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頓“隔夜酒”砸了飯碗!鄭州這位司機被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文 記者 王春勝/圖

早高峰,鄭州交警四大隊民警在處理一起涉及出租車的交通事故中發現,肇事出租車司機由於“隔夜酒”發生交通事故,除了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這名司機還被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6月13日早上7時左右,在鄭州市管城區南三環輔道東向西行駛至中州大道上橋口東約30米處,發生一起出租車和灰色現代小轎車的交通事故,兩車在由輔道進入主道併線時發生剮蹭,兩輛車的車損並不大,但是當交警四大隊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時,發現了一個令人奇怪的現象——事故雙方中的出租車司機李某晨坐在車裡躲躲閃閃,言辭閃爍,而且車廂內酒氣刺鼻。

一頓“隔夜酒”砸了飯碗!鄭州這位司機被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民警立即將出租車駕駛員李某晨控制,準備對其進行現場酒精呼吸測試時,被其拒絕。民警將李某晨帶至鄭州仁濟醫院進行抽血檢測後,帶其到交警四大隊接受詢問調查。

經落實,李某晨(男,河南省太康縣人,1991年7月出生)6月12日晚上8點多喝了半斤白酒後回家休息。6月13日早上6點多,李某晨駕駛出租車送女朋友上班時發生交通事故。

6月14日,當民警領取李某晨血醇檢測報告時,發現其體內的血醇含量達到了227.87mg/100ml,超過醉駕臨界值將近三倍。

6月20日,李某晨到案。因李某晨“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併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四大隊依法將其刑事拘留。下一步,李某晨不僅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禁止駕駛營運機動車,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一頓“隔夜酒”砸了飯碗!鄭州這位司機被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就是因為一頓酒,作為職業駕駛員不但失去了自由,還失去了工作,就算十年後他能夠再次考取駕駛證,卻不能再駕駛營運車輛了,李某晨的遭遇正應了那句話:貪杯一時爽,而今淚兩行。

交警提醒,酒駕查處標準並不是根據喝酒的時間,而是根據駕駛員的酒精指數,“隔覺酒駕”經查數據超標的,一樣要受到處罰。一般情況下,飲酒後兩個小時左右是體內酒精濃度最高的時段,隨著時間的延長慢慢衰減,飲酒停止12小時後可以消散90%的酒精,完全消淨的話,是需要24小時以上的。而且,酒精在人體內的代謝速度和很多因素有關係,每個人的酒精代謝速度又是不一樣的,所以體內酒精消退的程度不盡相同。酒駕的事實依據是體內的酒精含量,而不能因感覺可以就抱著僥倖心理上路開車。

(河南商報編輯 施尚景 華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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