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勢,分久必合 這兩家公司要合併,會有利於哪些股?

一石激起千層浪。被冠以“南船”之稱的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集團”)因正在籌劃重大事項,其旗下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船舶”,600150.SH)、中船海洋與防務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防務”,600685.SH)近日雙雙停牌。

無獨有偶,“北船”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重工”)旗下中國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重工)”,601989.SH)也因推出子公司債轉股自2017年5月31日起便處於停牌中。截至當前,“南北船”旗下核心上市公司近乎全線停牌。

這隨即引發市場關於“南北船合併”的諸多猜想。9月28日,某媒體記者就此問題分別向中船集團、中國船舶、中船防務求證。對方均對“南北船合併”等事宜不予置評,並強調稱:“以公告為準,目前尚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時機並不成熟。”中船防務內部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對“南北船合併”的猜測予以明確否認。“公司並未接到控股股東中船集團下發的關於‘南北船合併’、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等事宜的通知,且此次停牌可能涉及公司資產重組,但尚不確定是否為重大資產重組。”

“南北船合併”遭否認

不斷髮酵的“南北船”合併預期並非空穴來風。

早在2015年3月,“南船”和“北船”高管已實現互換。彼時,“南船”原董事長、黨組書記胡問鳴出任“北船”董事長、黨組書記;“北船”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董強出任“南船”董事長、黨組書記;“北船”原副總經理吳強出任“南船”公司董事、總經理、黨組副書記。

再追溯至更早前的1999年,“南船”和“北船”均系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下屬單位。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後來以長江為界,將旗下企事業單位拆分成了兩家特大型國有企業。其中,長江以北即“北船”中船重工,精於軍品訂單;長江以南則劃歸“南船”中船集團,強於科研和多元產品設計。

值得一提的是,“北船”旗下中國重工也正在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據其9月28日披露的系列公告顯示,中國重工擬通過發行股份,購買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名交易對方合計持有的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船重工”)42.99%的股權和武昌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船重工”)36.15%的股權,以實現對大船重工、武船重工的全資所有。

此外,中國重工還擬引入新股東實施市場化債轉股,以債權或現金的方式對大船重工、武船重工進行增資,增資額分別為164.78億元和53.9億元。

對於中國重工的這宗重大資產重組和債轉股,一度有分析稱,中國重工或有意降低標的公司槓桿率,減輕財務壓力,為後續國企改革、重組、資產證券化等提供施展空間。

本是“同根生”的“南北船”,此次旗下核心上市平臺相繼停牌,且均牽涉“資產重組”,這也使得外界關於“南北船合併”等傳言不脛而走。

言及甚囂塵上的合併傳聞,中船集團、中國船舶、中船防務等均不予置評,並強調稱:“以公告為準,目前尚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而記者從“南船”旗下中船防務處獲悉,合併當下成行的可能性較小。

上述中船防務內部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對“南北船”合併予以明確否認。還向記者進一步表示:“‘南北船’均屬於控股型企業,下轄資產規模及業務體量龐大。即便合併也是系統性循序漸進地推進,突然推進兩大控股企業資產重組顯然時機並不成熟。”

航運業內分析人士劉敏也對此表示贊同。“‘南船’旗下三家上市公司的同業競爭、非上市優質資產注入等問題還未梳理完畢,貿然推進與‘北船’合併不合時宜。‘北船’旗下非上市資產還有待資產證券化,合併前期工作也有待釐清。”劉敏表示。

中船防務內部人士向記者否認“南北船合併”的另一原因是,“南船”旗下對應高科技產業上市平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科技”,600072.SH)並未停牌,“不符合以往大型央企合併的慣例”。

9月28日,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回答記者關於“下一個可能進行重大兼併的會不會是‘南船’和‘北船’兼併”的提問時表示,“任何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或涉“南船”資產整合

事實上,早在中國船舶、中船防務此次停牌前,中船集團就在著手推進國企混改、重組等工作。

據瞭解,“南船”是第一批“6+1”央企混改試點企業之一。中金公司等券商機構一度將2017年定調為“南船”混改的關鍵年。

早在今年初,“南船”就初步提出了混改實施原則:優先選擇在純民品、競爭性強的業務領域進行積極混改;持續做好資產證券化工作,把握好時機和節奏、提高淨資產收益率;優先支持人力資本和技術要素佔比較高的相關單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工作。

對照此次停牌中的中國船舶和中船防務,記者梳理髮現,中國船舶屬於“南船”旗下民品主業上市公司,中船防務業務則輻射軍民融合等競爭性強的領域。並且相較於中國船舶,中船防務在市場化程度、業務多元化探索等方面走得更遠。

例如,中船防務提出以“適度有限、相關多元”為原則,並向環保及新能源等領域發展新產業,在船舶類國企中確屬少見。綜合來看,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二者分別對應“南船”的“純民品”、競爭性強的領域,堪稱優先實施混改的理想標的。

此外,儘管中國船舶、中船防務在角色定位上存在差異,分屬民品主業、軍綜合性海洋與防務裝備公司,但二者業務存在交叉重疊。

記者梳理髮現,船舶造修業務均系二者主業。以2017年半年報為例,中國船舶、中船防務船舶造修業務分別貢獻公司當期營收收入的74.88%、81.97%。

此外,海洋工程業務、機電設備業務等均系二者重要業務單元。而“南船”此前就提出將在2015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資產重組、股權併購、業務調整等符合法律法規、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方式進行重組整合,消除下屬企業的同業競爭問題。

這也使市場一度猜測,本次籌劃的重大事項,或將在中國船舶與中船防務之間展開。不過上述兩家公司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均未予置評。

停牌的另一種可能是將二者下屬的非上市資產注入上市平臺。記者瞭解到,中船防務曾於2014年和2015年,先後收購了中船龍穴造船有限公司、中船黃埔文衝船舶有限公司,實現境內核心軍工資產上市。

對此問題,中國船舶並不願意正面迴應。中船防務相關負責人則告訴記者:“目前尚未收到中船集團關於這方面的信息。”但數位業內人士直言:“‘南北船合併’預期如果落空的話,極大可能是‘南船’內部企業在推進資產重組事宜。”

深圳大型投行一位許姓分析人士表示:“推進業務交叉的‘南船’內部企業合併同類項不僅是航運業向高附加值轉型、提升運營效率的需求,也是為‘南船’推進國企改革及未來可能會出現的‘南北船合併’等事項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