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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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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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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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熱愛尼采哲學的李奧波德對哲學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自己正屬於尼采哲學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駕於所有律法之上的,這個身分賦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殺人。

至於勒伯,則一直醉心於追求“完美謀殺”。他對尼采並不著迷,他著迷的是“藝術”,謀殺的藝術,殺人的藝術。而真正殺掉一個人,就如同藝術家完成一幅創作,是無與倫比的絕美。 兩個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學相識,一經接觸,兩人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密友,甚至相互“愛”上了對方。兩人的想法彼此交會,終於撞擊出一個充滿火花的結論——我們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應該一起實踐一場“完美謀殺”,殺掉那些平庸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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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熱愛尼采哲學的李奧波德對哲學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自己正屬於尼采哲學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駕於所有律法之上的,這個身分賦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殺人。

至於勒伯,則一直醉心於追求“完美謀殺”。他對尼采並不著迷,他著迷的是“藝術”,謀殺的藝術,殺人的藝術。而真正殺掉一個人,就如同藝術家完成一幅創作,是無與倫比的絕美。 兩個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學相識,一經接觸,兩人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密友,甚至相互“愛”上了對方。兩人的想法彼此交會,終於撞擊出一個充滿火花的結論——我們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應該一起實踐一場“完美謀殺”,殺掉那些平庸之人。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無辜的生命,不過是一件“藝術品”

那麼誰才“配”做自己的“藝術品”呢?兩人在人群中找來找去,終於慕色好了心中人選,那就是14歲的巴比‧法蘭克。這是一位超級有錢大亨家中的小少爺,其家族掌控芝加哥鐘錶製造業,對其家族來說,法蘭克是家族中的接班人,因此對其加倍培養、呵護。事實上,法蘭克從小就認識勒伯,按照血緣關係來說,他們還是遠房表兄弟關係,有錢人常在一起聚會,兩人總見面,多次一起郊遊、打網球。

但勒伯並不喜歡他,認為他就是個一無是處的富N代,這種人活著除了會浪費食物之外,什麼好事也不會做。既然這樣,不如殺了他。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點,這對“二人謀殺組”用假名租來一輛轎車,在路上他們攔住法蘭克,讓他跟自己去瀟灑。法蘭克一開始拒絕了,但是勒伯並不死心,他哄騙法拉克說要請他幫忙鑑定一隻網球拍。對於網球痴迷的法拉克答應下來,上了他們的車,他不會想到,這將是他的死亡之旅。至於如何殺死了法蘭克,除了這對“二人謀殺組”之外,再沒人知道真相,所有的信息來源,全部處於警方的推理以及兩人不知真假的辯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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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熱愛尼采哲學的李奧波德對哲學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自己正屬於尼采哲學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駕於所有律法之上的,這個身分賦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殺人。

至於勒伯,則一直醉心於追求“完美謀殺”。他對尼采並不著迷,他著迷的是“藝術”,謀殺的藝術,殺人的藝術。而真正殺掉一個人,就如同藝術家完成一幅創作,是無與倫比的絕美。 兩個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學相識,一經接觸,兩人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密友,甚至相互“愛”上了對方。兩人的想法彼此交會,終於撞擊出一個充滿火花的結論——我們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應該一起實踐一場“完美謀殺”,殺掉那些平庸之人。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無辜的生命,不過是一件“藝術品”

那麼誰才“配”做自己的“藝術品”呢?兩人在人群中找來找去,終於慕色好了心中人選,那就是14歲的巴比‧法蘭克。這是一位超級有錢大亨家中的小少爺,其家族掌控芝加哥鐘錶製造業,對其家族來說,法蘭克是家族中的接班人,因此對其加倍培養、呵護。事實上,法蘭克從小就認識勒伯,按照血緣關係來說,他們還是遠房表兄弟關係,有錢人常在一起聚會,兩人總見面,多次一起郊遊、打網球。

