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雲社演員腦出血,其妻眾籌100萬上熱搜:背後的真相有多不堪?

日前,一位叫吳帥的相聲演員於4月8日突發腦出血,目前已經住院一月,其家人在眾籌平臺發起眾籌,最高金額100萬元。

據瞭解,吳帥是現德雲社的演員,藝名吳鶴臣,北京人,1985年生, 2009年拜師。

在熱心網友幫忙捐款、轉發的同時,也有網友提出質疑,稱吳鶴臣家裡在北京有兩套房、一輛車,大病也有醫保,怎麼會需要眾籌100萬?

對此,吳鶴臣的妻子張泓藝迴應稱,100萬是眾籌的上限額度,截至5月3日晚已經籌到148184元,籌集費用暫時夠用,水滴籌已經關閉。

網友質疑的兩套房子都是公租房,一套在父母名下,一套在爺爺名下,爺爺已經過世,兩套房子均無法出售。

車為婚前購置,家中有癱瘓病人,日常出行很是麻煩,何況家中還有兩個,從昌平南口到天壇醫院六十公里,車不能賣。

剛剛,德雲社發佈“關於吳帥(藝名:吳鶴臣)病情及若干問題的聲明”,表示公司已開展內部募捐,公司及郭老師將繼續提供一定的經濟援助。

吳帥有北京醫保,之前吳帥之妻發起的眾籌系其私人行為,受捐款項將按平臺規則由平臺方直接劃入醫院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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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雲社演員腦出血,其妻眾籌100萬上熱搜:背後的真相有多不堪?

看到她質問網友的那三張圖片,我忍不住想發揮一下學法律時的邏輯思維。

1、我不明白為什麼這件事要綁架單位?

大家都是社會人,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你在社會上的名片。

你做了好事,你的父母、子女、單位,都會因此榮光倍增;同樣,你做了令人不齒的事,你的父母、子女、單位,自然也會因此蒙羞。

所以,不是別人要綁架單位,而是你自己的行為,連累了單位。

不用質疑網友,也不用質疑人性,你該質疑的,只是你自己的行為,就像德雲社發佈申明,稱這是其妻私人行為,因為都不想被連累。

2、為什麼關注的是總金額?

網友關注總金額有什麼不對嗎?

眾所周知,一個人選擇什麼金額,代表她最終希望募集到多少資金,也就是她的目標。

你說為什麼不看最終金額,一共只有14萬多。

恕我直言,如果不是引發了網友極大的質疑,使得這件事無法再進行下去了,你捫心自問,主動停止的可能性是百分之幾?

所以,一個在眾多因素干涉而停止的最終金額,實在說明不了什麼。

相反,一開始定下的100萬,顯然更能說明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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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沒有逼捐過任何一個人,也沒騙過任何一個人,眾籌本來就是自願原則,何談騙人?

這裡就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了。

如果你把所有的一切情況,都如實地告訴大眾,比如家裡有兩套房子,還有一輛車子,真實年收入是多少萬,有北京醫保,在這樣的情況下,別人還願意給你眾籌,那才叫自願原則。

如果你隱瞞了有兩套房子的事實,隱瞞了有車子的事實,有北京醫保的事實,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事實,只發佈讓別人同情的一些信息,不好意思,那就是騙人。

我們為什麼說那些利用大眾同情心賣慘的人是騙子?

事實上大家捐錢也是自願的啊!因為對方沒有真實披露自己的信息。

所以,別覺得委屈,更別覺得憤憤不平,網友沒錯。

4、郭老師說:我們只對買票進來聽的觀眾負責,他們滿意就好了。我的態度就是實事求是,讓每一位捐給我善款的好心人和關注這件事的好心人明白錢的用途,他們認可就好了。

言外之意就是沒有捐款的人,都沒有資格對我的事發表意見?

這又是典型的偷換概念。

郭老師是相聲藝術家,藝術這東西沒有國際標準,是個見仁見智的事,當然可以只對買票的人,喜歡的人負責就可以了。

但隱瞞真實情況發起眾籌,這是挑戰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兩者豈可混為一談?

郭老師要是演得不好,別人了不起不去看就是了,而你這種行為,等於消費大眾的同情心,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得不到幫助,自然人人都有權去批判。

德雲社演員腦出血,其妻眾籌100萬上熱搜:背後的真相有多不堪?

這件事發酵後,有網友揭露,吳鶴臣4月8日發病,11日華為最新手機發布,接著就買了。

隨後,網友扒出了其妻更多的東西,看了下圖,終於明白為什麼要籌100萬了。

德雲社演員腦出血,其妻眾籌100萬上熱搜:背後的真相有多不堪?

此舉,進一步引爆了網友的憤怒,有人卻說,

德雲社演員腦出血,其妻眾籌100萬上熱搜:背後的真相有多不堪?

我一直很討厭伸手黨,比如自己不思考,就到處問人,自己可以百度,卻喜歡浪費別人的時間,自己可以做,卻非要求助別人。

  • 求助是什麼?

是你自己已經努力過了,還是無法解決,所以尋求別人的幫助。

  • 眾籌是什麼?

是給那些身患大病,已經山窮水盡,只能等死的人,最後的一絲希望。

自從眾籌平臺的興起,有些人或者家裡人生病,他們首先想到的不是靠自己,而是如何讓別人出錢,既不用還,也不會影響生活質量,房子車子俱全。

所以,請搞清楚,是你或者你家人生病,不是網友生病,自己的病難道不值得賣房賣車?

要知道,很多捐錢給你們的人,可能還租著房子,擠著公交車。

不是他們生活無憂,而是他們富有同情心,但一次次被利用後,總有一天,他們的同情心也會耗盡。

錢是個好東西,人人都喜歡,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包括我自己,我從不否認我愛錢,但愛錢歸愛錢,不義之財,分文不碰。

“貪”比“貧”,只多了一點,所有貪的人,終身都會吃格局所限的苦。

比如文首眾籌的那位女士,因為不想賣車,不想賣房,不想有任何損失,所以就動了眾籌的念頭。

私以為,就她家的條件,從平臺眾籌一分錢,都是不該,無論她如何為自己辯解,但她的貪慾佔了上風,導致她看不見其他後果。

結果,她眾籌了14萬多,可是卻把自己、老公,家人都推向了風口浪尖,名聲損失,工作影響,何止14萬?

所以,這個世界其實很公平,你得了不該得的東西,就會付出相應的代價。

以及那些明明家庭條件很好,卻到處眾籌的人一樣,也許讓他們免費得到了一些錢財,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身邊的人基本都知道他們的行為,他們失去的東西,其實遠遠超過他們得到的東西。

得不償失,說的就是他們這種行為。

很多人覺得善良無用,其實不然,善良也許不會令你大富大貴,卻能讓你遠離很多災禍。

也有很多人認為格局太虛,其實不然,格局也許會令你放棄很多小利,卻能讓你一生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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