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岳陽縣某村飲用井水突然發出異味,執法人員挖開可疑地點後發現...

岳陽縣 環境汙染 上海 刑法 跳槽那些事兒 岳陽日報丨岳陽網 2019-05-10

岳陽日報全媒體訊(長江信息報記者 段佳 通訊員 李瑩)根據相關規定,危險化學品等廢物需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企業處置,但為了省錢,省外一家工廠員工將一批危險廢物運至岳陽縣委託村民隨意處置。近日,岳陽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汙染環境罪案件,被告人吳某、羅某犯汙染環境罪,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

2018年3月底以來,岳陽縣某村村民發現一件怪事:從飲用水井和水塘取水總會發出異味,村民們將情況反映到了岳陽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接到舉報後,執法人員趕往現場。通過初步調查,執法人員尋蹤挖開一處可疑地點發現,驚訝發現該處填埋了不少鐵桶,鐵桶內有不明物質滲漏。經走訪調查,村民吳某承認,山上的這些鐵桶是他填埋的。吳某交代,2017年10月,上海某工廠的員工羅某聯繫到他,委託他幫忙處理一些“廢品”。隨後,對方將多個鐵桶運到了岳陽縣。他原本將這些鐵桶堆放在自家門前的坪地上,經日晒雨淋,鐵桶散發出刺鼻性氣味,他於是想到將鐵桶私自填埋。為進一步追查汙染源頭,去年4月18日,專案工作組工作人員趕赴廣州。經過幾天的艱苦蹲守,抓獲涉案嫌疑人羅某。

辦案人員經過調查,上海某化工公司主要從事四氫噻吩的批發經營,同時提供回收處置殘留有四氫噻吩的空桶服務。按照規定,處置這樣的廢舊空桶需要委託具有相關資質企業處置。但是,這些容器需要一筆較高的處置費。 2017年9月,該公司技術部工作人員羅某需要處理一批公司回收的殘留有四氫噻吩空桶,於是委託吳某處理。吳某收到該批空桶後在岳陽縣某村的山上挖坑直接進行了填埋。經鑑定,填埋點的固體廢物和土壤中均含有四氫噻吩。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違反國家規定,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而私自處置有毒物質,嚴重汙染環境;被告人羅某明知被告人吳某無經營許可證而委託其處理,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構成了汙染環境罪,依法應予懲處。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吳某、羅某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進行處罰。被告人吳某、羅某到案後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且在法庭上自願認罪,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吳某、羅某賠償了被害單位的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處。