但勒伯並不喜歡他,認為他就是個一無是處的富N代,這種人活著除了會浪費食物之外,什麼好事也不會做。既然這樣,不如殺了他。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點,這對“二人謀殺組”用假名租來一輛轎車,在路上他們攔住法蘭克,讓他跟自己去瀟灑。法蘭克一開始拒絕了,但是勒伯並不死心,他哄騙法拉克說要請他幫忙鑑定一隻網球拍。對於網球痴迷的法拉克答應下來,上了他們的車,他不會想到,這將是他的死亡之旅。至於如何殺死了法蘭克,除了這對“二人謀殺組”之外,再沒人知道真相,所有的信息來源,全部處於警方的推理以及兩人不知真假的辯詞。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究竟是誰出手殺死法拉克?多數人傾向認為勒伯乾的,他用事先準備好的鐵榔頭,狠狠的砸向法蘭克,致使這個14歲的少年頭骨凹裂,接著再將他丟到後座,最後用一塊布悶住巴比的叫聲與呼吸,直到法蘭克不再動了為止。

法蘭克嚥氣後,兩人載著屍體,到達芝加哥以南四十公里的沃夫湖。為防屍體太快被認出,他們把法蘭克的衣服帶走毀掉,用鹽酸腐蝕破壞屍體外觀,然後丟進下水道的排水口中。接著他們開車去兜風,去酒吧喝酒。當兩人再度回到芝加哥時,法蘭克的失蹤的消息已經傳播開來。家人瘋狂找尋,但一無所獲。

就在法蘭克的家人急的快要發瘋之時,李奧波德打通法蘭克家的電話,接電話的是法蘭克的母親,李奧波德自稱自己是“喬治・強森”,宣稱他綁架法蘭克。隔天,兩人又寄了一封正式的勒索信到法蘭克家。信用打字機打成,文辭優美、彬彬有禮,上面精細的寫著付贖金的步驟,絲毫沒有要掩飾自己精英身分的意思。

也許是兩人的勒索信太正式有禮,使得法蘭克家人竟一度誤認為是惡作劇,另外由於信中交代的付贖金指示實在太複雜,如同謎題一般,致使法蘭克的家人一度忘了該怎麼做,硬生生延誤了付錢時程。

接著,令“二人謀殺組”沒有想到的是,法蘭克的屍體在第二天就被路人發現了,而且很快證實了身分。這一切完全出乎兩位“精英超人”的預料,兩人只好放棄勒索計劃,如往常一樣該幹什麼就幹什麼,絲毫沒有擔心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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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熱愛尼采哲學的李奧波德對哲學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自己正屬於尼采哲學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駕於所有律法之上的,這個身分賦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殺人。

至於勒伯,則一直醉心於追求“完美謀殺”。他對尼采並不著迷,他著迷的是“藝術”,謀殺的藝術,殺人的藝術。而真正殺掉一個人,就如同藝術家完成一幅創作,是無與倫比的絕美。 兩個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學相識,一經接觸,兩人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密友,甚至相互“愛”上了對方。兩人的想法彼此交會,終於撞擊出一個充滿火花的結論——我們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應該一起實踐一場“完美謀殺”,殺掉那些平庸之人。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無辜的生命,不過是一件“藝術品”

那麼誰才“配”做自己的“藝術品”呢?兩人在人群中找來找去,終於慕色好了心中人選,那就是14歲的巴比‧法蘭克。這是一位超級有錢大亨家中的小少爺,其家族掌控芝加哥鐘錶製造業,對其家族來說,法蘭克是家族中的接班人,因此對其加倍培養、呵護。事實上,法蘭克從小就認識勒伯,按照血緣關係來說,他們還是遠房表兄弟關係,有錢人常在一起聚會,兩人總見面,多次一起郊遊、打網球。

但勒伯並不喜歡他,認為他就是個一無是處的富N代,這種人活著除了會浪費食物之外,什麼好事也不會做。既然這樣,不如殺了他。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點,這對“二人謀殺組”用假名租來一輛轎車,在路上他們攔住法蘭克,讓他跟自己去瀟灑。法蘭克一開始拒絕了,但是勒伯並不死心,他哄騙法拉克說要請他幫忙鑑定一隻網球拍。對於網球痴迷的法拉克答應下來,上了他們的車,他不會想到,這將是他的死亡之旅。至於如何殺死了法蘭克,除了這對“二人謀殺組”之外,再沒人知道真相,所有的信息來源,全部處於警方的推理以及兩人不知真假的辯詞。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究竟是誰出手殺死法拉克?多數人傾向認為勒伯乾的,他用事先準備好的鐵榔頭,狠狠的砸向法蘭克,致使這個14歲的少年頭骨凹裂,接著再將他丟到後座,最後用一塊布悶住巴比的叫聲與呼吸,直到法蘭克不再動了為止。

