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關於新疆司法廳暗訪組督查發現問題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的通報

張慶軍 江洪 陳俊傑 時政 新疆監獄紀檢監察 2017-04-30

2017年4月25日,新疆司法廳暗訪組對第一監獄、第四監獄、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進行督查暗訪,發現3個單位在作風建設、幹部管理和監管安全措施落實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及《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員會實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辦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按照幹部管轄權限,對失職失責的19名黨員幹部及其他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和問責。現通報如下:

一、新疆第一監獄

1.第一監獄黨委書記、政委孔繁玉,作為負責監管場所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監管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新疆司法廳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孔繁玉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第一監獄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何建平對分管的罪犯監管改造工作底數不清、情況不明,不如實向暗訪組報告有關情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新疆監獄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何建平同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行政撤職處分(由副處級領導職務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3.第一監獄企業副經理張鈞,作為當日值班領導,暗訪組檢查監獄指揮中心時不在崗,嚴重失職失責。經新疆監獄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鈞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第一監獄副調研員嚴勇,作為當日值班領導,暗訪組檢查監獄指揮中心時不在崗,嚴重失職失責。經新疆監獄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嚴勇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新疆第四監獄

1.第四監獄黨委書記、政委李愛成,作為負責監管場所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監管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新疆司法廳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愛成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2.第四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何權,作為當日值班領導,暗訪組檢查監獄指揮中心時不在崗,嚴重失職失責。經新疆監獄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何權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第四監獄企業副經理張慶軍,作為當日值班領導,暗訪組檢查監獄指揮中心時不在崗,嚴重失職失責。經新疆監獄管理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慶軍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第四監獄工人黃霞,作為監獄指揮中心值班監控員,對暗訪組提出的有關問題未能如實回答,造成惡劣影響。經新疆第四監獄研究,決定給予黃霞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由中級工降為初級工)。

5.第四監獄指揮中心三級警長譚雁,作為當日值班民警,值班期間脫崗休息,嚴重失職失責。經新疆第四監獄研究,決定給予譚雁同志行政警告處分。

6.第四監獄一監區副監區長張俊利,警容風紀不整,責任意識淡薄,身份意識弱化,對總目標認識不到位。經新疆第四監獄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俊利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其一監區副監區長職務。

7.第四監獄特警隊隊長江洪,作為特警隊、警戒護衛隊負責人,未能嚴格教育相關人員落實大門管理制度,致使暗訪組人員及車輛未通過任何檢查就直接進入監獄辦公區域,負有連帶責任。經新疆第四監獄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江洪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8.第四監獄指揮中心副主任李鐵梅,作為指揮中心定製化管理負責人,未能及時對責任區域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檢查,監獄指揮中心環境衛生較差,定製化管理混亂,嚴重影響監獄形象。經新疆第四監獄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鐵梅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9.第四監獄工人巴海提•馬哈比力,作為監獄保潔人員,未能及時對責任區域衛生進行清掃,監獄備勤樓衛生髒、亂、差,嚴重影響監獄形象。經新疆第四監獄研究,決定給予巴海提•馬哈比力記過處分。

10.第四監獄辦公室主任胡正東,未能督促監獄保潔人員清掃備勤樓環境衛生,對暗訪組督查發現備勤樓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問題,負有連帶責任。經新疆第四監獄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胡正東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11.第四監獄企業辦公室主任韓希倫,未能及時對責任區域環境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對暗訪組督查發現備勤樓環境衛生髒、亂、差的問題,負有連帶責任。經新疆第四監獄黨委研究,決定免去韓希倫同志企業辦公室主任職務。

三、新疆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

1.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黨委書記、所長樊增強,作為負責監管場所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監管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新疆司法廳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樊增強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2.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黨委委員、企業經理全輝,作為搬遷工作現場負責人,對監管安全工作落實不到位,搬遷場所管理混亂,車輛隨意進出,安全檢查不到位,監管安全隱患突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新疆司法廳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全輝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3.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人楊傑,作為警戒護衛隊工作人員,值班期間擅離崗位,致使監獄門禁脫崗,造成極其惡劣影響。經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研究,決定對楊傑解除勞動合同。

4.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警戒護衛隊教導員(代理)陳俊傑,作為當日警戒護衛隊值班領導,對於值班工人楊傑擅離工作崗位,致使監獄門禁脫崗,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烏魯木齊未成年犯管教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俊傑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獄管理局紀律檢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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