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怎麼安置?應不應該有編制?

職業規劃 軍事 一起考招警 一起考招警 2017-09-21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三十三條:安置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進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業。

第三十四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招收錄用或者聘用人員的,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錄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條例》對安置到事業單位是否有事業編制沒有硬性規定,用人單位只要非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安置都是合法的。

退役士兵怎麼安置?應不應該有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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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經費結算參照

2016年國轉聯〔2016〕5號文件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調整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自主擇業生活補貼標準:2016年1月1日起,調整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高山海島津貼標準,調整完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西藏特殊津貼制度,在海南省三沙市安置工作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

退役士兵怎麼安置?應不應該有編制?

軍隊轉業幹部離隊前都要到部隊財務部門進行經費結算, 小編特意諮詢了財務部門,重點介紹副團職、正營職幹部選擇計劃分配或自主擇業兩種方式的經費結算情況,供大家參考。

退役士兵怎麼安置?應不應該有編制?

圖片來源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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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業幹部和轉業士官待遇福利何去何從?

轉業幹部和士官待遇福利何去何從?下面小編為大家羅列一下幾點,關於轉業幹部和轉業士官的工資發放時間和轉業的費是如何計算的,軍齡又是怎麼計算的等問題和解答

1.問:轉業幹部退役當年工資發至何時?

答:一般情況下,工資發至離隊當月,具體執行以地方接收安置回執為依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服役期間的工資由部隊發至批准轉業的當年12月份,從第二年1月起,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

2.問:轉業士官退役當年工資發至何時?

答:轉業的,按規定發至離隊當年的7月,特殊情況依據軍務、幹部部門通知和地方接收函辦理。

3.問:幹部轉業費如何計算?

答:計劃分配的轉業幹部的轉業費,包括安家補助費、生活補助費和離隊差旅費。自主擇業的轉業幹部在此基礎上還發給自主擇業補助費。轉業幹部安家補助費、生活補助費和自主擇業補助費,以本人轉業當月月工資基數為計算基數,按軍齡確定發放月數。其中,安家補助費,軍齡滿14週年以內的發4個月的月工資基數;從第15年起,每滿1年增發0.5個月工資基數。生活補助費,連續軍齡不滿8年的,不發;軍齡在8至9週年的,發給3個月的月工資基數;軍齡9週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發1個月的月工資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16個月的月工資基數。自主擇業補助費,軍齡在15週年以內的,軍齡每滿1年發給1個月的月工資基數;從第16週年起,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月工資基數。轉業分配到邊遠地區二、三類地區的幹部,凡原籍或入伍地不屬於這類地區的,安家補助費分別增發8和10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基數。

4.問:幹部轉業費的軍齡時間如何計算?

答:軍齡時間從批准參軍之日起至下達轉業命令時止。二次入伍的,第一次入伍的軍齡和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安家補助費。服現役時間按週年計算後,剩餘月份按滿週年的標準計發。計算公式:軍齡時間=轉業命令下達時間(年、月)-入伍時間(年、月)+1個月。生活補助費的軍齡時間計算與安家補助費基本相同,只是9週年以上軍齡不滿1年的零月按週年計算。如10週年零3個月,按11年計算。但是,9週年以下的零月不能按週年計算。如8週年零5個月,就不能按9週年算。

5.問:士官轉業費如何計算?

答:士官轉業費包括生活補助費、安家補助費和離隊差旅費。其中,生活補助費標準為:連續軍齡不滿8年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軍齡在8至9週年的,發給3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基數;軍齡在9週年以上的,每滿1年增發1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基數,但最高不得超過16個月的本人月工資基數。安家補助費標準為:軍齡在10週年以內的,發4個月工資;從第11年起,軍齡每滿1年增發0.5個月工資。

6.問:士官轉業費的軍齡如何計算?

答:軍齡時間從批准參軍之日起至下達轉業命令時止。二次入伍的,第一次入伍的軍齡和原在地方工作的時間不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安家補助費。服現役時間按週年計算後,剩餘月份按滿週年的標準計發。計算公式為:軍齡時間=轉業命令下達時間(年、月)-入伍時間(年、月)+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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