法蘭克嚥氣後,兩人載著屍體,到達芝加哥以南四十公里的沃夫湖。為防屍體太快被認出,他們把法蘭克的衣服帶走毀掉,用鹽酸腐蝕破壞屍體外觀,然後丟進下水道的排水口中。接著他們開車去兜風,去酒吧喝酒。當兩人再度回到芝加哥時,法蘭克的失蹤的消息已經傳播開來。家人瘋狂找尋,但一無所獲。

就在法蘭克的家人急的快要發瘋之時,李奧波德打通法蘭克家的電話,接電話的是法蘭克的母親,李奧波德自稱自己是“喬治・強森”,宣稱他綁架法蘭克。隔天,兩人又寄了一封正式的勒索信到法蘭克家。信用打字機打成,文辭優美、彬彬有禮,上面精細的寫著付贖金的步驟,絲毫沒有要掩飾自己精英身分的意思。

也許是兩人的勒索信太正式有禮,使得法蘭克家人竟一度誤認為是惡作劇,另外由於信中交代的付贖金指示實在太複雜,如同謎題一般,致使法蘭克的家人一度忘了該怎麼做,硬生生延誤了付錢時程。

接著,令“二人謀殺組”沒有想到的是,法蘭克的屍體在第二天就被路人發現了,而且很快證實了身分。這一切完全出乎兩位“精英超人”的預料,兩人只好放棄勒索計劃,如往常一樣該幹什麼就幹什麼,絲毫沒有擔心和害怕。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天才?精英?惡魔?

很快,警探找上門,因為有人目擊法蘭克上了他們的車,因此,他倆成了首要嫌疑人。另外警方還在法拉克棄屍地點找到一副眼鏡,這不是普通貨,是尊爵不凡的高檔貨,只有有錢人才擁有這種奢侈品,關鍵眼鏡腿上還刻著一個名字——李奧波德。

兩人最開始用警方極度難以理解的語言去為自己辯解,那些語言充滿哲學理論,就連最有經驗的檢察官也聽得懵圈。

對於眼鏡的事兒,李奧波德說他的眼鏡在某次到野外捕捉鳥類時搞丟了。兩人堅稱:法蘭克被殺當晚,他們開李奧波德的車去兜風了,還搭訕了兩個女孩,只是沒記住名字。

可是這個謊言沒撐太久,李奧波德沒想到,他的司機在法蘭克被殺當晚,竟然沒告訴他就把車送去修理了,開車兜風的謊言不攻自破。不得不說,兩個精英真是太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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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熱愛尼采哲學的李奧波德對哲學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自己正屬於尼采哲學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駕於所有律法之上的,這個身分賦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殺人。

至於勒伯,則一直醉心於追求“完美謀殺”。他對尼采並不著迷,他著迷的是“藝術”,謀殺的藝術,殺人的藝術。而真正殺掉一個人,就如同藝術家完成一幅創作,是無與倫比的絕美。 兩個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學相識,一經接觸,兩人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密友,甚至相互“愛”上了對方。兩人的想法彼此交會,終於撞擊出一個充滿火花的結論——我們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應該一起實踐一場“完美謀殺”,殺掉那些平庸之人。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無辜的生命,不過是一件“藝術品”

那麼誰才“配”做自己的“藝術品”呢?兩人在人群中找來找去,終於慕色好了心中人選,那就是14歲的巴比‧法蘭克。這是一位超級有錢大亨家中的小少爺,其家族掌控芝加哥鐘錶製造業,對其家族來說,法蘭克是家族中的接班人,因此對其加倍培養、呵護。事實上,法蘭克從小就認識勒伯,按照血緣關係來說,他們還是遠房表兄弟關係,有錢人常在一起聚會,兩人總見面,多次一起郊遊、打網球。

