微小的周邦來說尚且是一樁高攀的婚事,那麼身為夏王裔之後、殷商"侯服"之國的莘國與周的聯姻就更可想而知了,因此周人視"有莘國"為大邦是很自然的。所謂"大邦",應視語境而言,切不能見"大邦"者則等同於《尚書》中的"大邦殷"。如《詩經皇矣》所記"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密人不共,敢距大邦,侵阮徂共",即周人自稱姬周為"大邦"。可見周初人所謂"大邦"並非殷商的專稱。

大妊是摯國任姓之女,與子姓商族血緣不同,只緣摯氏貴族在商朝任職,詩人就直接將大妊視為來自"殷商"的女子。參照此例,大姒又何嘗不可說是來自"殷商"或"大邦"?可見,"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正是指"有莘國"大姒,它可以與《易經》的"帝乙歸妹"有關聯,但不能將其看作二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大雅·思齊_周室三母

《大明》詩篇著力描寫武王之母大姒的來歷,所以詩人反覆吟詠文王的婚姻情況,包括大姒的母國所在、儀容風采和排行情況,以及文王親迎場面的隆重、武王的出生等內容。從歌頌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大妊到歌頌文王,從歌頌文王之妃武王之母大姒到歌頌武王,全詩的思想脈絡一貫而清晰,根本容不下顧頡剛所稱的有單獨詠歌"帝乙之妹"的罅隙,只能說顧的理解有誤。

毛亨、鄭玄都肯定《大明》篇中"大邦有子"和"親迎於渭"是對文王與大姒關係的描寫,都認為"纘女維莘"的"纘"(繼續、繼承之意)是說大姒繼承了大妊的美德,可見漢代經師對《大明》詩意的理解基本一致。

"繼妃說"的經義依據正在"纘女維莘"處,雖然僅僅是這麼一句,但也正是擊中了要害。顧頡剛先生為此提出說:"纘者,繼也。大姒若為文王的元配,為什麼要說繼?"儘管顧氏對《大明》詩的某些方面理解有點偏差,但這個詰問還是相當有水平的。"繼妃說"出現後,一些反對此說的學者也感到漢人對"纘女"的解釋比較牽強,開始另闢蹊徑提出新說。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太姒教子

如馬瑞辰釋"纘女"即"好女",意思與淑女、碩女、靜女相近。俞樾釋"纘"為"薦",認為"纘女維莘"猶言"薦女維莘"。吳闓生釋"纘"為"紹"(輔佐),認為"纘女維莘"即"佐汝維莘",是上天告知文王之詞。但以上種種解釋意在排拒"繼妃說",旨在自圓其說,不足為信。《毛詩》訓"纘"為繼本無問題,無需運用通假改字求解。

應當說明的是,明以後贊成"繼妃說"的學者倒並沒有將"纘女維莘"與"帝乙歸妹"相牽連,他們只說大姒是繼妃,亦未考究誰是文王的元配。顧頡剛先生本試圖圓滿"繼妃說"的觀點,很可惜的是反而走入了另一個死衚衕。

哲以為,"大姒繼妃說"的觀點還是能站住腳的,關鍵是要尋找到令人信服的根據。按王先謙的概括,"繼妃說"的依據不外就是"史年"和"經義"兩方面。既然"經義"方面材料尚欠缺,那我們不妨從"史年"方面還其真。

所謂"史年"問題主要是指找出文王迎娶大姒或生育武王時的真實年齡來反證大姒是否是元妃。要證實以上兩點就要涉及到周文王、周武王的年齡問題,但古文獻裡並沒有確切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案,不過我們現在所幸有足夠的資料來推演出文武周王的真實年齡。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演易

關於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的年齡,學者多有論述。大致有三種說法:

1、文王97歲,武王93歲:西漢戴聖《禮記文王世子》記載:"文王九十七乃終,武王九十三而終。"

2、武王54歲:南宋羅泌在《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在《通鑑前編》卷六中都引《竹書紀年》說:"武王年五十四。"《逸周書度邑解》有云:"嗚呼,旦惟天不享於殷,發之未生,至於今六十年,夷羊在牧,飛鴻滿野。天不享於殷,乃今有成。"司馬遷的《史記周本紀》亦有轉述。意思是說從周武王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

