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將對投運初期增量配網基本電費實施階段性優惠減免政策'

雲南 能源 證券投資基金 人生第一份工作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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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售電網獲悉,近日,雲南省發改委發佈《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稱新投入運營的增量配電網項目(以招標方式確定業主和配電價格項目除外)執行過渡期配電價格,過渡期自配電項目正式供電起二年。考慮增量配電網項目投運初期,負荷率低且不穩定的實際情況,在兼顧公平負擔原則的基礎上,對“兩部制”電價中的基本電費實施階段性優惠減免政策。自正式供電起兩年內,省級電網向增量配電網企業收取的基本電費不超過雲南電網上一年度大工業用戶平均度電基本電費的1.1倍。2018年雲南電網公司大工業用電平均基本電費為每千瓦時7.52分,以後年度雲南電網大工業用電平均基本電費由雲南電網公司報價格主管部門審核,並向增量配電網企業公開後收取。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

雲發改價格〔2019〕706號

各州市發展改革委,雲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增量配電網企業:

為深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促進增量配電網健康發展,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16〕212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7〕226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發改經體〔2019〕27號)等相關規定及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雲南省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增量配電網,是指雲南行政區域內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16〕2120號)規定,納入政府主管部門編制的配電網規劃,依法取得有權限政府主管部門項目核准文件、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配電網。

二、為鼓勵增量配電網發展,我省新投入運營的增量配電網項目(以招標方式確定業主和配電價格項目除外)執行過渡期配電價格,過渡期自配電項目正式供電起二年。過渡期配電價格按最高限價管理,用戶承擔的配電價格與上一級電網輸配電價之和不得高於其直接接入相同後等級對應的現行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增量配電網企業在最高限價範圍內制定各電壓等級具體配電價格,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後實施,同時向社會公開。當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調整輸配電價標準,相應各電壓等級之間的輸配電價差值水平變化時,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最高限價標準相應調整。過渡期滿後,按規定開展定價成本監審,以准許收入法核定配電價格。

增量配電網企業可結合增量配電網區域實際情況制定配電價格套餐,由電力用戶選擇執行,但價格水平不得超過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該類用戶所在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

三、鼓勵增量配電網區域內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的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或市場交易電價、上一級電網輸配電價、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用戶承擔的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與上一級電網輸配電價之和不得高於其直接接入相同電壓等級對應的現行省級電網輸配電價。

其他未參與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執行的銷售電價不高於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目錄電價,對應電量由增量配電網企業統一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

四、增量配電網與省級電網之間的結算電價,根據增量配電網接入省級電網的接網容量和電壓等級,按省級電網兩部制輸配電價,與省級電網企業結算。

考慮增量配電網項目投運初期,負荷率低且不穩定的實際情況,在兼顧公平負擔原則的基礎上,對“兩部制”電價中的基本電費實施階段性優惠減免政策。自正式供電起兩年內,省級電網向增量配電網企業收取的基本電費不超過雲南電網上一年度大工業用戶平均度電基本電費的1.1倍。增量配電網項目用戶在實際用電過程中,實際度電基本電費低於度電基本電費上限標準的按實際基本電費繳納,超過上限標準的按上限標準繳納。增量配電網企業要進行項目用電規劃,積極培育用戶,增加負荷,提高供電設施利用效率,降低單位供電成本。

2018年雲南電網公司大工業用電平均基本電費為每千瓦時7.52分,以後年度雲南電網大工業用電平均基本電費由雲南電網公司報價格主管部門審核,並向增量配電網企業公開後收取。

五、增量配電網區域內的電力用戶(含自發自用電量)應承擔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有關規定執行。增量配電網企業應向用戶收取輸配電價中的交叉補貼,扣減接入電壓等級輸配電價中交叉補貼後,向省級電網繳納,納入全省統籌。如增量配電網區域內有享受交叉補貼的電力用戶,則由省級電網按標準及當年實際電量測算並支付交叉補貼金額給增量配電網。交叉補貼具體標準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定第二個監管週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後,由我委另行測算制定。

六、增量配電網企業應設立獨立企業法人,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將配電網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離,成本獨立核算。過渡期配電價格到期後,按照規定開展定價成本監審,並將成本監審核定的定價成本作為制定和調整配電價格的基本依據,核定配電價格。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上述政策執行中,若遇國家有新的政策規定,則按國家規定執行。

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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