但勒伯並不喜歡他,認為他就是個一無是處的富N代,這種人活著除了會浪費食物之外,什麼好事也不會做。既然這樣,不如殺了他。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點,這對“二人謀殺組”用假名租來一輛轎車,在路上他們攔住法蘭克,讓他跟自己去瀟灑。法蘭克一開始拒絕了,但是勒伯並不死心,他哄騙法拉克說要請他幫忙鑑定一隻網球拍。對於網球痴迷的法拉克答應下來,上了他們的車,他不會想到,這將是他的死亡之旅。至於如何殺死了法蘭克,除了這對“二人謀殺組”之外,再沒人知道真相,所有的信息來源,全部處於警方的推理以及兩人不知真假的辯詞。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究竟是誰出手殺死法拉克?多數人傾向認為勒伯乾的,他用事先準備好的鐵榔頭,狠狠的砸向法蘭克,致使這個14歲的少年頭骨凹裂,接著再將他丟到後座,最後用一塊布悶住巴比的叫聲與呼吸,直到法蘭克不再動了為止。

法蘭克嚥氣後,兩人載著屍體,到達芝加哥以南四十公里的沃夫湖。為防屍體太快被認出,他們把法蘭克的衣服帶走毀掉,用鹽酸腐蝕破壞屍體外觀,然後丟進下水道的排水口中。接著他們開車去兜風,去酒吧喝酒。當兩人再度回到芝加哥時,法蘭克的失蹤的消息已經傳播開來。家人瘋狂找尋,但一無所獲。

就在法蘭克的家人急的快要發瘋之時,李奧波德打通法蘭克家的電話,接電話的是法蘭克的母親,李奧波德自稱自己是“喬治・強森”,宣稱他綁架法蘭克。隔天,兩人又寄了一封正式的勒索信到法蘭克家。信用打字機打成,文辭優美、彬彬有禮,上面精細的寫著付贖金的步驟,絲毫沒有要掩飾自己精英身分的意思。

也許是兩人的勒索信太正式有禮,使得法蘭克家人竟一度誤認為是惡作劇,另外由於信中交代的付贖金指示實在太複雜,如同謎題一般,致使法蘭克的家人一度忘了該怎麼做,硬生生延誤了付錢時程。

接著,令“二人謀殺組”沒有想到的是,法蘭克的屍體在第二天就被路人發現了,而且很快證實了身分。這一切完全出乎兩位“精英超人”的預料,兩人只好放棄勒索計劃,如往常一樣該幹什麼就幹什麼,絲毫沒有擔心和害怕。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天才?精英?惡魔?

很快,警探找上門,因為有人目擊法蘭克上了他們的車,因此,他倆成了首要嫌疑人。另外警方還在法拉克棄屍地點找到一副眼鏡,這不是普通貨,是尊爵不凡的高檔貨,只有有錢人才擁有這種奢侈品,關鍵眼鏡腿上還刻著一個名字——李奧波德。

兩人最開始用警方極度難以理解的語言去為自己辯解,那些語言充滿哲學理論,就連最有經驗的檢察官也聽得懵圈。

對於眼鏡的事兒,李奧波德說他的眼鏡在某次到野外捕捉鳥類時搞丟了。兩人堅稱:法蘭克被殺當晚,他們開李奧波德的車去兜風了,還搭訕了兩個女孩,只是沒記住名字。

可是這個謊言沒撐太久,李奧波德沒想到,他的司機在法蘭克被殺當晚,竟然沒告訴他就把車送去修理了,開車兜風的謊言不攻自破。不得不說,兩個精英真是太倒黴了。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1924年5月31日,也就是謀殺案發生的十天後,兩名精英少年坦承了犯下的所有罪行,但絲毫沒有任何悔意。家人為他們找來美國律師團隊中的精英,其中就包括享譽全美的律師克萊倫斯·丹諾,甚至連陪審團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在法庭上,李奧波德當場質問法官:為什麼人們把這事看得這麼嚴重,這就跟昆蟲學家用大頭針把一隻甲蟲刺死有什麼區別?殺掉法蘭克這隻對社會沒有任何作用的“甲蟲”,又有什麼錯?

律師克萊倫斯·丹諾儘管有替他們洗脫罪名的把握,但這兩個傢伙實在太狂妄了,竟然在法庭上自行辯解,這讓那些為他們辯護的精英律師感到無奈。

輿論一致認為兩人自私、凶殘,且沒有悔意,漠視別人的生命,應該判處死刑。但克萊倫斯·丹諾實在是個神奇的人物,他為兩人進行了長達12個小時,並慷慨激昂的辯解。並在結束時說了這番話:“這兩名才華洋溢的少年犯下重罪,並不是他們自己的錯,而就算他們也有責任,死刑也是最糟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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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熱愛尼采哲學的李奧波德對哲學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自己正屬於尼采哲學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駕於所有律法之上的,這個身分賦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殺人。