3、武王45歲:樑陶弘景《真誥卷十五》中提到"武王發",註解:"文王之子周武王也",接著便引《竹書》雲:"年四十五"。

首先我們得先確定一個"參照系"。雖然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新年表成果已出,但哲還是願以《今本竹書紀年》作為史年參照系,因為有更多的材料證明了該書百分之九十七的記述是正確的,限於篇幅不予展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毛氏西周斷代表與夏商周斷代工程竹書紀年之比較

以《尚書無逸》來看:"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這個是說文王的享國時間的。受命有兩種解釋,其一:即位;其二:受天命稱王。王國維已對《無逸》"受命"之義作過辨析,斷定"文王中年即位"之說出於誤解。所以說,戴聖《禮記》所說的文武周王的年齡是不可信的。

所謂文王受天命當作何解,歷來學者論說紛紜,莫衷一是作為受命的象徵,諸書所記有若干徵兆,但最貼切的當是指大姒之夢。據《太平御覽》卷三百九十八引《周書》:"文王去商在程。正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之庭產棘。小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乎闕間,梓化為松柏棫作。寤驚,以告文王。王及太子發並拜,告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

又有《呂氏春秋誠廉》載:"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內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眾,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畢沅注曰:"事見《周書程寤》篇,今已亡。《御覽》五百三十三載其略雲:'(前略)於明堂拜吉夢,受商之大命於皇天上帝。'此其事也。"

可見伯夷、叔齊厭之的"揚夢以說眾",指的就是周人借托大姒之夢而來的所謂文王受命說。由於《周書程寤》篇久已亡軼,故古之學者對此引證大多是似信非信。所幸今有清華簡面世,內有完整《程寤》篇,為我們揭開了千古之謎,確證了古人所論誠我不欺。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文王生卒年(公元前1141年-前1062年)

清華簡《程寤》篇首言:"惟王元祀,貞月既生魄,大姒夢見商廷唯棘,乃小子發取周廷梓,樹於厥間,化為松柏棫柞。"黃懷信先生於《清華簡〈程寤〉解讀》文中言:"當是受命元年之正月。"所說甚是。

又《逸周書大開武》:"周公拜曰:茲順天,天降寤於程,程降因於商,商今生葛,葛右有周。維王其明,用開和之言言,孰敢不格?"也提到了大姒程寤之事。可見,大姒之夢即是周人所歷言的文王受天命之徵象,且文王於當年改殷商紀年為"(文)王祀"紀年,《程寤》篇是其證。

又《史記》:"季歷娶太妊,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說明古公死、季歷即位之前,姬昌已經出生了。根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季歷在位至少是12年。所以,文王年齡下限是63歲(1年古公,12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據《今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二十一年,周公亶父薨。那麼文王出生日能前推至(武乙)二十一年左右,但周公亶父薨期的記錄僅僅是孤證,僅可參考。以此為據,則文王的年齡上限是77歲(1年古公,26年季歷,50年文王,不考慮當年改元的情況)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周武王生卒年(公元前1098年-前1045年)

周武王即位後是否改元是歷代學者爭論較多的,未改元派的觀點是以文王受命年為元年,改元派的觀點是認為武王於文王卒年次年改元。哲以為,造成兩種觀點的原因源於載籍流傳的資料裡有兩種系年材料。

一是逸周書系統,如"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丙辰,出金枝郊寶開和細書,命詔周公旦,立後嗣,屬小子誦,文及寶典。"(《逸周書武儆》)"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尚書洪範》)"(武)王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肂於岐周...元年夏六月,葬武王於畢。"

一是傳統史家系統。如學者通常稱的"七年,文王崩。九年,觀兵盟津。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十二年二月甲子昧爽,敗紂於牧野。"應是傳統史家整齊材料後推演的觀點。

