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bigbang成員李勝利的夜店事件,徹底讓韓國娛樂圈、商界、政界天翻地覆。
其中牽扯出的錢色權交易,更是令人瞠目結舌。
可以這麼說,給李勝利一根槓桿,他能撬動整個南韓。
李勝利事件中牽扯出的性;;賄賂事件,讓十年前的張紫妍性;;招待事件重新浮出水面。
沉積的冤屈不會消逝,十年,只會讓人民的憤恨厚積薄發,噴薄之際,真相必也隨之而出。
超過24萬人請願,要求重新徹查張紫妍事件。
2009年,韓國知名女星張紫妍在家中自殺,只留下一本日記,而就是這本不起眼的日記,記錄了張紫妍生前提供。性。服務的屈辱經歷。
幾十頁的日記,字字悲切,卻也寫不盡張紫妍的屈辱與怨恨。
此案當年的審理一波三折,最後草草結案,涉案人員均以證據不足釋放,令人心寒。
電影《玩物》就是以張紫妍案為原型,揭露了韓國政商勾結,演藝界的性。賄賂現象。
電影《玩物》
《玩物》以一位韓國知名女星在家中上吊自殺,刑警在其家中發現一本寫著該女星生前提供性。招待為開頭,情節插敘,講述女主鄭智熙悲慘的一生以及韓國娛樂圈的亂象。
鄭智熙是一個懷揣著演藝夢想的普通女孩兒,父母早逝,家中只靠哥哥鄉下的餐館維持生計。平凡的出生,註定了鄭智熙在娛樂圈受盡欺凌。
初來乍到,智熙天真地認為只要業務能力強,演技得到認可,就一定能闖出一片屬於自己的天地。
誰知,公司為了勾結政商界人士,慣用的套路就是打壓新人演員,讓他們無戲可接,境況窘迫,再裝作好心地安排演員參加應酬,讓他們以為柳暗花明,實則是踏入了煉獄。
鄭智熙就是權色交易的犧牲品。
剛開始,只要智熙陪酒,便能接到廣告,慢慢地,不止陪酒,公司開始要求智熙出賣自己的身體,甚至在拍戲時,導演會臨時加一場床,戲,並要求演員假戲真做。
智熙不堪受辱,欲解約,卻無力賠償高昂的違約金。
每天,智熙的工作就是作陪,為公司當紅明星換取電影角色,而她不過就是隨時可拋的玩物。
智熙麻木了,瞳孔散渙,眼裡無光。
終於在公寓裡結束了她如螻蟻般的人生。
現實
電影源於現實,卻又高於現實。真實遠比電影更黑暗。
電影原型張紫妍,遭受的痛楚遠遠比電影中刻畫的要多得多。
2009年韓國知名女星張紫妍被發現在家中上吊自殺,終年26歲。
在張紫妍安葬之後,韓國媒體公開了其日記的部分內容,日記顯示,張所在的經紀公司The contents 在2005-2009年間曾要求張紫妍性,接待公司高層、政界、商界、演藝界達上百次!
她被逼簽訂協議與4個nan人同床,一晚接待客人近10名,欺負到連走路都困難。甚至,這些客人還會給她灌藥,讓她起反應,當眾撫摸自己助興。
就算報警,警察也是不作為,甚至讓張紫妍一遍遍的回憶不堪的往事,取笑她。
更令人髮指的是,即使在父母親忌日,經紀公司也要求她繼續接待客戶,並且為了更好地服務客人,還逼迫她接受公司安排的絕育手術。
曾經,她問過朋友,“酒店小,姐一天可以接待多少客人?”
朋友回答,生意好的話,會有很多人,但一天接兩三個客人就差不多了。
洶湧的絕望淹沒了她。“這樣的話,我比酒店小,姐還差。”
當時同屬一公司的前輩藝人李美淑,因為違約,被經紀公司要求賠鉅額違約金。李美淑不願支付違約金,於是聯合張紫妍前經紀人,以幫助張紫妍逃離煉獄為由,哄騙她寫下自己被公司威脅進行“性,招待”的文件。
這份文件正是當年媒體聲稱的張紫妍日記。
拿到證詞的李美淑,以此威脅公司代表,重獲自由,置張紫妍宇不顧。
這件事,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公司的壓迫、男人的侮辱,使張紫妍掉落深淵。
而李美淑的自私惡毒隔斷了張紫妍手中岌岌可危的細繩。
由於張紫妍案牽扯到太多政商名人,腐敗的毒氣,甚至滲透到了司法判決中。
媒體公開的31人名單,無人受罰。
樂天集團會長辛格浩和辛東彬父子;
三星集團大公主前夫任佑宰;
《我人生中的黃金期》導演鄭世浩;
《朝鮮日報》社長弟弟方容勳;
《朝鮮日報》記者趙熙千(據證人指認,他妻子卻是負責該案的檢察官之一);
《朝鮮日報》代表理事兼專務方正梧(讓張紫妍在母親的忌日也陪他的當事人!)
真露會長樸文德,曾在2008年與張紫妍一同來回菲律賓,並轉給張紫妍1000萬韓元,卻解釋是紫菜飯卷錢。
調查此案的韓國法務部也牽涉其中,當時在韓國大檢察廳擔任副廳長的權宰鎮,2008年曾出席張紫妍被強迫陪酒的酒席。
警方找到的這些大佬匯給張紫妍的幾十張高額支票,卻被稱只是可憐對方給的零花錢。
法院最終判決,經紀公司存在強迫陪酒的行為,判處公司代表賠償2400萬韓元(約14萬人民幣),其餘涉案人員無一受罰。
韓國法律無法制裁,但民眾的憤恨不會放過他們。
正義總是在不公、在怨氣之後,才姍姍來遲,但幸運的是,它總會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