至於勒伯,則一直醉心於追求“完美謀殺”。他對尼采並不著迷,他著迷的是“藝術”,謀殺的藝術,殺人的藝術。而真正殺掉一個人,就如同藝術家完成一幅創作,是無與倫比的絕美。 兩個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學相識,一經接觸,兩人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密友,甚至相互“愛”上了對方。兩人的想法彼此交會,終於撞擊出一個充滿火花的結論——我們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應該一起實踐一場“完美謀殺”,殺掉那些平庸之人。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無辜的生命,不過是一件“藝術品”

那麼誰才“配”做自己的“藝術品”呢?兩人在人群中找來找去,終於慕色好了心中人選,那就是14歲的巴比‧法蘭克。這是一位超級有錢大亨家中的小少爺,其家族掌控芝加哥鐘錶製造業,對其家族來說,法蘭克是家族中的接班人,因此對其加倍培養、呵護。事實上,法蘭克從小就認識勒伯,按照血緣關係來說,他們還是遠房表兄弟關係,有錢人常在一起聚會,兩人總見面,多次一起郊遊、打網球。

但勒伯並不喜歡他,認為他就是個一無是處的富N代,這種人活著除了會浪費食物之外,什麼好事也不會做。既然這樣,不如殺了他。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點,這對“二人謀殺組”用假名租來一輛轎車,在路上他們攔住法蘭克,讓他跟自己去瀟灑。法蘭克一開始拒絕了,但是勒伯並不死心,他哄騙法拉克說要請他幫忙鑑定一隻網球拍。對於網球痴迷的法拉克答應下來,上了他們的車,他不會想到,這將是他的死亡之旅。至於如何殺死了法蘭克,除了這對“二人謀殺組”之外,再沒人知道真相,所有的信息來源,全部處於警方的推理以及兩人不知真假的辯詞。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究竟是誰出手殺死法拉克?多數人傾向認為勒伯乾的,他用事先準備好的鐵榔頭,狠狠的砸向法蘭克,致使這個14歲的少年頭骨凹裂,接著再將他丟到後座,最後用一塊布悶住巴比的叫聲與呼吸,直到法蘭克不再動了為止。

法蘭克嚥氣後,兩人載著屍體,到達芝加哥以南四十公里的沃夫湖。為防屍體太快被認出,他們把法蘭克的衣服帶走毀掉,用鹽酸腐蝕破壞屍體外觀,然後丟進下水道的排水口中。接著他們開車去兜風,去酒吧喝酒。當兩人再度回到芝加哥時,法蘭克的失蹤的消息已經傳播開來。家人瘋狂找尋,但一無所獲。

就在法蘭克的家人急的快要發瘋之時,李奧波德打通法蘭克家的電話,接電話的是法蘭克的母親,李奧波德自稱自己是“喬治・強森”,宣稱他綁架法蘭克。隔天,兩人又寄了一封正式的勒索信到法蘭克家。信用打字機打成,文辭優美、彬彬有禮,上面精細的寫著付贖金的步驟,絲毫沒有要掩飾自己精英身分的意思。

也許是兩人的勒索信太正式有禮,使得法蘭克家人竟一度誤認為是惡作劇,另外由於信中交代的付贖金指示實在太複雜,如同謎題一般,致使法蘭克的家人一度忘了該怎麼做,硬生生延誤了付錢時程。

接著,令“二人謀殺組”沒有想到的是,法蘭克的屍體在第二天就被路人發現了,而且很快證實了身分。這一切完全出乎兩位“精英超人”的預料,兩人只好放棄勒索計劃,如往常一樣該幹什麼就幹什麼,絲毫沒有擔心和害怕。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天才?精英?惡魔?