今本《竹書紀年》注"周文王元年"在文丁十二年,而載籍群言文王在位50年。茲若從今本所記,文丁在位13年,帝乙在位9年,則從文丁十二年下推,以文王在位50年計,文王當卒於帝辛三十九年(2+9+39=50)。

商紂王的在位年數,有前人或說為33年,但論說無據。今本《竹書紀年》載紂在位52年,當依之。文王卒年至於武王克商年當還有13年,則可知武王在文王死後承繼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古本《紀年》的"殷商紀"是始於成湯初為首領之年的,而非是始於湯滅夏建國之年。則古本的"周紀"當亦用此例,始於文王嗣季歷為首領之年,而非是始於武王滅商之年。同例,周人眼裡的武王始年也應是武王嗣文王為周首領之年。

綜上所述,武王嗣文王后,革殷命並未實施,亦未成功,所以紀年方式雖有更替,但絕非是傳統觀念裡的改"元年",而是沿襲了文王受命紀年的方式,以文王卒年後一年為"武王元祀年"。延至武王克商,此紀年方式未變,直到成王元年才始更改為正統意義上的周王年。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今本《紀年》實載周文王在位52年,卒於帝辛四十一年,於帝辛四十二年下加註"周武王元年"。有山東大學張富祥教授為此提出今本《紀年》載"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當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三十九年"之誤的觀點,並認為"似乎今本的纂輯者在整理舊抄時,看到的已是'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的誤文,而不知文王之薨卒當繫於帝辛三十九年下。至其所以會將文王卒年滯後2年,則實由武王'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的既定看法推排得出。"哲以為此說可從,詳可見張富祥教授的"今本《竹書紀年》纂輯考"一文。

文王受命年當在帝辛三十二年,今本《紀年》載此年"五星聚於房"。雖然張富祥教授認為:"五星聚"之說晚起,實是西漢《太初曆》頒行之後才有的話頭,而到劉歆改造《太初曆》為《三統曆》之後始得廣傳。且認為"其文決不可能見於古本《紀年》。"但哲以為,星象占夢古以有之,且古人重視星像占夢之徵諱遠遠勝於今人,大姒之夢可見一斑,似不可輕易否定。

結合《逸周書度邑解》所述的周武王自出生前某年到伐紂成功之時才60歲的說辭,則武王的生年和享年問題大致能有個準確的判讀。文王受命年至於武王克商年大致20年,則武王生年不至於超過40年的,即大致應在帝辛元年至於帝乙二年這段區間內。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050年4月11日,夏曆三月初一甲子日

據《呂氏春秋制樂篇》:「周文王立國八年,歲六月,文王寢疾,五日而地動,東西南北,不出國郊。」)文王立國八年正在帝乙三年,焉知周武王所指的"惟天不享於殷"不正是指此地震徵像。

"五日而地動,四面不出周郊,群臣皆恐",何文王獨安然焉?以文王至聖,焉不知此地震警示的對像並不是自己,而是天棄殷王的徵象。"於是謹其禮秩、皮革,以交諸侯;飭其辭令、幣帛、以禮豪士;頒其爵列、等級、田疇,以賞群臣。無幾何,疾乃止。"知天命將歸,陰交諸侯,遍施仁義,爵賞群臣,嗣謀而動,文王之智聖也。世人不明,唯文王、武王心知肚明的很,武王在克商後對周公旦說的"惟天不享於殷"可能正指此事。

今本《紀年》載:文丁十一年,王殺季歷。文王當年嗣位,次年被周人視為文王元年,則帝辛元年正是文王十二年。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是很自然的。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古本竹書紀年》說:"帝乙二年,周人征伐商朝。"可見,大姒歸周必不會在此征伐年之前。

帝乙即位後,不僅要面對周人的復仇,也要對付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為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或者也為考慮到傳位於帝辛的王位順利交接,更需要周人的穩定和協助,決定將有莘國的大姒嫁與姬昌,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文王太姒,天作之合

詩經篇裡的所謂"天作之合"是指帝乙親自出面為大姒做媒,倒不是說帝乙將自己胞妹或女兒嫁給姬昌。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帝乙親自擇定婚期,置辦嫁禮,並命姬昌繼其父為西伯。成婚之日,西伯親自去渭水相迎,以示其鄭重之極。《詩經.大雅.大明》篇章反映的情形應該說是符合當時的歷史背景的。

