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昆明市宜良縣漁業漁政管理站六舉措抓好珠江禁漁宣傳工作

漁業 珠江 南盤江 農業 中國水產養殖網 2017-05-23

按照《昆明市2017年長江、珠江流域漁政執法護漁行動實施方案》的精神,3月1日0時-6月30日24時為珠江禁漁期,宜良縣南盤江段屬珠江支流,在此期間,除進行漁業資源監測進行的捕撈外,禁止一切捕撈作業。為廣泛宣傳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的意義和作用,加強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確保禁漁期間社會秩序和人民群眾生活穩定,宜良縣農業局通過五舉措加強禁漁宣傳工作,起到了滿意的效果。

一是制定了《宜良縣南盤江禁漁期管理實施方案》,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由農業局局長負總責,分管副局長親自抓,具體由宜良縣漁業漁政管理站負責實施落實。

二是在南盤江邊修建大理石珠江禁漁紀念碑和不鏽鋼禁漁宣傳標誌牌等永久性禁漁標誌,時時提醒讓廣大群眾知曉珠江禁漁期制度和珠江禁漁的目的、意義及具體內容。

三是採取上下聯動機制,發動南盤江沿岸的村委會幹部,加強對村民的宣傳教育和管理,讓沿岸老百姓自覺參與到禁漁、護漁行動中。

四是結合南盤江增殖放流工作,加強宣傳,讓周邊群眾自覺養成愛護南盤江、保護南盤江的生態環保意識。

五是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珠江禁漁宣傳工作,採取張貼禁漁通告和標語,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資料,面對面宣講等形式,深入群眾集居區、公園、廣場、盤江兩岸進行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

六是加強執法檢查,宜良縣漁業漁政管理站組織執法人員每週對南盤江進行至少五次以上的巡查活動,做到五個結合:即聯合巡查與分散巡查相結合,水上巡查與陸上巡查相結合,白天巡查與晚上巡查相結合,突擊檢查與常規檢查相結合以及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雲南昆明市宜良縣漁業漁政管理站六舉措抓好珠江禁漁宣傳工作

整個禁漁宣傳期間共計開展宣傳工作8次,出動宣傳車8車次、人員40人次,張貼《珠江禁漁期制度通告》34份、宣傳標語186條,懸掛宣傳橫幅8幅,另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摘要和珠江禁漁期制度宣傳材料300多份,接受老百姓諮詢130餘人次,巡邏河道93公里。通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保護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意識,讓南盤江母親河水更清,魚更多,沿岸群眾的生活更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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