很快,警探找上門,因為有人目擊法蘭克上了他們的車,因此,他倆成了首要嫌疑人。另外警方還在法拉克棄屍地點找到一副眼鏡,這不是普通貨,是尊爵不凡的高檔貨,只有有錢人才擁有這種奢侈品,關鍵眼鏡腿上還刻著一個名字——李奧波德。

兩人最開始用警方極度難以理解的語言去為自己辯解,那些語言充滿哲學理論,就連最有經驗的檢察官也聽得懵圈。

對於眼鏡的事兒,李奧波德說他的眼鏡在某次到野外捕捉鳥類時搞丟了。兩人堅稱:法蘭克被殺當晚,他們開李奧波德的車去兜風了,還搭訕了兩個女孩,只是沒記住名字。

可是這個謊言沒撐太久,李奧波德沒想到,他的司機在法蘭克被殺當晚,竟然沒告訴他就把車送去修理了,開車兜風的謊言不攻自破。不得不說,兩個精英真是太倒黴了。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1924年5月31日,也就是謀殺案發生的十天後,兩名精英少年坦承了犯下的所有罪行,但絲毫沒有任何悔意。家人為他們找來美國律師團隊中的精英,其中就包括享譽全美的律師克萊倫斯·丹諾,甚至連陪審團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在法庭上,李奧波德當場質問法官:為什麼人們把這事看得這麼嚴重,這就跟昆蟲學家用大頭針把一隻甲蟲刺死有什麼區別?殺掉法蘭克這隻對社會沒有任何作用的“甲蟲”,又有什麼錯?

律師克萊倫斯·丹諾儘管有替他們洗脫罪名的把握,但這兩個傢伙實在太狂妄了,竟然在法庭上自行辯解,這讓那些為他們辯護的精英律師感到無奈。

輿論一致認為兩人自私、凶殘,且沒有悔意,漠視別人的生命,應該判處死刑。但克萊倫斯·丹諾實在是個神奇的人物,他為兩人進行了長達12個小時,並慷慨激昂的辯解。並在結束時說了這番話:“這兩名才華洋溢的少年犯下重罪,並不是他們自己的錯,而就算他們也有責任,死刑也是最糟糕的方式!”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最終,這起案件沒有通過陪審團,而是由法官約翰・卡維利一個人做出裁判決定。考慮到兩位被告的年齡不應對其處以極刑。李奧波德和勒伯因謀殺案判處無期徒刑,另因綁票案判處99年徒刑。

至此,案件宣判到此正式結束,兩人沒有提出上訴,他們甚至不允許家人替他們上訴,因為自己是天才,用不著別人憐憫。

入獄後的兩位天才,被分別關在不同區域,怕二人接觸後,又搞出什麼“天才藝術”。 勒伯跟獄友們大搞“男男關係”,被一位吃醋的獄友在洗浴室殺害。而李奧波德則舒舒服服的過了33年牢獄生活後,得到假釋。在獄中,他有單獨的牢房,還有“小灶”,甚至還有自己的小電影院。偶爾他會舉行派對,邀請那些有錢的獄友一起聚會,這些有錢的少爺一擲千金,看守們把他們視為財神爺。只要他們想要的,儘量滿足。

李奧波德出獄後,繼續出入上流社會之中,根本不像個坐過牢的囚犯,而更像個彬彬有禮的紳士。他完成了自己的傳記,在結尾處,對自己少年時期的行為有了一定的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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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死吧,平庸凡人!”

當你看到一些並不美好、甚至爛到極點的人或物,當你看到那些虐童、醉駕、毆打年邁的父母,無故毆打流浪漢等等令人憤怒的畫面時,你的腦海中是否會閃過這樣的念頭:“這群渣滓,我真想殺了他(她),他(她)不配留在世上!”

當然,這只是一個念頭而已,事實上很多人見到一些令自己憤怒的畫面時,只能是敢怒而不敢言,因為你的內心會告訴你,你如果管閒事,也許會遭受到生命威脅。再者,你沒有任何結束別人生命的權利,沒有任何資格判處被人死刑。還有個關鍵點,你出於正義打傷了這些渣滓,對你的判處往往不是誇讚,而是讓你賠錢。於是你只能看著,只能任憑憤怒在你的心頭燃燒,而你卻什麼也做不了。

儘管大多數人什麼也不會去做,但真的就有人會站出來,結束某些“社會垃圾”那微不足道的狗命。

1924年,美國發生了引發全美轟動的“李奧波德與勒伯案”。在這案件中,認為自己有資格執行死刑的,是兩個不到20歲的英俊少年。他們無情奪走了一個14歲男孩的生命,彷佛輕如鴻毛。然而東窗事發後,究竟該不該處死他們,對法庭來說卻重如泰山。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尼采哲學與謀殺的藝術