以文王14歲嗣位推算,至周立國八年,也當是22歲矣,況其時武王未生,上還有伯邑考。故可推知,《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十五生武王發。"可能是出自後人的誤讀,亦或是載籍所記有漏字,史實可能是"十三、十五"皆指文王王年,而非文王年齡。

大姒大約在帝乙末年(文王十一年)嫁於姬昌,於文王十三年生伯邑考,十五年生武王發。之後商周和諧,幾乎未有爭戰,直到"帝辛二十三年(文王三十四年)囚西伯於羑里"才激變成不可調和的矛盾。

以大姒在文王十五年生武王發推算,至文王受命年,發28歲;至文王卒年,發35歲;至"武王祀"十三年克商,發48年;後六年而崩,恰五十四歲矣,與諸多典籍所載正好合榫。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關雎

以文王十四歲即位(最少年限),至於受命年時,文王年齒大致亦在56歲左右,符合《尚書.無逸》說所述的"文王受命惟中身"。故可知大姒嫁於文王時,文王年齡下限當在25歲左右,以周人婚俗看,大姒當不是元妃明矣。

既然"史年"可徵,那麼我們可否再來細究下"經義"方面是否存在某些端倪呢?哲以為可。其實關於大姒的繼妃身份,《大明》已經有所暗示,如"纘女維莘",《思齊》篇更是顯然,如《大雅思齊》一章:"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直是古人對"思媚周姜"誤讀,至於對詩中所言不明,故大姒繼妃身份被隱也。

《毛傳》認為《思齊》是頌揚文王的"聖德",同時也讚揚了其母太妊、其妻太姒,認為她們是"文王所以聖"的根本。孔穎達疏曰:"作《思齊》詩者,言文王所以得聖由其賢母所生。文王自天性當聖,聖亦由母大賢,故歌詠其母,言文王之聖有所以而然也。"又云:"則聖人稟性自天,不由於母。以大姒之賢,亦生管、蔡。"可見孔疏認為此詩旨意是母賢故子聖,並微言"大姒之賢,亦生管、蔡",言外之意是不認可《思齊》是頌及大姒之賢的。

然哲以為,《思齊》者,主言大姒也。頌及文王、其母,皆為賦言大姒之賢惠,先儒目詩主頌文王,思隘也。"思媚周姜",非指大姜也。"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周姜者,文王元妃也,大姒者,文王繼妃也。大姒兼有周姜之媚、大妊之賢,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詩言"則伯斯男"也。《毛傳》所言近乎詩,孔疏所論頗偏。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裡有大量歌頌周先妣的詩篇

《詩經》有很多詩篇歌頌過周族先妣,如《大明》對大妊和大姒的歌頌,《綿》篇詠及大王之妃王季之母大姜,《思齊》詠及大妊、周姜和大姒,《生民》詠及周人始祖母姜嫄,等等。這些先妣,無一例外都是生育過著名君王並對周族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婦女。太姜、太妊、太姒,這"周室三母、先週三太"被後世廣為傳頌,她們的故事被畫進"列女傳圖"——魏晉司馬金龍墓出土的題字漆屏繪有她們端莊的姿容。

不過在周人詩篇裡,在這"三太"中,出身周人世代姻親姜姓部族的太姜沒有她兩位來自大邑商的兒媳、孫媳身份高貴,在詩三百中所佔的筆墨略遜幾分。詩集中只有《大雅.緜》提到過她,不過那句"爰及姜女,聿來胥宇"只是對她跟著夫君遷族人於岐這件事的陳述而已,算不得什麼溢美之詞。

《思齊》中"思媚周姜"被先儒們指為大王之妻大姜也恐為誤讀,從文句意看,"思齊大妊,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婦"皆是詩人角度興起。奈何有首句起興"常思莊敬者,大妊也,乃為文王之母",又轉而折稱"此大妊又常能思愛周之大姜配大王之禮,而勤行之,故能為京師王室之婦"乎,文意甚為不暢。且敘述順序先文王母,再祖母,後妻子,其合禮乎?其合理乎?

