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狼2》未映先被指侵權 武漢傳奇人影業要求“法庭見”

戰狼 投資 法律 吳京 華龍網 2017-06-19
《戰狼2》未映先被指侵權 武漢傳奇人影業要求“法庭見”

狀告《戰狼2》侵權的武漢傳奇人董事長沈京喜。 片方供圖 華龍網發

華龍網6月17日15時58分訊(記者 董進)2015年,電影《戰狼》用一句“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成為當年的大黑馬,勁收5億多票房。兩年過去,《戰狼2》將在今年與影迷見面。可還沒等到正式上映,影片卻先陷入版權糾紛。作為《戰狼》投資方之一,武漢傳奇人影視藝術有限公司狀告片方北京登峰國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侵權,要求賠償1000萬元,且停止《戰狼2》的放映。昨晚,武漢傳奇人在上海舉行情況說明會,稱要起訴北京登峰。

武漢傳奇人狀告北京登峰,不管是告它未經授權擅自改編制作《戰狼2》,還是未經授權擅自使用“戰狼2”這一商品名稱,都是基於對版權的主張。這起糾紛的關鍵,也就成了版權到底是誰的。

武漢傳奇人稱,按照合約,武漢傳奇人投入的資金達原預算的50%以上,北京春秋時代則出讓了20%的《戰狼》投資股權、署名權及版權等權利給武漢傳奇人,吳京本人則以劇本、導演酬金、主演片酬及部分現金作價投資電影《戰狼》。

不過,在武漢傳奇人提出侵權主張後,北京登峰曾聲明稱“戰狼”這一名稱的全部權利屬於自己,並未向武漢傳奇人轉讓或授予影片版權。實際上,與武漢傳奇人簽訂投資合作協議的是春秋時代。

對此,武漢傳奇人曾追加聲明稱,因春秋時代缺乏資金,將自己的投資份額和著作權權益轉讓給我公司。另一邊,北京登峰也發表聲明稱,根據協議約定,武漢傳奇人僅享有《戰狼》的署名權及投資收益權,不享有其他版權。

昨日下午,武漢傳奇人董事長沈京喜直言:“過河別忘擺渡人,《戰狼》困難的時候,我們一起參與了,成功了。《戰狼2》你不要我參與,那我們就把賬算算清楚。”

沈京喜透露,《戰狼》上映不久,武漢傳奇人便開始籌措資金,準備繼續投資。“但多次主動約請吳京、製片人,我們的誠意卻沒有得到迴應。2015年報備,2016年開拍,這中間我們一直在溝通,對方一直在沉默,我們理所當然要主張知識產權的改編費用。投資可以不繼續參加了,但前期的收益、在此基礎上的再獲利,對方需要支付。”沈京喜表示,“行業不需要草莽英雄,需要一個合規的契約者。”

沈京喜還透露,在5.43億票房落袋的前提下,春秋時代以多種理由討要走了本已進入分賬環節、且本應屬於武漢傳奇人的547萬多元收益。此外,春秋時代(天津)影業有限公司一直拖欠武漢傳奇人《戰狼》投資款和收益所得人民幣500多萬元及利息、墊付的《戰狼》前期拍攝啟動期間的宣傳費人民幣70多萬元及利息。他表示,不排除近期提起第二個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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