兩位前途正盛的天才青年,生長在富裕家庭中,兩人除了長相英俊之外,智商也出奇的高。納森・李奧波德,時年19歲,出生於上流家庭。他可以說聰明到了極致,不但通曉十五種語言,而且還是鳥類學家,數學天才、哲學思想家,他視尼采為偶像。在其15歲時,就以最優異的成績考入芝加哥大學,哈佛法學院為其保留名額,希望他畢業後能夠加入。

理察・勒伯,時年18歲,密西根大學有史以來最年輕的畢業生。他來自富有的律師家庭,從小便接受良好教育,與父母出入上流社會當中,尤其喜好歷史和閱讀偵探小說。畢業後進入芝加哥法學院就讀。

二人擁有太多共同點:聰明過人、家世好、學歷好、顏值高,儼然就是“人生勝利組”。你很難想象,這樣的“五好少年”會犯下謀殺案,他們並不像別的謀殺犯那樣對金錢感興趣,也不是感情糾紛。至於他們殺人的原因竟是為了徹底證明自己的優越。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熱愛尼采哲學的李奧波德對哲學有一套自己的看法,他認為:自己正屬於尼采哲學中描述的“超人”。“超人”一定是超越凡人,凌駕於所有律法之上的,這個身分賦予他可以做自己任何想做的事,包括殺人。

至於勒伯,則一直醉心於追求“完美謀殺”。他對尼采並不著迷,他著迷的是“藝術”,謀殺的藝術,殺人的藝術。而真正殺掉一個人,就如同藝術家完成一幅創作,是無與倫比的絕美。 兩個高智商少年在芝加哥大學相識,一經接觸,兩人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密友,甚至相互“愛”上了對方。兩人的想法彼此交會,終於撞擊出一個充滿火花的結論——我們既然是天才,是“超人”,就應該一起實踐一場“完美謀殺”,殺掉那些平庸之人。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無辜的生命,不過是一件“藝術品”

那麼誰才“配”做自己的“藝術品”呢?兩人在人群中找來找去,終於慕色好了心中人選,那就是14歲的巴比‧法蘭克。這是一位超級有錢大亨家中的小少爺,其家族掌控芝加哥鐘錶製造業,對其家族來說,法蘭克是家族中的接班人,因此對其加倍培養、呵護。事實上,法蘭克從小就認識勒伯,按照血緣關係來說,他們還是遠房表兄弟關係,有錢人常在一起聚會,兩人總見面,多次一起郊遊、打網球。

但勒伯並不喜歡他,認為他就是個一無是處的富N代,這種人活著除了會浪費食物之外,什麼好事也不會做。既然這樣,不如殺了他。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點,這對“二人謀殺組”用假名租來一輛轎車,在路上他們攔住法蘭克,讓他跟自己去瀟灑。法蘭克一開始拒絕了,但是勒伯並不死心,他哄騙法拉克說要請他幫忙鑑定一隻網球拍。對於網球痴迷的法拉克答應下來,上了他們的車,他不會想到,這將是他的死亡之旅。至於如何殺死了法蘭克,除了這對“二人謀殺組”之外,再沒人知道真相,所有的信息來源,全部處於警方的推理以及兩人不知真假的辯詞。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究竟是誰出手殺死法拉克?多數人傾向認為勒伯乾的,他用事先準備好的鐵榔頭,狠狠的砸向法蘭克,致使這個14歲的少年頭骨凹裂,接著再將他丟到後座,最後用一塊布悶住巴比的叫聲與呼吸,直到法蘭克不再動了為止。

法蘭克嚥氣後,兩人載著屍體,到達芝加哥以南四十公里的沃夫湖。為防屍體太快被認出,他們把法蘭克的衣服帶走毀掉,用鹽酸腐蝕破壞屍體外觀,然後丟進下水道的排水口中。接著他們開車去兜風,去酒吧喝酒。當兩人再度回到芝加哥時,法蘭克的失蹤的消息已經傳播開來。家人瘋狂找尋,但一無所獲。

就在法蘭克的家人急的快要發瘋之時,李奧波德打通法蘭克家的電話,接電話的是法蘭克的母親,李奧波德自稱自己是“喬治・強森”,宣稱他綁架法蘭克。隔天,兩人又寄了一封正式的勒索信到法蘭克家。信用打字機打成,文辭優美、彬彬有禮,上面精細的寫著付贖金的步驟,絲毫沒有要掩飾自己精英身分的意思。

也許是兩人的勒索信太正式有禮,使得法蘭克家人竟一度誤認為是惡作劇,另外由於信中交代的付贖金指示實在太複雜,如同謎題一般,致使法蘭克的家人一度忘了該怎麼做,硬生生延誤了付錢時程。

接著,令“二人謀殺組”沒有想到的是,法蘭克的屍體在第二天就被路人發現了,而且很快證實了身分。這一切完全出乎兩位“精英超人”的預料,兩人只好放棄勒索計劃,如往常一樣該幹什麼就幹什麼,絲毫沒有擔心和害怕。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天才?精英?惡魔?