孫鑛為此分析道:"本重在太姒,卻從太妊發端,又逆推上及太姜,然後以'嗣徽音'實之,極有波折。若順下,便味短。"(陳子展《詩經直解》引)說本章"重在太姒"似可商榷,但言其"極有波折"尚可一聽。馬瑞辰對此亦曰:"按'思齊'四句平列。首二句言大妊,次二句言大姜。末二句'大姒嗣徽音',乃言大姒兼嗣大姜大妊之德耳。古人行文自有錯綜,不必以思媚周姜為大妊思愛大姜配大王之禮也。"(《毛詩傳箋通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讀毛詩感懷亨萇二祖公

可見,前輩學者均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但沒法給出合理的解釋,原因在於他們都囿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毛傳》訓詁傳詩雖有鑿空之功,但有些傳釋也有可榷之處。繼"周姜"被錯解為"大姜",則"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就被解讀的莫名。

《毛傳》認為:大姒十子,眾妾則宜百子也。繼而被《孔疏》發揮為"不妒忌而進眾妾,則宜有百子。能有多男,為國之屏翰,是婦人之美事,故言為大姒之德也。"大姒之德被後儒狹隘地理解為"不妒顏",亦實可哀。大姒之德關乎多生兒子何干?

哲以為詩所彰者,是頌美大姒為周文王帶來了殷商先進的文化,宴居於宮則雍,助祭於廟則敬,恭敬神靈,不讓大疾殄害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自小即發掘子女的可造之處,使其成人後皆有德行,把文王子女都培育成了連古昔之人都稱道的俊傑耄士。故《思齊》皆美大姒之德也。

之所以被前人誤讀,在於《毛傳》所稱周姜即大姜之論也,且不明"則百斯男"實"則伯斯男"之誤也。"百"或是古文"白"之誤,古文"白"者即"伯"也,出土銘文裡有諸多可徵。大姜、大妊、大姒皆稱大,周人皆明尊而稱之。唯武王之妻,《左傳》謂之"邑姜",銘文稱"王姜",不稱大,蓋避大姜故也。媚者,美也,嫵媚也,諡稱大姜者可乎?故"思媚周姜"絕非頌稱大王之妻大姜,而是指文王之元妃周姜。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詩經 毛氏古訓傳

姬姜世有婚緣,載籍歷歷,遑需多言。文王先娶周姜為妃,也在常理。武王之妻稱"邑姜"者,源於姜姓已有封國於齊國,故以畿內姜稱"邑姜",文王時,姜姓皆在周境,故稱"周姜",或類之於齊女嫁於衛,則稱"衛姜",齊女嫁於魯,則稱謂"魯姜"。順便說下,史載齊國有二姜,姐叫宣姜;妹叫文姜,皆齊僖公的女兒,美貌淫亂,宣姜嫁於衛,而衛遭殃,文姜嫁於魯,而魯受辱。故文王之元妃周姜之貌,想當然也必美。但德行如何,史籍無證,不敢妄稱,但以齊二姜目之,想必遜於大姒之德。

太妊和太姒在《大明》和《思齊》兩篇詩中被頌及,彰顯周人對她們誕下文王、武王這樣不凡聖子的深情回憶和頂禮膜拜,盡極美詞。以《思齊》篇而論,大姒是兼有周姜之美貌、大妊之德行,加上來自"有莘國"(大邑邦)的背景,繼妃被立後,長子被立嫡,何嘗不是文王必選,周人所願。

孔穎達《毛詩正義》雲:"《微子之命》及《左傳》皆謂微子為帝乙之元子,而紂得為正適者,鄭注《書序》雲:"微子啟,紂同母庶兄。紂之母本帝乙之妾,生啟及衍,後立為後,生受、德。"然則以為後乃生受,故為正適也。"可見,古之稱元妃繼妃者,僅為嫁之序也,元妃不一定就會被立為後的,帝王君侯立嫡立後,大概還更關注女之德行、所生子嗣聰否、母家背景等等。

