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樹心,以法塑身:法治英才的德法兼修之道

文/單一良

在五四青年節來臨之際,在中國政法大學建校65週年前夕,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來到中國政法大學考察。習總書記在考察時強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長期而重大的歷史任務,要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培養大批高素質法治人才。他指出,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法治人才培養上不去,法治領域不能人才輩出,全面依法治國就不可能做好。

以德樹心,以法塑身:法治英才的德法兼修之道

聯想到此前一部熱播的反腐正劇——《人民的名義》,其中所謂“漢大幫”的政法大學名教授高育良與其三個得意門生的不同遭遇,恰恰印證了法治人才必須德法兼修的道理。

以德樹心,以法塑身:法治英才的德法兼修之道

同樣出身於名校“漢東政法大學”,名教授後來成為省政法委書記的高育良與其弟子祁同偉,德修不足導致一個淪為階下囚,一個自殺身亡的可悲下場,而德法兼修的侯亮平與陳海卻成為法治戰線上的楷模。若論在政法大學的表現,老師高育良和學生祁同偉一點不比侯亮平和陳海差,甚至在法治學術領域,兩人的素養更是大於小字輩的候、陳二人,但在德修方面,身為老師和學長的高育良和祁同偉卻顯然遜色得多,而且不僅喪失道德底線,也觸犯了自己熟讀的法律條文,成為知法、執法而犯法的反面典型教材。《人民的名義》清楚地告訴我們:無論是法學知名教授還是法學院高才生,如果沒有德法兼修,都會出現權錢法、權錢學交易等喪德違法的行為。

以德樹心,以法塑身:法治英才的德法兼修之道

“立德樹人,德法兼修”這句話,對於身處高等學府的法治英才而言,無疑在其走出校門之前敲響了警鐘。知法而不立德,內心的貪慾之魔也會侵蝕掉那些爛熟於胸的黨紀國法,進而幹起了貪贓枉法的勾當。而這對於熟識法治的“高育良”、“祁同偉”們而言,由於其手中掌握的法治權力,造成的惡劣結果對社會的危害性更大。他們認為,錢權是第一位的,有了錢就有權,有了權就有法,沒有錢權就失去一切,而以往在課堂中神聖的法律也就成為錢權的附屬物,可以為我所用,成為祁同偉“拯救”老家親戚的工具,成為高育良“教育”侯亮平放棄追查的法寶。所有這一切的產生,固然有二人在走出校門後深受社會環境影響而“變色”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在大學這樣的“象牙塔”中,重學術輕思想的氛圍讓二人缺少了德法兼修的意識。因為即便在學術領域,權錢學交易也會深度汙染學術生態。中國政法大學是我國一所著名高等學府,成立於1952年,其校訓“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中將“厚德”作為首義,說明了其對“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的基本教育理念的認同與踐行。

無規矩不成方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法律與道德,性質功能不同,調整手段各異,各有作用範圍。二者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應相互排斥。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既不能絕對依法治理,而完全摒棄道德的功能;也不能絕對以德治理,而否定法律的作用。沒有道德蘊藉的法律,就會少些溫潤;而不以法律為後盾的道德,就會成為封建的衛道士。顯然,法律和道德是文明社會的兩大基石,缺一不可。我們不僅需要更加威嚴的法律,也需要更加溫潤的道德。道德與法律兩大規範體系,相互配合、共同作用,體現了中華民族的文化自信,體現了中華文化的人文情懷,既為構建社會秩序提供了制度基礎,也在世界文明史上造就了獨具特色的中華政治法律文明。因此,德法兼修是文明進步的方向,也是文明發展的動力。

習近平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強調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法學教育要堅持立德樹人,不僅要提高學生的法學知識水平,而且要培養學生的思想道德素養。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以實際行動帶動全社會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國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進行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法律是準繩,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時候都不可忽視。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依法執政基本方式落實好,把法治中國建設好,必須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國家治理中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法德兼修,需要在社會生活中立法又立德,兩者齊頭並進,相得益彰。就“立法”而言,我們還有很多尚需完善之處,比如由於法律不完善導致的社會不公平,法律漏洞的存在造成在懲罰不法、失信行為方面無據可考,法律宣傳的不足導致“法盲”存在,法律觀念淡薄導致以人情代法現象等等。而從立德方面看,也有由於官德的缺失,導致國有資產在看似“合法”情況下流失、環境汙染在貌似合法的情況下發生等等。這些現實情況,讓立法又立德顯得十分迫切。由此可見,只有不斷彌補法律漏洞,追求法律完善,讓法律觀念深入人心,才能在知法守法環境中穩步向前;也只有進一步強化道德引領作用,讓道德、文明成為彼此溝通橋樑,生活才能更加充實而溫潤。

高育良和祁同偉之流,為何敢於藐視法律和踐踏法律?一方面是因為在物慾橫流的社會當中,他們沒能抵擋住金錢、權利的重重誘惑,導致道德漸漸淪喪,另一方面也是我們的幹部人才選拔制度上出了問題,被這些善於鑽營的人得了便宜,電視劇中前任省委書記趙立春的用人原則就是一個反面案例。因此,法治中國之路能不能越走越寬,要看能不能造就出大批德法兼修的法治英才,也需要讓侯亮平和陳海們能夠脫穎而出、施展才華,不是被高育良、祁同偉之流佔據了“公檢法”的高位。而這也就要求我們的法治用人單位能夠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原則來選拔任用那些既有優秀道德品格,又有較強法治專業水平的人才,形成以德潤才、德才兼備的用人導向。在法治實踐工作中,更要德法兼修抓好隊伍建設,堅持思想道德教育和專業水平提升兩手抓、兩手硬,為法治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和保障。

以德樹心,以法塑身:法治英才的德法兼修之道

以德樹心,以法塑身。無論是尚處校園的法治學子,還是遍佈“公檢法”等各個領域的法治實踐者,都要把習近平總書記“立德樹人,德法兼修”的要求落實到學習和工作中,形成尊法重德的法治氛圍,推動法治中國建設邁上新臺階。特別是在積極踐行忠誠、為民、擔當、公正、廉潔的法治職業道德基本準則上,要不斷提升自身的政治素養、道德素養和法治素養,為全社會共同遵守法律與道德營造良好氛圍。

正所謂“志之所趨,無遠弗屆,窮山距海,不能限也”。中國的法治建設需要最富活力、最具創造性的青年後備軍,身處大學校園的法治英才給未來法治中國提供了源源不斷的智慧力量。由此,我們需要悉心呵護這一成長的嫩芽,用德與法的陽光雨露不斷滋潤它,真正構建法治英才的德法兼修之道,從而讓法治校園走出更多的陳海和侯亮平!

(作者系《人民法治》雜誌社執行社長、人民法治網總編輯,法學博士、管理哲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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