很快,警探找上門,因為有人目擊法蘭克上了他們的車,因此,他倆成了首要嫌疑人。另外警方還在法拉克棄屍地點找到一副眼鏡,這不是普通貨,是尊爵不凡的高檔貨,只有有錢人才擁有這種奢侈品,關鍵眼鏡腿上還刻著一個名字——李奧波德。

兩人最開始用警方極度難以理解的語言去為自己辯解,那些語言充滿哲學理論,就連最有經驗的檢察官也聽得懵圈。

對於眼鏡的事兒,李奧波德說他的眼鏡在某次到野外捕捉鳥類時搞丟了。兩人堅稱:法蘭克被殺當晚,他們開李奧波德的車去兜風了,還搭訕了兩個女孩,只是沒記住名字。

可是這個謊言沒撐太久,李奧波德沒想到,他的司機在法蘭克被殺當晚,竟然沒告訴他就把車送去修理了,開車兜風的謊言不攻自破。不得不說,兩個精英真是太倒黴了。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1924年5月31日,也就是謀殺案發生的十天後,兩名精英少年坦承了犯下的所有罪行,但絲毫沒有任何悔意。家人為他們找來美國律師團隊中的精英,其中就包括享譽全美的律師克萊倫斯·丹諾,甚至連陪審團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在法庭上,李奧波德當場質問法官:為什麼人們把這事看得這麼嚴重,這就跟昆蟲學家用大頭針把一隻甲蟲刺死有什麼區別?殺掉法蘭克這隻對社會沒有任何作用的“甲蟲”,又有什麼錯?

律師克萊倫斯·丹諾儘管有替他們洗脫罪名的把握,但這兩個傢伙實在太狂妄了,竟然在法庭上自行辯解,這讓那些為他們辯護的精英律師感到無奈。

輿論一致認為兩人自私、凶殘,且沒有悔意,漠視別人的生命,應該判處死刑。但克萊倫斯·丹諾實在是個神奇的人物,他為兩人進行了長達12個小時,並慷慨激昂的辯解。並在結束時說了這番話:“這兩名才華洋溢的少年犯下重罪,並不是他們自己的錯,而就算他們也有責任,死刑也是最糟糕的方式!”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最終,這起案件沒有通過陪審團,而是由法官約翰・卡維利一個人做出裁判決定。考慮到兩位被告的年齡不應對其處以極刑。李奧波德和勒伯因謀殺案判處無期徒刑,另因綁票案判處99年徒刑。

至此,案件宣判到此正式結束,兩人沒有提出上訴,他們甚至不允許家人替他們上訴,因為自己是天才,用不著別人憐憫。

入獄後的兩位天才,被分別關在不同區域,怕二人接觸後,又搞出什麼“天才藝術”。 勒伯跟獄友們大搞“男男關係”,被一位吃醋的獄友在洗浴室殺害。而李奧波德則舒舒服服的過了33年牢獄生活後,得到假釋。在獄中,他有單獨的牢房,還有“小灶”,甚至還有自己的小電影院。偶爾他會舉行派對,邀請那些有錢的獄友一起聚會,這些有錢的少爺一擲千金,看守們把他們視為財神爺。只要他們想要的,儘量滿足。

李奧波德出獄後,繼續出入上流社會之中,根本不像個坐過牢的囚犯,而更像個彬彬有禮的紳士。他完成了自己的傳記,在結尾處,對自己少年時期的行為有了一定的懺悔。

兩個英俊少年,一對天才罪犯,合夥打造美國史上“完美犯罪”

後來,他的懺悔錄被拍成各類作品,其中包括希區柯克的《奪魂索》,剛是版權費就讓李奧波德大賺一筆。不得不說,這個傢伙真的是個聰明的傢伙。

文:大獅《奇案怪案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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