姬姜之姻,在周人這裡已見怪不怪,而妊、姒這樣鮮見於周的煊赫母姓才物以稀為貴。文王"子以母貴",被周大王隔代立儲,連帶季歷亦"夫以妻貴"。於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礶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避季歷。"(司馬遷《史記》)"讓國說"應是後世的美化,實際的情況應該是太王派長子和次子去開拓疆土,這在《詩.大雅.皇矣》中也有透露的:"帝作邦作對,自大伯王季"(上帝創建了一對邦國,是從太伯、王季開始)。這樣的一對邦國,就是指岐周和太伯新開闢的虞國。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班簋銘文明確記載毛氏叔鄭乃文王太姒之嫡子

這種大宗嫡子繼祖繼禰,庶子開疆的做法,在周初封建中常見。大姒嫡子五,伯邑考、武王發、周公旦、康叔封、爯季載(毛父叔鄭)。伯邑考早死,武王發開國繼位,周公旦就封於畿內,長子受封於魯。康叔封被封畿外是個特例,三監之亂後,周公慮及成周之重不得不借力於嫡母弟康叔封,而爯季載作為文王、王姒最少寵子,武王、周公之親母弟,從未封於外,僅奉養母親王姒居於畿內京宗懿釐(邰城、京鄭、南鄭),史稱毛叔鄭。原食邑於陳倉(周人爯地,祭天之所,即殷商時的倉侯之地),故實際應稱爯季載。

載籍所稱大姒有十子的說法是後人所推論而得,不可全信也。周公伐弟管蔡,召公不悅,也幾不見姜太公幫襯。《管蔡世家》太史公曰:"管蔡作亂,無足載者。然周武王崩,成王少,天下既疑,賴同母之弟成叔、爯季之屬十人為輔拂,是以諸侯卒宗周,故附之世家言。"從這些記載中推論,召、管、蔡、成、曹、霍者,大概皆是文王庶子也,五叔者可能是文王元妃周姜之子。

後世的儒者過多關注了文武二王的功業,竟忽略了大妊、大姒對文武二王德行的影響,建功立業的幫襯。大姒和親商周,焉知不出於大妊之謀。文王天命所歸,擬或亦是大姒之計。文王被帝辛囚於羑里,這讓周人驚惶不已,不禁想起了他父親王季的經歷。閎夭等人連忙尋找天下奇美之物,通過殷嬖臣費仲而獻之於紂。應注意的是,這些奇珍異寶中包括"有莘氏美女",也就是說是從文王的岳父家找來的美女,可想這其中一定有太姒的作用。

在周人開創的文化傳統中,是很看重婦女作用的,凡是被崇拜的女性多是偉大的母親,這大概也是周人藩興的重要原因。《思齊》篇皆美大姒之德也,非關文王。詩所彰者,正是指大姒德貌兼備,雖為繼妃,居宮則雍,助祭則敬,恭敬神靈,珍養子女,行事有規,教子有方,有後妃之德。故其長子被文王立為嫡,自己亦以繼妃為後。

周文王迎娶的“大邦”之女太姒非帝乙之妹,亦非文王元妃

作者毛天哲,專注於先秦史暨毛氏文化研究。

代表作有:《古之月相定點說跋論》、《毛公鼎銘文籀釋考論》、《何為龍?能者,龍也!——破解中華龍文化的起源祕密》、《再論毛公鼎的年代曁器主名釋讀》、《“天皇伏犧氏皇策辭”真偽考證及重構》、《“戰國楚帛書.甲篇”補釋考論》、《班簋(毛伯彝)再考釋》、《大小盂鼎歷日考證兼談“年、祀”之不同》、《西周“中旄父”考證》、《七姓從王與毛氏伯輿》、《為皇父七人佞臣說翻案——兼考皇父即幽王時毛尚書》、《老子就是毛伯聃》、《虎簋蓋曆日與穆王三十年校真》、《毛氏東周采邑濟源說》等等,作品散見於網絡紙刊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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