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學書院:一文讀懂韓非子“法、勢、術”三大精髓,領悟統馭之道

戰國時期 法律 國學 文化 博學書院 2018-11-29

《韓非子》是我國戰國時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融合總結前代先賢“法、術、勢”三大思想精髓,達到先秦法家理論的最高峰,蘊藏著博大精深的管理之道,更是歷代帝王治國理政,統馭群臣的必讀經典。下面小編分別從“法”、“勢”、“術”三個方面來解讀這一曠世名著。

博學書院:一文讀懂韓非子“法、勢、術”三大精髓,領悟統馭之道

一、法:唯法是從,嚴明賞罰

在《奸劫弒臣》篇裡,韓非子向我們道出了“法”的必要性。告誡我們治理國家,需要“正明法,陳嚴刑”,只有這樣國家方能君臣互保,父子相親,強不凌弱,眾不欺寡,老幼得養,邊境不遭侵犯,避免國破家亡。這就好比如果沒有馬鞭和籠頭勒口,就算上古擅長駕車者造父也不能馴服馬匹;如果沒有圓規、矩尺和墨斗,即使上古巧匠王爾也難以畫成方圓;由此可以看出,治理國家需要建立“明法”“嚴刑”,只有施行法制,才能維繫社會秩序安定,才能讓國家發展井井有條。

明白了“法”的重要性,那麼“法”的內核是什麼呢?韓非子說:明主之所導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為人臣者畏誅罰而利慶賞,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則群臣畏其威而歸其利矣。這段話的主旨是說,國家法制的核心為刑和德,“刑”即“罰”,“德”即“賞”。韓非子認為君主掌管國家機器,只需用好“賞”和“罰”這兩個工具,就可以實行法制,駕馭臣民。

“法”的核心是“賞”和“罰”,那麼“賞”和“罰”又該如何實行呢?韓非子給出具體措施:群臣各自應該做什麼事、取得什麼樣的成績,臣子先提出預案和規劃。君主只需考核臣子做事的結果,如果成就與預案吻合,就獎賞;如果不吻合,就懲罰。此外,“言大功小”和“言小功大”均要受罰,不能以獲得巨大功勞來掩蓋其違法的事實。所以,唯法獨尊、唯法是從的法制觀念才是一個國家走向富強的最好途徑。

二、勢:唯主是尊,“勢”乃保障

韓非子提出的“勢”是指權勢和威勢,但君王不可隨意借勢壓人,君王建立凌駕於國家機器的威信,主要是為了保障國家法律法規的正常施行。

《奸劫弒臣》篇裡強調:君主治國,講求“使人不得不愛我之道”,而不是寄希望臣民主動愛戴。“使天下不得不為己視,天下不得不為己聽”,要明白天下人是很難自願去工作效力。而“使人不得不愛我”、“使天下不得不為己”這類觀點,就是君主的“勢”。韓非子把身貴、位尊、威重、勢隆稱為“四美”,認為這是君主必備的四大要素。

威勢真的有這麼重要嗎?答案是肯定的,桀雖昏庸無能,卻貴為天子,威加海內,所以能管制天下;堯品德賢能,但做平民的時候,連三戶人家都管不上,這就地位卑微,威勢不夠。韓非子指出一個人雖然德才兼備,但如果沒有權勢地位,他還是不能管制那些不肖之徒。所以,“位高”、“勢重”是君主治理天下必須具備的前提條件。

三、 術:主靜臣動,考核事功

韓非子提到的“術”,指的是君王“馭臣之術”。其內涵分為兩個板塊。第一個板塊是陰密者,追求主靜臣勞,主隱臣顯;第二個板塊則是陽明者,講求一依法令,考核事功。

在第一個板塊裡,韓非子勸誡明君治國馭臣,要遵循“道”。“道”的特徵是“虛靜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讓事物依照規律運行,不加干預和指使。以此為啟發,君王治國理政時,不要把想法和欲求暴露給臣下。如果臣下洞察到君王的想法,就會按照君王希望的樣子去偽裝,按照君王想要的結果去偽造事功。如此一來反而不利於國家公器的正常運轉,社會的健康發展!

在第二個板塊裡,講求的是以法治臣,絕無偏私恩惠。即使臣民再有功勞和能力,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品德再高尚也不能無功而受賞,需做到違法必究,賞罰分明。君王駕馭臣民不需事必躬親,而是以威勢督管臣民,讓臣民建言獻策,落實執行。事畢之後,再把言、事、功放在一起考核比對,相符則賞,不符則罰!

在今天看來,這兩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仍然適用當下。韓非子總結提出的“法、勢、術”思想精髓對於今天的管理者來說仍是至尊寶典。啟迪古人智慧,傳承國學經典,博學書院亦設置韓非子相關內容——《法家智慧》課程與大家一起研修企業管理之道,提升人生格局,習悟管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