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中考412分以上未錄取考生15日前可申報三批次高中

中考 高考 升學考試 教育 烏魯木齊晚報 烏魯木齊晚報 2017-08-02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王暢彤)8月1日,烏魯木齊中考一批次及二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各批次考生將在錄取結束3個工作日內收到錄取通知書。三批次高中即民辦高中錄取工作同步開始。

自即日起,412分以上未被錄取的漢語系考生,可在烏市南湖中學、烏市私立眾志公學、烏市新世紀學校、烏市火炬學校、烏市弘德學校、烏市新潮學校、新疆行知實驗學校、米泉中學、科信學校等九所三批次民辦高中中進行選擇,補錄入該批次學校進行高中階段的學習。目前,有部分考生接到民辦學校的電話,稱已被該校錄取。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德宏說,這屬於違規操作。考生一定要看錄取時間節點,而不是接到學校電話就可以去報名,一切要以“烏魯木齊教育網”公佈的錄取結果為最終結果。

張德宏說,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學籍管理嚴格執行“三號統一”,即普通高中錄取編號、學籍號、畢業證號“三號統一”,未經正式錄取,沒有取得普通高中錄取編號的考生不能註冊高中學籍,不能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能獲得高中畢業證。普通高中學校擅自變更招生計劃、擅自擴大招生規模、招收低於各批次最低學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不能取得高中學籍。

民辦普通高中開始招生錄取學籍註冊時間截止至9月15日,民辦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高中分數線(515分)的80%,比如漢語系最低分數線即為412分。招收低於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將不能取得高中學籍,沒有高中學籍的考生將無法參加高考。

此外,對於普通高中三批次學校的錄取,烏市教育局提出嚴格的紀律要求,嚴禁任何學校違規操作、堅決制止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行為,嚴禁擅自擴大招生規模放寬錄取條件,降低錄取分數,不得與學生簽訂書面協議或私下進行其他許諾。嚴禁以借讀的名義招收無學籍的學生,嚴禁買賣學籍、掛靠學籍,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對中考及報考三批次高中有疑義的考生及家長,8月3日烏魯木齊市教育局將在地質中學設立諮詢處統一進行解答家長關於中考的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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