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東南保護約款》

中國近代史 清朝 中國歷史 劉坤一 TodayInHistory 2017-06-26

1900年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東南保護約款》

《東南保護約款》又稱《中外互保章程》,1900年6月26日,由上海道餘聯沅與各國駐滬領事制定。

1900年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東南保護約款》

“東南互保”發起者之一:劉坤一,時任兩江總督

1900年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東南保護約款》

“東南互保”發起者之一:張之洞,時任湖廣總督

背景

在北方義和團活動激烈,清政府要求地方各省準備對殖民各國作戰之時,南方各省官員聯合拒絕執行“各省集義團禦侮”的命令。

1900年6月21日,清政府發佈《宣戰詔書》。

約款的產生

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於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東南保護約款》九條。主要內容為:

  • 上海租界歸各國共同保護,長江及蘇、杭內地均由各督撫保護,兩不相擾。

  • 上海製造局、火藥局的軍火,只用於“剿匪及保護中外商民”。

  • 各口岸外國兵艦照常停泊,但不可在清軍炮臺附近操練,以免引起誤會。

  • 若外國兵輪未經中國督撫同意進入內地,由此引發的中國百姓毀壞洋商教士產命案件,中國不認賠償。

隨後,兩廣總督李鴻章、閩浙總督許應騤、山東巡撫袁世凱、浙江巡撫劉樹棠等即和各參戰國達成協議,稱東南互保。

他們稱皇帝敕令是義和團拳民脅持下的“矯詔、亂命”,“亂命”一詞是李鴻章精心選擇的政治術語,李鴻章深知“若不量力而輕於一試,恐數千年文物之邦,從此已矣”,故稱“此亂命也,粵不奉詔。”,在東南各行省違抗“支持義和團”的命令,以為“亂民不可用、邪術不可信,兵釁不可開”“無論北方情形如何,請列國勿進兵長江流域與各省內地;各國人民生命財產,凡在轄區之內者,決依條約保護。”

1900年6月26日,以上海道道員餘聯沅為代表,邀約各國駐上海領事商訂《東南保護約款》

隨後響應的部分官員圖(左往右:李鴻章、許應騤、袁世凱)

影響

東南互保,是清末各地官方實力派人物首次公然聚眾反抗朝廷,此事件雖使河北、山西以外的地區得以免於義和團運動及八國聯軍戰亂的波及,但同時此事也使得清廷威信掃地:慈禧太后事後甚至表揚東南眾臣“度勢量力,不欲輕構外釁,誠老成謀國之道”,其虛弱表露無遺;而各省亦因八國聯軍入侵而自覺需有自衛的武力需要,因此清廷治下各省及各實力人物由此開始軍閥化,至辛亥革命時,各省外籍主官均被驅逐,即為此軍閥化過程的結束,並由此展開民國軍閥時代的序幕。

爭議

爭議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 洋務派官僚只顧自身利益,沒有選擇對殖民國家的戰爭,是賣國行為。

  • 在當時的情況下,與其進行必然失敗的戰爭,不如採取和平協議的方式,保證國家經濟、工業得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