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5個月,菏澤市開發區交警部門查處4萬餘起交通違法行為
菏澤報業全媒體消息(記者馮 鍇見習記者郭長賀) 6月19日,市交警支隊聯合市開發區交警大隊召開新聞通氣會。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從通氣會上了解到,今年前5個月...
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寧波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騎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作為明確要求,為了增強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知法、守法意識,餘姚公安交警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的集中整治,從早上到晚上,風雨無阻。
7月1日至7月11日,共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違法10736起,其中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7791起(二次查處的有4起),違法載人1275起,不按規定車道行駛1053起,闖紅燈117起,逆向行駛81起,其他違法419起。
電動自行車涉及千家萬戶,事關民生大事,餘姚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要求交警大隊、巡特警大隊、派出所等警種聯合整治。
市委常委、公安局長也親臨一線。7月11日上午,餘姚市委常委、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餘承嗣、餘姚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鍾後毅、餘姚市局黨委委員、交警大隊大隊長楊立華來到餘姚市南雷南路與譚家嶺西路路口,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活動。期間,餘局長親自查糾不戴頭盔、違法載人等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並向騎行人員宣講法律法規、贈送安全頭盔。
為了養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的好習慣,不斷提高駕駛人守法意識,餘姚公安交警、輔警從早上至夜間,持續不間斷地開展整治。
大隊領導經常與民警一起開展整治,在查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違法行為的同時,對駕駛人開展守法教育。
早上6時許,蜀黍就來到路上,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整治。
日常整治
夜間整治
蜀黍提醒:頭盔是要戴在頭上的,不是帶在車上的哦,你這樣掛在車上,仍舊要處罰的哦。
餘姚公安交警將繼續開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也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違法載人、不逆向行駛、按規定車道行駛,駕乘電動自行車請戴好安全頭盔。
守法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安全是對家人最好的禮物。
家人等你平安回家哦!!!
來源:餘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