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落水少女腦死亡,她的父母做出了決定——無償捐獻器官讓生命延續

浙江大學 正能量 社會 嵊州發佈 2017-07-30

7月14日上午10:28,徐晶晨的爸爸含淚在《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簽下名字,同意將已腦死亡的徐晶晨器官進行無償捐獻,他希望女兒的生命會通過這種方式得到延續。徐晶晨是今年我市第二位器官捐獻者,並且還是我市本地第一位器官捐獻者。

徐晶晨的老家在崇仁鎮雅基村,她是市弘播實驗學校越劇班的一名學生,是家裡的獨生女,2000年出生,今年才17歲。在父母眼裡,她很聽話,和同學關係也很好,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

6月27日,徐晶晨在三江街道茶坊村一水庫邊遊玩時不慎落水,救起後送往市人民醫院(浙大一院嵊州分院)搶救。副院長陳儉告訴記者:“剛送來時,患者心跳停止,肺裡全部是水,氧氣都難以輸入。醫護人員全力搶救 ,努力將其生命特徵穩定了下來。但半個月來,患者生命特徵一直處於波動狀態。”

儘管醫護人員全力進行搶救,但因為吸入水太多,大腦缺氧時間太長,徐晶晨再也沒有甦醒過來。後來,徐晶晨腦電波成一直線,已屬於腦死亡。醫護人員在不放棄救治的同時,也與患者家人進行溝通,表示這個年輕的生命可能要消失,動員家人捐獻器官。浙江省紅十字會的器官捐獻協調人員也來到嵊州,與徐晶晨的家人進行聯繫溝通。

因為無法接受女兒的離去,徐晶晨的父母剛開始時並沒有同意這件事。徐媽媽說:“哪怕成為植物人,我也願意天天照顧著她。”但是事實卻打擊著這一家人,經過半個月的治療後,徐晶晨的情況並沒有好轉反而是越來越壞。

7月 13日,徐爸爸和徐媽媽最後做了一個艱難的決定——將女兒的器官捐獻出去。徐爸爸很謹慎地看了工作人員的證件,瞭解相關的法律文書,以確保女兒的器官捐獻是合法的,確保這是一項善舉。

“器官捐獻給別人,等於女兒得到了重生,對我們來說,也是一種精神寄託。”徐爸爸說。同時,他也想通過自己行動號召更多的人蔘與其中。

在填寫登記表時,徐媽媽已是泣不成聲,不時用雙手捂住眼睛,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緒才寫下了姓名。徐爸爸比較剋制,但當工作人員問及想對女兒說什麼時,徐爸爸將臉別到一邊,再轉回時已泛起淚花,說道:“我想對女兒說一路走好,把她的器官捐獻了是對她最大的安慰。”

7月14日11時左右,來自浙大一院的團隊為徐晶晨進行了組織器官捐獻手術,隨後她的雙腎、肝臟和一對眼角膜被送往杭州,為等待許久的病患送去希望。

今後徐晶晨的器官會存活在他人的身上,她及她父母的善舉,在惠及他人的同時,也會使她的生命以另一方式得以延續。

嵊州:落水少女腦死亡,她的父母做出了決定——無償捐獻器官讓生命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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